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合伙企业中的个人债务清偿是怎么规定的?
合伙企业中的个人债务清偿是怎么规定的?
1、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个人债务清偿法律规定 第四十二条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2、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规定 第七十四条 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
个人的债务清偿 (1)普通合伙人: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2)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合伙人个人债务应先用合伙人个人财产偿还,不够时,可以用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进行偿还,债权人还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人民法院应先通知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同意的,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强以转让,其他合伙人不同意的,可由其他合伙人购买,如果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愿认购,只能办理退伙。
答:《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条...详情>>
答:海峡人才网。 中华航运网。 厦门货代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