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竟争,只要有市场,就有这房价存在的理由。这位领导是生意脑袋,做为建设局的领导,对房地产行业估价也是无可厚非的。<br/><br/>所以,老百姓也只能在这里发发牢骚了。老百姓能不能接受? 我想这位领导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估计就是房子能卖出去就是老百姓可以接受,卖不出去就是老百姓接受不了!<br/><br/>呵呵,发发牢骚解解气吧,有钱还是把这房子买了吧。不然下一批房子出来,一定会有更高的房价!
市场化竟争,只要有市场,就有这房价存在的理由。这位领导是生意脑袋,做为建设局的领导,对房地产行业估价也是无可厚非的。<br/>所以,老百姓也只能在这里发发牢骚了。老百姓能不能接受? 我想这位领导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估计就是房子能卖出去就是老百姓可以接受,卖不出去就是老百姓接受不了!<br/>呵呵,发发牢骚解解气吧,有钱还是把这房子买了吧。不然下一批房子出来,一定会有更高的房价!
你当然有资格啊 你是中石化的 你老公又不是 这房子是你老公的<br/>说明中石化没给你房子补贴啊 把你的工龄一算 就会有个补贴标准 <br/>你这算是无房户 你可以拿全部补贴 你把你现在的住房当时购买的一些证明给公司的看 说明你这住房没有享受优惠的 去吧 哈哈 大几万块补贴啊 恭喜你了
签了认购书,定金一般不能退,你找开发商商量商量吧,预祝你能退到定金。
您好,房产证下发后会放在您手里; 但是,是不能再拿房产证去做抵押贷款了,一套房子只能贷款一次,而你这套房子已经有贷款信息,如果再去抵押,就有记录,二次贷款是不被允许的。 谢谢,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1、不可以写上两人的名字,结婚后也不能添上你的名字,永远属于婚前财产,全部是男方的,结婚5年后不属于共同财产。<br/>2、有两种方法可以可以成为共同财产:一是以朋友合作的方式买,就是你和男方是各出资一半首付搭伙买,合同上有你的名字,房产证上也有你的名字,财产共有,风险共有;二是以男方名义买,但双方要立一个协议,签字盖手印承认,各保留一份,说明是共同出资,共同还贷,各有一半财产,如果这个协议经过公正会更好。<br/><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br/>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br/>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其实买房你 主要还是看位置,要是远一点,你能确定它未来几年那里交通一切的配套设施会发展,就值得买。不过,我的建议是,如果不确定,还是不要买的好,你买房子,不仅是要住,还要看它升值的潜力大不大。钱少可以买小,但不能买鸟。意思就是,买房其实就是买地段,地段好,升值快,租金高,不住的话,而且容易租出去。远的地方,偏僻的地方,对于你以后换工作,都是有帮助的,远的地方,租金不高还难租。,还不好卖。以后的房价还会涨,你在等几年,我怕你的存款,跟不上房价,所以,你不如向银行贷款,或向亲戚朋友借多点首期,买个地段好的。
你的户口是太原的吗?是的话可以直接购买,如果不是的话尽量先落户到现有房产,你属于本地居民了就可以购买第二套了。。。。。限购是指家庭(夫妻带未成年子女)在本市不足2套可再购买,政策执行后购买不超过家庭2套住房就可以
户口在郑州三年以上!!!就可以 !还有首付得一次付清!!!!剩下的可以慢慢还!!!
上海买房子首付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包括本外币贷款,下同)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自血汗钱要急着手买先看看房价走势、等平稳再买吧~
原则上是不可以转让的,因为单位职工家属毕竟不是单位职工,集资建房带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购房资格是基于单位职工这一身份而取得的,受让购房资格一方在集资单位对其所受让的资格不予确认时,其将遭受一定的利益损失。因此,受让购房资格,对其具有一定法律风险。
你好,你有权起诉确权整个房子都属于你。确权之后,凭判决书办理过户,即去掉其名字。
我想问一下,你们的收入可不可观?你不介意我这么问吧?说真的,现在要在城里买房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就算你买了,也要有一定的来源才能安定下来的.如果你们现在确实没这个能力的话,那就先结婚吧!你想想看,总不能为了没买房子而把这事给托着吧,结婚后两人努力工作,再买也没什么问题啊!你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哦!
一般是不可以的,现在购房是有限制的。<br/>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br/>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br/>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br/>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br/>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br/>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br/>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br/>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其实这两个人里,那个男人是不正规的中介公司的,那个女的是“个人中介”,也就是所谓的“房虫子”,这个黑中介与房虫子合作,房虫子全款收购了这套房屋。现在的情况是房虫子想越过中介与你交易。 想要回定金比较困难了,继续交易下去绝大多数时候不会是房钱两空,只是会被赚取差价。 买卖房子还是需要中介的,尤其贷款的话没有中介根本办不了。但是要找一家真正正规的中介。
向阳律师回复:签名只要清晰即可,并不是说必须是一笔一画,备不了案肯定有其他的原因。
只要不潦草到大多数人不认识的地步那么就是有效的,这种借口还是第一次听到。合同是否违反规定规定要看具体条款。
给你变更有手续吗?所有操作的手续一定要有,这样就没问题了。
完全可以。 民法规定权利的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你们只要在合同有两个人的签字,然后按房产登记部门的要求填写一份共有权的持证协议:约定谁拿所有权证,谁拿共有权证,共有类型是什么就行了。
各个地方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规定不同。 一般来说,您先生可以申请公积金,但是只能对其所占的那1%进行公积金贷款。 还有的地方明确规定不可以办理。 不过家庭购买住房那么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买了房之后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出来。
向阳律师回复:合同的签订是建立在双方的合意基础上的,建设部提供的合同也只是推荐范本,当事人双方可以对此修改、协商,对此达不成协议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返还定金,不适用定金罚则。
对于婚前支付首付款以个人名义购买,婚后共同按揭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划分产权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实际操作中产权的归属一般以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人为准,没有产权证书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约人为准,房产的首付款及结婚前所偿还银行部分的按揭款应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后共同支付的部分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另一方应予以补偿,不过补偿时涉及到婚姻存续期间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处理的问题。尚未还清的按揭贷款,由产权人负担。 不过你可以在产权证办下来之前,共同到房产部门对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姓名进行变更,也就是说可以添上一个人,这样产权上就会写上你们两个的名字。
向阳律师答: 最好不要买。没有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是不符合销售条件的。
你有了,房产证后你那房子就是你的了,但房产证要是你的。有房产证就不用什么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书了。如果是做房子那就要了。
一般签了合同缴纳定金之后,定金就不能再索回了。除非有卖方违约或隐瞒重大事实、欺诈等情况发生。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即使买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司法权大于行政权,可以依据合同要求法院重新确认。
公摊面积到底怎么算? 网易广东房产 查看广东房产部落 2004-11-12 10:53:46 来源: 楼市情报 不良信息举报 查看评论 发表评论 -------------------------------------------------------------------------------- 当购房逐渐成为大部分人的人生必经之事后,购房者对房地产市场上的种种行为的不满和投诉也是越来越多。购房者之所以意见特别大的原因之一就是在买房过程中,有许多事情是他们弄不清楚,把握不了的。 房屋的公摊面积就是其中最不透明的一项,很多购房者根本搞不清什么是公摊面积?哪些面积要公摊?为什么要有公摊面积?按照许多人的看法是,公摊面积不是自己户内的面积,却要自己付钱,而且长年累月地多交管理费,更令购房者觉得"冤"的是交了钱也弄不清楚哪些公共设施是业主的,哪些公建是开发商的?这些问题无法清楚界定,纠纷也因此产生。 公摊面积多大为宜? 相信所有购房者都明白,公用建筑面积是不可缺少的,其中花园、走道、大堂等是最常见的公用面积。公摊面积是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和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所以公摊面积是不可少的。在一个楼盘中,公摊面积过大,势必降低房屋的性价比;过小,则影响居住的舒适度。那么,公摊面积应该占多大比例呢? 据专业人士介绍,高层楼房的分摊面积要大于多层的分摊面积。一般来说,高层的分摊系数在0.18~0.26之间,多层的分摊系数在0.11~0.16之间。这位专业人士也强调,每个楼盘,要根据房屋的使用功能和相关配套情况来定,没有限定的范围,因此房屋的公摊面积要以实地测量为准。 公摊面积怎么摊? 上文提到的"分摊系数"是决定分摊面积大小的一个标准,那么什么是"分摊系数"?它和公摊面积有什么关系? 先来看看公共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是怎么算出来的: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整栋建筑物各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什么是"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在一个小区里,哪些属于公共建筑面积,这些面积哪些可以用于公摊,哪些不用摊? 根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规定,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也不可用于分摊的有: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那么,每户要怎么分摊公用建筑面积呢?每户分摊的公用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每户套内建筑面积。 黄小姐和林小姐买了同一个小区的两套单位,黄小姐选择的是A栋一套89平方米的3房单位,林小姐买的是C栋92平方米的3房单位。待到装修好后,同事们来参观,都说黄小姐的房子要比林小姐的大。林小姐怎么想也想不明白。后来,黄小姐和林小姐把购房合同拿来一看,原来黄小姐所买单位的分摊面积是16平方米,林小姐却分摊了20平方米。同一小区,为什么分摊面积会不同? 其实,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栋为单位。也就是说,本栋楼房的住户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单栋楼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栋楼房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分摊。假如有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则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因此,同一小区内的各栋单位的分摊面积是不同的。 公摊面积,购房者心中永远的痛 公摊面积的计算看起来十分简单,但实际上,购房者在购买的过程中,对于计算公摊面积所涉及的数据:如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整栋建筑物各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是不得而知的,因而公共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也没办法算出。对于这么专业的术语可能连售楼人员也不能做答,就算得知也检验不了它的真实性。所以自己购买的单位到底要公摊多少都是以发展商说了算。在这样一种购房者和发展商信息获得不对等的情况下,购房者的知情权根本得不到体现,因此关于公摊面积的纠纷不断。 还有一个问题是,公摊面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到底属于谁?应该说,公摊面积既然公摊到每个业主身上了,所有权当然属于所有业主。然而,问题远没有那么简单。由于发展商总不愿明明白白地公示哪些公有面积已经用于公摊,购房者就无从知道哪些公用面积是属于业主所有,哪些是发展商的,就更无从讲到所有权和使用权了。正因为这样,发展商钻空子的机会也多了。前段时间,成都的某发展商就因为把已经公摊给业主的车库面积,又拿去销售,而被业主告上了法庭,由于发展商拿不出证明车库的建设成本未纳入商品房的成本的证据,结果当然是业主获胜。在广州某些小区,盈利性质的广告牌赫然竖立在小区花园中……从这些事多少可以看出,在发展商眼里,购房者的权益到底有多大分量? 可惜的是,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公摊面积的少之又少。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怎么才能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呢? 教你几招避免风险 新启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附件标明了"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但只列明了应分摊的部位及其构成,具体数据仍不确定,所以仍然存在着开发商让业主多摊的可能性。这里我们总结了几招,提供给购房者参考。 第一招:索取公摊数据;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让发展商出示有关计算公摊面积的数据,包括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等基本数据,也可以要求发展商列明公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具体项目以及各项目的面积,这样业主可以通过数据求出公摊面积,以明确自身的权益。 第二招:查阅有关资料; 业主们有权自查或者聘请律师向设计单位、规划单位、测绘部门等机构查阅所购房产的相关文件,比如最终设计图纸或者最终设计方案、最终面积测量报告、各种数据的计算方式及其文件等等。 第三招: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公摊面积。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和附录二中有关公共部位和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条款,购房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公摊面积的数字,并在附件二"有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公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中,详细约定公摊的具体部位、面积大小。特别是有关共有建筑分摊部位变更的情况,约定得越详细,对购房者就越有利。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就可以以合同约定来保障自己得利益。 万一真的发生了纠纷,唯一的选择就是诉之法律,避免浪费不必要的人力和精力。当然,我们期望的是,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政府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强,发展商诚信意识的不断增强,普通购房者的权益能得到更好的保障。(文/陈佳)
申请条件: 1、开发商已办理初始登记。 2、开发商没有做在建工程抵押或抵押已注销。 3、房产没有被设定行政或司法限制。 提供的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办理备案登记)。 2、买受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面积测绘成果、申请书、不动产发票。 收费标准: 以普通住宅为例: 契税:房屋价值的1.5% 手续费:每平方米3元 登记费:80元每套 测绘费:0.8元每平方米 申报资料和收费标准全国各地的规定不同,请咨询所在地的权属登记部门。 没有登记的权利,不能与已登记的权利相对抗。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2004修订)【2004-07-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04-28】
去房屋交易中心,那里有卖,而且还有地方咨询。还有要提醒你,买卖双方自己交易,一定要注意手续完备,而且合同签得约详细越好,至于钱、房过户的时间及方式一定要约定好,以免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