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个地方要看清楚啊,比如大小户型什么的,不能改,但至少如果手填的写错了,可以纠正啊。 有些还是可以选的啊,比如付款方式,呵呵,不是一点自由都没有呀。 就是这样,想买他们的房子,就要同意他们的条款。没办法。
即使没有正式合同,也要看你当时签过什么合约,需按当初约定的条款办理或和开发商协商解决。
购房前交定金要三思 购房前交定金要三思 通常,当购房者选中了想要的房子,发展商一般先要和欲购者签一份《认购书》,约定所购房子的房号、总价、单价、付款方式等内容,并约定在认购书签订后几天内到发展商处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在签订认购书的同时,购房者还要交一笔钱,有的称为“定金”,有的称为“认购金”,还有的叫“诚意金”等等。这笔钱到底属于什么性质?购房者签了认购书又不想买了,这笔钱到底该不该退? 首先,“认购金”与“定金”是需要澄清的两个概念。从法律角度上看,二者是不尽相同的。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签订认购书和交纳认购金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前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要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认购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而在此期限内,卖方不得将该房屋售与他人,如果买方决定不购买,卖方应将认购金退还;但如果买方超过规定期限以后才决定不购买,认购金就作为对卖方保留房号期间损失的赔偿,不退给买方。 定金与认购金不同,定金是一种合同履行的担保。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签订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之后改变主意决定不买,发展商有权以购房者违约为由不退定金;如果发展商将房屋卖给他人,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另外,如果购房者在认购书规定的时限内去与发展商签订合同,但因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的个体条款双方存在争议,不能达到一致意见,致使购房者不能购买认购房屋的,发展商应当退还定金。 因此,您需要记住的是,当认购书中标明的是“订金”时,购房者可要回;如标明的是“定金”而您又未在认购书中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进一步协商,从理论上讲,要回定金就比较困难了。 在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后悔的情况相当普遍,而由此引发的纠纷更是难于解决。所以,对于购房者来说,为了避免丧失认购金或定金,千万不要急于在签订认购书时马上交钱,而是要考虑清楚后再说。一旦决定交钱认购,不妨在认购书中书面约定,如果购房者决定放弃认购的房屋,发展商应当将定金或认购金退不。 购房前交定金要三思 购房前交定金要三思
你好! 可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对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和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人。购房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购房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之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购房人的,购房人有权退房。购房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买房投资比较大,即使开发商无权收取定金,但一旦交纳再办退费手续难免很多周折,所以,建议你详细了解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原因后,再决定是否购买该房。
这个貌似没什么好办法 不可能为了风水问题把整个楼的管道都改了呀 只能自己想办法遮挡下了
可以购买,要落实改合同事项。房产证要考察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
如果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购房人有权提出退房;如果不退房的,3%以内的部分,由购房人补交面积差价款,超过3%的部分,超出的面积无偿归购房人所有
一、一般是签订认购书十五日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二、开发商必须把认购书解除之后才能将该房屋卖给别人; 三、只有在买房人单方面违约的情况下,开发商才能把定金没收;
份很适合,可以借鉴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第_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产一套。 第二条:付款方式 1. 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2.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待乙方申请的贷款批准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过户手续。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以收据收条为准) 3. 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收据收条为准) 4. 余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 5. 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三条:房屋过户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第四条: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以银行划拨余款日为准)。室内现有家电、家具随房屋交接赠送给乙方。 3. 甲方结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 5. 乙方贷款数额不足时,应用现金补齐,否则视为违约。 6.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 第五条:合同变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现 住 址: 现 住 址: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有欺骗嫌疑,但主要是因为后来国家的政策弄的,以前商住的概念很模糊,一般好点的商品房住宅都可以注册,但是后来国家不准许了。不过也有个好处,你在出售此房产的时候如果买房贷款的话会更好处理的。
1、宅基地不能买卖! 2、按照国家规定,宅基地在任何条件下都是不能买卖的!以租代买的形式倒是可以,但是一旦国家征用宅基地,您得不到任何补偿! 3、您的这种买卖是不合法的,所以不能公证!办理公证手续,需要您到当地的公证部门办理,除极特殊情况外,公证人员不现场办理!
此种情况,如果业主到时违约,法院一般会判定合同无效,令业主双倍返还定金,或退还定金.基本没有办法保证万无一失. 也就是说您购买此类房产,合同要签定严谨,尤其是违约责任.
江北的房价这两年也在走高,二手房也在2000元以上,如要小区配套比较好的,一般在2500-2800元以上。
我好象也听说过这个规定,建议你上百度找找吧.
有钱了就一步到位买好的。你的情况我认为应该买单位的。 其一是因为你买房要借钱,无形中现有的生活水平会下降。其二单位房有许多有利方面呀省许多钱呀,对于生活水平又是一个相对的提高。你可以把这样相对省下的钱去买车子。将来生了儿女也就不愁上学远近的问题了。同时你可以先行步入有车一族享受现代的生活。十年后你的单位房子说不定又成了中心地段了到时你就没有事偷着乐吧。不要只看眼前要放眼未来。
1、要不要做喷淋系统?以及200立方水池? 要做喷淋 2、规划部门会不会要求做停车位配套?如果要可以怎样做? 会要求车位配比的.可以做地下成本高,可以做室外. 3、如果2层设计全层架空4米高,会不会算容积率? 架空不算,但你在二层就算了. 看你的情况,可能刚开始做房产,这个都是可以找相干部门协调的啊. 规划是可以更改的,不赚钱谁盖啊
你应该缴纳新的契税的规定的数额,因为开发商没有权力确定契税的数额,合同也不能约定(合同没有这个内容),应该以办理产权登记时的国家政策为准,只要开发商给你的契税完税凭证和你缴纳的数额一致就可以了。开发商不会赚这种没有道理的小钱。
扬州哪家楼盘? 1要看地段; 2要看价位; 3要看新旧程度。 你都没有说哦, 不好回答的。
在看之前事先了解你的客户的情况,大概知道他想要的房子和能承受的房子,在自己心里先帮他们找好大概适合他们的房源,然后作到心里有数,之后只带看适合的3套房子左右,别太多,要不他自己都不知道选哪套了,但你要保证你选的3套是最好的3套. 看房时,多体现利处,比如:上午看东户,下午看西户.晚上看阳光一天不好的.带其走的路线能能看到配套医院市场商店等
不购成违约或需要负责任,1.没因为使用假名而获取不当利益,2.对合同履行没实际的影响。 当然你可以去房管租赁登记部门投诉,但估计只是责令整改。
“容积率”,是项目总建筑面积与总占地面积之比。例如:总占地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容积率越小,居住密度越小,相对舒服。
首先要看你的收入水平!如果你可以每天开车上下班那还是市郊好点!因为市郊应该是今后地产业开发的趋向.县城也不错的.如果生活方便的话还是可以的.至于孩子上学的问题很简单.你可以接送啊.最多就是麻烦点.可是也值啊.为了下一代嘛!孩子大一点就可以自己上下学了!还可以锻炼他独立生活.就这么多了!你自己好好考虑考虑!和佳人商量下!不一定网上的朋友就可帮你!毕竟还是不够了解:城市 收入水平=================和多因素的
还是新房子比较好,老房子不免接触到以前主人的种种。脾气、气味、等等等等。会感觉越住越不舒服。即使装修过感觉也不会很好。 但如果二手房是新房,价钱又便宜,倒是可以考虑。
如果是我买二手, 现出租1400到1500. 离上班近比较繁华, 因为该区比较成熟,所以升值潜力是比较大的。如果正好遇上拆迁那会更好的。我现在正在给我弟弟找一处比较好的二手房呢 不是因为买不起一手,是因为二手增值大。
市政府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规范开发物业部门收费做出的决定:“ 开发物业部门禁止收取装修抵押金、煤气报警器费、门牌费;物业服务费最长只能预收一年;装修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自愿协商,不得强制收取。”这本是保护人民利益的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可是有了政府专题会议的决定,关健在于如何不折不扣地去贯彻落实!然而对开发物业部门禁止收取装修抵押金这项决定,市物价局推托责任让百姓与开发物业部门协商解决,与开发物业部门协商简直就是与虎谋皮!收取装修抵押金就是公开侵犯公民权利的违法行为!因为开发物业部门不是执法部门,他们无权罚款也无权收取抵押金!这是最粗浅的法律常识!我们的党和政府历来都肯定和相信我国大多数的公民都是遵纪守法的,而开发物业部门以不相信大多数的公民遵纪守法为理由、强行收取装修抵押金,这种理由能成立吗?而强行收取装修抵押金、这本身就是公开的侵权行为!也是一种变相的掠夺!更是公开践踏法律的行为,也违背了我们党一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方针政策!做为人民的政府应该保护人民的利益!对这种公开践踏法律的行为决不能手软!不交钱不让你进户的大权在开发商手里,广大群众看在眼里恨在心里。百姓们唯一的希望也只有向政府求救!为什么政府有关部门明知此事不对,而又不去制止?“做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暑。”这是古人都明白的道理,难道我们现代文明的法制社会中的人民公朴连古人都不如吗?市政府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规范开发物业部门收费做出的决定,为何迟迟不能落实?眼睁睁地看着让百姓们的呼声化为泡影!我们不禁要问:政府的权威哪里去了?法律的尊严哪里去了?
1.您所说的房屋您要搞清是永久使用权还是使用权,因为使用权国家每年都回办理上市手续,你补交相关费用变成上市公房.而永久使用权就是永远交房费. 2.使用权房屋过户只需要到房屋物业或单位改一下名字,换个新本就好了.但物业一定要结清. 3.如于拆迁不会给你补偿的.
天津二手房交易 印花税按交易额的0.1% 产权登记费80元 转让手续费每平米6元 土地出让金按交易额的1% 契税每平米5000元以上的按交易额3% 契税每平米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交易额1.5% 契税每平米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按交易额1% 营业税普通住宅不足2年转手的按交易额的5.55% 营业税普通住宅超过2年转手的免 非普通住宅(144平米以上)不足2年的按交易额的5.55% 非普通住宅(144平米以上)超过2年的按交易额减购房款的差额的5.55%
可以买卖,过户的时候写上你和你儿子的名字及身份证即可。但是还要证明你以后有能力给孩子提供住所及相应的赡养措施!
1、公证只能是起到具有最高公定力的见证作用,并不能制约业主。假设在过户前产权人离异,那么还在其名下的这套房产就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公证书能否抗辩就有待商榷了。类似的风险还有,诸如:房价大幅度上涨产权人反悔,退还已收取的购房款甚至支付一比违约金之后重新出售;原产权人一房二卖;原产权人将房产抵押...... 2、一年内在同一个城市卖小买大可以免除部分个人所得税; 3、所谓的黑白合同可以避免个人所得税,但是北京市个人所得税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等到你们办理过户时候会是什么政策谁都说不清楚。 4、以上答复没有搀假,购房不过户,三思而后行!
可以办理房产分割的,要将你老产权证分开,办两新产权证,是可以的,采取买卖的方式费用要低一些,买卖契税是2%,赠与契税是4%。
没用的吧,二年前,我在办自己的房产证时,见到过这样的事,也是要交的,反正交的钱是房子的最低价的几分之几吧,当时这个事是父亲给儿子的,还和办证的人员吵了起来,但是没用,法律是这么固定的,没法.与你的这个事有点相似,具体的,你得要到办房产证的地方去咨询一下.
最好不要低评,对于你将来再次出售此房你会想国家上缴更多的税费的,
如果已经通过中介看了这套房子然后再跳过中介那这种做法很可能招致官司。 合同不必公证,但是条款最好找专业人士撰写,因为不清楚具体情况所以对于详细条款不好瞎说。 对于延后付款可以将实际情况照实表述,而且付尾款的时候办理过户手续
使用权不能过户,只能更名。这要看使用权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否同意更名,如不同意,则只能办理公证。如果能更名,因地区不一样,费用也有同,但一般更名费在1000-3000元。 因使用权存在风险,银行是不会贷款的。
1、可以办理过户,但是过户申报价格需要是原购买价格; 2、契税(3%),印花税(0.1%),购买方还需要补交20平米综合地价款
既然另外两姐妹已经签字放弃,此套房屋可以买卖。可直接凭继承公证书和继承人另外两姐妹的放弃签字办理过户手续(办给买家)
办理产权过户的话,就是按照产权证的内容来办理,五间的话就应该办理五间的房产手续。办理过户手续你可以拿着买卖合同,产权证,双方的身份证到地税局办理售房发票,然后拿着发票到国土局办理过户事宜。
个人现在不能办理贷款手续了,必须要通过担保机构,我建议你还是通过中介来做,你比较省心,其实你要是找到房主的话在去找中介的话,费用会比较少。如果你实在不想出钱的话,自己也可以办理,最好是在你贷款手续批贷下来以后再去办理过户事宜,可以请贷款担保公司给与担保,和房主签订买卖合同,没有必要做公证了,不然公证还要花钱呢。
如果没有产权证是不能够过户的。而且想办理过户必须先将剩余贷款全部偿还
如果当地已经执行个人所得税强制征收政策,那么就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因为起算日期以房产证填发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