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看综合资信状况,包括职务、学历、单位性质等。
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最低是工资的5%,最高不超过工资的20% 你的也就是5、6百吧。
不可以继续使用公积金,可以使用商业贷款,但是商业贷款对于第二套住房贷款需要执行6.12%的上限贷款利率,而且一部分银行还会要求申请人增加首付款额度
一般来说,手续办理后"立契"就视为过户,买卖双方均无权撤消过户申请,在没有其他未尽事宜(过户前水电物业费用)情况下,可以交接钱款.
贷款程序: 收件(初审)→复审→审批→办理保险→填写借款合同→办理产权抵押→贷款成立→银行将贷款人所借款额如数转入开发商(公司)帐户。 三、贷款所需资料 1、经职工所在单位同意盖章的《芜湖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书》(可在下载区下载使用); 2、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 3、首付款不低于房价款30%的发票; 4、所在单位开具的夫妇双方月收入证明; 5、夫妇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夫妇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供结婚证;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7、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所有的税、费发票及房屋评估报告并且在购房的半年内提出申请,超过半年不在受理。 8、以上资料均需带原件,留复印件;除《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余资料均需一式两份。 我再简单的说一下: 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索取一份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过之后拿到单位去盖章,盖过章之后再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通知你办贷款手续,接下来你只要按照它的指示做就可以了。
深圳市的政策你可以到社保中心 深圳市公积金成为被置业者遗忘的名词 -------------------------------------------------------------------------------- 2005-11-01 09:34:54 公积金,似乎是一个被深圳置业者遗忘的名词,在深圳的房贷市场中,它所占的分量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一方面与深圳的人口构成有关,在常住人口中,能享受公积金的只是较少的一部分人;另一方面,在房贷市场激烈的竞争中,随着各大商业银行不断推出新的优惠措施和灵活的贷款方式,公积金的竞争力越来越小,所以其作用也日趋弱化。 覆盖面过于狭窄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和移民城市, 其人口构成与国内其他城市有很大的不同,户籍人口比较少,大量的常住人口都是非户籍人口。在特区成立之前,深圳本地人口只有30万,现在深圳城市人口已突破1000万。其中,户籍人口170万左右,常住人口600万,流动人口超过200万。业内人士分析,这种特殊的人口构成,决定了公积金购房在深圳日趋没落的命运。因为,一方面户籍人口少,而在有限的户籍人口中,还包含了大量农村原住民。因此,在深圳能享受公积金待遇的只是少数人。 广东发展银行市场部的一位人士分析,从深圳的购房者成分来看,除户籍人口外,更多的是不具有深圳户籍的常住人口,这些人在深圳奋斗多年,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并创立了自己的事业,随着事业的逐步稳定和家庭结构的改变,他们开始在这个城市买房并安定下来。这些置业者与公积金无缘,他们一般都通过商业银行申请房贷。 此外,由于靠近香港而房价比香港低很多,港人也是深圳置业的主力军之一,成为支撑深圳房地产市场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每年深圳都有不少楼盘打外销牌,到香港进行展示与销售。早期在深圳置业的多是香港的低收入阶层,其在深圳置业主要原因是楼盘价格低廉。而近年随着深圳商品房品质的整体提升,深圳的一些高档楼盘也吸引了不少香港的中高收入阶层前来购买。港人置业在申请房贷时,一般会选择香港各商业银行在深圳的分支机构,这些机构不能办理公积金。 大量的置业者不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的资格,而在具备申请资格的购房者中,又有很大一部分没有这方面的需求。“在深圳享受公积金待遇的人口中,有很多是购买经济适用房,这种住宅价格比较低,购房者没有太大的经济压力,一般不需要使用公积金贷款。”深圳市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锋表示:“深圳在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方面比其他城市滞后。一方面,深圳的经济基础比较雄厚,购房者在资金方面的压力相对较小;另一方面,现在各商业银行的服务越来越好,也使很多购房者选择这些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而一些发展商则表示,有不少业主是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不需要进行贷款,尤其是一些豪宅的买家。“我们的业主中,有30%是选择一次性付款。”华侨城地产一位负责营销的人士称,自住型高端物业的买家一般都资金充裕。 商业银行分食市场正如王锋所言,由于各商业银行的服务日趋完善,使得本来就只有很小份额的深圳公积金贷款市场愈加萎缩。对于银行来说,房贷始终是一块“肥肉”,是各家银行争相抢夺的目标。随着宏观控制政策对发展商贷款门槛的提高,个人房贷在各大银行业务中的比重进一步上升。 广东发展银行一位分析人士称,由于个人房贷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因此各大商业银行都在简化服务手续、增加新的服务品种等方面推陈出新,以吸引更多的客户。在这些方面,目前深圳的一些银行已经走在国内同行业的前列。 在深圳的商业银行推出的一些创新服务中,有一种“直客式”房贷非常引人注目,也很受消费者青睐,因为它能让消费者在购房时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以向开发商一次性付款,从而享受到开发商给予的一次性付款的优惠价格。自去年开始,民生银行在深圳率先推出了“直客式”房贷,其目标主要是高端客户。 据民生银行一位人士介绍,所谓直客式房贷是一种绕过开发商的超按揭贷款服务,这种服务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为购房者节省大量资金。“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在申请房贷时都是由开发商对购房者指定贷款银行,并向银行缴纳贷款总额10%的金额作为保证金。开发商一般会通过提高房价等手段将保证金转嫁给购房者。”该人士表示,“直客式房贷由银行直接面对购房者提供贷款,不需开发商支付按揭保证金,也不受楼盘合作银行的限制,因此可节省一大笔开支。”据了解,现在深圳能提供直客式房贷的除了民生银行,还有招商银行和工行深圳分行。一位资深银行专家表示,随着越来越多的银行加入到个人房贷的争夺战中,在房贷方面的竞争将日渐白热化,而消费者将从中受益。 “深圳的商业银行在个人房贷业务方面不断放低身段,使购房者拥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和更加灵活多样的付款方式,这些显然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难以企及的。”王锋认为,正是银行在个人房贷业务方面成功的商业运作,让深圳本来就不具影响力的公积金房贷更加一蹶不振,而商业银行不断创新和日趋完善的服务模式,也在很大程度上进一步激活了深圳的房地产市场。
一、首先天津的单位的会计要向你提供一个新单位的开户银行存款账户(会计到开户银行去要),然后让北京单位把结完的公积金汇到天津开户银行的账户下。 二、新单位到天津的开户银行为你开具个人公积金账户,三天以后,再由单位把从北京转来的公积金补缴到你的新个人账户。
城市住房公积金是市(县)政府用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及中低收入的居民住房问题的专项基金。城市住房基金从同级财政现在用于住房建设、维修、管理和补贴的资金,当地提取住房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房地产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出售属于国有资产的住房回收资等渠道筹集。 建立职工住房公职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 1:筹集住房资金; 2:提高职工个人购房、建房能力; 3:使房屋福利分配制向房屋货币化分配转变。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住房储金。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通过"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办法建立的一笔属于个人的住房消费资金,专项用于个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费用。 什么是单位住房基金? 单位住房基金是为解决单位职工住房问题、转换住房机制而建立的专项基金。通过建立单位住房基金,把企业单位用于住房和生产的资金分列,使住房资金的来源和使用合理化、规范化、固定化,为实现住房实物福利分配转为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奠定基础。建立住房基金要立足原有资金的划转,即依据国家的房改政策和有关财务规定,把单位现有用于住房建设、现代管理和补贴等支出的资金进行核定,并按相应的规模建立住房基金备查账户。单位住房基金主要用于资助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支付出租住房的购、维修管理费用和出售住房时个人支付房价与住宅造价之间的差额,以及提租后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发放房租补贴。 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 在您离退休前,您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 购、建、大中修自有住房; 偿还用于本人的住房方面贷款; 支付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的5%的部分; 您退休时,可以一次结清并支取全部住房积金本余额。 住房公积金由谁交纳?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储金,它由职工及职工所在单位交纳。职工个人按月交纳占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单位也按月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两者均归职工个所有,随着工资发放时交纳,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为什么抵交价要按住房公积金贴现值的80%计算? 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用于住房消费的资金,既要用于购、建住房,又要用于支付维修住房的费用。为了不加大购房职工的经济负担,在计算房价时,把单位资助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贴现值打了一个80%的折扣,就是为购房职工预留部分用于维修费用的资金。 在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本息可以一次结清退还个人? 当职工离退休时,其积累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 另外,当职工在职期间去世,其结余的公积金本息,可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根据<<继承法>>办理提取手续。 你能享受多少住房公积金? 根据规定,职工个人所在单位应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5%交纳住房公积金。今后可能会对缴交率进行适当调整。三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贷款额度与公积金缴交余额相关,贷款最高限额10万元,同时不得超过购买住房房价的70%。 贷款额度计算: 贷款额度=(借款人和其配偶及其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计算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之和)× 35% × 12个月 × 贷款年限。 公积金的贷款还款期限为1-30年。 贷款利率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表
不能自己上,必须要单位交,个人只能办理养老和医疗
1、贷款期间不能办理更名过户,需要全部偿清之后才可以; 2、公积金不能同时申请贷款两套房产。
1、如果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帐号,可以去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查询。 2、直接去公司的财务部门 3、各省的168电话就可以查 ,输入身份证号即可(每个省的查询电话都不一样,需要自己去查114)。收费每分钟一元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政策性住房公积金发放的委托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大大推动了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为进一步推动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进程,今后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主要对象要由住房开发公司转向普通居民。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办法》开始实施。只要是住房公积金交存人或汇交单位的离退休职工,需要在本市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或建造、大修住房,均可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担保委托贷款。 (1)贷款的对象是什么? 贷款对象: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同时在管理中心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交存人和汇交单位的离退休职工。 (2)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贷款条件: 1、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4、提供管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 5、管理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3)贷款有限额吗? 有。 1、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评估价值的80%,且不超过39万元。 2、离退休职工的单笔最高贷款额度根据离退休工及其共同申请人的收入水平确定,同时不超过所购住房评估价值的80%,且不超过39万元。 (4)贷款的期限如何确定? 贷款的期限由管理中心与借款人商定,最长不超过30年。 (5)贷款利率如何确定? 贷款利率的确定是按照国家规定在住房公积金计息利率的基础上加规定利差。 (6)贷款利率是固定的吗? 贷款期间,利率不是固定不变的,要随着住房公积金计息利率的调整而调整。利率调整后,借款人要按照新的贷款利率还款。 (7)贷款有几种担保方式? 借款人须提供以下方式之一作为贷款的担保,没有担保的,不予贷款。 1、抵押加一般保证 2、抵押加购房综合险 3、质押担保 4、连带责任保证
如果你交纳过公积金,而且公积金帐户里有足够的钱,那就可以到办贷款的银行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很简单的。 PS:商业贷款利率比公积金贷款利率高一点点
如果甲是买的商品房可以,经济适用房不行. 1.到银行办理债务转让手续,并同时办理抵押按竭.2拿着办理到的所有手续,再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可以过户啊。改名的话去交易中心办理手续。交一定费用就行了啊/ 可以买卖。先把银行贷款注销。
您好,您可以自己去办理房产证。办理地点应该是在当地房管所。您不仅需要有正式的房产发票,而且还要有带上购房合同、房产商的准售证、房屋的验收合格证、好像还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自己的身份证。为保险起见,反正所有与购房有关的资料文件您都最好带上,以防资料缺失而不能及时办理。或者您在办理前去相关部门具体询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产证应该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去办。正式房产发票和契税票不能去办理的,办理房产证应该还要有::①土地证;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③施工许可证;④工程质量合格证明;⑤测绘成果报告。转移登记应具备的条件有:①原产权人房屋所有权证;②个人身份证或法人及其它组织的有关证书(复印件);③买卖、赠与、交换、拆迁安置及房改房屋,须提交房地产买卖、赠与、交换合同或协议书及有关手续。千万别忘了带足人民币哦。你需要交的费用有:登记费,交易手续费,契税。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你最长应在房屋竣工后5个月拿到房产证。
对经济适用房及其公积金的管理各地不仅相同,因此对冲抵个儿收入所得的做法也不仅相同.武汉没有这样做,表明武汉可以多收一块.那么,在相同价格购房的情况下,武汉购房就要贵一些.
这要看现阶段,该房产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原因.如: 1、开发商尚未取得大产权,房屋所有权还不能转移。 2、开发商的房产所有权有瑕疵,短时间内办不了房产证。 3、申请了购房贷款因为缺少开发商的配合没法房产证。等等 除了以上比较合理的原因外,在一切正常的情形下办产权证需要1年的时间太长了。 在房产证申请手续已经递交到房产交易大厅的情形下,可以签订一份附时间/条件的产权过户合同,约定:在多长时间内必须将房产证办理完毕,在过户条件成就的情况下(即取得房产证)的情形下,几日内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未在约定期限或条件成就的情况下,未履行过户义务,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后果,你们协商吧
类似情况,最好到中介公司去办理。其间有贷款公司作为担保。向银行申请批贷,贷款批下来,才能到国土局去办理过户。卖方的剩余房款将由贷款公司发放 到中介公司咨询可以得到很肯定的答案
一般来说契税是在办理房产证时交纳,开发商此举是因为有些人到办证时迟迟不交纳影响了办证时间所以提前收取,多数情况下开发商不会以此要挟,只要到时及时交纳即可。 公共维修基金是在开发商交付房屋时交纳的
中介公司要收1.5%契税,1%土地出让金是必须要交的,而且是上交给税务局的,只要你付了钱,他们帮你代交后,交付与你等值的发票就可以了!这个是不能多收的,我想中介公司也不会冒着国家的名义来收你这个钱,再说这个钱都是要收的!至于2.5的佣金,则是完全属于中介公司的服务费了!这个钱也是好商量的,一些小中介还可以还还价,一些正规一些中介就不行了!你可以试着和他们交涉一下,看看这个佣金还降下来一点,实在不肯也没办法了!委托中介是肯定要交佣金的,多少差不多也就那个数了!
协议应该有效,如果你要终止合同,你是属于违约. 但看情况你的房子是应该可以出售的,只是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因是集资房一般土地都是单位的土地,是以前国家划拨给单位的,你要出售房屋所以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方可买房
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 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10月1日起施行 --------------------------------------------------------------------------------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以下简称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工作,适应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及中央在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首次进入市场出售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已购公房,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办法,下同)购买的原产权属于中央在京单位的公有住房。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也视为已购公房。 第三条 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遵循统一市场、定点代理、方便职工、系统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直管理局)是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成立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以下简称交易办公室),负责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提供住房档案等信息服务和政策咨询,监管交易活动,收集、记录交易结果并向原产权单位及职工所在单位反馈。 第五条 交易办公室选择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的定点交易代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定点交易机构),承担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的代理服务工作。 第六条 出售人应填写《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交易办公室根据职工住房档案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出售人可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也可委托定点交易机构代为办理房屋买卖以及交易过户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三)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四)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 (五)与买受人签订的已购公房买卖合同; (六)物业费、供暖费清结证明。 出售人没有建立住房档案的,应当补建住房档案。出售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将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 第七条 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后,定点交易机构应将交易情况及时反馈交易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凡属超标而未经处理的住房,须经原产权单位按规定超标处理后方可上市出售;按房改政策规定属不可售住房但已向职工出售的,不得上市出售。 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特殊部门的住房,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等单位在机关办公、教学、科研区内的住房,原产权单位认为不宜公开上市出售的,应报交易办公室备案,并在职工住房档案中注记。该类住房可按规定向原产权单位腾退,也可在原产权单位职工范围内进行交易。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房或与原产权单位有特殊约定的已购公房(规定住满五年内容的除外),应按法律、法规规定或与原产权单位的约定执行。 第九条 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房,由买受人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时按当年房改成本价的1%补交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 第十条 已购公房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出让金划转北京市财政。 已购公房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按已购公房原产权单位的财务隶属关系和财政体制,分别划转中央财政或者返还原产权单位,专项用于住房补贴。其中,已购公房原产权属于中央行政机关的,全额划转中央财政;属于中央事业单位的,50%划转中央财政,50%返还原产权单位;属于中央企业单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全额返还原产权单位。 第十一条 凡以房改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上市出售的,在按规定缴纳税费后,收入全部归产权人个人所有,不再与原产权单位进行收益分成。 凡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出售人可按购房当年房改成本价向原产权单位补交房价款,取得全部产权后上市出售;也可在交易过程中按购房当年房改成本价的6%计算应扣除的价款,划转到原产权单位售房款专户,在按规定缴纳税费后,收入全部归产权人个人所有。远郊区县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后,买受人应与该房屋的供暖、物业部门签订新的协议,新发生的供暖、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原产权单位及出售人所在单位不再承担该房屋的上述费用。房屋的公共维修基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出售人提供的各项材料应真实、准确,出售人提供虚假信息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房改纪律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交易办公室定期公布定点交易机构名单。 定点交易机构应依据本办法及相关规定,按照提高效率、方便交易的原则,为出售人代理交易并办理相关手续。定点交易机构应按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合理收费。 定点交易机构违反本办法及相关规定,不能向交易人提供有效服务的,将取消其定点交易资格。 第十五条 本办法不含部级干部住房上市出售。 第十六条 凡涉及交易过户、权属登记以及税费缴纳等事宜,按《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3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指“中央在京单位”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 住房制度改革归口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管理的中央在京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按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一个大的策划,涉及到税务\财务等各方面的安排.如果要获得更准确的判断,还应当提供更多的信息. 从投资方式来讲,采用不同的投资方式,就会节省大量的资金.同时通过一些法律设计,还可以减轻责任. 投资目的非常重要. 商业中心的运营方式方式也非常重要. 希望能够提供更多的信息.
出让就是你直接从国家手里买,现在的政策是只交出让金就全解决了; 土地转让就是别人已经从国家手里买到地了,你又从这个人手里买这块地,除了地价款外还得交3%的契税
有后患,可能价格要便宜,但一定要在合同中签定相关内容,考虑仔细,我一朋友就是这样土地证到现在还无法过户.
给你出个主意:如果按你所说,银行按揭手续还未办理下来,你就去找银行办事人员,告诉他,先不要放款,你的房子准备转让。放心,和银行的办事员搞好关系,然后问他这些手续应该怎么办理。他帮你指点过后,就去抓紧时间办理,不行的话再去问问售楼小姐。两方你都和人家好好说说,不会没问题的。 放款后,如果你想还款,他们会和奖金挂钩的。售楼小姐也不想丢失你这个客户啊,我以前是做售楼的,所以知道一点…希望会给你带来帮助
我同意这个仁兄的意见,另外补充一下,要找个专业律师给你出个法律上行的通,又能解气的法子才行~~~~~~~! 我本人认为你应该联合其他购房户一起找律师告开发商的不法行经,让其赔偿你们的损失才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