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是要在本市购房的话,那么,你需要拥有这些材料,包括本人以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薄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夫妻登记在同一户口的,需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本人与其未成年子女没有登记在同一户口的,需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未成年任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如果是在外市购房的话,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要求,需要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如,你不是北京户口但要在北京购房的话,需要具备这些条件,包括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具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已经结婚夫妻二人在北京都没有房屋;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要是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那首付款就要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集体户口就必须找一个单位来接收你的户口,并出具接收证明,盖章有效才可以。 3.如果你是被委托购房的,需要有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要件。
1、网上预签 不同的城市,网上预签的办理方式也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例如,如果你在某市办理网上预签,你就需要在阅读完相关限购政策后,登录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的“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也可以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 你需要拿着审查所规定的相关资料去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并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查询结果 想要查询审查结果,你可以登录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回执单中的编号、你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 4.领取合同 48小时后核查完毕,你需要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也就说明你具备了购房资格。
“买房能力”定义就是看你是否有能力购房,或一次性付款购房,或贷款购房。如果是贷款购房,那就应该评估你的还款能力,即以你的月供与家庭月收入比来衡量,一般月供高不宜超过家庭收入的50%。
1、计算首付能力 计算自己的首付能力时,一定要加上房屋的装修费用,因为你不可能住在毛坯房子里。 2、计算月供能力 如果你是贷款购房,你每月的月供应该控制在你月收入的30%左右,因为你不但要考虑到贷款利率上升的因素,还要考虑到你收入减少的因素。此外,你在贷款购房时,好预留出一年的按揭款。 3、计算养房能力 养房的成本包括物业费、供暖费、24小时热水费,如果你购买的房子距离上班地点很远,你还要考虑到交通费用。 据一项调查显示,我国有91.1%的人按揭购房,其中,有31.75%的人,月供占其收入的50%以上,如何不压力山大?所以买房前一定要先做购房能力评估,才能避免日后因买房压力过大而影响生活质量。
1、网上预签 不同的城市,网上预签的办理方式也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如,如果你在武汉办理网上预签,你就需要在阅读完相关限购政策后,登录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的“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也可以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 你需要拿着审查所规定的相关资料去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并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查询结果 想要查询审查结果,你可以登录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回执单中的编号、你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 4.领取合同 48小时后核查完毕,你需要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也就说明你具备了购房资格。
具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可在各自区域购房,也可在上述两个区域以外的成都市其他限购区域购房;具有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等区域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可在此范围内任一区域购房。比如户籍在温江区的购房人,符合购房资格的,可以在金牛区新购买1套住房,但不能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比如户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的购房人,符合购房资格的,可以在温江区新购买1套住房;但户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的购房人,不能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住房。
与买二手房不同,买新房是在认购时,将审核资料提交给开发商。开发商首先进行初审,确定本人与证件是否一致,是否符合购房资格等。 注意事项:虽然现在资格核验系统和市地税局、人力社保部门联网,可对购房家庭缴纳个税、社保情况的自动审核。但购房者在买新房的时候还需要提供完税或社保缴纳的纸质证明或截图,以便开发商完成购房资格核验的初审,减少违约的机率。
(1)新房购房资格有效期:资格审核通过后,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认购书中约定的认购有效期,视同为资格有效期,长不超过15日。 (2)有效期内未进行网签,资格核验失效,需重新提交购房资格核验申请。 如果您想办理购房资格核验,购房指南建议您先自行检验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如果不清楚自己缴纳的社保或个税是否达到要求,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去税务局或人社局查询。
在本市购房的话,那么,你需要拥有这些材料,包括本人以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薄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夫妻登记在同一户口的,需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本人与其未成年子女没有登记在同一户口的,需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未成年任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在外市购房的话,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要求,需要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如,你不是北京户口但要在北京购房的话,需要具备这些条件,包括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具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已经结婚夫妻二人在北京都没有房屋;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要是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那首付款就要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集体户口就必须找一个单位来接收你的户口,并出具接收证明,盖章有效才可以。
1、网上预签 不同的城市,网上预签的办理方式也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如,如果你在武汉办理网上预签,你就需要在阅读完相关限购政策后,登录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的“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也可以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 你需要拿着审查所规定的相关资料去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并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查询结果 想要查询审查结果,你可以登录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回执单中的编号、你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 4.领取合同 48小时后核查完毕,你需要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也就说明你具备了购房资格。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证明。婚姻证明又分为结婚证、未婚证明以及离婚未再婚证明; 3、户口簿;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1、网上预签 购房人在认真阅读相关限购政策后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可先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中输入合同文本来预签,也可以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来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 购房人持规定的资料原件(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婚姻证明、户口簿、《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境外个人购房提交护照港澳台身份证或回乡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向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网上查询结果 可通过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核查回执单》编号、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 核查48小时后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还要打印《承诺书》。符合条件后才能到房管局打印并签署备案的纸质合同,完成交易手续。
1.如果你是要在本市购房的话,需要准备: 包括本人以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薄的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夫妻登记在同一户口的,需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本人与其未成年子女没有登记在同一户口的,需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未成年任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如果是在外市购房的话,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要求,需要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比如,你不是北京户口但要在北京购房的话: 包括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具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已经结婚夫妻二人在北京都没有房屋; 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 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要是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那首付款就要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 集体户口就必须找一个单位来接收你的户口,并出具接收证明,盖章有效才可以。 3.如果你是被委托购房的,需要: 有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 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文件。
1、网上预签 购房人需认真阅读相关限购政策,可先行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亦可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 购房人持规定的资料原件(如下)向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网上查询结果 可通过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核查回执单》编号、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经核查48小时后,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符合条件者才能到房管局打印并签署备案的纸质合同,完成交易手续。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证明。婚姻证明又分为结婚证、未婚证明以及离婚未再婚证明; 3、户口簿;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有部分开发商及代理商在卖房时,要收取50元甚至更多的“查询费”。但是这些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房人收取购房资格核查费用。如银行因贷款需要而要查询个人房产情况,应按照各银行与房管局的协议执行,与个人无关。 购房人在购房前最好先结合自身情况对照政策,确定自己是否具有购房资格,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如实申报住房情况。在完成以上步骤后,提醒群众在最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并提交相关资料,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将有关事项约定清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网上预签 不同的城市,网上预签的办理方式也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如,如果你在武汉办理网上预签,你就需要在阅读完相关限购政策后,登录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的“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也可以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 你需要拿着审查所规定的相关资料去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并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查询结果 想要查询审查结果,你可以登录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回执单中的编号、你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 4.领取合同 48小时后核查完毕,你需要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也就说明你具备了购房资格。
1、购房资格 在一些限购城市,购房资格要求比较严格,社保要缴满一定的年限等。所以在买房前,一定要注意看看自己是否具备买房的资格。 2、购房落户 户口一直是个大问题,孩子上学、中高考都离不开户口。外地人买房要了解该城市的落户条件,比如有的是要求在XX区购买面积XX平米的房子才能落户,也有一些城市规定买二手房不能落户等。既然要买房落户,落户的条件就得搞清楚弄明白,这样才能有的放矢。 3、公积金贷款 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连续缴满6个月(部分城市略有不同),买房前,注意不要提取公积金。另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用途为自住住房,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别墅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此外,所购房产须具有全部产权及具备抵押条件,购买房屋部分产权的,购买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公积金缴存职工也不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
首先是准备查询所需的资料,一般包括以下材料: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2、婚姻证明。婚姻证明又分为结婚证、未婚证明以及离婚未再婚证明;)3、户口簿;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其次是填写《购房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房改房情况协助查询表》。 《购房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已全面如实填报上述情况,保证遵守成都市关于“在本市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实行的住房政策,如有不如实申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房改房情况协助查询表》需查询人如实申报查询情况,并到所属房改部门(省直房改办、市住房保障局、呈贡县房改部门)查询,请相关房改部门协助查询后签章确认。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无论有无分到房改房,都需要填写此表。自表填的7个工作日后购房者方可到产权交易中心领取《家庭住房查询结果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第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三章 缴存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一条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第二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第二十三条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第五章 监督 第三十一条地方有关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向本级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 第三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三十五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第四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财政法规的,由财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他人提供担保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四十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5年后交易才不收取营业税,是以房产证、契证为准的。这种做法就是减少投资买房和炒房的。 开放商一般都是整体办理房产证的,我只能说,今年交房,明年给证决不算慢的。
使用公积金贷款后,正常是在下一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必须把本次贷款还清.你可以每年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参看如下第2点 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原件、复印件。就可以申请提取了
可以,一下作为参考 公积金不能提取用作购房的首付款。购房人需要拿着自己的《购房合同》以及首付款发票(购房发票)去办理支取。如果你在购房时没有贷款,每年就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 如果你是贷款购房的话,在还款期间,每季度就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不管你买房时是否贷款,公积金提取的总额都不能超过购房总价款(国管、中直和铁路3个分中心目前的政策有些出入,具体情况可以找各分中心咨询。) 租房也可以提取 除了购房可以支取公积金以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况都可以支取:自住住房的建造、翻修和大修(装修不包括在大修之列,不能用住房公积金)。如果你个人分摊的房租已经超过了本人工资收入的5%,那么超出的那一部分是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的。在这些情况下提取公积金都需要准备完整的材料,比如身份证、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产权证 、购买材料的发票等等,因租赁支取公积金还需要出示房管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上一年的交费发票和单位开的收入证明等,如果自己有这方面需求的话,一定要注意保管好所有的文件、发票,在申请时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 因为房租超出收入比例而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是在租房行为发生以后1年内办理,并且是每年的3、4月份受理。 无住房需求退休后提取 公积金是一种定向使用的长期住房基金,如果一生没有买房、大修等住房消费需求,在退休时就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本金及利息,在这之前是不能提取的,但始终是自己的。而且公积金在提现时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提取步骤 如果你是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则需要准备以下东西:身份证、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发票(首付款发票)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果你不是主购房人的话),以后提取还需要提供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带齐材料就可以到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员处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由汇缴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面附上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方可办理支取,支取时既可以通过单位也可以自己办理。 在支取公积金时,不能直接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现金,而是需要以转卡或转账的方式。以转卡方式提取的,银行可以直接将住房公积金转入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储蓄账户;以转账方式提取的,银行只能将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单位的银行账户,再由单位打入个人的工资账户,但是现在主要的提取方式都是转卡方式。
一般而言公积金仅针对本市城镇的居民,不知道你的问题是申请公积金支取,还是公积金贷款,或者是公积金开户呢??建议补充清楚。 (1)如果是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均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另外还要满足:(1)借款人须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 (2)借款人购、建、大修的是自住住房,并有相当于购、建、大修住房费用的3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 (3)借款人属购买商品房或成本价房者,必须是交房前付清全部房款的(分年、分月结付房款者不属贷款范围); (4)借款人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必须是具有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地产权证,可用于贷款抵押; (5)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7)借款人能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a、购买住房者,应提供购房合同及其他能证明售房方同意将住房出售给借款人的证明文件(副本或复印件); b、自建住房者,应提供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土地管理部门发给的土地使用证(均为复印件)以及工程估价文件或预算; c、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者,应提供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均为复印件)以及工程估价文件或预算; d、借款人应提供自筹资金来源和数额的证明; e、购、建、大修房屋共有产权的,借款人应提供本人所占份额的证明和其他共有产权人同意以及全部房产作抵押的证明; f、借款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愿参与还款的同户成员外同室直系血亲或 配偶的身份证(均复印件)。 以上证件材料均带正本经查验后留复印件、原件即发还。 (2)如果支取的话: 一、申请条件。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七)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末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八)调离本市的;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额度 (一)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额提取。 (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现在转让的话肯定要涉及到房屋过户手续了,因为国家现在对于直接通过更名来转让的有禁止。
公积金是否可以购置第二套住房各个地区规定不同,需要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但是大部分城市是不允许的,尤其是前项贷款尚未还清之前。
这种房子最好再考虑考虑 因为今年房价涨的太快,房本到现在还没有,如果现在买下,最多也就是签份合同,但如果到明年5月房价比现在高出很多,原来的房主不打算卖给你了,卖给别人,而你最多只能得到部分违约金,这就是"一房二卖"了 这种解决办法就是户名在开发商那里得到更改,到时产权证上是你的名字.这样你懂吗?
如果合同已经备案登记,即使公证,到时出现一房二卖也是没有办法,你最多得到违约金.
是买的商品房吗!不过随便买什么房子付了全款也没签定合同都不正常!如果你已经付了款而没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建议你先找出卖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立即到房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如果出卖方不签定合同,建议你退房。如果出卖方不退房你可以到房地产仲裁委员会去投诉,或者向法院进行起诉。 我有以下几个问题知道: 1.你购买该房以前是否看了建设手续(出让方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2.该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办理了吗? 3.该房作没作抵押(建议到房管局查询) 4.法院有没有进行查封(建议到房管局查询) 5.你付了全款后有什么凭据在手?
不正常,去当地的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去找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缴一份,单位再给你缴一份,就是说如果单位每月扣你100元的公积金,你每月就有200元的公积金存款,到你退休你可以全部拿到手,是一笔可观的数目噢,在你买房时你也可以提前拿出来缴房款等,有的单位职工想要还要不到呢。
是的,目前公积金贷款很多要求必须是本行政区内的城镇户口,并持续缴纳公积金的职工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由于大部分城市都各自设有当地的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如果你是跨城市的话,那么由于帐户管理的原因,就必须先对前一个城市的公积金进行支取,然后在另外一个城市缴纳足够时间(一般为一年)后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你的房子是否已经办了房产证,你可以凭购房合同原件,发票原件和房产证去公积金办公室提取你公积金账号上的钱,但是不是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贷没有约束条件,根据贷款金额如果贷五万以下需找一个保人,如果贷五万以上需找两个保人。保人必须是正常缴纳公积金的人。如果你找不到保人,可以找置业担保公司给你担保。(须交纳担保费)
北京今年开始,经济适用房定向向拆迁户出售,如果不是拆迁家庭的话,很难购买到经济适用房。
找我借钱撒.我的电话一会给你发消息过来 另外叫单位打证明,两个人换也可以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对产权承爱人征收的一种税。 (1)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行为: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B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与赠予交换等。 C、房屋买卖;D房屋赠与;E房屋交换。另有下列方式视同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予以征税:A、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B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C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D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另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最好买有产权的房子,没有产权的房子会有它的一定原因,以后比较麻烦。
就算亲妹妹也不能省税转移房产。 还清贷款后,以买卖或赠送的形式把房子转给你男友。
农村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明所以如以后碰到政策性拆迁等问题时,土地的赔偿费还归他们所有,你只能给你基本的每平方多少元.那样算起来不就很冤吗?
公证本身是有效力的,如果不办理过户的话,将来你们想转让房子,只能由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人夫妻双方出面办理各种手续。因此你只公证不过户的做法对你而言是有风险的: 1、如果将来你与你先生有矛盾,那么该房产如何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个问题,因为房产的权利是以产权证的取得为有效凭证的。如果将来人家众口一词,说你们没交付房款或者是你先生与姐姐配合出据房产款已还给你们的说明或收条,那样一来,受损失的就只有你了。 2、如果你们与姐姐有矛盾,人家就可能不配合你过户,或者人家又把房产实际卖给别人,到时候解决起来会很麻烦的。 因此,建议你还是办理过户手续,即使花点钱你自己也安心呀,何苦为省这点钱而承担那么大的风险。 费用一般是交易手续费每平方米六元,契税为房款的1.5%,再有几百元的其他小费用。各地不太一样,你最好在当地问清楚了,如果在当地举办的房交会上办手续的话一般还会省点钱。 一句话,别因小失大
哈哈,你买套房子真是一波三折啊!!! 在这种情况下,签合同起的作用都不大 主要看A、B、C的信誉度怎么样 A、B、C及开发商是否愿意配合你取得房产证 这类房子主要是太麻烦,稍有不慎就会房产证拿不到 最严重的结果是等房屋升值后,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的情况下,开发商收回你的房子。
契税:成交价格的1.5%(非普通住宅3%) 印花税:成交价格的0.05% 公共维修基金:一般是成交价格的2% 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视产权情况不同还会发生其他税费
房改房买卖是有优惠的,采取哪种方式过户,要看你将来对房子的处置,建议应该找这方面的专家或律师帮你规划一下 现在,国家政策变得快,又灵活,省市之间也有差异,所以,还是要好好找个专门的机构帮你规划一下
按规定 如果是卖方的原因过不了户 卖方应双倍还您的定金,法院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你的律师费你承担.
1、交税后双方任意一方都不能够单方面撤消过户申请,也就是说除非双方均同意撤消过户申请,否则这个房子在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将会必然的过户给购买方,而且在提交过户申请的时候房地局会对该房产进行初步审查; 2、“过户”一般是指买卖双方向房地局提交过户申请以及“买卖契约/协议”的那一天; 3、在办理过户过程中,法院有权查封; 目前有中介在担保还好点,况且如果户籍和身份证没有的话也是不能办理过户的。查封的可能是不大的,房地局会对产权问题进行审查的
过户的程序与提交的材料一般是没有区别的,只是对于房改房而言有的可能提交的材料会多一些(比如有的房改房有单位份额的问题),另外税费标准有细微的不同。 二者区别如下: 单位房改房,很多是属于单位福利分房,由员工在享受相应级别的建筑面积范围内按成本价取得并同时考虑职务、工龄补贴等(一般比市场价格要低很多),在超出享受面积范围的,按市场价补差价。这样员工取得的产权所需要付出的金钱就比市场价要少的多。 不过一般这种单位福利分房的房子很多是原来属于单位的宿舍,与商品房之间相比存在着普遍物业管理、绿化、配套等有着档次上的区别。只是这种房子一般物业费为单位统一管理,故相对比较便宜。 另外也有一些房改房建不错的,与早期开发的商品房有时相差不远,不过本质区别在于房改房所取得的房屋土地是划拨性质,即之前盖楼时未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故在交易过程中,就经常要缴纳这笔费用。交了这笔费用后,与一般的普通二手房是一样的。 具体的价格为多少,因为各地政策规定都不太一样,按福州市的标准,其计算公式为 土地出让金(有的也称土地收益金)原按房价的1%计取,现按下面公式计算: 土地出让金=房屋所处片区相应级别的基准地价(元/平方米)*缴纳比例(10%)*单元对应的占地面积(即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的总楼层)*土地使用年限修正系数 这笔钱原来福州市是定卖方交,现在改为买方交,只要是要办土地证的,就必须得交这笔费用.一般征收单位为土地局上交财政,也有交易所或产权交易登记中心代征的 (2)对于原来为商品房,现在进行二手市场进行转让(就成了普通二手房了),由于商品房之前的土地一般为开发商出让取得,故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再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有的也称土地收益金) 以上仅供参考,后面这个公式经过试算,所得结果与按房价的1%进行计算应该
不太了解河南安阳的规定。但一般情况是该房屋就经验收合格产权人持拆迁协议、身份证、准住通知到房产部门办理。 一般契税为1.5%、权证费80元,在原折迁房屋面积范围内可以享受契税减免的政策。 我们这没有经济适用住房只有政府补贴房,五年内不能转让。即使可以转让也别在两年内转让,因为要交营业税。 按照一般规定,经济适用房再行转让需补交土地出让金。不过有些城市未实行。
全国各地的契税的税率是不一样的由当地政府自行确定,一般在1.5%~3%,而且是由财政局收取而不是税务局。
产权是以房管国土部门登记为准的,所以如果你已经过户,那么产权就是你的了,但是你还没有办理好按揭手续,原业主还没有拿到全部房款,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双方协商约定一个交付的时间,一般没什么大问题的,你已经过了户就更不用担心了,要担心的是原业主,因为房子已经是你的了,而他还没拿到所有的房款,大家互相理解一下,过一个月再拿钥匙也没关系,你说是吗
有房屋受益金这一说:你看看这里: 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这是丹东的网) 但是否要收和具体收多少,你最好还是去你那的有关部门了解清楚。向你的卖房人问清是哪里要收。
其实主要问题在于,你父亲去逝时,所留下的地皮应该先办理继承,等继承至你名下后,方可进行建造房子,现在你把程序倒过来了,先建造房子,再继承,所以就比较被动了。 (1)我想你哥哥不同意签字,主要在于钱的问题,如果给予适当补偿,那么我相信他还是会签的。我想协商解决是最好的,毕竟大家都是一家人,不过补偿的金额按正常不能多于他能够得到继承份额的市场价。或者考虑是兄弟姐妹,意思一下就算了。这是最好的一种办法 (2)不过如果你同母异父的哥哥坚决不跟,那么会麻烦一些,实在不行还得去法院解决问题。首先继承手续肯定是要办的。这里面主要是关于建房投入的问题。你应该收集一些证据,比如施工协议,付款人,付款方式、材料收据、发票等能证明楼是你建的,与你哥哥无关也不属于你父亲的财产,这样地上建筑投入就可以不进入继承财产的范畴 (3)通过法院对你父亲的遗产进行分割,办理继承公证后,再去办理过户手续。
据我所知,村里的房子如果能办产权,也要村里的户口才可以。 可以办房产证的房子你应该可以在房产局的网上查到的。
不知道你们那里和我们这是不是一样。可能有地方差异哈! 私房办理到交易中心需要带的资料:房产证、土地证、卖方夫妻双方到场、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如卖方是离异者需要离婚协议、如卖方出售的是房改房还需要单位证明。买方比较简单就只需要当事人到场并带好身份证明。 费用:私人售2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含两年)(以房产证登记时间或者以契税登记时间为准)买方:契税=总房款X2.0%(仅限一套) 合同印花税=总房款X0.05% 交易手续费=建筑面积 X 6元(双方各半)房改房交易手续费=建筑面积 X 3元由买方交 产权登记费:80元(工本费)卖方:个人所得税=总房款X2.0% 合同印花税=总房款X0.05% 还有前面提到双方各半的费用。如要贷款的话:抵押登记费由买方交:抵押登记费=评估金额X1.2% 工本费=80 贷款:保险费:贷款额X年限基率 评估费=贷款额X千分之几(看评估公司了)公证费=宗(看你那里公证处是怎么收费的了)其他 提供的身分证,首付款收据.收入证明,私章,贷款合同. 私人购买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时:契税=总房款X4.0% 卖方 营业税=总房款X5.55% 个人所得税=总房款X2.0% 合同印花税=总房款X0.05% 注意:::::私人售五年以上且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