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的问题
我于0五被单位按自动离职处理了,但一直未办理离职手续,单位也停止交纳我的社保,我现在想续交社保,要如何办理?另外我现在本人常期不在户口所在地,是否可以把社保转到我目前的生活城市(户口在原处)。我原单位还欠社保局保险金,这种情况我可以迁出我自己的原来单位已经帮我缴纳的保险吗?
首先,你对原单位处理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问题是否认可?如果你不同意,你可以到原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你同意原单位按自动离职处理了,你只想转走单位在社保局缴的社保(实际上单位缴在社保局的叫养老保险费),你有权要求单位将你的养老保险关系(也就是你指的社保)转出,如果单位不办理,你可以到原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第二,你现在要续缴养老保险,那要看你现在的情况。你现在如果有工作且该单位参加了企业养老保险,现在的单位应该为你缴纳养老保险,你可将前一个单位缴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到现在的单位即可。如果你现在是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固定工作,你如果是城镇户口,你要续缴养老保险,按目前的政策,你可将原单位所缴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到你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去,同时以个人身份续缴。
如果是农村户口,你暂时还不能续缴,待有政策出台时才能续缴。 第三,你在原单位的养老保险关系一定要有接收地才能转走,否则只能保存在原单位所在的社保局。比如,你现在有单位,你可带上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材料、你与现在单位签的劳动合同以及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等到原单位所在地社保局将你的关系转到现在的单位;如果现在还没单位,你只有凭城镇户口,在户口所在地社保局办理同意接收函才能到你原单位所在的社保局将你的养老保险关系转走。
没有以上两种情况,转不走养老保险关系。 第四,至于你原单位还欠社保局保险费,这要原单位在社保局完清你的欠费后,社保局才能将你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按规定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后,应该为你完清单位所有的欠费,保证你能转出关系。即使你原来的单位是特困企业,对于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要转走养老保险关系也是必须解决的。
如果不能落实,你可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当地政府反应,要求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第五,养老保险(社保)转移也有两种方式:如果是本省内转移,一般只转关系,不转基金(不转钱);如果是跨省转移,既要转关系也要转基金,所转的基金其实是个人账户部分,统筹部分是不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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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停交社保金后,一般都会去所在区的区社保局将社保报停。你可以问下你原单位是否已办理过报停。如已报停,则需你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到所在区的区社保局办理社保续交手续,区社保局会给你开一个社保交到了何时的证明,然后你带着这个证明到指定交费地点去补交之前所欠的社保金即可(一般都在邮政储蓄交)。[未挂靠单位的社保属流动人口社保]
你先找到你档案的所在地,和他们说明你的情况,要求他们知道该怎么给你办理。 每个地方都有它的地方政策在这很难告诉你集体的情况。你还是找到你的档案所在地区询问。
根据国务院(1995)国发6号文件,在职职工实行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后,实行社会统筹,不论是什么情况失业,养老保险关系可以中断,以后续交;如果是特殊原因有中断部分不可以补交(一方面因为中断未交纳的部分要按现行的标准补交,很不合算;另一方面可能两地之间的交费标准差异太大,另一地不愿接收你的转入),中断部分放弃,或原社保单位一次性退还你的本金,保险义务终止;如果只是间断,后续部分都没有缴过,那么是可以进行补缴,总的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180个月),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享受社保规定的退休待遇。 交费达到十五年的概念不是说交十五年就完事了,交十五年只能证明你跨入了享受社保退休待遇的行列,但领取的退休金可能是当地的最低标准,届时领取保费的多少是根据缴费年限、缴费数量、个人帐户基数等因素综合计算的,交得多的人自然就领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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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以下是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的一份文件中的一段话,也许对于你的问题有所帮助。(注:北京市是自1992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详情>>
答: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领养,领养孩子需要感情慢慢的培养,小孩大了知道不是亲生父母会产生隔阂的,不宜于教育.自己生的孩子有血缘关系,感情有生具来的,心心相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