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税款征收的性质和主体?
如何理解税款征收的性质和主体?
所谓税款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将纳税人依法缴纳的税款通过不同方式征集收缴入库的执法过程或工作。税款征收是税务机关代表国家向纳税人的一种强制课征,凭借的是政治权力,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此外,税款征收直接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利益,关系到党群关系、官民关系,具有高度的严肃性,不得超出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少征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规定,税款征收的主体是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代表国家进行税款征收,除此以外,任何国家机关(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团体、个人均不得征收税款,对税务机关以外的任何机关、团体、个人征收税款的行为,纳税人有权予以拒绝,并向税务机关和有关国家机关(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检举和控告。
答: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纳税人缴纳税款是一项政策性强、技术难度高的工作,在征收税款的过程中,由于税法理解错误、计算错误、错用税率或财务技术处理失当等原因,会造成多征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