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35省2地方1特区14直辖市1行政区
这些都是省级行政区吗?当年中华民国为什么分得这么复杂?
中华民国初期,承袭清朝旧制,当时有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福建、浙江、山东、山西、河南、河北、陕西、甘肃、新疆、辽宁、吉林、黑龙江等22省。北洋政府在22个省之外设了热河、察哈尔、绥远、川边等几个特别区域。国民政府又将它们和宁夏、青海建为6个省(川边特别区改建西康省),总计28个省,另外加上西藏、外蒙古2个地方。1945年后,国民政府将东三省划分成九省,增设辽北、安东、合江、松江、嫩江、兴安等6省。抗战胜利后,中华民国政府接收台湾,台湾成为35行省之一。并将海南岛设立海南特别行政区,作为建省之准备。 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迁台以前,共计有35省、1地方(不含蒙古地方)、1特别行政区、12直辖市(台北和高雄尚未升格)。 “蒙古地方”即外蒙古,国民政府迁台之后不承认外蒙古独立。1955年,中华民国曾否决蒙古加入联合国,认为外蒙古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中华民国目前并未宣布放弃中国大陆地区的主权,法定领土亦未定义为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地区,因此法理上,中华民国领土仍维持1947年制宪时的「固有疆域」之范围而包含中国大陆地区,以及东北江东六十四屯、帕米尔高原西部及北部、缅甸北部之江心坡及南坎、藏南等地,传统上认为还包括外蒙古。
中华民国从未承认钓鱼台列屿、琉球群岛属于日本。根据台湾传统教科书记载,中华民国法定领土面积为1142万平方公里,为世界第二大国,仅次于俄罗斯(或前苏联)。部分台湾人士主张依据宪法第四条及宪法增修条文第一条变更固有疆域并明确定义领土,但由于门坎颇高,加上对岸与国际的压力,这个目标尚难实现。
原行政区划乃1949年前中华民国领有大陆地区时之区划。尽管目前并不实际统治大陆地区,但从未放弃大陆地区主权。最晚版本的中华民国全图于1998年由内政部绘制出版。但2002年内政部修订编印我国大陆地区地图注意事项,规定:「大陆地区疆界及首都,得依大陆现状标示之。
……大陆地区与蒙古之界线以国界符号标示之」。该注意事项已于2004年作废,但内政部现无计划修订新版的中华民国全图。 这些都是省级行政区 Ans。: 中华民国初期,承袭清朝旧制,当时有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福建、浙江、山东、山西、河南、河北、陕西、甘肃、新疆、辽宁、吉林、黑龙江等22省。
北洋政府在22个省之外设了热河、察哈尔、绥远、川边等几个特别区域。国民政府又将它们和宁夏、青海建为6个省(川边特别区改建西康省),总计28个省,另外加上西藏、外蒙古2个地方。1945年后,国民政府将东三省划分成九省,增设辽北、安东、合江、松江、嫩江、兴安等6省。
抗战胜利后,中华民国政府接收台湾,台湾成为35行省之一。并将海南岛设立海南特别行政区,作为建省之准备。
答:我国行政区划主要分三级制,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乡(民族乡、镇),少数地方也有四级制,即在省或自治区与县或自治区之间设立自治州。 它有两...详情>>
答: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领养,领养孩子需要感情慢慢的培养,小孩大了知道不是亲生父母会产生隔阂的,不宜于教育.自己生的孩子有血缘关系,感情有生具来的,心心相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