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出资,负责经营管理(管理股30%)请问这样可行吗?
三兄弟合伙,2×5万(资金股2×35%),我不出资,负责经营管理(管理股30%)请问这样可行吗?我是一个应届毕业生,学管理的,多年来,一直很想自主创业。最近我和两个姐夫准备合伙开办一家小公司,他俩各出资5万,总共10万元(启动资金),但啥事也不管,由我全权负责经营管理,我没钱不出资。总的股份他俩各占35%(资金股),我30%(管理股)。然后,等公司有收益了,他们先收回成本(2×5=10万),剩下的利润及公司财产才按(35%、35%、30%)划分! 我们谈的问题当中,有这么几点我很困惑,特想咨询一下各位老师: 1、假设前期10万投下去,最后全亏了,那我得赔出3万?是这样的吗? 2、假设第一次投资以后,我们要追加投资,这时我们就得按比例来出资。说白了,我也得实际出钱了(假设第二次追加投资10万,我俩姐夫各自再出3.5万,这时我必须得出3万了?)是这样的吗? 对于第二点,我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以追加投资10万元作假设),这时我也是投资人了,30%的股份应该属于资金股了,那他们俩不管经营管理,我运作管理不就成了义务劳动了吗? 在没有收回成本时增加投资,股份分法又不一样,相互重叠,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头都大了,扯了半天楞是整不明白。 在这,我想问问律师老师们:我们上面的操作可行吗?有没更好的方法,还望各位老师指点迷津,在此深表感谢!谢谢!
你只需要按照股东权益分配计划来实现红利分配就OK了。。 你的两个姐夫共同占有出资股东成分70%,而你占有30%技术股份和执行者股份,相当于10万资金,他们各出1。5万作为你的技术参股资金,那么在未来公司发展中,不管盈亏,他们所占资金比的分红配比就是70%也就是7万(合理的股东权益分配),而他们要首先取得成本金10万,也就是说他们之前出的10万是进行了启动资金的垫付(这是你们私下的协议,不完全具备公司管理责任)。
在公司启动之际,若公司产生亏损,你并不需要产生现金赔付,因为你是被聘请制的参与技术股,亏损是由他们来支付。。 其实你这里搞明白一点就行了:你是管理者和执行者,你具有同等聘请待遇,工资待遇,员工福利待遇。。投资者享有资产收益分红权益,以70%的投资额计算来实现分红,慢慢回收10万成本,就OK了。
至于额外扩资这一问题,启动资金就是原有股本总额是定格的,追加就得按追加后的总资金安排股东权益分配,若你想增资扩股,一样要给钱,原有股东权益是不可变更的,他们要想增资扩股,一样要给钱。
不要把什么问题都搞明白了再干,很明显他们是在为你的就业献爱心。。。。
你的意思我明白,第二次扩资时说好你拿分红和工资不就行了。 你任执行董事。
可以,你最好还是问问专业人士。
答:我建议: 1、最好是注册成有限公司,这样对个人的风险要小些。 2、大股东出资70%不出力占股49%,我觉得都高了。当然,因为事情还未开做,你的价值还需验证。所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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