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处理?
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处理?
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2。
缴纳季度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跨年4月30日前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4.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
重新分配利润 借: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
重新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9。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10。
免税企业也要做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另外;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 如果上年度年终结账后,于本年度发现上年度所得税计算有误,应通过损益科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会计处理。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而调整的本年度损益数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多计费用而需调整的本年度损益数额。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扣除项目,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后发现的,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
但多计多提费用和支出,应予以调整。 企业发现上年度多计多提费用、少计收益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现在已经不用损益调整那个科目了!不需要通过损益调整的过渡账户了~~~~只要把楼上的回答的损益调整账户删掉,涉及到这个账户的分录合并起来就可以了。
###并入所得税计算,不需要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科目了###1、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与已预缴税额一致,不需进行账务处理。 2、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比已预缴税额多,应该就未计提的金额补提。 借: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 : 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借: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交税时, 借: 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上面说的是正规作法。
实际操作中,有的会计,不计提, 交税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银行存款 有的,汇算清缴2008年的,计在2009年申报当年 借: 所得税 贷 : 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借: 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你作小企业的会计,像上面的作法也可,税务局只要不少交税就行。
正规作法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是要考虑会计分期的,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 3、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比已预缴税额的少,应就多交的金额作以下账务处理 借: 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 :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收到税务局退回的税款时, 借: 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税务局退回的情况很少,一般是借方金额留在账面抵,今后应交的所得税。
) ###年度清算中有二种情况:补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同时调整未分配利润,借: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多交要退税,根据税务局最终审核通知,凭通知书做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同时调整未分配利润,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未分配利润,收到退税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一般情况,入库后要退库是很麻烦的,税务局通常做法是冲减来年的所得税。
答:1、可以不做提取盈余公积账务处理。 2、要调整资产负债表上“未分配利润”和“应交税费”栏中的年初数。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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