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有哪些?
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有哪些?
3.血站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的员工。根据《卫生部关于修订“8·4”条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69号)要求,血站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对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的员工,应当每年进行一次经血传播病原体感染情况的检测。对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阴性者,征求本人意见后,应当免费进行乙型肝炎病毒疫苗接种。”(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2011年2月17日发布)
答:目前,经卫生部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和可以开展相关检测的行业有:详情>>
答: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领养,领养孩子需要感情慢慢的培养,小孩大了知道不是亲生父母会产生隔阂的,不宜于教育.自己生的孩子有血缘关系,感情有生具来的,心心相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