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药的选药原则是什么?
渔药的选药原则是什么?
选用渔药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以不 危害人类健康和破坏水域生态环境为基础,选用“三效” (高效、速效、长效)“三小”(毒性小、副作用小、用量小) 的渔药。渔药的选用应坚持以下四原则:(1) 有效原则:即病害发生时对症下药,防治滥用渔药 或盲目增大用药量或增加用药次数、延长用药时间,使用的 药物能够有效地控制鱼病直至痊愈。(2) 安全性原则:即要求选择的药物对养殖对象本身的 毒性损害小,对水域环境的无污染,对人体健康无影响。最 小有效量原则。药物到达一定剂量或浓度时才产生效应,这 种剂量或浓度称为最小有效量。(3) 方便性原则:即要求渔药投放到养殖水体,操作方 便、容易掌握。(4) 讲求经济效益原则:即在保证治疗的前提下,参考 药物的治疗量、销售价格等因素,最大限度地降低使用成 本,提高经济效益。
答:渔药使用须遵循的原则:(1) 渔用药物的使用应以不危害人类健康和不破坏 水域生态环境为基本原则。(2) 水生动植物增养殖过程中对病虫害的防治应坚 持“以防为主,...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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