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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勉强地现金分红是体现了谁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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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勉强地现金分红是体现了谁的利益?

上市公司勉强地现金分红是指:公司正在发展成长期,目前需要增大股本,有好的新项目要上或产品需要扩大产能又缺少现金,因而准备搞增资扩股(配股或增发).在这种情况下,却进行现金分红.

好评回答

    2004-10-14 10:52:11
  • 现金分红使大股东得到大部分利益,投资1元多能得到0.1-0.6元的回报,比银行利息高多了。
    股民用10-100元买的等分红来回报,100年也不可能收回成本,而且用不了10年公司就垮了,换个公司名又上市!!
    公司发展要钱就配股、增发呀,7000万股民钱多得很,要了也白要,不要白不要,公司大股东又不要出1分钱。。。。
        要公司发展整钱多难呀,到证监会那多跑几次就10-100亿元到手了!!!一本万利呀!!!

其他答案

    2004-10-19 15:58:07
  •    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规模大都比较小,除了少数经营不善的,大都在谋求股本扩张,把企业做大作强.(特别是那些中小板企业).只要你有可行性强的新项目,你的产品有扩张的必要,你就不应该搞现金分红!(本文把这种情况下的分红称为“勉强的现金分红”)
        由此说来,当前我国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比率小一些,是有情可原的.甚至是必要的.(当然,我这里并不是原谅那些没有可行的新的投资方向,而圈着大笔资金不分红的公司.)
        不勉强地搞现金分红,并不是说不用分红。
      送股,无疑是好办法.这样,既能把高企的流通股股价降下来,又能做大股本,增强公司规模.更重要的是,送股,避免了现金流出,缓解了公司资金需求的压力,可以减少以后的配股或者增发的圈钱规模,还少交了两成的冤枉税.如果只用现金分红,那么公司想要增加股本作大规模,只能靠增发配股来实现,这更会增加公司增发新股和配股的欲望,助长圈钱的风潮. 目前,管理层与其要求公司多一些现金分红,不如在节制公司不适当的增发和配股上多下点功夫.可能,勉强地现金分红,反映的是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是那些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及某些基金的利益.损害的是多数流通股股东(如以宝钢股份为例,那些非流通股份的大股东,以及某些大量持有中石化.宝钢股份的基金,为了当年的作账,希望现金分红.但这是他们只顾自身利益的表现.宝钢股份今年的增发表明,公司眼下需要大量的现金,几个月前你刚刚分出了一大笔现金,你这不是穷掇弄吗?你多支付了那几亿元的冤枉所得税,不替股东们心疼吗?当时别分出那笔现金,现在你就可以少搞一点增发,流通股东可以少一点损失,起码能少损失那几亿元的税金和手续费.可你为什么非要这么做呢,看来,股权分置使你们看问题的眼光扭曲了.股权分置使非流通股东宁可损害公司利益和流通股股东利益)。
      
  • 2004-10-14 10:41:13
  • 表面上看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实际上又是件狗拿蚝子的事.
  • 2004-10-14 10:22:41
  • 体现股东的利益。钱在公司手里,怎样投资是公司的事,股东无权作主,甚至买的是控股公司的垃圾资产;分红后钱在股东手里,公司要随便投资,就不那么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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