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不可抗辩规则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不可抗辩规则是什么?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6条的规定,不可抗辩规则表现为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同时,为防止保险公司滥用合同解除权,规定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解除权消灭;合同成立后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仍应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答:在新的保险法16条,首次引入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的可抗辨期条款 (新年快乐!愿你给个好评,急需啊~%>_<%~)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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