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2、婚姻证明。婚姻证明又分为结婚证、未婚证明以及离婚未再婚证明;)3、户口簿;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2、婚姻证明。婚姻证明又分为结婚证、未婚证明以及离婚未再婚证明;)3、户口簿;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收起
当然可以按揭买房,银行所需要的不是公司担保,而是你的个人收入证明,此外你还要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有不动产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等。银行将综合上述证明,对你进行信用评估,然后决定是否提供按揭贷款。
您一年以后还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转让时的价格必须按当初购买时的经济适用房标准价格,如果您在买房后交付了一些费用可另行签订一个合同,让您的朋友把这些费用补给您。
选定房屋并且签订合同之后向银行申请贷款。 银行会指定一名律师与申请人谈话、告知权利义务、审查提交的资料手续是否齐全。 银行还会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格确定贷款数额。 律师谈话和评估之后,律师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评估师出具《评估报告》,银行依据贷款申请人综合情况确定贷款数额。审查通过之后出具贷款承诺书,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最迟在产权过户当天,买方应该向卖方交纳首付款。剩余款项在新的产权证发放之后做完抵押登记(或者见到他项权利证)之后一次性支付给原来的业主。 注意: 1、首付款数额一般是评估价格的30%,评估价格一般要低于实际成交价格; 2、申请人应该出具收入证明,收入不要填太多但也别填太少,一般是月供的2倍左右就可以。 3、申请人应该提交: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费用:律师费、评估费、担保费、保险费,收费数额各地不同。
如果你不是北京城镇户口,那么你需要首先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然后才可以排号购买。 一般来说,在校研究生申办下居住证比较困难。
1、没有房产证不能办理贷款; 2、没有收入证明不能办理贷款。
没有婚后财产公证那么属于你哥哥的夫妻共同财产; 该房产产权与你父母以及其余子女无关,除非有协议或者公证。
通过中介会比较省心,而且可以选择的房屋类型比较多; 一般来说,需要了解产权性质、有无共有人,物业费等等是不是已经结算清楚,有无纠纷,房屋结构,物业费收取金额等等。
这是单位内部的事情,国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所以单位想怎么分就怎么分,只要不涉及贪污受贿侵占国有资产国家有关部门就不会干涉,况且按照国家有关福利分房的规定,实物分房已经取消,已经有住房并且不属于无房职工或不属于住房困难的职工是没有权利享受分房或者其他补贴的。
如果你的女儿未满18岁那么你就是她的法定监护人,办理一份监护公证书你可以代为处置房产。
现在商品房的公摊面积不是以系数来确定,而是有具备房地产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进行实地测量,按照国家商品房测量计算标准,计算出商品房的实际面积,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才能确定商品房每套的销售面积,并确权发证.你所说的用系数来确定公摊面积,没有法律依据.仅供参考
些委托书办理就可以,但是需要把你的身份证给受托人。 或者办理委托公证
当然要,只要银行给你放了贷,你就要在放贷日的下一个月开始还贷,期房也一样。不可老兄,只要房子好都是还20年从今天起还是20年,从10年以后还还是20年。
方法有二个,一是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房地产行政监察部门依法查处.二是凭购房合同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你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退房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你可以凭当时的有效购房合同或协议向当地法院起诉。
写信到: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直接和律师联系.
1、印花税是成交价的万分之五(0.005%); 2、图表费应该是没有,没有听说过这个名目; 3、凭本人(原产权人)身份证可以申请领取复印件; 4、购买方需要缴纳契税,房地产产品在每次交易过户时都需要缴纳契税。
这条款的意思是:如果因为你的原因(收入或资质或其它种种原因)没有在60天内办下贷款,也就是你的贷款没做下来,银行不给你贷款,那么你就要在90天内把你原来想做贷款的那部分钱付清。否则就是违约,每天万分之二的违约金,直到到达清退你的条件。把你清退了你还是要交违约金。 这没有不合法,这算是你们再合同约定外的补充协议,你情我愿,只要你答了你就要服从,你就有义务去做。 没办法的事,你要想买就要签,不过你可以先在要贷款的银行咨询一下看看以你自己的条件你有没有做不下贷款的风险,一般只要你贷的不是太多不超百万都要以做下来。 开发商这么做是要回款,如果不约定的话它们60天以后还是收不到你那份钱,急死。
你的问题很复杂,涉及到了几个部门.一是国土局,二是规划局,三是建设局.而且各个部门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也不一样,国土部门是用土地法,规划部门是用规划法,建设部门是用建设工程方面的法规,如果三个部门各自处理你们这种情况,他们所给的答复可能都不一样,但是看上去却都不错,原因在哪呢,有可能三个法规有不衔接的地方(通常说的法律空白点),同时,本人不是本案当事人,对你的实际情况也不清楚,故很难回答你的具体问题.不过对这类问题的处理,本人认为是要有理有节,一是要依法办事,二是要讲究方法.方法一、可以先向相关部门反映你们的情况,以及收回土地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二、造成收收回土地的原因及其责任。三、涉及责任单位是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四是收回土地的赔偿是不是到位,有没有法律规定的补偿额。所有的法律法规都应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同时,你们要求建房的报告是不是按时给予了答复等等,如果职能部门相互推诿,可以依法向政府信访。如果有职能部门乱作为和不作为现象,可以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切不可做过急或有违法事件发生,相信党、相信政府。
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在民间属于事实买卖关系.不能过户,不能处分.
你的提法很有新意,目前开发商还没有这么做,如果开发商以后为了吸引销售,改变营销模式,也有可能会这么做.这是开发商营销观念的问题.
无产权的房子尽量不去买,日后会很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