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五条规定:“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的纳税人,发票使用量较大或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经营活动需要的,可以向省以上税务机关申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有单位名称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5号)规定:“用票单位申请使用冠名发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二)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三)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四)发票使用量较大或者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经营业务需要。符合规定未选择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申请印制使用企业冠名发票。”全部
答:使用冠名发票的单位必须按照税务机关批准的式样和数量,到发票印制企业印制发票,印制费用由用票单位与发票印制企业直接结算,并按规定取得印制费用发票。... [如果我...详情>>
答:《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 票管理制度健全、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单位,可以申请印制印有本单位名称的 发票;如统一发票式样不能...详情>>
答:【问题】 企业如何申请冠名发票? 【解答】 企业要想申请冠名发票,可以注意以下规定: (一)规范冠名发票使用范围。除具有全省范围的电力、烟草、自...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