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有哪些情形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答: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 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2)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3) 有跑官、拉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