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能提供本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 (五)借款人所购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与管理中心有按揭签约关系; (六)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管理中心或者受委托贷款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情况不予贷款: (一)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在全额退款之日起满2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情节严重的,在全额退款之日起满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超过正常申请额度的50%; (二)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贷款的职工,管理中心将保留不良诚信记录5年,期间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个人信用记录不符合管理中心或者受委托贷款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答:1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一份 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 申请人身份证 需查验 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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