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师工程施工项目如何密封与标记呢?
招标师工程施工项目如何密封与标记呢?
工程施工项目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的规定主要有: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规定的其他内容;未按规定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对于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9条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35条均规定,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书面通知招标人。《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书面通知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修改的投标文件还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答:(1)工程施工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的规定主要有: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投标...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