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收房需要注意: 1检查所有插座没有电笔的朋友可以拿个充电器和一个三相接头的排插。充电器可以检查两相插座,三相接头的排插可以检查三相插座。 2 检查所有窗户·检查玻璃:玻璃不能有疤痕,我们所买的每一件都是商品,要仔细检查,否则吃亏的是自己。不要以为那么大的一块玻璃上有个小小的疤痕无所谓,想想如果你是在买一面镜子,有疤痕的镜子你肯定不要。·检查窗纱好多纱窗上的窗纱都是破的,或者上面有很大的划痕。·检查窗户开启时是否碰墙墙面很容易毁坏 3 检查电话线,宽带接口天伦的电话线和宽带面板质量不好,而且要看是否固定牢靠! 4 检查暖气片、阳台护栏是否牢固 5 检查每一个灯和开关 6 检查每一个水龙头 7. 收房要查验《竣工备案验收表》的原件和《房屋面积实测表》,否则一旦接钥匙,再提面积问题就晚了,在司法实践中,以收房时未提异议,视同购房人事实接房放弃对面积争议的权利 8. 收房注意窗户合页,和水管。
一、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 1、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 2、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 二、 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竣工验收备案表》。 三、 房屋检验收房过程中必须要掌握一个原则:先验后收。 四、 新房验收的最终结果验房注意验收以下几项: 1.验墙壁。 2.验水电。 3.验防水。
验房程序: 一、查看两书一表:质保书、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面积实测数据对照购房合同上的面积。 二、不交费、不签字、先验房:发现问题后更不能交费、签字。应先修房,同时取证、为日后举证奠定基础,特别保存好验房问题备案单。核查房屋总面积超出或减少百分之三以内的情况很普遍;套内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加的情况更多。 三、房屋完好。签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时,看好条款,不能放弃自己的权利。 四、交合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应有物价局批文、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
收房验房手续有: 一、通知开发商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二、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为了防止开发商在建设期间将业主的房屋进行抵押,业主在验收房屋质量文件之前,首先要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是否有抵押记载,然后才开始验收有关的工程质量文件,就目前而言,主要是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俗称“两书一表”)。目前在交楼过程当中出现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因此,业主在验房的时候不能只看有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而是要仔细查看所购的房屋是否在该表的范围内,以及表内的各个分项是不是都备了案。 四、签署房屋交接书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换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不能签署房屋交接书,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业主最好自备一份详细的验房记录单,验收完有关文件,业主马上就要开始实地验房了,开发商提供的《楼宇验收记录表》列出的项目大多不够细致,一旦验收起来,可能根本不够用,建议业主先自备验房记录单,以备不时之需。业主在自备的验房记录单里,应该尽可能详细地列明需要注意的内容,以防遗漏。据经验,在验房过程中,首先要关注房屋是否存在结构问题,例如承重墙是否有贯穿性裂缝等等;然后才是房屋使用方面的细节问题,例如门窗是否平直。除此之外,购房者在验房的时候,不妨带上电笔、直尺、小木槌等工具,以便于检验。 五,办理入住手续。
一、审查有关证件作为购房者, 应首先审查房屋是否具备交房条件。关于交房条件, 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一般合同约定以该房屋取得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的前提条件。 如果没有 《竣工备案 验收表》,作为购房者一般可以拒绝收房。此外,购房者还要审查几个 证件,包括:住宅质 量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面积实测表等,否则一旦接钥匙,再 提面积问题就晚了, 在司法实践中,以收房时未提异议,视同购房人事实接房放弃对面积争 议的权利。 二、审查交房费用A、 房屋价款结算:对于期房而言,合同价款是依据房屋预 测面积计算的,等房屋竣工 后,实测面积肯定会有所差异,双方根据面积差异来结算房款。B、 物业管理费用:购房者在接收房屋后,无论是否入住,就开始享受到前期物业管理 企业 的服务,因此在收房时就须交纳物业管理。按照现行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一次最多可 收取一 年的物业费。C、 公共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金是为房屋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进行大、中修 而准备的 基金,按照房款的 2%交纳,可以交给开发商,也可以直接去房管局小区办交纳。 三、 审查房屋的质量 验房主要是看房屋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包括户型、朝向、尺寸、结构等。 如果这些方 面发生变化, 则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此外, 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审查房屋是 否存在质量问题, 如果有质量问题,应要求开发商进行修理,待修理后再重新验房。 审查房屋的质量应做以下准备 : 1、带有日期显示功能的相机一部,以便拍下有问题之处作 为凭证。 2、纸、笔,即时记下发现的问题以免遗忘。 3、易贴便条一叠,写下问题所在及 维修意见,贴在出现问题的地方,以便维修人员查 找。 4、扁型三插头小电器一个,入屋内 各个电源插座检查电源是否已全部接通。 5、售楼说明书,边看边对照着厨房、浴室等附送 的设备是否符合开发商当初的承诺。 6、请有收楼经验的朋友同行,帮助提供意见,发现问 题。 审查房屋的质量准备事项 : 1、带有日期显示功能的相机一部,以便拍下有问题之处作 为凭证。 2、纸、笔,即时记下发现的问题以免遗忘。 3、易贴便条一叠,写下问题所在及 维修意见,贴在出现问题的地方,以便维修人员查 找。 4、扁型三插头小电器一个,入屋内 各个电源插座检查电源是否已全部接通。 5、售楼说明书,边看边对照着厨房、浴室等附送 的设备是否符合开发商当初的承诺。 6、请有收楼经验的朋友同行,帮助提供意见,发现问题。
收房要注意: 1.审查有关证件。作为购房者,应首先审查房屋是否具备交房条件。关于交房条件,在合同的第八条有明确约定,从北京来看,一般合同约定以该房屋取得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的前提条件。按照今年12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城市房屋转让管理办法》的规定,竣工备案表更成为开发商交房的法定条件。如果没有竣工备案表,作为购房者一般可以拒绝收房。此外,购房者还要审查几个证件,包括:住宅质量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面积实测表等。 2.审查房屋的质量。验房主要是看房屋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包括户型、朝向、尺寸、结构等。如果这些方面发生变化,则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此外,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审查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果有质量问题,应要求开发商进行修理,待修理后再重新验房。3.审查交房费用。交房时涉及到一系列的费用。房屋价款结算。对于期房而言,合同价款是依据房屋预测面积计算的,等房屋竣工后,实测面积肯定会有所差异,双方根据面积差异来结算房款。物业管理费用。
第一步 索要验收合格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要求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房时,必须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该表必须详细记录该套住宅中房屋外观及尺寸偏差、防水、水电安装等8项内容的验收过程、曾经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检查住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分户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专用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如果不合格,建设单位就不能组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步 业主自行检查买房人除收到相关验收表格外,自己也可以对房屋进行检查。 第三步 请专业人士验收虽然购房人可以通过相关资料和自己的相关知识进行自行验房,可是对于一些细节的检查还是需要相关的建筑专业单位来进行,因为这些检查需要比较专业的知识和仪器。1.房屋墙面平整度、垂直度,门窗四周是否顺直平整。2.专业管线的位置是否合理,质量是否过关。3.房屋室内各种材料的质量是否合格。4.房屋室内空气质量、保温情况、照明状况等是否合格。
第一步“看外部”:即观察外立面、外墙瓷砖和涂料、单元门、楼道。 第二步“查内部”:即检查入户门、内门、窗户、天棚、墙面、地面、墙砖、地砖、上下水、防水存水、强弱电、暖气、煤气、通风、排烟、排气。 第三步“测相邻”:主要是就闭存水试验、水表空转等问题邻居配合查验。验精装房还要记得检查地板、橱柜、洁厕具以及家电的质量。 特别注意: 一、房屋尺寸。名郡介绍,房屋在尺寸、高度、宽度上最容易出问题,出现面积缩水的问题,因此需要特别检查。 二、检查卫生间是否漏水施工单位验收需要进行蓄水试验。购房人如果不放心,可在卫生间内蓄水,24小时后到下层住户的卫生间向上观察,如无漏水特征,即为合格。顶层住户要在下雨时重点查看屋顶是否漏水,可看边角是否有水印。 三、在验房时要留心一下厨房是否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厨房应设置洗涤池、炉灶、排油烟机等设施或者预留位置。 四、是否按装修标准进行交付。现在交付使用的房子基本是两个标准,一是初装修,二是精装修。购房人可在建设部相关网站查询清楚房子达到的标准要求。 五、室内各种构建交付的成品是否完好,包括室内墙面是否平整光泽;地面是否平整、清洁;窗户玻璃及四周抹胶是否均匀等。
购房者进行房屋验收时需仔细检查商品房质量,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验房自备工具1)1只塑料洗脸盆--用于验收下水管道 2)1只小榔头--用于验收房子墙体与地面是否空鼓 3)1只塞尺--用于测裂缝的宽度 4)1只5米卷尺--用于测量房子的净 5)1只万用表---用于测试各个强电插座及弱电类是否畅通 6)1只计算器---用于计算数据 7)1只水笔--用于签字 8)1把扫帚--用于打扫室内卫生 9)1只小凳子和一些报纸、塑料带,包装绳--用于时间长,可休息一下及预先封闭下水管道。二、验房过程 去物业部门查看资料部分,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需要查验: A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带走 B《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 C《竣工验收备案表》 D面积实测表 E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可带走。三、核实面积、合同及价钱多退少补问题 认售楼合同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 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先查看售房合同,看之间的误差为多少,一般为3%,3%之内不考虑,超出部分进行处理,建议定合同为2%误差,但是不超过5%比较好)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看完那些资料后,基本就可以去验收房子了。从物业处拿钥匙,分别应该有楼层钥匙、进户门钥匙、信箱钥匙、水表、电表(若有远程抄表另)等几把。接着就可以同物业人员一起去房子里了。1)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阳台裂缝危险大)提示:由于新房子空关时间较长,在门窗轨道里会有一些灰尘和建筑垃圾,所以切不可很冲动,用蛮力推拉门窗,一感觉有阻塞感的时候,仔细查看一下,用扫帚清楚后就可以看了。2)检查墙体平整度、是否渗水、是否有裂缝 提示:特别是查看一些墙体是否有水迹,特别是一些山墙、厨房卫生顶面、外墙等地方,如有的话,务必尽快查明原因。3)仔细检查地面有无空壳开裂情况。提示:如有空鼓,一定要责成陪同物业人员尽快修复,否则在装修中会很容易打穿楼板,妨碍邻里关系。以上2-3项可用工具小榔头和塞尺。4)水电煤畅通情况和能否正常使用。大开龙头查漏堵,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急一点,一来看看水压,二来试试排水速度。(一般新房子会配一个简易龙头给业主)。 用万用表测量各个强弱电是否畅通。提示:关闭分闸,检查各个分闸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线路。5)验收下水情况,先用面盆盛水,再向各个下水处灌水,分别是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马桶下水、厨房和卫生及阳台地漏等,基本是每个下水口应灌入两盆水左右,应听到咕噜噜的声音和表面无积水。提示:做好这些后,确认没问题,要尽快将这些突出下水(如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马桶下水)拿一塑料袋罩着水口,再加以捆实,而象地漏等下水需要塞实(记得留一可拉扯掉的位置)。6)验收地面下水情况。在厕卫放水,浅浅就行了(约高2cm)。然后约好楼下的业主在24小时后查看其家厕卫的天花。提示:在全部用完水后,应再打开水表,看清楚水表数字,记 录下来,同时要记录电表数字。7)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易购提示:通常在这方面,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但是确实要仔细核实。8)测量一下楼宇的层高,用5米卷尺即可,采样数据来源地点与具体数据,最好把水表、电表数字、楼高、马桶坑距、浴缸长度和宽度、冲淋房尺寸、吊顶高度都记在一个自己的小本子上,同时把一些验收房子的数据和问题写在物业公司提供的纸张上。
收房验房的步骤流程如下: 1、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此三项必须为原件)以及《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3 、业主对新房做综合验收,即最重要的验房环节。 4、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5、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各项费用以及延期交房违约金等。 6、业主领取新房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7、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协议、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并索要发票或盖章确认的收据。 8、办理产权证有关的事项。若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则可由开发商代收契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代办费金额双方协商。业主也有权拒绝代办。 9、 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收房完成。
1、检查入住的房屋是否是自己所购买的房屋如与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不符,入住前要向开发商提出,如不符合则应进行更换; 2、判断面积有无发生误差以及误差比是否超过3%,应在入住前根据合同的约定向开发商提出自己的意见,是否退房; 3、自己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结构问题,应和开发商提出,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如发现非结构性问题,应和开发商交接时如实做好双方签字的书面记录,并要求开发商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维修;
1、关于收房时间。一般房产商通知小业主交房时间比较早,建议不要在第一、第二天去收房。由于那两天同时来收房的人良多,陪同验收屋子的人也不会有太充裕的时间仔细陪同看房。您不妨选择第三天或第四天。 2、您可以去物业部分查看资料,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仿单》、《竣工验收存案表》、《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面积实测表》等。需要留意的是,前四项文件是可以带走的。其中《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仿单》、《竣工验收存案表》必需是原件。 3、留意核实面积、合同及价钱多退少补等题目。首先要确认售楼合同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由房地产部分实际丈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查看售房合同,看误差为多少。留意签订合同时将误差定在2%至3%,建议不超过5%。
当您拿到新居钥匙,如何进行验收? 据房地产部分的有关专家先容,商品房的交房,是买卖双方履行契约的行为。因此,购房人在验房前,应该仔细察看合同中的有关商定,充分了解哪些标的物是开发商必需交付的。假如身边有懂建筑或曾经买过房、验过房的朋友帮忙,则可以大大减少验收细节上的疏漏。 验房第一步,看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如期交房,购房人首先要看小区及楼内的环境和相应的配套是否到位。现在的期房项目一般在交房时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同期建设、同期交房,车库、会所、绿化、景观园林全部落成,购房人只需按开发商在售楼时的承诺查验。但目前很多规模较大的项目只能分期交房,良多配套环境、特别是软环境,像绿地、水景都还看不到,这就要看购房合同中对此有没有详细商定。 二、在分期入住的小区,购房人应关注入住部门小区道路是否铺好,在建区与入住区之间是否有围挡用来保障入住业主的安全和相对宁静,在建工程夜间功课时间,入住部门的绿化,路灯、泊车是否能有保证,车库没投入使用之前,地上临时泊车位是否收费等相关题目。 三、了解楼里公共部位的装修是否符合发展商的承诺,如大堂、楼道、墙、地、顶的装修;业户的邮箱是否配备;电梯的品牌、大小是否符合承诺;水、电、气是否已开通;承诺内的红外线周界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区域监控系统是否配备,何时投入使用等等。户内验收首先要看屋子是否经由政府部分验收存案。规范的发展商在交房前都要给购房人提供政府部分的验收存案表和面积实测文件,购房人应该了解一下交房面积和一开始所签合同中的面积是否有误差,该误差是否可以接受。再要看墙面、地面。验房时,购房人不妨带一把卷尺,量一下层高、量一量屋子是否方正。不管毛坯房、仍是粗装修房,都要看看每个房间的阴阳角(房间上下八个角落)是否垂直、墙线是否笔挺、顶棚地面是否平整。房间内墙面、地面和各台面、门窗玻璃都应该是平整、光洁的。在查看墙面、梁柱、阳台时,要留意是否有裂痕。还要留意窗玻璃的材质、厚度是否符合承诺,有没有双玻改单玻。窗户的密封性要好,另外窗底部的轨道要平滑。 四、厨房、卫生间是一个家庭中硬件设备最多、最轻易出毛病、而且不易维修的部门。厨卫中最枢纽的是墙面、地面防水的质量。购房人应该再做一次闭水试验。假如是已装修的厨卫,还要留意查看一下地漏排水是否顺畅,地面是否会积水或向房间外渗水;查看厨卫设备的出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件数是否与契约所列相符,地面、墙身的瓷砖是否符合承诺,上、下水、灶具排烟是否通畅等。五、新建商品房住宅都配有一般性用电与大家电用电的线路和插座,包括电视、宽带网络插座都要逐一点清,并分清其用途。特别要留意厨、卫、洗衣间、露台上的电源插座,应该是带盖防水插座。假如是毛坯房,已安装的插座面板,要看是否为墙面装修作了预留。 假如你按照上述要求对新居进行验收后,没有发现题目,就可在交房验收单上签收;倘若某个地方有题目,可暂缓签收,待整改满足后再签收。
1只塑料洗脸盆:用于验收下水管道(水量一定要大); 1只小榔头:用于验收房子墙体与地面是否空鼓; 1只塞尺:用于测裂缝的宽度; 1只5米卷尺:用于测量房子的净高(主要是收房时用); 1只万用表:用于测试各个强电插座及弱电类是否畅通; 1只计算器:用于计算数据1只水笔、用于签字; 1把扫帚、用于打扫室内卫生; 1只小凳子和一些报纸、塑料带,包装绳:用于时间长,可休息一下及预先封闭下水管道。
先看外部:外立面、外墙瓷砖和涂料、单元门、楼道。 再查内部:入户门、门、窗、天棚、墙面、地面、墙砖、地砖、上下水、防水存水、强弱电、暖气、煤气、透风、排烟、排气。 后测相邻:闭存水试验、水表空转等题目必需和楼上楼下邻居配合。
商品房管理办法规定,实测之后的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相比较,3%以内的误差是合理的。所交房屋的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不愿退房的,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买受人补足3%以内部分的价款,超出3%部分的价款由开发商承担,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误差在3%以内部分的价款由开发商返还给业主,超出3%部分的价款双倍返还。
1、看墙壁首先仔细检查每个房间墙体是否平整,墙壁是否有裂纹,房顶上是否有裂缝(没有裂缝最好,有裂缝得看是什么样的裂缝。一般来说,与房间横梁平行的裂缝,属眼下的质量通病,虽有质量问题,但基本不妨碍使用;如果裂缝与墙角呈45度斜角,甚至与横梁呈垂直状态,那么就说明房屋沉降严重,该住宅有结构性质量问题)。包括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阳台裂缝危险大) 。内墙墙面上及房屋顶部是否有麻点。(这种麻点专业称“石灰爆点”,是石灰水没有经过足够时间的熟化所致。如有麻点,对室内装潢将带来很大的不利影响。)墙身顶棚有无部分隆起,用小锤轻敲一下有无空声。墙身、顶棚楼板有无特别倾斜、弯曲、起浪,隆起或凹陷的地方。 2、看地面仔细检查地板是否平整,地面有无空鼓、开裂、起砂的情况。如有空鼓,一定要责成陪同验房的相关人员尽快修复。同时,最好验一下地平,验地平就是测量一下离门口最远的室内地面与门口内地面的水平误差。验这个,很多时候也可以体现开发商的建筑质量。一般来说,如果差异在2厘米左右是正常的,如果出这个范围,你就得注意了! 3、查渗水最好是在房子交楼前,下大雨后的第二天前往视察一下。这时候墙壁如果有问题,几乎是无可遁形的。查看一些墙体是否有水渍,特别是一些山墙、厨房卫生间的顶面、外墙等地方,如有水渍,说明有渗漏,务必尽快查明原因。顶层住户更应检查顶层是否渗漏。(特别留意厕所顶棚有否油漆脱落或长霉菌。墙身、墙角接位有无水渍、裂痕)。 4、试门窗查防盗门框是否灌浆,开关是否太紧或太松,门缝隙是否太大,门四边、角是否平整,门开关有无特别噪音,门是否有破损,防盗门开关是否有障碍,对讲系统是否正常,单元门能否受控打开等。窗扇开关是否灵活,是否磕磕碰碰。是否能关严,隔风、隔音的效果如何。窗框是否变形,与墙体是否吻合无缝隙,锁扣是否正常,能否锁紧,是否灵活,玻璃是否完好,是否平整、干净、明亮,窗台下是否有水渍(如有可能是窗户漏水),查看密封胶条是否完整牢固。阳台护栏是否牢固。 5、量层高用5米卷尺即可,看净高是否符合要求(购房合同中的层高减去20公分楼板及面层厚度,再减去2公分允许误差,余数就是房屋的净高)。房屋最高、最低处是否相差(是否倾斜),房间是否是长方形,是否两边的长度不一致。 6、查上水打开龙头察看,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急一点,主要看看水压。还要仔细察看水管经过的墙地面有无水渍,重点察看拐弯、分叉的地方,有无漏水。有条件的用打压机做打压试验:水管压力在0.6MPA,保持时间10分钟。如果压力达不到或下降0.05MPA以上,就说明水管有漏水现象。 7、查下水用桶或盆盛水,再向各个下水管处灌水,分别是马桶下水,台盆下水、浴缸下水、厨房下水和卫生间、阳台地漏等,基本是每个下水口应灌入两盆水左右,应听到咕噜噜的声音和管口表面无积水。下水道漏水是否迅速顺利(打开地漏,水是否迅速漏下)。有兴趣的可以做通球试验(乒乓球),检查下水道内是否有杂物。为什么要这样呢,因为在工程施工时,有一些工人在清洁时往往会“偷懒。把一些水泥渣倒进排水管,如果这些水泥较大的话,就会在弯头处堵塞,造成排水困难。 8、验防水验收防水的办法是:用水泥沙浆或石膏、粘土做一个门槛堵着卫生间的门口,地漏等下水需要塞实(记得可拉扯掉的) ,然后在地面放水,浅浅就行了(约高50px)。然后约好楼下的业主在24小时后查看其家卫生间的天花。主要的漏水位置是:楼板直接渗漏、墙顶连接处、管道与地面的接触处。 9、查电路关闭分闸,检查各个分闸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线路。用小电器测试各个强电路是否畅通。检查总闸是否能控制室内的灯具及室内各插座,方法是拉闸后户内是否完全断电。是否有漏电保护器,漏电试验是否跳闸,控制闸具应分开,如室内应设置控制灯光的闸具和控制插座的闸具,空调的插座应与其他线路分开。检查开关、插座的牢固程度,插座是否正常通电,有无防护措施?电灯是否都亮?开关是否正常? 10、验收附属设施核对买卖契约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通常在这方面,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但是也要仔细核实。总体上应做到室内清扫干净,无污物,达到窗明地净,地漏等处无堵塞杂物。至此,室内部分验收结束,将水、电等表的读数看清楚,记录下来,一般读数不大,还是让物业人员记一下的好。如果有不认可的房屋质量问题,应当书面向物业管理公司说明有关情况,必要时请随同的物业管理人员签字认可,以作为业主已经履行验收义务的证据。
购房者的收房验房的时候,会对房屋的面积进行测量,以确保所得的实际面积与开发商给出的面积相一致。然而,实测面积出现误差也是常见的现场。那么这种误差是怎样产生的? 1.图纸测算和现房测量由于测量对象实体不同可能会产生误差购房人在购房时(主要指期房)拿到的面积叫“预测面积”,它主要是测量单位根据图纸得来;而购房人在入住时拿到的面积叫“实测面积”,是由测绘单位在项目竣工以后实地测出的。这样,从图纸到现房,本身就出现了产生误差的环节。 2.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修改图纸,这可能会造成原始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较大差异2000年9月修订的《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售房单位在预售商品房前,应向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提交预售商品房的面积测量报告。”这个报告中的面积就是“预测面积”,该面积主要是开发商委托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根据图纸得来的。这样,只要施工图纸与分摊说明不变更,预售面积和实测面积的误差肯定相对较小。但在此《规定》出台前,由于没有硬性规定,市场中相当一部分项目的预测面积是开发商自己算出的。哪些该公摊,哪些不该公摊,都是发展商自己定,由此遗留的问题成为购房人投诉的重点。其实,即使在此《规定》实施之后,仍有部分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对户型或公摊部位进行修改。《规定》第十条同时也规定:“预售商品房设计方案变更涉及预售房屋面积的,应重新提交面积测量报告。”也就是说,开发商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更改了设计,就应向测绘部门重新申请测量。如果开发商能完全按图纸施工,而且公摊部位不变,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的误差一定会在新购房合同规定的3%面积误差范围以内。 3.政策的不完善也是产生测量误差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房产测量当中,测量单位所依据的政策本身就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 a:有关公用面积具体分摊计算的政策目前还不够完善,政策只规定了分摊部位,但如何分摊计算却没有具体规定; b:个别关键术语没有解释。如规范中多次提到“勒脚”,但到底什么是“勒脚”却没有解释,阳台与平台的准确定义没有解释等等; c:有些建筑面积如何测算,规范没有反映出来。如墙体不垂直的、挑窗台承重柱突出墙外、室外楼梯具体如何计算等规范中就没有提到,这就特别容易导致作业人员因理解不同而测算出不同结果。4.测量本身就有误差同样是1m长的尺子,每个人测出的却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测量本身就有误差,但目前北京市房产测量有其允许误差范围,通俗地讲,100平方米的房地测量误差不得超过正负0.6平方米。
购房者的收房验房的时候,会对房屋的面积进行测量,以确保所得的实际面积与开发商给出的面积相一致。然而,实测面积出现误差也是常见的现场。业主们对实测面积提出异议,其实是对套内建筑面积与公摊面积的质疑。而哪些面积是否可以分摊不是由测绘部门来确定,它实质上是一种确权行为,而目前业主的大部分纠纷主要集中在公摊面积上。所以,业主们如果对公摊有疑义,应要求发展商对分摊部位进行具体说明,了解是否符合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如果要投诉,应向房地产产权主管部门申请复查;如果对面积数据有疑义,可以要求原测量单位进行复测,如果还有疑义可以向上级房地产测绘主管部门申请复查。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房产测绘从纯粹的技术角度讲,它属于测绘领域比较简单的一种,但是从专业角度讲,房产测量与其他的测绘有很大的不同,房产测量涉及到大量的测绘技术知识、建筑知识、房产的政策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因此它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政策性及法律性。
收房陷阱一:收房限时开发商约定的收房时限一般在收房通知书寄出30天内,如购房者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视为已交付。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购房时要留清联系方式,以免错过验房期限。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帮忙,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收房陷阱二:证件不齐要交房“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往往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而根本无法验收。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可选择不收房,如果确实被要求收,也要在相关文件,如“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表”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
1.先查门窗是否横平竖直,开启窗扇是否滑动自如,捡查窗锁是否灵活,玻璃是否有裂痕,另外不要光看里侧,要探出身去回头看蜜封胶是否封的很好,否则装完后雨水会进来。 2.上下水要仔细看一下是否滴水,下水是否通畅、厨卫防水作的怎样。 3.暖气是否热,是否有露水,结门是否能转动。 4.墙、顶是否平整,土建允许有1cm误差,不过一般都超差。 5.户门锁具是否转动灵活。6.看房最好在晚间和雨天,这是因为入夜后便于了解房屋附近的噪音、照明、安全情况等;而大雨过后能检验房屋的漏雨、渗水。跑冒滴漏、墙皮脱落、地面起鼓等小问题不容忽视。
我家以前也拆迁的,是看动迁协议书的 你好!这是按你缴纳房屋契税发票上的时间计算的,不是按产证日期计算了!不满5年还要交出售房价5.5%的营业税,满5年也不用交
如果房子已经验收完毕,并通知你去拿钥匙办交房手续就应该开始交物业费了,不过如果你没去拿钥匙办手续可以和物业协商要求减少物业费用,缴一半或是更少。
你好!物业过户,只要就是到物业去把原户主的名字给成你的!其实,说穿了办不办都可以的!房产证是你的名字就可以了,只要房产证是你的名字,房产就是你所有的了!物业的更名,现在你没产证,可以在去房产局办理了过户后,你和原业主一起先去物业和他们说明下情况,(原业主现在不在这个城市了)一般物业凭你们的买卖合同,房产局的受理单,在这类情况下,也是可以帮你办理改名的!你们可以去和物业协商的!或者让原业主写个委托书给你,到时侯你自己带着产证去办理!物业是可以变通的!
小彩菜:你好! 你没有房产证,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除了都市居士讲的无法进行买卖手续外,也无法抵押,无法办理继承,一旦拆迁产权认定就有问题,一旦有纠纷也不能得到法律保障。
你好!建议不要购买!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第一,对方的房产还没有交房,没有拿到房地产权证,不具备买卖过户的条件,现在买给你是违规操作!!第二,你现在购买了,没有办法办理房产过户的,要等卖家交房后,办理的房地产权才可以和你办理过户,在这其间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如:因开发商原因,造成延期交房,使你们的交易时间也要延后,或者交房后无法办出产权证,这些风险也就无形之中转移到你的身上!还有如果在这其间,房价大涨,卖家毁约不卖了,你们之间到时候虽然后协议,但是协议只说明你有购买的意向,支付过钱,但产权在没过户前还是卖家的!到时候你最多拿回原来付的钱,但你的时间等都没浪费了,得不偿失! 你可以在爱问房地产栏目的提问里看下,前几天的,象购买这类房产,发生纠纷无法解决的朋友大有人在,希望楼主三思!(
你好!你要看下你们之间的租房合同是如何签定的!一般如果你在租期内,因为个人原因不租了,后几个月的房租是退还的,但你支付的压金是作为违约金给房东的! 另外,你说的合同里有约定有洗衣机,加50元的,目前在你的租用期内没有享有这个洗衣机,那这个费用应该退还给你! 大家按合同约定办理就可以了!
全国各地不一样,一般来说,你只要按原购房款的三倍计算现在的房产价值是不会错的(有其它优势四倍 )
你好!这要看你们的租房合同签定的是否详细,如果合同里详细写明了,你说的要求,如宽带等情况,现在房东没有按合同为你开通,你可以要求退租!如果合同没有详细写明,那就对你不利了,房东可以说合同没有这些约定为理由,不同意你的退租要求,如果你不付租金,房东还可以说你违约!
你好!维修基金:18857。15*2%=377.14元!
c79lh:你好1 未满五年就是取得房产不到5年。 营业税是5%,加上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就是5.5%。
1老人去世将有子女,配偶,父母继承方式 请问 你公公是否还在呢? 如果不在的话他们的老房子就是有你老公名字的房子可以让你的姐姐选择放弃继承的方式 如果要分的话就一人一半 2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子,应该和你姐姐协商已尽快的速度办理过户,如果不能办你可以让你老公先去相应单位去办你们现在住的房子的共有人,最起码这套新房你已经有一半了,满我五年你在办过户 这也就是唯一的办法了,办一个新房房产证的共有人,费用也不高,这样两套房子都有了一半的财产心里也塌实了 如果你姐姐要不让办也没办法,因为你们没有证明房子是婆婆给你们留下的 3如果你姐姐要贷款的话当然可以不争得你们的同意因为毕竟房产证是她的名字,如果厂子发生纠纷,是可以用这套房子做抵押的 主要还看你姐姐的态度是否有意把房子给你们 49017526QQ联系我具体在谈
你好!个人建议不要购买这类房屋,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买这类房产的风险: 1.房产再没有拿到房地产权证是不可以上市买卖的,没法办理过户 2.目前市场上是有不少违规操作,就像你说的买卖双方先签定一份购房协议,等卖家办好产证再去办里过户!但这份协议只能证明你有购买这套房产的意向,并支付过一定的购买款,不代表你就是这套房的产权人,因为只有房产证才是唯一代表产权的证明! 3.这你和卖家签定协议,到其取得自己的房产证,再和你去办理房产过户的这段时间内,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其实对你是很不利的!举个列子:如果这段时间内,房价大涨了,卖家大可反悔,不卖了,那你也没办法啊.你们又没过户,你可以得到的就是退还你付的钱,再赔偿你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有可能,这违约金还是上法院起诉了,才得到的),但房价的上涨远远超过你得到的违约金!另外,这其间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如:因开发商原因,造成延期交房,使你们的交易时间也要延后,或者交房后无法办出产权证,这些风险也就无形之中转移到你的身上! 你可以在爱问房地产栏目的提问里看下,前几天的,象购买这类房产,发生纠纷无法解决的朋友大有人在,希望楼主三思!
第一,购买这类房产本来风险就很大,买这类房产的风险: 1.房产再没有拿到房地产权证是不可以上市买卖的,没法办理过户 2.目前市场上是有不少违规操作,就像你说的买卖双方先签定一份购房协议,等卖家办好产证再去办里过户!但这份协议只能证明你有购买这套房产的意向,并支付过一定的购买款,不代表你就是这套房的产权人,因为只有房产证才是唯一代表产权的证明! 3.这你和卖家签定协议,到其取得自己的房产证,再和你去办理房产过户的这段时间内,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其实对你是很不利的!举个列子:如果这段时间内,房价大涨了,卖家大可反悔,不卖了,那你也没办法啊.你们又没过户,你可以得到的就是退还你付的钱,再赔偿你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有可能,这违约金还是上法院起诉了,才得到的),但房价的上涨远远超过你得到的违约金!另外,这其间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如:因开发商原因,造成延期交房,使你们的交易时间也要延后,或者交房后无法办出产权证,这些风险也就无形之中转移到你的身上! 第二,开发商还存在问题,给查封了,那不确定因素就更多 所以很清楚了,这个房产不可以购买!
xtxyzjq:你好! 根据发改委的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没有对这个问题做出规定。江西省发改委和建设厅的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新购房屋没有入住,物业费按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的50%交纳。
东城秦汉:你好! 房子交接有很多要求,现在把北京市的规定抄来,供你参考。 《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变得更加明确,该办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三)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预购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及预购人应当携带的证件、文件。交付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预购人出具前款规定的文件;交付住宅的,还应当同时向预购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对于这个《办法》中的规定,房地产商可能会用法规有时效进行搪塞,遇到这种情况,业主要学会用更多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保护自己。 对于北京交楼的第一个标准:房地产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性要求,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而我国目前规定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因此,不管购房人和房地产商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房地产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房地产商交房时都应提供。 对于北京交楼的第二个标准:房地产商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按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商品房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03年2月1日起新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尚未开始销售的商品房现房项目,房地产商在“商品房交付时,应向每个购房人提供《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根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实施意见:2003年12月1日前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未进行预售面积测绘的,竣工后的实测应提供商品房共用建筑面积分摊情况的说明文件。属于商品住宅的,说明文件的内容应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住宅之前公示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和下列分摊情况:(一)被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二)参与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的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分摊系数;(三)不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内容一致;书面征得受影响的预购人同意,并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致使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情况发生变更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批准规划变更的文件。未公示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和分摊情况的,在12月1日起应当予以公示,公示的内容应当与已预售的商品房预测和分摊情况相一致。 北京交楼的第三个标准则要看购房合同中房地产商对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的交付承诺。 房地产商交付住宅的,还应当同时向预购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般问题不大,这一点建设部在2001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已有要求,现在交房的房地产商都应提供。 符合交房条件下,购房人首先应做些什么? 购房人在接到房地产商的入住通知后,可按通知上约定的日期前往收房,收房时,首先检查房地产商提供的文件是否符合上述要求,《竣工备案表》上有没有建委同意备案的章(竣工备案已改由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负责),然后对要接收的房屋进行实地验收,在与房地产商交接钥匙前应注意以下问题: (1)检查入住的房屋是否是自己所购买的房屋,如与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不符,入住前要向房地产商提出,重新核对并进行更换; (2)面积发生误差应在入住前根据合同的约定向房地产商提出自己的主张; (3)自己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结构问题,应在入住前向房地产商提出,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如发现非结构性问题,应和房地产商交接时如实做好书面记录,并要求房地产商书面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维修; (4)按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对房屋内的设备进行清点,检查水、电、气、热等设备完好程度及使用状况,如有不符或缺损,应在交接时要求房地产商在交接清单上注明,并要求房地产商书面确认具体更换和配齐的日期; (5)对房地产商提供的物业交付核验单或交屋单中无法确定的事项,应注明“暂不清楚”或“无法认定”,并由双方在注明处签字或盖章。 不符合交房条件下,购房人应做些什么? 对于房地产商交房不符合交房条件,很多购房人并不采取行动,天真的认为房地产商违约了就理所当然会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或解除合同,但现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权利是要靠自己主张的,如果购房人不提出、不主张,甚至以为先住进房子再说,却不知道自己的这种做法已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等于默认了房地产商的违约行为。 对房地产商的违约,分不同情况购房人享有合同撤消权或索赔权。 对于合同撤消权,《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目前法官通常会认定购房人收房就是购房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合同的撤销权。 《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具体到房地产纠纷,根据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本条中的三个月和一年这两个期间均属于除斥期间,它们是不变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不存在期间的终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只要期限届满,解约权人不行使解除权,该权利即归于消灭。通俗一点讲:房地产商延期交房的时间达到合同约定的解约条件,购房人开始享有法定解约权,同时,从该日起的解约权也进入了一年的除斥期间。如果购房人在除斥期间过后再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其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在购房人享有解约权之日起的一年内,如果开发商催告购房人行使解约权,则购房人在收到催告之次日起三个月内应行使解约权,过了三个月购房人在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同样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购房人除了享有上述逾期交房的解约权外,依据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在开发商存在如下行为时,购房人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6、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7、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8、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逾期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购房人亦可请求解除合同。尽管目前尚无司法解释对上述解约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作出规定,但是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上述解约权均存在除斥期间,该除斥期间更多的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 对于房地产商违约,购房人的索赔权同样首先要由购房人提出,如果房地产商对购房人的索赔存有疑义、不肯赔偿,购房人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则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购房人如对房地产商交房存有疑义的,一定要书面提出,并注意保全证据,如果和房地产商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又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要注意千万别错过法院可以接受的诉讼时间。 收房时要注意房屋的保修期 新房的保修期是从何时起算?很多人会回答:“从交付之日起算”。这种解答虽然也对,但不够准确全面,说对的原因是: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确实写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说不够准确全面的原因是:这里没有具体讲明保修期的长短,而是由当事人约定,期房交付时的保修期和现房的保修期很可能会出现差异,购房人往往被搞得糊里糊涂。 房屋的保修期不像一般动产商品,可以简单地定为购买后的1年、3年或5年。我们如果留意一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后面一句话:“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就会发现房地产商虽然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所以我们研究保修期还是要回到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笔者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因此,笔者认为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更为准确。即使房地产商和购房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使用日起算,他们很可能会减去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到交付之间的时间,买尾房或现房的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时限,避免错过保修时间。同时购房人也要注意委托房地产商或物业公司代缴的公共维修基金有没有被挪用,在房屋交付的前几年通常不会发生需要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对房屋进行大、中修。 收房时是否一定要缴纳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 目前,有不少房地产商在交楼时,以各种借口强迫购房人委托他们或他们委托的公司代办房产证,强行“代收”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对此做法,购房人有权拒绝。 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房地产商只能按和购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条件交房,而不能利用自己交房时掌握钥匙的有利地位胁迫购房人接受自己单方面提出的附加条件,如因其单方面增加购房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影响交房,必须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并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到目前为止,北京市地税局只委托过北京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代征契税(参见京地税地[2000]478号文),而代征人不能委托其它单位代征(参见京地税征[1997]389号文),如果房地产商自己或委托其它单位擅自“代收”契税实际已经触犯了法律。 关于房地产商或房地产商委托物业公司、中介公司代收公共维修基金问题,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去年曾发文(京国土房管物字〔2001〕1170号)明确加以制止。房地产商为自己代收公共维修基金行为辩护而引用的《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商品住宅楼房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已与2001年11月26日发文(88号)废止。 如果购房人在购房合同或其它协议中自愿委托房地产商或其委托的公司代办房产过户,缴纳的代理费,可由双方自行商定,目前政府没有统一规定。这种委托属于自愿性质,办理房产证并不难,也绝非不委托办不了房产证或房产证必须集体一起办理,房地产商在规定时间内和购房人一起办理房产证是房地产商的责任,如果房地产商不与购房人一起办理房产证,造成办理房产证的时间逾期一年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另外房地产商如果为购房人提供了贷款阶段性担保,只有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他才能取消担保,因此房地产商为了自身的利益,通常也不会拖着不和小业主一起办理房产证。 近年契税的下调和房价的下跌,也带给先把契税交给房地产商的业主如何要回多交契税的新问题,即使契税上调,房地产商也不会因为业主先交了地税而不让业主根据调整进行补缴,因此,对购房者来讲,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直接向政府交契税是最为合适的。 交房时,房地产商列出的不合理费用不用交 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有的房地产商会列出一些费用要购房人缴纳,例如网上经常有人问:“交房时,房地产商要我缴纳5000多元的天然气初装费,这合理吗?”“房地产商交房时收电力增容费、煤气入户费,是否合理?是否可以拒交?” 笔者的观点是:“不合理,可以拒交!” 在1986年10月1日生效的经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规划市区内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四源”建设费的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凡在北京市规划市区内兴建民用、工业建筑工程,并接用城市统一‘四源’设施的单位(以下简称房地产商),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四源’建设费。前款所称城市基础设施‘四源’建设费,是指自来水厂、煤气厂、供热厂、污水处理厂建设费(简称‘四源’建设费)。‘四源’建设费包括在建设项目总投资内。”第六条规定:“房地产商缴纳‘四源’建设费后,北京市有关市政部门应当在项目竣工时根据交费范围和协议提供相应的‘四源’设施,但从城市市政干管接到建筑工程的支管仍由房地产商投资建设。”这些规定明确说明不论是“四源”的基础设施,还是到具体项目的“支管”,费用都应由房地产商承担。 那么各楼入口到各户的管线费用由谁承担呢?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73号令《北京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构成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本市商品住宅的销售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开发经营者不得超过标价出售商品住宅,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第七条规定: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包括以下部分:“住宅开发成本费用,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地费、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附属工程费和间接费用。”对于新建住宅,所有基础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和安装费用都应包涵在房价之内,除了在合同中明示在交房时另行收取的,都属于“未予标明的费用”。 因此,新建商品房收取电力增容费,煤气、天然气、电话等初装费、开通费都是错误的。 同样,购房合同中如果明示了提供有线电视、热水、门禁系统、宽带系统等,而未明示在交房时需另外收取费用的,在交房时也不应就相关项目收取各种名义的初装费、开通费。虽然,北京提供宽带和有线电视的服务商确实要收入网费和初装费,但并不等于这笔费用一定要由购房人承担。 如果房地产商在卖楼时签订的合同没有承诺提供宽带或有线电视等项目,而在合同外进行了增加,这些项目的入网费或初装费,可以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费。 如果房地产商在卖楼时签订的合同承诺提供宽带或有线电视等项目,入网费或初装费应由房地产商支付。有些房地产商以“承诺提供,但没有承诺免费提供”为借口强行收费是站不住脚的!房屋买卖合同通常不会具体约定房屋要免费提供窗户,免费提供窗户玻璃,是否房地产商可以在交房时向购房人收取窗户安装费、玻璃费用呢?显然不能! 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也好,都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很多问题要靠大家的通常理解和合同约定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如果合同中“提供有线电视和宽带入户等项目”是房地产商提供的条款,执行时应按购房人的理解处理。 购房人收房时要不要交“测绘费”? 经常听到一种说法,那就是购房人得到的房产证上都会附上一张自己房屋的平面小图,这张图是要钱的,每平方米0.3元,这是要购房人交的“测绘费”,这显然不符合国家关于测量“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事实上按规定购房人要交不要交测量费呢?还是直接引用政府的文件更有说服力,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对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的补充通知中明确规定说明:“一、计价格[2002]595号规定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每套80元,是指含有厨卫设施的成套住房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不包括居住用平房。居住用平房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仍按原标准执行,即: 0.30元/建筑平方米(含测量费)。二、对开发商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含测量费0.30元/平方米;不含测量费0.18元/平方米。”这也就是说购房者不是买的平房就不用交测量费。 还有一种说法,各区收的测绘费不同,西城区30元,朝阳及宣武区一居室100元,每增加一居室加50元,其它区不收,据我所知这应该是对二手房的收费,对新建房屋的收费,国家和北京有统一规定,并没有授权区国土房地局自行制定收费标准。 当然不排除收费标准的变化,购房人在面对各种收费时有权要求收费人提供收费依据,没有依据的收费完全有理由拒交。 缴纳公共维修基金,要不要再缴纳大、中修费? 《北京市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工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工程是指除日常运行维修养护范围以外的中修、大修及改造、更新工程”。但北京目前仍有不少物业公司,利用早于交纳维修基金规定出台的北京关于普通住宅和高档住宅物业管理的收费规定,误导需要交纳维修基金的购房人在收房时再交纳大、中修费,对这种重复收费的做法,购房人有权拒绝。 北京市国土和房管局《关于建立公共维修基金后中修费收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再向产权人收取《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规定的大修费和38.7%的房屋公共部分中修费。产权人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房屋自用部位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继续收取196号文件规定的61.3%的自用部位中修费。”有些物业公司以此通知为依据,向购房人强行收取自用部位中修费也是错误的,因为上述通知说得非常清楚,物业公司要收取购房人自用部位的中修费,首先要有自用部位的产权人的委托,房地产商虽然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可以委托物业公司对物业进行管理,但这种委托只应涉及共享部位、共享设备设施,而无权代购房人进行自用部位维修的委托。 购房人在交房时应缴纳那些物业服务费用 购房人在收楼时只需按照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约定,交齐收楼时应交纳的购楼款,房地产商就应将钥匙直接交给购房人,如果购房人和房地产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也叫《物业管理公约》或《业主公约》)进行过承诺,还应交纳自己承诺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 按目前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的规定,物业公司不可一次性收取一年以上的费用,这个规定是对收费上限进行规定,并不意味着业主一定要同意物业公司一次性收取一年物业服务费,是按月、按季、还是按年缴纳物业服务费,购房人可以和物业公司自行商定,对有的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押金的做法,由于没有收费依据,购房人可以拒绝。对物业公司收取装修押金的做法,购房人可以按《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中的约定,和物业公司签订装修协议,具体约定装修押金的金额和装修押金的退回时间及条件。 对物业公司代收的供暖费,购房人在供暖开始前缴纳即可,不一定要在入住前缴纳,并有权拒绝缴纳办理入住手续前的供暖费。物业公司代收的水、电、燃气、暖气收费没有普通住宅和公寓或高档住宅之分,购房人千万不要受不守规矩的物业公司误导,北京市物价局文件中的涉及到公寓的收费标准是对饭店出租形式公寓的收费标准,购房人住的住宅即便叫××公寓,也和出租公寓扯不上任何关系。高档住宅收费自行约定是指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代收的费用不存在自行约定的问题,统一执行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 物业接收和物业管理是涉及不同民事关系的事情,如果物业公司利用房地产商委托其代为交楼之便,以不接受他单方面增加的条件就不给购房人钥匙为要挟,购房人除据理力争外,应直接找房地产商进行交涉,书面提醒房地产商,物业公司的做法有可能造成房地产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要求房地产商直接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房子那么贵,你们还喜欢在那里买。。有那钱还不如去六安买,六安有的地方比霍邱还便宜。。。。物业什么的比霍邱好多了。。。都不知道现在有的人怎么想的。。。搞的霍邱房价现在那么贵。。。。唉。。。 <br/> <br/> <br/> <br/> 查看原帖>>
房子那么贵,你们还喜欢在那里买。。有那钱还不如去六安买,六安有的地方比霍邱还便宜。。。。物业什么的比霍邱好多了。。。都不知道现在有的人怎么想的。。。搞的霍邱房价现在那么贵。。。。唉。。。
那就要看开发商怎么解释了,最严重的一种情况是房子下面有采空区,开发商不敢挖的太深,这样的话你就千万别买,以后可能会出现地面下沉或者房屋开裂,很危险的。
保障性住房,因申请、审批等程序而分配,公示后即视为使用权的归属,而且你已经置换,说明已经办了手续,缴纳物业费是必须的,和拿没拿钥匙没有关系,这点法律有规定。建议到物业公司举证没有居住的事实,请予以减半收取(我就是通过协商达成的)。供暖费用如果你没有事先报停的话,他向你提供了服务,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你就必须支付其报酬。<br/>物业公司和供暖公司的主管部门有住建局、工商局,也可以到业委会、社区、办事处等要求协调处理。
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要看租赁合同里如何约定。一般来说时效是从约定五年租期起始之日起算。如果约定的是“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算租期,那么可以认为该房至今没有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在时效内,可以要求解除实际已无法履行的合同,并要求返还租金和违约金。如果超过诉讼时效,也可以通过一些技术手段突破时效的限制。<br/>进一步咨询可联系本律师QQ 923223461 或与本律师电话联系。<br/>满意请按采纳。
所谓保修期一般是办理入住起五年,以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的起止年限为准,如果已过保修期,就得自个掏腰包了。
是否承担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看是否构成约定的违约情形。根据你的叙述,开发商交房不符合规定,你可以拒绝接受。<br/>===满意请采纳。
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
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方便的话可以选择我们的大套房,相当于二个房间的,一张床是1.8米宽,另一间房是1.2米宽,这样比较实惠。欢迎入住体验。
您好:家庭房就是标间,一个房间2个床,一个1.8米一个1.5米,行政大床也是一个房间,就是面积比其他房型要大点,有一个商务套房是一室一厅的,卧室一个床,大厅一个床,卧室的门是可以独立关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