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那么有限责任公司A收到的个体工商户取得的利润是否交纳企业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A是否要重新交纳个人所得税?
1、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2、合伙企业交纳个人所得税,仅限于合伙人都是个人的企业 3、不可能存在“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个体工商户”这种行为,因为个体工商户是没有实收资本的,以个人的财产作为无限责任的。 4、“有限责任公司A收到的个体工商户取得的利润”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存在的,除非是作为投资,而投资是不纳税的。
你自己看,那叫个体户?是合伙企业啊,合伙企业的工商登记不是个体工商户啊。 合伙企业和个体户是不一样的,现在说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合伙企业,是自然人的合伙企业的伙伴, 如果一方个人,一方是企业,那个人方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方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缴纳所得税,是根据合伙金额计算各自的所得税的,不是合伙企业直接就全部利润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各方取得的收入,要各自合并相同收入,各自计算所得税,就是说,企业在合伙企业中取得的利润,要换成收入,并到本公司来计算企业所得税,而个人则合并其他地方经营所得,一起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