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提出违约的事实和理由是什么呢?如果有合同,并已经实际交付房屋,对方拒绝办理过户,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过户,建议与当地律师面谈解决
严格来讲这样的合同不成立的,但是如果业主那边真的违约.他妹妹可能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比如炸骗什么的~
没有过户,是可以要回的,但是要有部分损失费,拿你们签的协议就行
此案例非常典型,对处理类似的法律纠纷有着极其重要的借鉴、参考价 值。本案中,甲乙双方争议的要点是这套涉诉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归属。因为购 买经济适用房等非商品房,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无购买资格的甲在征得符合条 件的乙同意的情况下,以乙的名义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并实际占有、使用了该 房,应认定甲为实际购买人,甲享有房屋所有权。由于实际购买人甲行使了本 应由乙享有的购买权利,故应给予乙合理补偿。在日常生活中,“借名买房”的事件经常发生。有的人因为不具备条件而 “借”具备条件的人买房的;有为隐藏财产而借名买房的;有因规避法律而借 名买房的,等等。无论出于何种动机进行“借名买房”,这种行为都存在着很 大的法律风险。
税费标准: 买 方: 一)登记费:80/套 二)契 税:1.5%或3% 说明:1.5%适用于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两个条件的住房为普通住房,缺两条件之一的为非普通住房,契税则为3%。其中单套建筑面积以房地产登记部门的登记信息为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由规划部门提供。 三)印 花 税:5元 四)手 续 费:3元/平米 卖 方: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说明:应纳所得税额=(转让住房的收入额-住房原值和合理费用)×20% 对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夫妻双方)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外,对个人首次出售已购公房、解困工程住房、集资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六类住房,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不低于1%;其他核定征收率不低于2%。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二)手续费:3元/平米 三)营业税:1、5.5%或差价5.5% 说明:2006年6月1日起转让购买不足5年普通住房征收5.5%营业税;如果要转让购买超过5年(含5年)、且符合我市普通住房标准的房子,则不用交营业税。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如果转让购买的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的房子,营业税计算方法需要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该房屋购置原价后的余额征收5.5%营业税。 四)印花税:5元 五)评估费:房产评估价值的5‰,如果买方需要贷款则为7‰ 说明:若购买的二手房属于已购公房,买方需要贷款,则应缴评估费为标的总额的千分之二;如果不贷款,则无需缴纳评估费。 若购买的二手房属于私房,在买方贷款情况下,则应缴评估费为标的房产评估价值的千分之七;不贷款应缴千分之五。
太不小心了,不过你给那个那个龟儿子钱,你们之间是有口头合同的,那就是房子的交易,他收了你的钱,当然要履行合同,履行不了,只有还钱。给钱时,你有没有拿到收据?有的话,就跟他打官司,肯定能拿回自己的血汗钱。 你那是哪,房子好像不贵。
垫款当然是在贷款前呀,贷款都下来了还用别人垫款呀。其实就是中介借给你钱,你把全款给了房主。贷款下来了给中介就可以。但是银行不允许,所以贷款的程序还是按照正常的买卖来做
一、诉讼时效要看他起诉的具体事项了,这个不能一概而论。<br/>二、合同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也可能会存在违法而无效的可能。<br/>三、这个我没看明白是什么意思?不能回答。<br/>四、胜败就是主审的法官有时也说不准的。
支取公积金不需要发票!需要你和开发商签署的正式的一式多份的那个购房合同,或是房产证!拿着你的购房合同,到你公积金开户银行去咨询办理流程,或是回你单位,咨询你们单位管理公积金的财会人员。需要先填表申请,银行和单位财会来回跑几回!
一首先需到你原来的按揭银行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行就比较方便,否则就有点麻烦. 如能转按你只需要到房屋中介机构去发布一个售房信息(免费),中介机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卖房,谈好买家后双方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行了,或者买家愿意一次购买,经过公证处公证一下,让他帮你把未还的款归还银行,取出产权证变更成买家的名字就完了,但注意收完款. 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手续,你就必须把以前你未还完的按揭款全部归还完后,取出产权证方可卖房
只要你是在6月1日之前签的合同房屋面积高于70平,就可以带着购房合同去迁户口了。6月1日过后签的合同才是必须90平,还要交一年社保。
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上家确实属于违约行为,下家有权主张违约金。但是,上家可以“违约金过高”为由进行抗辩。
可以的,现在的房产证上都有“共有人”,而且还有共有比例,所以,一般都没有问题,现在也有好多人合伙买门面,然后按共有比例分租金的。这个不用公正
按照规定,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收付双方订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经济合同。 (2) 收付双方信用较好,都能遵守合同规定。 (3) 要有货物确已发运的证件,包括铁路、航远、公路等承运部门签发的运 单、运单副本和邮局包裹回执等。 对于下列情况,如果没有发运证件的,可凭有关证件办理托收手续: (1) 商业、供销、外贸部n系统内及相互之间,国家物资局、粮食、其他商 业(如水产、农机等)系统内的商品调拨、自备运输工具发送或自提的;易燃、 易爆、剧毒、腐蚀性的商品。以及电、石油、天然气等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或线路、 管道运输的,可凭付款单位确已收到商品的证明(粮食部门可凭提货单及发货明 细表)。 (2) 铁道部门的材料厂向铁道系统供应专用器材,可凭其签发的注明车辆号 码和发运日期的证明。 (3) 军队使用军列整车装运物资,可凭注明车辆号码和发运日期的单据;军 用仓库对军内发货,可凭总后勤部签发的提货单副本,各大军区、省军区也可比 照办理。 (4) 收款单位承造或大修理船舶、锅炉或大型机器等,生产周期长,合同订 明按工程进度分次结算的,可凭工程进度完工证明书。 (5) 付款单位购进的商品,在收款单位所在地转厂加工、配套的,可凭付款 单位和承担加工、配套单位的书面证明。 (6) 合同订明商品由收款单位暂时代为保管的,可凭寄存证及付款单位委托 保管商品的证明。 (7) 使用铁路集装箱或零担凑整车发运商品的,由于铁路只签发一张运单,可凭持有发运证件单位出具的证明。 (8) 外贸部门进口商品,可凭国外发来的账单、进口公司开出的结算账单。
<p>在房屋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后才能办理迁户。如有疑问,建议到购房地的派出所咨询。此复。</p>
你在购房迁户口遇到什么问题?如有需要请咨询翔安区卫计局。
你所说的产权时间我理解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因为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最高为70年,商业用地最高出让年限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时间也有可能出现。4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由于我国是90年代初期开始实施的土地出让制度,所以到目前为止,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还没出现过,具体如何解决还没有定论。最可能的方案是:到期后,你再次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国家再次出让土地使用权。所以,你不会赔30年,但会多缴一些土地出让金,因为40年后的土地出让金肯定会比现在的贵!
40年产权的房子并不是小产权房也不是违章建筑,是可以正常购买的。这里所说的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40年。一般情况下40年产权为商业、旅游、娱乐用地,这类房屋住户的水电费将按照商业的标准,比普通居民用电用水价格要高。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一定要对房屋年限有所了解,不能买一套40年产权的房子只能用20年,这是得不偿失的。另外,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也应对客户说明商品房使用年限具体有多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