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m.yyrb.cn/html/iyrb/20120903/iyrb2084443.html 推荐网站给你 希望可以帮到你哦
看看合同怎么约定的。一般合同约定,超过3%以上的部分,是白送给业主的。至少北京的合同是这样的。
商业活动,其实都是自愿协商为原则的。我们想一种方式,如果发展商愿意,又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就都是可以的。但在房地产市场中,往往发展商占主导地位,单个业主的要求,往往不被接受。这是市场条件造成的。契税,是房屋买卖合同上标注的价格为基础的。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成品住房装修技术标准》。精装房验收最主要的标准时观感,自己看的满意就行。毛坯房存在的质量问题在装修的过程中是必须处理掉的。否则装修是无法完成的。
厨卫间在装修过程中都会经过2次蓄水检验。确保没有渗水问题。应该比毛坯房更加可靠。至于墙体渗水那是毛坯房的问题,精装房在装修过程中会更注意对渗水问题的处理。
您好!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就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层高缩水的救济的确是法律救济的盲点,我个人认为首先要看造成这种客厅层高东西相差2厘米的情况是怎么造成的,如果是存在质量问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如果非质量问题,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解决。
在目前的执法环境下,只能表示同情而已!关键是看我们大家团结一致、继续努力!
精装房验收,需要特别注意,也是广大购房者容易忽视的是房间内空气质量的检测。由于精装房的使用的材料都是开发商采购,业主不容易把控,所以对空气质量的检测尤为重要。另外,对水路、电路、隐蔽性工程等细节的检测,也都是非常重要的。
家装验收分为 水电,瓦工,木工,油漆工,几个步骤,要注意在每个工种完成时按时验收,不要等做完整体验收,那样就会有很多隐藏问题难以发现,另外分项验收每个工种的时候,一些基本的验收细则装修公司会提供。
交房条件在合同中应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若没有规定。 法定的交房条件必须具备验收合格证和消防验收合格证等相关证件。若开发商没有取得即为违约的,可以向其主张违约责任。
这个要看个人意愿。好的开发商,好的楼盘确实有,但不代表每套房子都一样。
有这么多的只能部门在监管之后还有问题,所以才需要验房。
对于有良心的开发商来说,是有约束力的。反之相反。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未竣工的经济适用住房如何转让? -------------------------------------------------------------------------------- 2004年08月16日15:50 新浪房产 网友问:未竣工的经济适用房如何转让?如买卖双方均为贷款购房手续如何办? 王律师答:未竣工的经济适用房可以转让,但如何转让,如何办理手续,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首先,要求受让方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其次,必须由转让方和受让方都与开发商和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张女士系武汉某公司的外贸经理,2001年8月张女士经朋友介绍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了接触。该房地产公司在市区中心地带开发了一幢高档商住楼,自称楼盘配套设施一流,地理位置优越,环境怡人,升值潜力巨大,业主入住后将享受香港某知名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免费赠送精装修。张女士在查看了正在开发的楼盘位置及大楼竣工图后,对该公司的开发实力和房屋的价格非常满意,与之签订了价值六十余万元的购房合同,并交付了首期款,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合同约定开发公司应当在2002年5月30日前交付房屋,如逾期不超过30日,开发公司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10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公司应在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3%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还约定,张女士应于2002年5月交付使用前付清银行按揭不足部分的房屋尾款11万余元。 合同签订后,张女士即被所在公司调往上海工作。2002年5月,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之前,张女士收到了开发公司的《入伙通知书》,专程从上海飞抵武汉,准备交付尾款和查验即将交付的房屋。然而,张女士在楼盘现场看到的是,建筑工地一片狼籍,房屋没有竣工,而且完全没有即将竣工的迹象。开发公司解释,由于气候的原因工程被迫延期,通知书是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失误。2002年8月,张女士再次被通知房屋已经竣工,要求其交付尾款办理房屋交接入住手续。张女士又专程赶到武汉,但看到的大楼主体工程虽已基本竣工,但大楼的外装修仍在施工,大楼的主要配套设施均没有安装到位,房屋的内装修和开发商许诺的精装修更是相去甚远。面对与自己理想之中的高尚住宅截然不同的现实,张女士拒绝支付尾款和进行房屋交接,以开发公司逾期交房为由提出解除合同,退还房款。然而,开发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声称自己早已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之前向其发出了“入伙通知书”,没有违约行为,反而要追究张女士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为此,张女士往返于武汉、上海十余次与开发公司进行协商,均不能就双方的争议达成一致。2002年10月,为房屋问题奔波得精疲力尽的张女士,毅然走进了易黄李张律师事务所,要求委托律师申请仲裁。 易黄李张律师事务所陈宇律师在听取了张女士的投诉后,对张女士的购房合同进行了审查,并对开发项目进行了必要的调查。调查中发现,张女士的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为“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而开发公司获取该文件的日期为2002年9月2日,从而证明开发公司在2002年9月2日之前不具备房屋交付使用的法定条件,其在2002年5月发出的“入伙通知书”,是一种为掩盖违约的欺诈行为,没有法律效力。另发现,张女士在合同中约定的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过低,仅为已付房款的3%,如开发公司仅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张女士实际的经济损失,甚至不足以补偿张女土已支付达一年之久的银行利息。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开发公司的违约责任不仅是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支付违约金,还应赔偿张女士的实际经济损失,如办证费、登记费、交通费、保险费、印花税、银行贷款利息等费用。 根据以上事实,陈律师代理张女士向开发公司进行交涉。正如律师所料,开发公司在“逾期交房”的问题上无法自圆其说后,被迫同意解除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张女士已付房款3%的违约金1万余元,但拒不同意赔偿张女士的实际经济损失。 2002年12月,仲裁委就该案进行了裁决,确认了开发公司逾期交房的违约行为,全面支持了张女士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赔偿实际经济损失3万余元的仲裁请求。
这主动权完全在买方啊。你不能明明知道房子有问题,还要往人家设计的局里钻啊。是好货不怕没有人要,因为是劣货才急于出手推销。千万不能糊涂!小不忍则乱大谋,再忍耐几天,看看开发商还能出什么花样。一定要等竣工验收之后才与他交涉,这种事不能被别人牵着鼻子走,不能迷失了方向,一定要有自我主张。因为这关系到以后很长远的事。
根据你和开发商签定的合同条款通过法律途径去主张权益,可以要求交付房屋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 同时可要求违约金的赔偿。
交房验收时应该要设计图纸、施工图纸、技术指标、测绘报告等各种详细的技术资料,而且要求出示的是蓝图,验收时最好自已找个专业的技术人员一同去,我前几天刚交房就发现房子的内墙粉刷的沙灰不符标准,不专业的人根本不会去注意的!
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没有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屋不得交付使用,你所说的没有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专用章,即为不具备交付使用的法律条件,与合同约不约定盖部门章子无关,开发商违反了规定应按合同违约的条件进行赔偿。
如果没有大产权证,意味着在短期内无法分割小产权,即你得不到你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这样就会在房屋出租、抵押或买卖中造成困难。 到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部门问该房产是不是已经立档,可不可以办小产权证,如果可以就说明已经有大产权证了。
首先,住宅建筑的间距是由消防和日照控制的,消防的防火间距又有高层和多层之分,如果你的房子是高层住宅,它与民用建筑的最小间距一般为9米,如果你的房子是多层住宅,最小间距为6米,这只是一般情况,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减少的,比如说前面的房子对着你住宅的一面墙上没有窗,屋顶也没有天窗,就可以适当缩小间距,这都是从防火的角度考虑的。日照的间距也有明确规定,但从你的情况看,距离7米建3米高的建筑对日照是没有任何影响的。至于视野就无从考究了。 其次是在你买房时有没有留意开发商的总平面图,像这样的建筑物在总平面图上应该有所示意的,最好是看他们最终规划批准的由设计院出的总平面图,开发商的广告上总平面图尺寸较小,有些细节可能省略掉了,如果总平面图上有这个建筑,那只能怪你自己当初没看清楚,如果没有,是开发商在后期施工中加的,那开发商就涉嫌违约,或未尽告知的义务,你可以去讨个说法,必要时可以请律师帮助分析一下。
可以要求房地产商按所交款项的银行同期利息来补偿,还可以同时要求房子按同地区和地段相同面积的租金收入进行补偿
我感觉那里一点也不好,根本不像当初所描述的那个样子,我还去那里应聘过,陪训了一段时间,现在感觉幸好当初没有选择在那里!
自己的帖子自己答吧,便于后人看看。pp岛的家庭房是2室2卫的,只是有一个卧室特特别小,算是主次卧吧。还是普吉的家庭房舒服,特别是我们住的那家,超级称心,干净、舒服,价格也是稍贵
引用 “原帖由 magicdream 于 2010-11-29 21 发表 滨城的没住过,吉隆坡downtown的那家单人间是有窗户的 ” 同时得到解答,谢谢
NOVOTEL有加床,但是其实是给你一个折叠沙发。。。。。
这里的标间是有窗子的哦,所以亲你不用担心透不透气,通不通风的问题了,好好的享受成都川旅公寓带给您的感觉吧。
各家酒店的服务都不一样,你具体可以问问酒店前台就知道了啊,也比较准确。
他家的房间的装修风格我蛮喜欢的,家庭房是有窗户的,从图片上好像还蛮大的,厦门最近的天气还好,下个月去的话,蚊子还是有的,不过房间都是有蚊香的。
成都锦熙精品公寓里的至尊双床房是供两个人入住的,不过,床的具体尺寸网页上没有标明,但是你和你老公住是绝对没有问题的,不仅如此,此公寓还有好多款式的大床房,这些房型也是很不错的哦。
没有洗衣机的,一般用到洗衣机的还是很少的,不过酒店可能会提供洗衣的服务的,你可以去前台问问,还有就是这家酒店是可以用信用卡的。
可以的,不过要记得在预定的时候有一个备注,你要提前说明就好了。
江优优海景公寓酒店的豪华海景一厅二房根据图片来看是没有双人床的呀,只有两张小床~还有目前的价格是266元,能够接受的吧~房间都是海景房,这个你们就放心好了。
酒店的房间一般都是有窗户,不是地下室哦,环境也是很不错的啦,值得去哦。
海景豪华商务套房就是两室一厅的类型啊~他们有2个卧室,最多能住4个人,但是你们自己愿意挤就多个人没关系的,每个房间是有一个大床的~
此线路常州福记逸高酒店1晚高级双床/高级大床,
住宿须知:九寨沟地区条件有限,住宿比较简单,无一次性洗漱用品、毛巾和浴巾,需要客人自带;热水器为太阳能供应,热水供应不稳定,九寨沟昼夜温差较大,请客人多带点保暖衣物,避免感冒。住宿都是双人入住的标准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