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日起全面实行新版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之前签完的合同继续生效,之后须签新版房屋租赁合同。 从多家中介公司了解到,由中介公司代理成交的租赁房屋已经完成租赁备案;但由中介公司促成的居间租赁房屋,多数业主为规避5%综合税费等原因而不愿意进行备案。专家提醒消费者,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是参照范本,除去租赁期限、租金约定等常规性的问题外,还有五大签约必备构件需要签约双方引起重视。 必备构件一: 房屋的基本情况 房屋基本情况一方面是指房产本身的状况,包括物业地址、建筑面积;另一方面是指房屋的权属状况,一般是指产权证编号、产权人姓名以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这部分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必备构件,势必需要出租者出示房产证。 必备构件二: 水电、物业等其他费用承担方式 租赁合同里除了明示租金、押金的支付方式外,还要约定在租赁期内水电、供暖物业费、卫生费等其他费用的承担方式,在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中,对于这一部分费用的承担方式均需要做出详细的约定。专家认为,消费者应该就这部分条款做出明确的约定并直接写入合同,可以避免合同到期之后双方产生费用方面的纠纷。 必备构件三: 房屋的维护、维修 在房屋出租期间,难免会出现家具、家电等生活用具的损坏情况,因此约定房屋维护、维修的权责非常有必要,租赁合同范本里“房屋的维护、维修”约定了业主与求租者两方的责任,保证在租赁内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在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同时约定设备在自然损耗或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故障时,两种不同情况的解决方案,以有效避免业主和求租者因为物品损坏带来的纠纷。 必备构件四: 合同解除的具体情况 租房合同中必须标明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这样可以约束业主和求租者的行为,保障双方的权利。在示范文本中,共注明了合同解除的5种情况,其中细化了业主或者求租者单方解约的几项权利,比如业主延迟交付房屋达多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求租者安全等等,求租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求租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多久、欠缴费用、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业主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必备构件五: 违约责任及追究 在签订租房合同时,一定要重视对双方违约责任的约定。在租赁示范文本中,违约责任主要包括针对容易产生纠纷的环节设置,如业主未能按时按约定交房应承担的责任、租赁期需提前收回房屋或提前退房的约定赔偿等情况。这将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降低业主和求租者的风险。 此外,“我爱我家”、“千万家”等多家中介机构对于新版房屋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登记备案制,房地产居间成交和代理成交做到在租赁合同签署三日内及时申报和登记。对于居间成交,中介工作人员有告知客户填写房屋租赁情况和登记备案的义务,并提醒业主自订立房屋出租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到当地社区来京人员和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名称; (二)土地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三)土地使用条件;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金额及其调整办法; (六)租金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 (七)合同终止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好好和房东产说吧!那你刚租的房子也应该办暂入证的啊!那也是需要房东提供产权证的复印件的。所以你也可以用这个来要求房东给你啊!查出来房东是要被罚钱的啊!我觉得如果房东有的话可以给你的啊!你自己去他那取呗!你说住在朋友家那也可以就说租的朋友家的房子。有哪个朋友能帮你提供产权证复印件不也是可以的吗?不用着急,总能想到解决的办法的。
好好和房东产说吧!那你刚租的房子也应该办暂入证的啊!那也是需要房东提供产权证的复印件的。所以你也可以用这个来要求房东给你啊!查出来房东是要被罚钱的啊!我觉得如果房东有的话可以给你的啊!你自己去他那取呗!你说住在朋友家那也可以就说租的朋友家的房子。有哪个朋友能帮你提供产权证复印件不也是可以的吗?不用着急,总能想到解决的办法的。
答: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名称; (二)土地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三)土地使用条件;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金额及其调整办法; (六)租金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 (七)合同终止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从08年1月1日起,百姓再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现房可以先登录网站了解该项目、楼盘和房屋销售状态及成交均价等信息,开发商再也无法通过谎报销售数字的手段来诱骗消费者购房了。北京市建委将于2006年1月1日推出商品房现房合同网上签约和信息公示制度,同时将推行《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明年起,我市合法销售的现房都需要进行现房合同网上签约,现房网上签约程序可参照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2006年1月1日后签订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在90天内持网上打印的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北京市市场交易处处长沈洁介绍说:“实现现房合同网上签约后,开发商将处在透明状态。如果房地产商有任何违规行为,还将会被管理平台的信用系统公示。严重的还会停止该开发企业网上签约系统的运行。” 为防止房屋炒作,现房买卖网上签约时,认购和签约的购房人名称不得随意变更;如果退房,管理网将公示销售单位的退房信息。在管理信息网的楼盘表里将及时恢复可售标识。 新的现房销售示范文本中,增加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的约定,提示了购房人注意该房屋是否出租,增加了物业服务费缴纳的时间的约定,同时增加了附属建筑物、构筑物是否随同转让的条款,未注明一律视为转让。另外,从明年1月1日起,对《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也将从分户验收、附属建筑物、补充协议、分摊说明等方面做出相应调整
照常说是不行的,不过你可以跟房东商量商量看能不能免你的房租
按我国法律规定是无效合同,因为产证上有2个人的名字,这套房子就是2人的共同财产,其中不管哪个人不可以单方面对房产进行处置!这套房产的租赁和买卖都要2人都同意,并有书面同意书或共同签字确认
根据你的情况,甲方根本没有车库的出租权,因为她就没有所有权,如果你签订租赁合同,车库的所有人出现,可以随时主张合同无效,到时你只能向出租房主张退钱了。 你可以按月支付租金,这样风险或许小一些,或者让她提供抵押担保
看你们当时签订的合同里面关于中止合同的条款 对方拖欠租金即属于违约,一般通知对方,如仍不交可中止合同,收回店铺
1你不是中介人员,没有资质。 2你相当与一个串串,这是不合法的。3你收取的费用有标准吗。4你又能出示什么证明呢。其实如果你要按国家的法律来做的话,你什么都不能做。我想说的是:有情理没法理这样做事的人太多了。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调,就房屋租赁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面积及附属设施)租赁房屋座落于 乡镇 村 ;房屋权属性质 ,所有权人 房型 ,建筑/计租面积 平方米 该房屋的附属设施见本合同附件―――附属设施清单。 第二条(租赁用途)该房屋仅做 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挪作它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该房屋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 租金按 结算,首付租金乙方于 交付给甲方,以后各期租金交付时间为 。乙方若逾期交付,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保证金)乙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元人民币(大写: 元)。合同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合同到期之日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 日不能交房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2.在乙方承租期间,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含自然损耗),甲方负有修缮责任。甲方修缮房屋的,乙方应予以协助,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 天内退还该房屋,同时没收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②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损坏该房屋或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③拖欠租金积累计达十五日;④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品;⑤ 。 2.该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支付以下费用: ( )卫生费、( )水电费、( )电话费、其他费用 。 第八条(合同变更及解除) 1.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合同。租赁期间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 ; 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回保证金。乙方退租时,留置不搬的家具杂物任由甲方处置。 2.租赁期满后,若乙方要求续租,须提前 日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十日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甲方若无答复,视为不同意续租,乙方应退还房屋;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应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3.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租赁物业被依法拆迁)导致该房屋销毁或灭失而不能继续租赁的,则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实际租期收取租金,保证金予以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中介费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 由 承担并在签订本合同书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两页,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房屋附属设备设施等状况清单 房屋用途 朝向 总面积 装修情况 防盗门 卫视 其他(家具、电器): 水表数 电表数 钥匙 把。 甲方确认: 确认日期: 乙方确认: 确认日期:
第一个案例: 1、火灾本属于不可抗力之一,可以部分免除,但应当采取及时的补救措施。A完全可以在火灾后采取措施克服障碍,所以本案中A不能免除其合同义务。 2、A单独违约。D与C没有签订合同,故没有违约责任 3、C的要求支付全部货款的请求可以获得法院的支持。合同没有解除则应当继续履行 4、定金和违约金只能两者择其一。所以法院只能支持一个。 第二个案例: 1、称为要约邀请 2、甲厂5月15日发给商场的信函、5月19日甲厂收到的商场回信、5月20日乙厂的信函属于要约 3、合同成立,理由是承诺一经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见合同法第25条、第26条。 4、商场与乙厂的合同成立。由于邮局原因导致承诺晚于承诺期限到达要约人的,除非要约人明确表示不接受该承诺,其余情况承诺视为到达并生效。依据是合同法第29条。 5、商场可以要求丙厂承担责任。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依据是合同法第42条: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还剩5个月租期的店面你也敢转呀?我当初就在这个上面栽了跟头.首先要找到房东看是否可以续签,不能续签是千万不能转的.如果能续签,需先需签后才能考虑能否转接.
一般民事、行政法律无溯及力原合同如果有效,并且你没有严重违反合同的事实,原合同应该继续履行。你可以共租58年。期间,如果土地性质发生变化,你可以请求赔偿。
1、定金(订金或押金)阶段: 在这个阶段房屋买卖合同还没有成立,严格来说不存在退房的问题,实际上是退还定金的问题。 2、已经签订了合同但是尚未履行: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与对方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要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签订正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双方同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如果达成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对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也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根据《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即后签订的解除协议的效力)。 3、已经签订合同并部分实际履行: 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已经付完房款,办理了入住手续,但是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在这个阶段解除合同既有买方的原因也有卖方的原因,比如卖方觉得房价在上涨,不想卖了,想反悔。或买方觉得房价在下跌,也不想卖了。这个阶段除与上述要求一致外,还涉及物业装修损失,搬离时间等问题。如果卖方违约,装修的损失应经过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装修损失,买方还应与物业公司签订解除物业管理的合同,如果达不成协议买方可以向法院诉讼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房产证办理完毕阶段: 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完成转移,除非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买方不能办理退房的。如果卖方已经为买方办理完毕房产证,但是卖方垫资或中介公司垫资,且合同约定如买方不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买方退房及承担相应的损失。
延期交房违约金依据的标准一般是合同。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卖合同对于开发商的约束力并没有那么大。主要原因是购房合同是开发商提供的,对于延期交房等可能产生纠纷的一些情况,开发商早就想到了应对的措施,规避其中带来的一些风险。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购房者实际损失的时候,购房者很难举证自己的实际损失有哪些。 而在购房合同中,往往会规定由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期交房是合理的。而即使这些不可抗力因素属于合理的延期理由,也不能无限制地延期下去,必须要有个期限。当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给予一定的合理延期期限。而合理与否,需要由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或者通过法院或者仲裁部门裁定。
退房注意事项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退房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开发商的原因,也有购房者自身的原因,情况错综复杂,案例各不相同。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致使房屋不能达到购房者的满意是造成退房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一般而言,由于以下原因常常导致购房者提出退房: (一) 广告宣传营销言过其实; 很多开发商在前期销售中为了吸引购房者来看房,往往在广告宣传中会语言很华丽,这些往往言过其实,给购房者一个很大的虚假承诺。而一旦房屋交付使用,广告中的海景房和江景房等美好的景象却无影无踪,使购房者无法从“美好梦想”中一下回到现实,于是“愤而退房”。 (二)售楼员的口头承诺成为“空头支票” 很多购房者购房有一定盲目性所以一般比较相信置业顾问的描述。她们因经济利益的驱动为了促使购房者尽快签订合同,以拿到高额的售房提成,对很多没有的配套进行默许或者作出口头承诺。等房屋交付后购房者肯定会很失望进而退房。 (三)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房屋在交付使用后,有的的房屋出现渗水、脱皮等质量问题时,这对于新房业主来说往往难以接受。这类问题往往不能得到开发商及时解决时,一气之下,要求退房。 (四) 物业小区管理混乱。 开发商出售房屋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要先委托好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在实践中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实际上是一家人,物业公司人员的从业资格大多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因此前期物业管理质量普遍较差,导致业主不满意而提出退房。 (五)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 此类一般出现在期房中。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周期较长,期间又较多地受各方面因素尤其是资金的影响,开发商往往迟延交房。而当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后迟迟不能入住时,很容易提出退房。 (六) 房产证迟迟办不出; 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开发商无法控制的,因为这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即使在开发商手继齐全的情况下购房人积极配合,因政府主管部门的原因不能及时办出房产证的情况也大量存在,还有一些开发商本身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初始登记,使办理产权证的条件不具备,甚至有的购房者购买房屋产权问题导致落户不成,这样关系到购房者切身利益的产权证迟迟办不出来,导致购房者退房。 有时,因客户自身的原因,也会导致退房纠纷的发生: (1) 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工作调到外地或出国定居而提出退房; (2) 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在还款过程中,因出现意外的经济困难无力支付余款而提出退房; (3) 因房价下跃而提出退房。
在业内专家看来,楼市新政出台后,一些购房者因不符合购房资格或者首付款比例增加而无法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通常会出现买方想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定金,而卖方不愿解除合同,或者拒绝返还定金的纠纷。这其中涉及几个法律问题值得分析。 北京易准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锦炎表示,首先要明白,无论限购前还是限购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因此,限购限贷政策的规定不影响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的效力。但这里面因调控政策突然出台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可分为限购和限贷两种情况分析。 一种情况是限购。在政策出台前购房者是有购房资格的,但因为政策出台,购房者丧失了购房的主体资格。此政策构成了对房屋买卖双方的不可抗力。《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因限购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向对方主张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另一种情况就是限贷。即政策以提高首付比例等方式对购房者的贷款条件进行了限制,从而影响了购房者的履约能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此种情形属于《合同法》上的情势变更。所谓情势变更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杨锦炎说,购房者因为首付条件的提高,无法履行合同的,可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 政策出台之后,对于买卖双方,应按着公平的原则妥善处理。交了定金的买卖双方可以根据纸质的合同加以甄别,看是否因为不可抗力政策而无法实施房屋买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视情况而定,该退的定金还是要退。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建设部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房人。买房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房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房人的,买房人有权退房;买房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上述规定写入合同,并且同时规定,买受人选择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双方约定的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最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至此,消费者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开发商退回全部房款后,购房人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也意味着得以解除。此外,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所以最后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后再办理保险退保手续等。
如果开发商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内交房,且并未履行相关的违约责任或者其后未在购房者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交付,购房者可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要求退房。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通常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因为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最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比较复杂。
一、什么情况下会产生退房纠纷 从法律的角度讲,根据退房理由和依据把退房纠纷分为两种: 一种是,按照约定退房,即合同中有一些条款明确需要买受人可以退房,例如,开发商设计变更、逾期交房、面积差异处理等等,条件成就时,买受人就可以依照此条约定主张退房。 另一种是,按照法律规定主张退房,简单说,按照合同法规定不能实现购房目的或者发生影响合同效力的行为,这些为法定退房事由,例如;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国家政策变更导致依照约定无法办理贷款,导致无法履行付款义务;有严重欺诈、重大误解等影响合同效力行为等等。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退房。即作为买受人的我们,如果前两种事由都没有发生,那么只好考虑无理由退房,即违约退房,同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但是,必须说明的是,此种退房方式也需要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退房条款,如果没有,是不可以主张无理由退房的。 二、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法定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购房人所享有的在以下6种法定情形下的退房权利: (一)购房合同无效而导致退房。 如果开发商的销售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开发商已将土地设定抵押却没有告知购房人,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等等,根据法律规定,该购房合同无效,购房人有权退房。 (二)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而导致退房。 对于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者开发商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使购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购房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但通常情况下,购房人想以此作为退房的理由,往往举证较为困难。 (三)套型误差而导致退房。 对于交房时的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的,或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而合同中又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有权退房。这种情形适用于按套计价的预售房屋。 (四)面积误差而导致退房。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从2003年2月1日起,凡实际测量的与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五)规划设计的变更而导致退房。 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或者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开发商未能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人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六)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而导致退房。 主体结构指的是承重墙、梁、柱等,如果发生地基基础的沉降超过允许变形值,钢筋混凝土构件产生变形、裂缝,砖石结构没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等质量问题,并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当然,对于一般的门窗、墙壁等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除非双方有明确约定,否则,购房人无权仅据此退房。 商品房退房不同于其他日常生活消费品的退换,涉及资金数额巨大,权利义务关系是比较复杂的,并且由于退房程序比较严格,所以办理起来非常麻烦。如果我们对商品房退房的法律规定不是很了解,也不熟悉其办理流程,那么最好委托给专业律师,省时省力,还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最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建设部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房人。买房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房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房人的,买房人有权退房;买房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所谓的“无条件退房”是不存在的,单纯的房价上涨或下跌,并不属于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只有达到法律规定或双方事先约定的条件,一方才能解除合同。 当然在满足一些条件时退房也并非完全没有可能。人们通常说的退房在法律上有三种情况:合同被宣布无效、合同被撤销和合同解除。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是合同的各方面要件存在严重违法及违规;导致合同可撤销的情况是合同签订过程当中存在欺诈、有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况;合同被解除的情况是出现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或者出现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事由。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防水有5年质保,但漏水一般是不可能退房,要求维修,同一地方维修两修不好,可自行找人修,费用开发商出,不给处理可到当地质监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