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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马的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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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马的文学作品

描写马的诗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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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05-28 16:50:34
      关于马 文 / 牧马江南 
    谁曾说过 
    马已经死去 
    无论是乌骓还是赤兔 
    在好多个世纪以前 
    作为一匹马 
    滚过阵阵尘土的时候 
    一些甲胄闪光的将军 
    轻轻提着剑柄的时候 
    谁敢扬言 
    那是一个不需要马的时代 
    刀戟声动的晚上 
    火光四起 
    霸王的剑沾满血 
    最后慷慨地割下 
    他那颗慷慨的头颅 
    比乌骓还要从容 
    怎能说霸王是个人 
    就不能说他是匹马呢 
    虞姬那个女人 
    就是最好的驯马者 
    他们相继放弃 
    在楚歌唱尽之后 
    形销骨碎 
    而我只能站在历史的豪气之末 
    荡气回肠 
    只是夜晚的清醒远胜于我 
    千年之前 
    谁也没有为某一匹马设计死亡 
    我横卧在今夜的烛光下 
    不安份地想做一个牧马人 
    李贺的《马诗》,大漠沙如雪,燕山月似钧。
      何当金络脑,快步踏清秋。 房兵曹胡马 杜甫 胡马大宛名, 锋棱瘦骨成。 竹批双耳峻, 风入四蹄轻。 所向无空阔, 真堪托死生。 骁腾有如此, 万里可横行。 这是一首咏物言志诗。注家一般认为作于开元二十八年(740)或二十九年,正值诗人漫游齐赵,飞鹰走狗,裘马清狂的一段时期。
      诗的风格超迈遒劲,凛凛有生气,反映了青年杜甫锐于进取的精神。 诗分前后两部分。前面四句正面写马,是实写。诗人恰似一位丹青妙手,用传神之笔为我们描画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它来自大宛(汉代西域的国名,素以产“汗血马”著称),自然非凡马可比。
      接着,对马作了形象的刻画。南齐谢赫的《古画品录》提出“六法”,第一为“气韵生动”,第二即是“骨法用笔”,这是作为气韵生动的首要条件提出来的。所谓“骨法”,就是要写出对象的风度、气格。杜甫写马的骨相:嶙峋耸峙,状如锋棱,勾勒出神峻的轮廓。接着写马耳如刀削斧劈一般锐利劲挺,这也是良马的一个特征。
      至此,骏马的昂藏不凡已跃然纸上了,我们似见其咴咴喷气、跃跃欲试的情状,下面顺势写其四蹄腾空、凌厉奔驰的雄姿就十分自然。“批”和“入”两个动词极其传神。前者写双耳直竖,有一种挺拔的力度;后者不写四蹄生风,而写风入四蹄,别具神韵。从骑者的感受说,当其风驰电掣之时,好象马是不动的,两旁的景物飞速后闪,风也向蹄间呼啸而入。
      诗人刻画细致,维妙逼真。颔联两句以“二二一”的节奏,突出每句的最后一字:“峻”写马的气概,“轻”写它的疾驰,都显示出诗人的匠心。这一部分写马的风骨,用的是大笔勾勒的方法,不必要的细节一概略去,只写其骨相、双耳和奔驰之态,因为这三者最能体现马的特色。
      正如张彦远评画所云:“笔才一二,象已应焉,离披点画,时见缺落,此虽笔不周而意周也。”(《历代名画记》)这就是所谓“写意传神”。 诗的前四句写马的外形动态,后四句转写马的品格,用虚写手法,由咏物转入了抒情。颈联承上奔马而来,写它纵横驰骋,历块过都,有着无穷广阔的活动天地;它能逾越一切险阻的能力就足以使人信赖。
      这里看似写马,实是写人,这难道不是一个忠实的朋友、勇敢的将士、侠义的豪杰的形象吗?尾联先用“骁腾有如此”总挽上文,对马作概括,最后宕开一句:“万里可横行”,包含着无尽的期望和抱负,将意境开拓得非常深远。这一联收得拢,也放得开,它既是写马驰骋万里,也是期望房兵曹为国立功,更是诗人自己志向的写照。
      盛唐时代国力的强盛,疆土的开拓,激发了民众的豪情,书生寒士都渴望建功立业,封侯万里。这种蓬勃向上的精神用骏马来表现确是最合适不过了。这和后期杜甫通过对病马的悲悯来表现忧国之情,真不可同日而语。 南朝宋人宗炳的《画山水序》认为通过写形传神而达于“畅神”的道理。
      如果一个艺术形象不能“畅神”,即传达作者的情志,那么再酷肖也是无生命的。杜甫此诗将状物和抒情结合得自然无间。在写马中也写人,写人又离不开写马,这样一方面赋予马以活的灵魂,用人的精神进一步将马写活;另一方面写人有马的品格,人的情志也有了形象的表现。
      前人讲“咏物诗最难工,太切题则粘皮带骨,不切题则捕风捉影,须在不即不离之间”(钱泳《履园谈诗》),这个要求杜甫是做到了。 。

    r***

    2006-05-28 16:50:34

其他答案

    2006-05-28 17:00:00
  •   布封的《自然史》中有描写马的文章,详见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七年级语文下册教科书第29课〈马〉
     布封(1707—1788)十八世纪法国博物学家、作家。生于孟巴尔城一个律师家庭,原名乔治·路易·勒克来克,因继承关系,改姓德·布封。少年时期就爱好自然科学,特别是数学。
      1728年大学法律本科毕业后,又学了两年医学。1730年,结识一位年轻的英国公爵,一起游历了法国南方、瑞士和意大利。在这位公爵的家庭教师、德国学者辛克曼的影响下,刻苦研究博物学。1733年,进法国科学院任助理研究员,曾发表过有关森林学的报告,还翻译了英国学者的植物学论著和牛顿的《微积分术》。
      1739年,当上了副研究员,并被任命为皇家御花园和御书房总管,直到逝世。 布封任总管后,除了扩建御花园外,还建立了“法国御花园及博物研究室通讯员”的组织,吸引了国内外许多著名专家、学者和旅行家,收集了大量的动、植、矿物样品和标本。布封利用这种优越的条件,毕生从事博物学的研究,每天埋头著述,四十年如一日,终于写出三十六册的巨著《自然史》这是一部博物志,包括地球史、人类史、动物史、鸟类史和矿物史等几大部分,综合了无数的事实材料,对自然界作了精确、详细、科学的描述和解释,提出许多有价值的创见。
      破除各种宗教迷信和无知妄说,把上帝从宇宙的解释中驱逐出去,这是布封对现代科学的一大贡献。他坚持以唯物主义观点解释地球的形成和人类的起源,指出地球与太阳有许多相似之处,地球是冷却的小太阳;地球上的物质演变产生了植物和动物,最后有了人类;人类的进化不是如圣经《创世纪》所说的,人类的祖先亚当、夏娃偷吃了禁果才有了智慧,而是在社会实践中获得了知识,增长了才干。
      布封观察、研究大地、山脉、河川和海洋,寻求地面变迁的根源,开了现代地质学的先河。尤其在物种起源方面,他倡导生物转变论,指出物种因环境、气候、营养的影响而变异,对后来的进化论有直接的影响。达尔文称他“是现代以科学 眼光对待这个问题的第一人”(《物种起源》导言)。
      《自然史》的文学价值也很高,其中关于动物活动形态的描绘尤富于艺术性。作者以科学的观察为基础,用形象的语言勾画出各种动物的一幅幅肖象,还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反封建的民主思想倾向。 1749年,《自然史》的头三册一出版,就轰动了欧洲的学术界。
      由于它用唯物主义的观点解释了世界的起源,被神学堡垒的巴黎大学神学院指控为“离经叛道”,要求给以“宗教制裁”。布封被迫写信给神学院声明自己“无意‘反驳’圣经”,并保证将来出版《自然史》第四册时把这封信刊在卷首。后来他在《自然史》中,为了掩蔽神学家的耳目,经常抬出上帝的名字。
      但又悄悄地对人说:“只要把这名字换掉,摆上自然力就成了”。实际上仍旧坚持他的唯物主义立场。 《自然史》各册的陆续出版,不断给布封带来更大的声誉。1753年,他当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入院时发表的著名演说《论风格》,是一篇经典的文论。他针对当时文坛上那种追求绮丽纤巧的风尚,呼吁文章要言之有物、平易近人,提出“风格即人”的名言,强调思想内容对艺术形式的决定作用。
      1777年,法国政府在御花园里给他建立了一座铜像,座上用拉丁文写着:“献给和大自然一样伟大的天才”。这是布封生前获得的最高荣誉。 。

    1***

    2006-05-28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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