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低保户标准是什么?
黑龙江省低保户标准是什么?
2012年,黑龙江省城市低保标准从266元/人月提高到301元/人月;财政补助水平从202元/人月提高到235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从1491元/人年提高到1718元/人年;财政补助水平从1092元/人年提高到1236元/人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2400元/人年提高到326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从1800元/人年提高到2370元/人年。新标准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执行,将惠及全省城乡292万困难群众。
答:根据黑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规定: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详情>>
答: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领养,领养孩子需要感情慢慢的培养,小孩大了知道不是亲生父母会产生隔阂的,不宜于教育.自己生的孩子有血缘关系,感情有生具来的,心心相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