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法律责任有什么?
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法律责任有什么?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不按照规定清空活体动物及其排泄物并消毒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动物交易市场不实行定期休市消毒或者市场区域轮休消毒制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未凭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接收动物的;(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未按规定开展违禁物检测的;(三)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在本省内分销,货主没有开具检疫信息追溯凭证的;(四)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储藏后分销,货主未申报检疫的;(五)从省外运输动物、动物产品未经指定通道及道口进入本省的;(六)接收未经指定通道及道口检查进入本省的动物、动物产品的;(七)从省外调入动物用于饲养,未按规定报告并隔离观察的;(八)未经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备案,从事动物、动物产品经营、运输活动的;(九)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输工具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随意抛弃病死动物、动物组织或者丢弃动物医疗废弃物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六)接收未经指定通道及道口检查进入本省的动物、动物产品的;
答:(八)未经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备案,从事动物、动物产品经营、运输活动的;详情>>
答: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于当地时间11月10日下午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以全体协商一致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决定。在中国政府代表向世贸组织秘书处递...详情>>
答:第一步是要管好自己 提升自己 使自己有足够的力量去影响别人 使别人也改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