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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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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的保费?

同样的保险金额,保费有所变化吗,增多、减少?若没变化的话,早就实行了的机动车辆强制保险,还需要进行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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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06-22 20:58:37
      中国保监会19日向社会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
      这套费率表显示,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因“车”而异,42种不同车型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
      目前按车辆明细分类,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八大类42小类车型的交强险保费分别确定为:
      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交强险保费为1050元,6座及以上保费为1100元;
      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交强险保费为1000元,6~10座保费为1190元,10~20座保费为1300元,20座以上保费为1580元。
      机关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交强险保费为950元,6~10座保费为1070元,10~20座保费为1140元,20座以上保费为1320元;   营业出租租赁6座以下交强险保费为1800元,6~10座保费为2360元,10~20座保费为2580元,20~36座保费为3730元,36座以上保费为3880元。
      营业城市公交6~10座交强险保费为2250元,10~20座保费为2520元,20~36座保费为3270元,36座以上保费为4250元。营业公路客运6~10座交强险保费为2350元,10~20座保费为2620元,20~36座保费为3420元,36座以上保费为4690元;   非营业货车2吨以下交强险保费为1200元,2~5吨保费为1630元,5~10吨保费为1750元,10吨以上保费为2220元;   营业货车2吨以下交强险保费为1850元,2~5吨保费为3070元,5~10吨保费为3450元,10吨以上保费为4480元;   特种车一(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冷藏车)交强险保费为6040元,特种车二(用于牵引、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保费为2430元,特种车三(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医疗、电视转播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保费为1320元,特种车四(集装箱拖头)保费为5660元;   摩托车50CC及以下交强险保费为120元,50CC~250CC(含)保费为180元,250CC以上及侧三轮保费为400元;   农用型拖拉机、运输型拖拉机共4个车型的交强险保费待定。
       再看看以下报道: 保监会前日公布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标准及基础费率标准。记者昨天从太平洋保险等公司获悉,各保险公司从7月1日开始将接受交强险的投保。保险公司表示,目前客户所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此前已购买的商业险如何处理、同时购买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在赔付时应以哪个为先、车主保费负担会否加重等几大方面。
         关注一:已投商业险如何处理   疑问:车主方女士去年12月购买了商业三责险,根据合同保险到今年年底才到期。但根据交强险制度,自该制度施行起3个月内(即10月1日之前)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将不得上路。方女士很困惑,她是否也要在10月1日前加买交强险呢?另外,由于同一车型的商业三责险有不同档次的保费和保额标准,假如发生了事故,是按商业险的赔偿标准,还是按交强险的赔偿标准进行赔付?   业内回应:根据保监会的规定,今年7月1日前已投保的车主可在原保险到期后再购买交强险。
      也就是说,方女士无需在10月1日前加买交强险,可以等到今年12月份原保险到期。而对于此前已购买商业三责险的车主,在原保险有效期内、交强险制度实施后发生事故的具体赔偿标准,各大保险公司则表示还需等待保监会的具体细则出台。   关注二:两种保险理赔顺序如何   疑问:车主冯先生表示,假如在两间不同的保险公司分别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在出现了事故之后,两种保险之间将执行怎样的理赔顺序?假如最后应该赔偿额为8万元,是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平分责任,还是先由交强险理赔,剩余责任由商业三责险补充?   业内回应:太平洋保险车险业务相关负责人解释,在发生事故之后,按照相关规定,是先由交强险承担理赔责任,剩余部分再由商业险方面补充。
      而某保险公司相关人士则表示,出于理赔时执行方便考虑,建议同时购买两个险种的车主,最好选择在同一个保险公司购买。   关注三:车主保费负担会否加重   疑问:车主刘小姐向记者表示,以前她购买了10万元保额的车险,保费才是1200元左右;但根据交强险的保费,1050元的保费才有6万元的保额。
      她认为交强险的保费和保额标准让车主花了更多的钱,享受的保障却少了。有车主质疑:交强险的保费和保额的设置是否合理?   业内回应:保险公司认为这一比例大致上说比较合理。太平洋保险车险业务的相关负责人认为,交强险是非责任原则的险种,赔偿责任和范围与商业险不太具有可比性。
      而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商业险肯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而交强险则带有公益性质,以不盈不亏为原则,因此交强险对保险公司来说在一定程度上无疑是增加了经营风险。但此次的保费和保额的标准是经过保监会的精密测算,务求达到客户和保险公司的最大平衡,因此对双方来说,这一费率应该能接受。
         关注四:司机无过失也赔 公平否   疑问:交强险规定,无论驾驶员过失与否保险公司都要赔付,保费要将本来并非驾驶员过失所造成的事故风险也要计算在内,这样一来保费高了,车主负担也加重了。这种做法对投保人是否公平?   业内回应: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案例中,受害人往往属于农村、贫困家庭人群,甚至是贫困家庭的经济支柱,但由于责任难界定赔偿也难追讨,引发的赔偿纠纷和社会问题也较多。
      而交强险是解决困扰交管部门已久的问题的出路之一,具有公益性质,是人道主义精神的一种体现,有助于社会稳定和团结,车主不能将其与商业性质的第三者责任险完全等同起来比较。 。

    1***

    2006-06-22 20: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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