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存款送保险是骗局吗
去年9月去银行存定期,银行工作人员说,现在存定期,可赠送中外合资的泰康人寿保险,可免利息税,存款利息长它也长,到期后,连本带利一起给.存款保险一举两得.觉得不错,就办了三年的定期存款.至现在已有半年了.可昨天听说,这是骗局,其实是变相地买了保险,到时钱就没了,我很害怕,上网查了一下,果然有这方面的报道.现在我该怎么办,听说如果中途取出来,要交违约金,怎么办!本想存钱获得收益,这下连本金都搭进去了.现在各家银行都有这样的业务,难道真如网上所说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伙骗人吗,我真不敢确信.请大家说说,这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再怎么办呢?谢谢.
的确存在银行工作人员为完成任务编造瞎话蒙骗不知情的客户,将本应参加储蓄的钱改为购买各种保险的可耻行径。 银行卖保险产品的工作人员必须要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否则就是违规。 有的银行营业厅里有到处转悠的与银行有合作关系的某些保险公司推销员,其工作服的款式、颜色与银行工作人员的很贴近,容易混淆,但就是没有胸前的行号。
他(她)们对银行业务不闻不问(根本不懂),只是不厌其烦的向客户推销其代理的保险产品。 如果是保险产品,应有保险公司给你寄送的合同。过了犹豫期,如想提前解除合同按时间长短要支付比例很高的违约金。 你一是可持相关单据到银行柜台查问,二是拨打该银行的客服电话咨询。
如果情况属实,可以投诉。如果无法解决,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合同法》中明确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直接咨询下该银行的客服看看有没有这回事,如果没有,直接报警,并向警方描述当日银行职员所介绍的情况,由警方来取当日银行的监控录像进行调查。 工商银行:95588 农业银行:95599 中国银行:95566 建设银行:95533 招商银行:95555 交通银行:95559 中国民生银行:95568 中信银行:95558 兴业银行:95561 光大银行:95595 华夏银行:95577 上海浦发银行:95528 广东发展银行:95508 深圳发展银行:95501
答:应该没买成吧。 我妈妈去工行存款,结果工行的员工连哄代骗,给她办的是保险,5年钱都不能取出来(取出来马上中止保险。按现值给你算,会亏很多),利率只有2%,银行员...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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