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您好,限价房是我市多层次住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住房政策。发展限价房必须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是一项需要根据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的调控措施。感谢您对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会将您的意见向相关部门反映,以供制定政策时参考。谢谢您的来信。</p>
<p>您好,这种情况是属于再次拥有产权的,需按照《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您可继续通过网上信箱或我局热线83346239与我们联系。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信任。</p>
<p>您家庭的情况如申请廉租住房可能会超出政策所定的条件,建议您家庭可尝试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请打开以下链接参阅详细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政策:http://www.laho.gov.cn/upload/P020080103407235266913.doc</p>
<p>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附件1);(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对家庭收入情况的审查核实,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对家庭住房困难的审查核实。对本条第一款第(二)、(三)项规定条件实行动态化管理,市房改办住建办会同市民政局每年度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进行调整,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第七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申请人与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市区的,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第八条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以公房租金标准租住公房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照《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退出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可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属上述情况的家庭在购买并入住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在3个月内退回原租住的公房或廉租住房;逾期不退的,按原价退回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限额标准;家庭月可支配收入(元):152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18287详情可以点击以下链接打开:http://www.laho.gov.cn/upload/P020080103407235266913.doc或向当地街道、居委会咨询。如有疑问,请致电83192727查询,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谢谢!</p>
<p>小产权房的买卖行为不受现行的法律、法规的保护,因此小产权购买人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小产权房是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是产权人,补偿内容有房屋补偿、拆迁费及临迁补偿。详细情况可向天河区房管局咨询:85551718。</p>
<p>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创举。从1991年试点到现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历了17年发展,实践证明,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保障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起到重要作用。1999年,国务院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02年对《条例》作了修订。从《条例》的规定中可以看出,住房公积金具有工资性、强制性、社会性。工资性是指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用于住房消费的专项资金,所有权属于职工。强制性是指住房公积金是以国家和地方的法规为依据产生的,职工和单位必须履行缴存义务。社会性是指住房公积金来源于社会,来源于职工,是一项稳定的住房资金,积少成多,互帮互助,体现出互助和保障的社会性能。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是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住房实物分配体制,提高职工购、建、租住房的能力,发展住房消费信贷,加快住房建设。要实现上述目的,就必须加强对个人住房消费的引导,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加以适当限制。《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p>
LZ收入比偶高,偶税后才1800人民币,呵呵,去年面签时,胖子大叔在我工资单上画了圈,最后还是给我发了
买了二手房,可以买些比较便宜的84消毒液就很好的,在加点水,可以全面的进行消毒,开窗通风,这样就能起到消毒的作用,还不贵,
我也是嫁给两兄弟的家庭,家里穷不知道何年何月才会分家,分家也没钱买房子,一大家子住在一个三层小房子,好憋屈
回迁房要建好好几年才会有房产证的,我家的房子是回迁的,都住了两年了也没房产证,就是商品房也是建好交房才会有房产证的
对你好就不算嫁错呀,有些人嫁给有钱人家过得不一定比你幸福
我们结婚八年了 一直和公婆住一起 矛盾也有过 但是好处也挺多的
全产权并不一定代表是商品房,只有全产权的商品房才能购买。我也是在西安房地产信息网上了解到的,那里购房指南栏目知识很全很丰富,呵呵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所以说你朋友胜面比较大,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你可以去聊宅网上了解下。
应该是退还的你的定金和中介费,关于这方面的知识你可以去聊宅网上找找,也许能帮到你。
这是你的疏忽,开发商的售楼部应该会有土地证的明示的. 不过一般来说,一块土地从批地到办出商品房产权证,最快也要两三年,你的购房合同上如果注明了土地使用年限是2001年的话,那么应该是开发商于01年批到了地,在01到06年间进行了开发,如果是这样的话,开发商的行为是符合规定的.而且批地与开发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东东,有些是一期开发,有些是二期甚至三期四期五期,也可能你购买的房产是二期三期,那么批地时间与交楼时间相距十年也算是正常的吧. 现在看你只有认了,如果你当初不认可土地使用年限的话,应该是选择不购买该套房产,既然己经签订了购房合同,你只有钻钻空子了,比如说开发商没有在签订合同时作出必要的解释又或是没有在售楼部明示土地使用证等等,为你的索赔争取几分理由.不过即使索赔也赔不了多少吧,要看你的总房款,也要看法官的自主裁量了.
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你可以去一些专业的网站上了解一下,比如聊宅网,搜房网都是很不错的,希望能帮到你。
这个问题不是己经问过了吗? 只要签订了合同, 任何一方违约都需要赔偿所约定的佣金的,只是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 一般不会判决赔偿佣金全额,而是判决赔偿其中一部分,比如佣金-1元也算做是一部分,毕竟交易没有成功. 象你的这种情况,只要中介公司与你们签订了合同,对佣金赔偿有明确的条款,打起官司来你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
据了解,只有在长安区房管局系统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办理好网签,才能成功办理房贷。另外,据了解长安区房管局系统升级已在四月中旬完成,您可进一步询问督促开发商尽快办理此事。 这个是我从西安房地产信息网的购房指南看到的 希望对你有用哟
是有一定风险的,因为产权证没出证之前产权仍然归原业主所有,建议你与业主签订一份合同,不是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因为在抵押状态中的房产是不可以买卖的,你要签订的是权益转让合同,意思是说原业主将他对这套房的所有权益转移给你,而这样的行为是法律允许的。 有点儿拗口,建议你找一下律师吧,让他帮你拟定一份合同并且列明详细的过户时间,收楼交款细则,违约责任并进行公证。
改变付款方式需要改变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如果合同已经备案的话,需要到相关部门注销原合同,买卖双方重新签定合同,并重新办理备案手续,程序上比较麻烦,您需要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取得其配合。具体时间上,要看房管部门审批的时间而定,建议就此事进展情况咨询开发商方面,这是我在西安房地产信息网了解到的,你可以去那里了解下
在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不论双方是签订《认购协议》,也不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具体的你要跟开发商对接协商。详细情况你可以到800家(西安房地产信息网)的购房指南中去了解一下啦年!
证件不全的话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你可以去聊宅网,法律网问问相关的专家,希望能帮到你。
像这样的住房一般都是私人开发,无正规的房产证明,是不可以贷款的,后期产生法律纠纷也是很麻烦的.最好是买正规的商品房
合同有效。但是,如果涂改的房价应该多方确认!
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你可以去聊宅网上找找相关的答案,希望能帮到你。
你找物业 物业找开发商 你不直接找开发商,如你能直接找也行。但是退房时不可能按现在的价格的。想要赔偿你就的刷泼妇,文明的你是无论如何要不来钱的,折腾才是硬道理,都吃软怕硬,不论开发商是谁,都怕闹事的,先投诉到12315 不行再投诉到质检 总之就是折腾他。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