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的债务,小股东需偿还吗? 我跟两位亲友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一百万,我占20%,他们各占40%。经营完全由他们负责,我只负责投资不参与经营和管理。由于他俩在经营中的重大失误,在生产初期另外借款80万盲目投资,造成公司巨额亏损,现已严重资不抵债面临破产,大股东现在让我要么共同偿还80万以上的债务,要么将我的股份无偿转让给他们。也就是说我的投资款已血本无归了。请问如公司破产,我应该负担他们另外借款80万及他们经营的其他债务吗?我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他们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他们无权要求您偿还公司经营期间的借款,这些借款由公司的资产来承担的。最多就是破产清算,而且也是有法律和序的。 对方要求你无偿转让权股呢这种事说明他们不太想让您再参与到公司的发展了。你拉一个人和你一伙呢就有60%有股权了,否则你只能听人家的了。你可以转让你的股份给他们,并且明确要价,如果他们不卖,你可以卖给别人啊,这种公司早退出吧。
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就是说最多你们公司破产,你血本无归,这是最终的结果! 你无须另外再承担任何债务! 如果要破产,要经过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你们公司的大股东可能有不可告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