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医疗保险办理方法 是什么?
扬州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医疗保险办理方法 是什么?
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一寸照片一张,广陵区、开发区户口在扬州市社保中心办理。维扬区户口在扬子江北路1008号人力资源市场维扬区社保中心办理。邗江区户口在兴城西路178号邗江区社保中心办理。
答:在原单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终止劳动关系(含医保)的,应在终止合同3个月内(每个月20日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医疗保险证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