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登记户口都需要带什么东西
从1996年1月1日起,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人口,统一使用依法制发的、按照栏目要求填写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相关的计划生育证明,到新生儿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凡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婴儿,根据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在其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性质,均依据其随父或随母的户口性质而确定。
《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明(俗称准生证),父母双方一方的户口本(落户方),房产证,结婚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还要带计划生育部门颁发的准生证或者罚款证明以及父母的户口薄
答:如果要对收养孩子上户,应当先带收养的孩子到民政局办理收养证,再到户籍机关办理相应地入户手续。其中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但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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