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情况有点不明确! 第一:你说的房产证是在你结婚前就办好了,而且房产证是你先生的名字,所以这套房是属于你先生的个人财产。 第二:你说银行的抵押合同找不到,那你手头上的抵押合同呢?你应该会有一本在手上。 第三:就算银行的抵押合同找不到,银行电脑也会有存档的,用你先生的身份证号码就可以在银行的电脑里面查到。 第四:如果银行需要你们重新办理,那是办理什么手续?如果是重新办理抵押手续而又要求你们作办共同债务人,那房产证也要重新办理,加上你的名字,即你先生的《房地产权证》上显示有你名字的共有证,一共有贰本房产证,此时,这套房子才是你们共有的。
你所说的情况应该是顶楼吧。政策规定只要是高于2.2米的房屋都可以算销售面积。
1、如果是开发商包租你的房子,没有按时交房,只要按时给你租金就行了,你不能两者都要求。这是从道理上来说的; 2、但如果你合同上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
看看国家的规范 国家规定可以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套内面积或者按套出售,但是必须在合同里面写清楚,因此格式合同都有各自的选项。
你要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如果五证不齐全是不能修建销售房屋的,也就是说证照不齐全有可能你的房产证办不下来。看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那就有问题了,如果没有预售许可证那他顶多只能收点订金,至于没有预售许可证是不能收房款的。还要看你交订金时签的订购书内容是怎么约定的。如已签订了合同,那还要看合同上是怎么约定的。
可以。 定金肯定是要在签订合同时候交纳的,这个是合同法规定的; 定金之后双方准备资料,房款比较稳妥的是交给银行监管,最迟要在房产过户当天交纳
应该不算二手房 根据你说的情况,我认为他是顶债房,或者是单位内部人买下转手出售的,这是存在一定风险的,如果房产证已经办下来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是要交纳一定税金的;相反如果还没有办下来,存在一房二卖的风险的,所以最好手续一定要谨慎了
应该明确;1 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位置、楼层、面积等); 2 租期(年月日————年月日); 3 租金及支付方式(预付季度、半年、一年); 4 押金; 5 物业费、水电费对方交; 6 ;甲方义务: 出租房出现漏水等问题甲方负责维修、承担费用。租赁期内,非乙方违约甲方不得终止合同收房。 7 乙方义务:按合同交付租金及有关物业费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不得擅自改动屋内设施; 等等等等,,,,,,
关键是你的购房合同有没有登记备案,如果没有就不生效,因为只有房地产的合同是必须登记备案才生效的。再有你的房子是否已经建成?否则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是不允许销售的。如果你的房子还没有建设,肯定就没有预售许可证,因此政府不会赔偿的。即使应该由开发商负责违约责任,一般也就是退还房款,然后按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赔偿利息完事。
我也问过类似的问题,应该不用再做贷款,签完合同两年内,可以拿着购房合同支取住房公积金,支取部分不能高于房子总价。
如果说 那个楼梯是在你家里的室内的话 那就是你的面积 如果是在室外的话 那就是公共的 你和对门 与上下楼平均出钱 买楼梯的面积
首先你要看房子还能不能做更名,如果可以的话,你可以这样做 如果不能的话更名的话,那你就只能等做证在过户了,我也建议你去做一个公证 个税是少不了的,
委托书必须要经过公证处的公证,否则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 如果经过公证处公证,那么不需要房主本人在合同上签字
开发上可以这么做,跟他们说说好话。 我们这里的开发上还建议这样做那,能够少叫不少费用。,
是否保险就得看你合作的中介的信誉了 但是,一般等房产证下来再交首期基本上不可能,因为中介也会考虑你是否有足够的钱来买房子,我不太清楚你是贷款还是全款,如果是全款,我建议你过户当天把钱交给中介是最保险的
就我所知合同里不会约定是几房几厅,就算约定了,是在你认可无内墙的情况下签的合同,按约定大于法定的原则,你无权要求开发商砌内墙,他砌了反而他违约. 绿化没搞好符合交房条件,但并不代表开发商不违约,他应赔偿你配套延期交付的违约金
楼上的都错了,只要产权没有从开发商转移给你(即没有办产证),哪怕按揭了你都可以退房.首付也要还你,但是你要承担不大于合同额即房价的5%的违约金,按揭的还要提前还款解除掉所购房屋的抵押. 你的情况只要承担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比例回去翻合同)即可.
6%的收费等于营业税+所得税了,根本没有省钱,一般合同更名没有什么贵。可以自己打电话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更名费的收费标准,注意更名后一定重新登记备案合同才生效。
我看够呛!本身他属于低保,银行按揭是要有保障的,他不是福利! <br/>最好不采取用他人名义的办法,这样产生的经济纠纷太多了!
你通知书下来了 就不用摇号了 直接可以去找房源 那里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拿着你的购买资格表就行了,如果你的是补助3万那个你就点等通知。
1.如果是贷款买房,两个没有关系(别说你们早发生了,不是指这个)的人是不可以一起贷款的.<br/><br/>他们需为夫妻或者直系亲属,两个只是认识,再好的人也不给贷的.<br/><br/>所以,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对的.<br/><br/>写他的名,是理.写你的名,是情.<br/><br/>2.你们买房前要先结婚嘛,这样,写谁的名字就都一样了.<br/><br/>3.如果已经买了,之后才结,那么的贷款,则是共同的资产了,只不过是负的.<br/><br/>如果你们将来走不到一起了,如果房子判给男方,你曾共同分摊的负资产,<br/><br/>他应该给你一半的.没有房子首付的事儿,你本来也没有出钱呀.<br/><br/>例:首付10万买了房了,写男的名字.然后你们结婚了,你们一起还贷,2000/月.<br/><br/>还了3年后,感情破裂了,那这个男子应该至少给你2000*36/2=18000元.<br/><br/>房子是他的.<br/><br/>建议你每个月都花他的钱,贷款让他还,吃他的,用他的.......自己不花一分钱<br/><br/>哈哈哈哈.<br/><br/>你为啥不匿名提问呢.如果让男朋友看见,怪不好的.
您好,外地户口在南京买房要求: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者一年以上的社保。您交了两年的公积金,不知道有没有交社保和纳税,如果您符合南京买房细则,您和你女朋友可以共同贷款,但是您女朋友不能写在房产证上。要不就是你们结婚以后再加名字。
办透支卡(要能期卡)刷卡买房再另银行办理剩余贷款要别两银行贷款款能力强应该没问题
房管局肯定认定你们的情况属于二套房。首套房是以家庭为单位定义的,只要你们发生过一次房屋买卖行为,不管婚前婚后,不管现在名下有没有房子,再买房都属于二套房,即使你把已有的房子卖了,再买也属于二套房。这个我专门问过房管局,虽然不合理,但是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按照你的描述,作出如下简单回答<br/>首先,房屋买卖纠纷,肯定是以合同为基础的,合同是怎么约定争议条款的?解除条款?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br/>其次,如果没约定不可抗力条款,这样的政策是否能完全解除合同,在实践中每个法院操作不一样<br/>再次,现在事实情况是怎样的?建议你详细说明<br/>最后,同时就算对方没有偿还能力你也需要尽快起诉,这里面还有诉讼时效的问题,还有就是你的诉求需要根据情况再定<br/>如还有疑问,或是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看你这种问题,首先要看你的资料。 <br/>你的基本情况不错,有身高的优势,帅哥一个,年轻,这些就是资本。 <br/> <br/>如果人家送一套这样的房子给你,就是想结亲了。
针对您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作如下分析:可以直接去起诉,要求其归还你多出的钱。至于你说到你自己避税,这是税务方面的事情,不告不理,法院不会予以处理。中介公司倒闭的话,可以直接起诉经手以上行为的个人。
不可以<br/> 贷款都是给有固定收入之人的<br/> 中国的制度很不完善的,这就是现实啊
没问题的,注意这几点;1、在买卖合同上要注明您的首付款是给这套房子还款使用,不能挪作他用;2、卖方去银行申请提前还款,街道银行通知之后您亲自去银行将您的首付款汇入指定账户,在这之前不要支付;
如果那两套房产确属于您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发生继承时,应作为您父亲的遗产由继承人来继承,而不用先分割出夫妻共同财产。<br/>发生继承时,首先应确定继承人范围,根据继承法第十条之规定,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您后母的孩子如果想要继承您父亲的遗产,必须是和您父亲之间有实际的抚养关系。否则,不能作为子女参与遗产分配。如果您父亲去世,又未留有遗嘱,那么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应为,您的爷爷奶奶、您的继母及您。
没错!就是选好学区房的重要1.啥子是学区房!学区房,顾名思义,都是分布在名校周边的房产,根据“就近入学”相关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皆可免试就读。学区房的出现折射出现行教育体制方面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一个城市教育资源的分配非常不均衡,造成一些所谓的“好”的优质中小学,这也同时体现出教育的不公平性。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教育的权利2.购买学区房的注意事!1、下手前先了解当地入学政策2、区域配套及社区配套需相辅相成3、合同注明,避免买学区房无法读名校3.学区房四大要素!购买“学区房”要特别注意户口的迁移问题,同时还要注意“山寨学区房”,也就是说,购买学区房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否则会弄巧成拙。 1、落户是关键2、注意片区调整3、了解政策规定4、辨别山寨学区房
二手房正式的购房合同官方叫做《存量房买卖合同》。<br/>房管局官方和房管局认可授权的居间方都能够做,网上约定好合同内容打印出来再确认无异议就正常签署。
70年到了可以补地价的!房子永远是你的!你想太多了 只是地租给你了而已70年到了续租就好了
只是个人意见啊, <br/>我觉得她跟你结婚不是因爱, <br/>可能只是想安定下来. <br/> <br/>如果实在放不下.就找她约个时间见个面, <br/>当面的沟通一下.听听她的意见, <br/>你好做决定, <br/>不是吗 <br/> <br/>别等到以后再后悔, <br/>希望我说的能帮到你 <br/> <br/>加油吧~~
在石家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要求好像是 <br/>1.夫妻双方都是本市户口并且3年以上 <br/>2.在本市没有住房 <br/>3.家庭年收入4.5万元以下 <br/>才可以一级一级申请~应该挺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