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3年二胎生育指标如何规?
辽宁省2013年二胎生育指标如何规定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只有一个子女,且女方年龄已满26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且一方是独生子女的; (三)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女方是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的;【亲,如果对你有用请评价我的回答,“对我有用”,同时请您经我的答案给予好评,谢谢喽】
答:人命关天的事,哪能说流产就流产!软磨硬泡也要把指标磨下来!详情>>
答: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领养,领养孩子需要感情慢慢的培养,小孩大了知道不是亲生父母会产生隔阂的,不宜于教育.自己生的孩子有血缘关系,感情有生具来的,心心相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