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现在的价格是8000,目前主推的是8号楼和9号楼,两居到五居。周围的各式配套很多的,各方面都很齐全。
湖滨四季西侧紧邻繁华的李公堤国际水岸风情街,南临金鸡湖大酒店、金鸡湖高尔夫球场等,北临新鸿基地产兴建的苏州四季度假酒店,另外,久光百货、圆融时代广场等时尚购物中心近在咫尺,成就苏州独具风尚、动静皆宜的悠闲生活格局。
关键是这三个地方哪里条件比较好,就可以选择它,不需要纠结什么差别。应该顾全大局和长远。
嘿嘿,本地人来答疑解惑,基本均价8千起,但是万达投建的金石天成听说是6千多,都是精装户型,有银子就赶紧买吧。。很值的。
满庭春MOMA智能化配套:项目采用封闭式管理,内外智能化系统形成三套安全防线:第一道:利用主动红外对射的电子周界系统,配合闭路电视监控,通过两个系统的联动来实现园区的第一层安全。第二道:电子巡更系统记录和考核巡查情况(人员、地点、时间、情况等)。能够有效监控巡查人员巡查到点的情况,杜绝安全死角,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第三道:可视对讲系统、门禁系统、户内防盗报警系统。共同构筑了完整的单元安全控制系统。每栋楼的首层至三层各户设置门、紧急报警按钮等,采用无线报警的方式,联接到报警主机。其它层配置紧急报警按钮、红外幕帘探测器等。扩展配置可根据用户对安全的不同需求配置报警探头。中心设置电子地图。有警情发生立刻突出显示警情区域,管理中心立即做出反映。
楼主的小孩跟我孩子差不多大,都是快上小学了的。前几天才去看了高新一小附近的经典双城,业主的小孩有优先入学权,还不错,楼主也可以去瞅瞅
楼主也不说说要在哪个区。。。。。。最近在二环那边看了个盘叫经典双城,感觉还不错,配套挺齐全的,什么都有了,交通也挺便利,三号线通了之后会更方便,环境你可以自己实地踩一下,看房子还是要自己亲自上眼才行,祝好运。
最近二环那边有个经典双城要开盘,人民路与海源路交汇处,位置不错。本月15号开盘,还挺符合你的要求的,楼主要抓紧,这房挺好卖的~交通非常方便,通过二环快速线到哪里都挺快,到达小西门就3.4公里,正义路商圈也就4.5公里,到昆明新机场可乘坐3号地铁,10余分钟吧!很多公交线路可直接到达~这个盘规划得很全,吃喝玩乐以后也是很方便的,你自己去考察考察就知道咧,我现在也说不出,不过感觉小年轻做婚房还是挺好的,那一带好学校也多,将来小孩子读书也不发愁。
上海一栋降价高达四五百万的别墅。从上海市区驱车30多公里,来到上海西南角松江区的一个楼盘,刚刚下高速,就远远看到了销售人员高举着广告牌,写着“63折”。这名售楼人员表示,之所以这么远就举着牌子,是“到那边的话(售楼人员)会涌上来”。他表示,在这里站了3天,拉了两个客户。 在去楼盘的一路上,隔十几米就有三五个中介代理人员。进入售楼处,大堆的售楼人员把门口围得水泄不通。但记者发现,现场看房买房的人却并不多。售楼人员热情地向记者介绍了楼盘的打折情况:“10万抵180万,还有10万抵120万是东郊,还有淀湖是10万抵100万。现在长甲下面三个楼盘都在打折。我们现在这次63折的口号就是全民买别墅,就是平民百姓你都有机会去买到别墅。这对你们来说是最好的机会。”
鸿都第一城啊,在北京房山那边,周边配套设施齐全,空气也好,还有很多景区像十度风景区,上方山森林公园,云居寺等适合老年人居住。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
这要看现阶段,该房产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原因.如: 1、开发商尚未取得大产权,房屋所有权还不能转移。 2、开发商的房产所有权有瑕疵,短时间内办不了房产证。 3、申请了购房贷款因为缺少开发商的配合没法房产证。等等 除了以上比较合理的原因外,在一切正常的情形下办产权证需要1年的时间太长了。 在房产证申请手续已经递交到房产交易大厅的情形下,可以签订一份附时间/条件的产权过户合同,约定:在多长时间内必须将房产证办理完毕,在过户条件成就的情况下(即取得房产证)的情形下,几日内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未在约定期限或条件成就的情况下,未履行过户义务,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后果,你们协商吧
类似情况,最好到中介公司去办理。其间有贷款公司作为担保。向银行申请批贷,贷款批下来,才能到国土局去办理过户。卖方的剩余房款将由贷款公司发放 到中介公司咨询可以得到很肯定的答案
一般来说契税是在办理房产证时交纳,开发商此举是因为有些人到办证时迟迟不交纳影响了办证时间所以提前收取,多数情况下开发商不会以此要挟,只要到时及时交纳即可。 公共维修基金是在开发商交付房屋时交纳的
中介公司要收1.5%契税,1%土地出让金是必须要交的,而且是上交给税务局的,只要你付了钱,他们帮你代交后,交付与你等值的发票就可以了!这个是不能多收的,我想中介公司也不会冒着国家的名义来收你这个钱,再说这个钱都是要收的!至于2.5的佣金,则是完全属于中介公司的服务费了!这个钱也是好商量的,一些小中介还可以还还价,一些正规一些中介就不行了!你可以试着和他们交涉一下,看看这个佣金还降下来一点,实在不肯也没办法了!委托中介是肯定要交佣金的,多少差不多也就那个数了!
协议应该有效,如果你要终止合同,你是属于违约. 但看情况你的房子是应该可以出售的,只是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因是集资房一般土地都是单位的土地,是以前国家划拨给单位的,你要出售房屋所以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方可买房
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 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10月1日起施行 --------------------------------------------------------------------------------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以下简称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工作,适应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及中央在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首次进入市场出售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已购公房,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办法,下同)购买的原产权属于中央在京单位的公有住房。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也视为已购公房。 第三条 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遵循统一市场、定点代理、方便职工、系统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直管理局)是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成立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以下简称交易办公室),负责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提供住房档案等信息服务和政策咨询,监管交易活动,收集、记录交易结果并向原产权单位及职工所在单位反馈。 第五条 交易办公室选择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的定点交易代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定点交易机构),承担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的代理服务工作。 第六条 出售人应填写《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交易办公室根据职工住房档案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出售人可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也可委托定点交易机构代为办理房屋买卖以及交易过户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三)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四)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 (五)与买受人签订的已购公房买卖合同; (六)物业费、供暖费清结证明。 出售人没有建立住房档案的,应当补建住房档案。出售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将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 第七条 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后,定点交易机构应将交易情况及时反馈交易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凡属超标而未经处理的住房,须经原产权单位按规定超标处理后方可上市出售;按房改政策规定属不可售住房但已向职工出售的,不得上市出售。 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特殊部门的住房,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等单位在机关办公、教学、科研区内的住房,原产权单位认为不宜公开上市出售的,应报交易办公室备案,并在职工住房档案中注记。该类住房可按规定向原产权单位腾退,也可在原产权单位职工范围内进行交易。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房或与原产权单位有特殊约定的已购公房(规定住满五年内容的除外),应按法律、法规规定或与原产权单位的约定执行。 第九条 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房,由买受人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时按当年房改成本价的1%补交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 第十条 已购公房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出让金划转北京市财政。 已购公房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按已购公房原产权单位的财务隶属关系和财政体制,分别划转中央财政或者返还原产权单位,专项用于住房补贴。其中,已购公房原产权属于中央行政机关的,全额划转中央财政;属于中央事业单位的,50%划转中央财政,50%返还原产权单位;属于中央企业单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全额返还原产权单位。 第十一条 凡以房改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上市出售的,在按规定缴纳税费后,收入全部归产权人个人所有,不再与原产权单位进行收益分成。 凡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出售人可按购房当年房改成本价向原产权单位补交房价款,取得全部产权后上市出售;也可在交易过程中按购房当年房改成本价的6%计算应扣除的价款,划转到原产权单位售房款专户,在按规定缴纳税费后,收入全部归产权人个人所有。远郊区县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后,买受人应与该房屋的供暖、物业部门签订新的协议,新发生的供暖、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原产权单位及出售人所在单位不再承担该房屋的上述费用。房屋的公共维修基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出售人提供的各项材料应真实、准确,出售人提供虚假信息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房改纪律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交易办公室定期公布定点交易机构名单。 定点交易机构应依据本办法及相关规定,按照提高效率、方便交易的原则,为出售人代理交易并办理相关手续。定点交易机构应按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合理收费。 定点交易机构违反本办法及相关规定,不能向交易人提供有效服务的,将取消其定点交易资格。 第十五条 本办法不含部级干部住房上市出售。 第十六条 凡涉及交易过户、权属登记以及税费缴纳等事宜,按《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3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指“中央在京单位”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 住房制度改革归口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管理的中央在京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按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一个大的策划,涉及到税务\财务等各方面的安排.如果要获得更准确的判断,还应当提供更多的信息. 从投资方式来讲,采用不同的投资方式,就会节省大量的资金.同时通过一些法律设计,还可以减轻责任. 投资目的非常重要. 商业中心的运营方式方式也非常重要. 希望能够提供更多的信息.
出让就是你直接从国家手里买,现在的政策是只交出让金就全解决了; 土地转让就是别人已经从国家手里买到地了,你又从这个人手里买这块地,除了地价款外还得交3%的契税
有后患,可能价格要便宜,但一定要在合同中签定相关内容,考虑仔细,我一朋友就是这样土地证到现在还无法过户.
给你出个主意:如果按你所说,银行按揭手续还未办理下来,你就去找银行办事人员,告诉他,先不要放款,你的房子准备转让。放心,和银行的办事员搞好关系,然后问他这些手续应该怎么办理。他帮你指点过后,就去抓紧时间办理,不行的话再去问问售楼小姐。两方你都和人家好好说说,不会没问题的。 放款后,如果你想还款,他们会和奖金挂钩的。售楼小姐也不想丢失你这个客户啊,我以前是做售楼的,所以知道一点…希望会给你带来帮助
我同意这个仁兄的意见,另外补充一下,要找个专业律师给你出个法律上行的通,又能解气的法子才行~~~~~~~! 我本人认为你应该联合其他购房户一起找律师告开发商的不法行经,让其赔偿你们的损失才是啊~!
不用作公正,直接去各个区部门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交易过户,缴纳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商品房可以不用缴纳)、测绘费(每个区不一样,可以不缴纳),其他步骤等交易中心交待了
你现在的房子是不是属于合同房,合同房的定义就是在购房时同开发商签定了合同但还没办证的房子,如果是的话要看是你所在的开发商有没有到房产部门将合同备案,如果是备案了你就没戏了,当然如果你能走后门的话,不过这走后门往往比正常的手续还要贵的而且还有人情债。如果没备案只要到开发商那里交点钱改合同就行了,不过有时也得找点熟人的,这部分费用不高。
北京政策: 与正常过户无异 契税:成交价(或土地局评估价)×2.5%; 印花税:成交价(或土地局评估价)×0.01%; 制证费(有些区县免交):80元; 产权证贴花:5元。 其他地方不知道不好瞎说
如果你们签了正规的协议的话,那这个协议时候法律保护的,你可以要去他给你违约金或者你自己再把这个房子买过来阿。你只有这两个选择啊,差价房主是除非给你违约金要不他是没有权去吃那个差价的阿。现在最关键的是看你们所签的协议在法律面前是否有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所有权证有房产管理部门颁发。其他部门颁发的可能是单位自管房产。
提两瓶好酒、拎两条好烟,去串个门,不说这件事,唠唠家常,然后走人,过一两天打电话再问,他要还是不给你办,那你就别不好意思了,告丫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