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收房时间。一般房产商通知小业主交房时间比较早,建议不要在第一、第二天去收房。由于那两天同时来收房的人良多,陪同验收屋子的人也不会有太充裕的时间仔细陪同看房。您不妨选择第三天或第四天。 2、您可以去物业部分查看资料,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仿单》、《竣工验收存案表》、《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面积实测表》等。需要留意的是,前四项文件是可以带走的。其中《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仿单》、《竣工验收存案表》必需是原件。 3、留意核实面积、合同及价钱多退少补等题目。首先要确认售楼合同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由房地产部分实际丈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查看售房合同,看误差为多少。留意签订合同时将误差定在2%至3%,建议不超过5%。
1、关于收房时间。一般房产商通知小业主交房时间比较早,建议不要在第一、第二天去收房。由于那两天同时来收房的人良多,陪同验收屋子的人也不会有太充裕的时间仔细陪同看房。您不妨选择第三天或第四天。 2、您可以去物业部分查看资料,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仿单》、《竣工验收存案表》、《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面积实测表》等。需要留意的是,前四项文件是可以带走的。其中《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仿单》、《竣工验收存案表》必需是原件。 3、留意核实面积、合同及价钱多退少补等题目。首先要确认售楼合同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由房地产部分实际丈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查看售房合同,看误差为多少。留意签订合同时将误差定在2%至3%,建议不超过5%。收起
王立宏律师答:是否具备交房条件应根据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交房条件(包括房屋的交付条件、配套设施的完成情况等)为准。如果开发商在合同中承诺物业公司为外资公司,则开发商违约,可以要求开发商给予一定的补偿,但不具备退房条件。
北京市发改委预测,未来二手房的价格是下走趋势,不会上扬,价格估计在每平方米3000元-5000元左右。市民不应对房产抱有过高的期望值,市政府将及时通报一个地段的二手房交易信息。 但是中高档二手房的价格还是呈上升趋势
王震律师答:你所说的公摊是大了些,但公摊的大小是受综合因素影响的,板楼和塔楼,小区的配套实施的多少等都有很大的差别,没有一个确定比例的规定,你只有证明开发商把不该公摊的地方计入了公摊面积,才能认定开发商违约,否则不行。
王震律师答:主要看房屋买卖合同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约定入住时通气,则不需要交该项费用,反之需要。
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4月4日建设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第二章销售条件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设有抵押权的商品房,其抵押权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第十三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第三章广告与合同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 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 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第十九条 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 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 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销售代理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六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九条 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 第五章交付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第三十二条 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销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七条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销售活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测绘成果或者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 (二)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 (三)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 (四)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 (五)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 (六)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 (七)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 (八)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以警告,责令停止销售,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分割拆零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将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为数部分分别出售给买受人的方式销售商品住宅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产权登记面积,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登记的房屋面积。 第四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
用你老婆的名义贷或者用你的子女的名义撒,谁的年龄合乎要求就用谁的贷。(但人家也愿贷才行哟)
共产主义社会总会到来的 不过你我肯定是赶不上了
当然是经济适用房的房价低,要不然怎么叫经济适用呢,一开始人们都称这是特困房,现在多少人争破头皮得抢啊。
房价与各区的生活环境、收入水平密切相关,市中心黄浦、卢湾、静安房价较高; 现在徐家汇地区、天山地区的房价已经紧追上述区域;闸北、宝山房价以前是低价位的,现在也反弹,二手房接近8000元每平方米。上海市的正常房价内环线应在10000元左右,中环线在8000元左右,外环线在6000元左右。
可以啊,因为照你所述的该购房合同只有你签名,这就代表是你单方面作出的意思表示,在对方还没有对你的意思表示作出答复或反映时,你都是可以变更你的意思表示的,你可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表示你于某年某月某日签名的购房合同的意思表示由于对方没有作出任何反映(对方要有证据证明已作出答复或反映),放弃在购房合同中的意思表示。
亲 新房与二手房区别不大的 只要温暖舒适 什么的房子都会是个温馨的小窝。。亲 只要您觉得合适 就出手吧。。 祝您健康幸福哦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祝您好运一生一世,如果回答有用,请点“好评”,谢谢^_^!》
不会所有合格人士都不会分到自住房,但肯定保证不能大家都能分到自住房。如果政府有意维持房价上涨,就会控制土地供给,导致商品房自住房轮番涨价,没有资格买自住房的人士就要花更高价买商品房。从这方面看,我同意挖肉补疮的看法。
孙宏斌的说法是值得商榷的,因为从北京政府出台自住型商品房的初衷看,是为了保障夹心层的需求,而不是为了保障拥有保障房资格的群体。况且,十几万保障房轮候家庭中,有很多是申请公租房的,他们不会选择购买自住型商品房的。
短期内不会有很大的降价可能性,年轻人买房应该先选主城小户型或二手房,这样就业选择面会宽一些。
有资质房地产评估机构是指经建设部门颁发有评估资质的机构,目前惠州有17家此类机构,具体可在惠州市房产中介协会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目前西城生活圈的产品价格还比较低,是比较适合购买的,呵呵。返乡置业是每个地区都有的现象,家乡发展了,落叶归根还是比较好的。
这就是所谓的恶性循环;也是限购的综合症、后遗症!
如果租客想要买此房子的话,租客享有优先权,如果租客不想买此房子的话,他不享有优先权。 你明明知道此房屋 ?∽獬鍪?不知道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有没有和租客有过协议? 如果没有的话 租期不到 而且租客不搬走的话 你是不能入住的。 对你来说,在知情的情况下,主动提出赔偿租客违约金(剩下的房租另外给),确实属于善意第三人。
你好! 买经济适用住房。小产权房买卖不受国家保护。
选房技巧 选房技巧一:现在哪种建筑质量可以信得过? 专家解答: 俗话说“百年物业”,在汶川大地震后,房子的建筑质量问题已经引起了老百姓前所未有的重视。现在建筑质量好的房子都是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也称框剪结构,有利于抗震、抵抗侧向风荷载等,其中剪力墙结构的侧向刚度很大,变形小,既承重又围护,适用于住宅、旅游等建筑。目前,国外流行的高层建筑通常也都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 选房技巧二:为什么说选准房子就是选对开发商? 专家解答: 一个好的开发商不仅是资金雄厚,还表现在市场美誉、百姓口碑、实景呈现、室内外建筑细节、建筑元素涵盖的艺术造诣、楼体园林和时尚的结合度上……有很多人买房子的时候是看中开发商的理念,因为有理念的开发商无论是在前期施工,还是后期的物业管理,都会舍得投入,更会用心、负责。 选房技巧三:现在很多楼盘都是规模大小不等,买房子时该如何选择社区? 专家解答: 买房子,看社区!你所在的社区,首先要规模大,建筑面积在三十万平方米左右比较有保障的,五六十万平方米就可以容纳更多配套设施;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了解这个社区现在、未来的规划蓝图,了解楼盘规划设计是否人性化,譬如户型是否实用、精致、典雅、南北对流、户户有景,是否实现人车分流等,了解是否未来建设配套设施、物业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等。 选房技巧四:我平常看房经常碰到容积率、绿化率、分摊面积比例,这些数据的大小代表了什么? 专家解答: 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比如:一个小区内有100套住房,每套住房的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该小区占地总面积为5000平方米,则该小区的容积率为2。容积率越小,这个小区生活的舒适度就越高。 绿化率是绿化面积与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绿化率越高,社区的人居环境也就越健康。 公摊面积比例是公摊面积与房子总面积之比,高层的公摊面积比例应该在24%-30%之间,既保障了公共区域的人性化,住户也拥有适度的空间。 房子应该是在一个宜居、健康、绿色的环境之中,应该容积率小,绿化率高,使用率适中:容积率度不高于3.0,绿地率要大于30%,房子使用率应该在70%-84%之间。 选房技巧五:现在很多楼盘的绿化都五花八门,哪些绿化才能成为优美的景观? 专家解答: 绿化,就是楼盘的“绿肺”,而绿化成为优美景观的关键,不在于植被数量的多少,而在于是否融入了精心的设计。 绿化最好由专业景观设计公司设计, 绿地系统规划最好将小区绿化体系既融入城市环境又渗入居民日常生活空间中,各个组团做到景观绿化均匀分布、园林装饰合理布局、小区整体绿化体系点、线、面结合,构成了多层次、多样化的绿化空间体系,要体现居住环境自然化的构想。 选房技巧六:我喜欢近水的房子,请问如何挑选这一类有水景的房子? 专家解答: 其实,好的园林可以不需要水景,但是“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因此,在选择近水的房子时,要切记选择房子与社区都能够亲水,有档次的社区离不开优美的水景,这样才能营造悠闲的生活环境,随时享受水边的悠闲生活,适宜居住、适宜生活、适宜养老。 选房技巧七:会所已经越来越普及,请问高品质的会所应该提供哪些服务? 专家解答: 不管是在北京、上海,还是在湛江本地的楼盘,会所已经成为高档社区的“标志”!会所能够为业主们提供的不仅是日常交流、商务会谈、朋友交往的平台,还能吸纳很多高档次的商业设施,如咖啡厅、名牌店。 买房者在考量独立会所时,要观察会所的面积、规划、设计等方面。在湛江,常规功能的会所面积应该在2000平方米到4000平方米之间,更大面积的会所可以提供中西餐厅、酒店式公寓、商务会谈、健身中心、娱乐休闲、高级影院、雪茄红酒等更多高级功能,更好地满足整个区域的商业需求,相关配套也足以提升该片街区甚至整个区域的区位价值。 选房技巧八:选楼盘的时候,该如何挑选房子的居住氛围? 专家解答: “物以群分,人以类聚”,建议你挑选楼盘的时候,先要去看看这个楼盘是否档次足够高、是否很多高素质人群都选择了这里,买房子的同时还可以为自己的事业搭上通往更高的财智平台。 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社区的邻里关系越和谐、治安条件越良好、居住人群素质越高,那么居住氛围就越融洽,住在这里的心情才会更舒畅。现在很多人非常注重下一代的素质培养,一个从小就在良好环境下成长的孩子更容易成才。从培养孩子的角度来看,千金买房万金买邻,“孟母三迁”就是体现了为孩子选择良好居住氛围的智慧! 选房技巧九:现在流行的一梯两户、两梯多户、两梯四户、两梯两户,到底哪一种最好? 专家解答:从私密性、舒适性、对流性等方面来考虑,最好的是两梯两户 (一层两户双电梯),其次是两梯四户、一梯两户、两梯多户。 两梯两户就是两家住户共享两部电梯,上下楼方便,住户私密性得到保障,而且双向对流,采光通风都非常充裕,保证了最大的生活舒适度。 选房技巧十:现代住宅中有一种叫做“隐梁隐柱”的设计,请问这种设计的优点或特色在哪里呢? 专家解答: “隐梁隐柱”是目前少数高端楼盘采用的建筑设计,利用新兴的先进建筑技术,以已预应力的框架结构来承载建筑。这种设计的最大好处就是让业主在装潢家居时可充分避开宽柱带来的家具布置难度,消除厚梁带来的吊顶美观度限制。 如果你是一个爱家、喜欢布置、需要精装修的人士,建议挑选有这种设计的楼盘,以后装修可以方便很多。 选房技巧十一:请问层高在目前的住宅设计中扮演怎样的重要性呢? 专家解答: 现在国内的开发商为了保证建筑成本与建造难度保持在适当水平,住宅层高一般都在2.8米到3.0米的区间。达到2.90米的就算是舒适度较高的水准,空气对流顺畅,采光充裕,若在3米以上就是豪宅的水准了。如果层高能够高于3米,那就意味着更高品质的空气质量和空间感。 选房技巧十二:请您给我推荐一个人性、舒适、美观的户型! 专家解答: 通过我多年的行业经验,金牌户型往往要具备以下几个设计:首先是整体户型要双向对流、采光通风充裕,在高层建筑上,尽量选择两梯两户、两梯四户。 在布局上,饭厅与客厅要分隔开,功能区域划分明确;在取景上,好户型要设计成两面有景,可以看到多种景观;在门窗上,现在最流行的宽敞飘窗和转角景观窗,这是房子赏景的必要条件,否则再美的园林都与你无关。
建议还是龙华比较好,虽然布吉离关只有一步之遥,但发展空间比较有限,而且交通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龙华为关外最规范的一个镇,各方面规划得比较合理,而且地铁已经将近伸延到位! 两者相比之下,龙华比布吉更好一些!
你好! 营业税 = 买卖差价×5.55% 那如果原来的票据找不到或找不全,此项费用如何计算? 按评估价。 个人所得税=交易价格*1%=2450元 个人所得税=(交易价-原买进价-合理费用)×20%=18000元 那么营业税时,我给他原来的发票;而算个税时按交易价格*1% 可以吗? 如果提供了原来的发票,就要按差价的20%。
法律的武器就是用来保护自己的,如果合同方面您是合法的,这样你就可以按合同来解决,如果你没签合同或是没有法律保障就麻烦了
李沧区商业中心位置的房子已经到了7000以上了 交通还好,但是去市南方向时必过一座桥,那里特别容易堵车。 摩的比较多。 传说中几年以后可能通地铁。 商业配套不错,感觉上就像15年前的中山路,人不是一般的多,但是贼也很多。某次坐车去李沧公园,竟然发现了两伙贼……
找物业公司或者派出所地名办去查询都可以的,最好让相关部门出一个“**楼*号和**楼*号为同一地址”的说明更稳妥。之前的购房合同上一般写的都是开发商盖房子时的施工号,等房子竣工后,当地派出所地名办会给一个正式的行政楼号,最终的产权证也是按行政楼号下的,所以会有不同。
合同一经签下就有约束力,合同单方是不可以改变的,你的情况可以用以下办法解决:一.和卖方协商解决,并要求其退还押金,赔偿对你所带来的损失。二.坚持要卖方履行合同上的事项,如果不行可以找法院等司法机关解决。还告诉你一点,合同签了就生效,并不是一定要什么中介的,而且我国想在正朝法制社会发展。
装修保证金和相关配套设施无偿送给乙方 "使用" 使用与所得 是两个意思,不能一谈
拉维小镇周边的配套还是挺齐全的 中小学:北京树人学校、潞河中学、中加学校 大学:北京工业大学通州分校、北京物资学院、北京人文大学 综合商场:物美超市、京客隆超市、福兰德超市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分行 医院:潞河医院、263医院 休闲娱乐设施:月亮河度假村、欧弈健身会所 餐厅:车站路餐饮一条街
从北四环走:上北苑路,经亚运村、天通苑后,沿立汤路往北行使5公里,到达北七家路口(即定泗路口)向西2公里即可到达。从京承高速走:从后沙峪出口西行,经北七家镇再西行,过立汤路口西行2公里可到达。从八达岭高速走:从北安河出口沿辅路前行,上定福皇庄桥右转,沿七里渠方向直行大约八公里即可到达。
大运河孔雀城周边配套堪称“百亿级”。为啥这样说呢?与其一街之隔便是区域性地标建筑——中信国安天下第一城。这是由中信国安集团公司投资建造的,融旅游、会议、休闲、观光为一体的大型旅游会展中心。总占地面积66万平方米,建设周期历时15年,总投资超过50亿元人民币。 花园式高尔夫球场就位于城内,这个设有9600米的球道的球场,是由经设计过澳洲、日本、英国、马来西亚、印尼、中国等200余座高尔夫球场的澳洲TWP高尔夫设计公司负责设计,目前由第一城有长驻的澳大利亚顾问作为高尔夫球场的草坪养护顾问。此外,中信国安第一城的餐厅就有18处之多,共有餐位8000余个,而且餐饮风格各具特色。更值得一体的是,第一城中还有温泉戏水中心,并且提供各种特色风情洗浴项目。
天马河国际公馆2期-蓝色天马河将打造为花都区最大型的原生态水岸社区,区内配套完善,除了有业主尊享的3.3万平方米的私家岛屿外,还将规划有3大会所、3个各式风情的泳池、2所幼儿园、1所名牌学校(小学、初中)、以及国际风情商业街等。 信息来源:房王网
如果房地产的项目没有拿到规划许可证就根本不可能有合法的房屋买卖合同书,因为那合同书是由房地局根据预售许可证配套出售的,编号都有记录的,除非开发商自己印刷。 根据《合同法》规定,不动产的买卖合同必须登记备案才生效,如果开发商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就绝对不可能登记备案,那样合同就无法生效,没有生效的合同就谈不上违约,反而开发商拿没有合法手续的房子预售本身就违法,可以到当地的建委举报。
如果你选择的是建筑面积为标准,也应该写有分摊及套内建筑面积 你是否注明了暂测建筑面积和实测建筑面积差异的百分比了?如果没有你只能按照实际面积结算了,可能会超出3%的比例. 如果实测面积下来后,与你合同面积差异过大(超过3%),你一定要找开发商理论!!!!!!!!!!!争取自己的利益!!!!
合同签订之前必需要确定所有内容与实际相同,难道老兄你收房的时候没查清楚?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如果LZ是以3.1m层高买的,那就算了吧...商品房一般楼层高度都是一样的,就算告上法庭,估计也就是庭外和解,开发商手段多着呢....不要得不偿失的好
先看一下你的购房合同,因为大多数开发商都为了避免自己的责任,不把贷款办不下来后的处理办法说清楚.我买房子的时候,合同上说的是,如果购房者要求退房,要交纳3%订金.估计你这个贷款办不下来,最后除了找别的银行再贷之外,用其它方法集资,要求分期支付.实在拿不出来钱,就只好赔点款,退订.
你好! 看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超过3%以内的按实际补交购房款,超过3%的,为开发商送给你的了。少于3%以内的按实际退钱,超过3%的,按双倍退钱。
法院应该不知道你也有购房合同,并且你的合同在前 你可以起诉开发商,属于经济诈骗 在起诉时,把你的门面房申请资产保全, 这样就不会让你搬家了
这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了 合同就是约定双方的 一方不守约,另一方就可以据此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或者中止合同
一般情况取暖费是以交房时间来收取的,就是说你没入住也要交,但是你的情况是还没到真正交接,可是取暖期已经开始了,就是说即使交也不应该收一年的费用.真要交,应该按实际发生天数来给.
如果合同确实这样约定的,而且经过备案,就是说已经生效,就应该按照约定执行了。
地上物同样有拆迁补偿的:1、建筑物一般给成本价;2、设备给搬迁费,不可恢复的就给重置价;3、停业损失,一般根据上年度的利润估算。
不动产的转让以权利登记为准, 还是尽早过户好 不过,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还是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你用你对象的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如果贷款没还清的话,应该可以继续提取部分你的公积金还贷,但提取额度应在每月还款范围内.
首先,你所所的属于房屋买卖,房屋属于商品房。合同我建议你去网上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在双方买卖完成后不存在任何的关系。 然后你所说的房屋,如果通向阁楼的楼梯在你家内,那属于你个人,如果在楼道中,则仍是公用的。。。。共有的
先找出造成延缓交房的原因,如是因中介方造成的,是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的,具体负什么责任要看合同约定为准。
你好! 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建立住房公积金制两年以上,并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 2、购买住房的,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自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住房的,须有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公有住房置换的,借款人须有与置换企业签订的《住房调剂协议书》。 3、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或自建住房的,须将房价3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大修自有住房的,须将修房费用50%以上的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购买私产住房的,须将房屋评估价值3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公房置换的(不购买公有住房产权的),须将置换企业评定的公有住房置换补偿费5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银行,购买公有住房产权的,须将置换企业评定的公有住房置换补偿费和公房出售价格总额5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 4、同意用自有、共有、第三方自然人的房产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担保;以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的,同意办理抵押房屋保险。 ------------------------------------------------------------------- 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 1、公积金打印单; 2、储蓄卡和储蓄卡确认书(持本人身份证到建设银行储蓄所办理); 3、经房管局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四份及复印件二份(到购房所在地的区房管局办理); 4、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 5、开发商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向开发商索取复印件一份); 6、开发商的开户行和帐号; 7、购房交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8、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夫妻双贷款的需要夫妻二人的身份证); 9、夫妻双贷款的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个人图章(楷体) 。 ------------------------------------------------------------------- 公积金(组合)贷款最高贷款额的计算方法: 借款人实际贷款最高数额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1、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期限内借款人家庭还贷能力 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资总额之和×职工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贷款年限 职工个人还贷能力系数按不同贷款期限确定,1至10年为35%,11至30年为40%。 月工资总额=个人帐户上住房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率+个人缴存率) 例如: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上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160元,个人和单位缴存率均为8%,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上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286元,个人和单位缴存率均为13%,则借款人月工资额为160÷(8%+8%)=1000元,其配偶月工资额为286÷(13%+13%)=1100元。 2、 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一定比例 购买商品房、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和自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或建房造价的70%; 现住公房、危改还迁房和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或修房费用的50%; 购买私产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评估价值和交易价格的70%; 置换公有住房贷款的额度不超过置换企业评定的公有住房置换补偿费的50%,同时购买公有住房产权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评定的公有住房置换补偿费和公房出售价格总额的50%。 3、贷款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一定倍数 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5倍。 4、贷款额度不超过市房改领导小组确定的贷款最高限额。 按市统一规定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内资企业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或按规定经批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0万元;借款人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单位或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超过市统一规定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内资企业缴存标准的,即2000年7月前凡缴存比例高于7%,7月后缴存比例高于8%,贷款最高限额为12万元。目前我市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内资单位缴存比例,因此凡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2000年7月前缴存比例为12%,2000年7月后缴存比例为13%),贷款最高限额为12万元。 最高限额及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倍数,由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组合贷款是按自愿原则,由职工个人申请,经贷款银行批准后,以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执行。组合贷款优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组合贷款额度是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总额度。根据工资总额计算的可贷款额度、购房款的一定比例、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5倍、最高限额四个条件计算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实际贷款额度。在不超借款人家庭还贷能力和房价一定比例的情况下,超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部分,借款人可同时申请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 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期限: 1、购买不同性质的房屋,其规定的最长贷款年限不同。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购买合作建房、私产房以及自建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15年;购买公有住房、危改还迁房、置换公有住房和大修自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10年。 2、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原则不得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至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年限,但具有高级职称,并有单位延聘证明的,可适当延长贷款年限,延长年限不超过5年。 组合贷款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和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相同,其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至国家法定的离退休年龄的年限。 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利率: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津房改[1999]20号文件《关于调整房改资金存、贷款期限和利率的通知》规定,贷款期限1-5年(含5年)的贷款按月利率3.45‰执行;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贷款按月利率3.825‰执行。 组合贷款中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现行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为:贷款期限1-5年(含5年)的贷款月利率4.425‰;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贷款月利率4.65‰。
别墅怎么编房号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是按照一个城市已经形成的对房屋编号的主流观点和习惯来编号。这样方便登记、查询。防止编号混乱带来的不便。
你好! 各地情况不一样!一般经过省及发改委立项的经济适用住房可以免营业税,所以没有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