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张家界工伤保险赔偿如何办理?

首页

张家界工伤保险赔偿如何办理?

张家界工伤保险赔偿如何办理?

提交回答

全部答案

    2017-09-13 22:54:37
  •   赔偿标准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张家界工伤赔偿伤残待遇标准 办理条件 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医疗费报销) 1、认定为工伤职工 2、职工工伤医疗终结期满不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
       张家界各类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条件详情 办理材料 基本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张家界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注: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各类型工伤待遇申领材料 张家界工伤护理/报销申请材料一览 张家界工伤致伤/残赔偿申请材料一览 张家界工伤致死赔偿申请材料一览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相关部门受理申请材料 3、等待申请审核结果 4、审查批准核发待遇 办理地址及时限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张家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巴***

    2017-09-13 22:54:37

类似问题

换一换
  • 公务办理 相关知识

  • 社会热点
  • 社会民主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资料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