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 五年内过不了户.因为经济适用房上市有时间限制,一般是五年. 除非就签一个购房合同,把过户时间推迟到五年以后.但这样做会有风险.
税务局没有权力扣押房子,除非法院判决,但是即使法院判决,如果你没有其它居所,只有这个住处,法院也不得强制执行。 房地产交易根据房子的性质和购买时限,需要缴纳营业税(包括附加)、所得税、契税、印花税。
二手房市场交易日趋活跃,各大银行陆续推出了二手房按揭贷款业务,使更多购房者实现用按揭购买二手房的愿望。事先了解二手房按揭贷款的银行政策,计算自己的可贷额度,对最终购买适合自己的二手房非常重要。 一、哪些二手房可以向银行贷款 有两种情况可以贷款:第一种是购买按规定可出售的公有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第二种是购买具有产权的二手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 二、哪些人符合二手房贷款申请条件 境内人士:1、本市城镇常住户口。2、本市居住并工作的外地人,需要提供暂住证等。 境外人士:1、本市居住工作的境外人士,需要提供暂住证和劳动就业证等。2、境外居住工作的境外人士若有律师及使领馆认证的公证书,也可向银行申请贷款。 三、现有的贷款类型有哪些,应选择怎样的贷款类型 现有的贷款类型很多,你可以用公积金,没有公积金的借款人可以用商业贷款,如你的公积金不够您的贷款额度,还可以用公积金和商业性贷款相结合的贷款方式。 四、银行对二手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是否有限制 银行规定个人购房贷款额度最高为房价的70%,但如果您的贷款额度超过50%或60%,就须由银行指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并且审核的要求有所不同。 五、银行对二手房的贷款年限如何规定 公积金贷款不超过15年,商业贷款不超过20年 六、银行对借款人的资信方面有何要求 银行通常是通过个人收入来测算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具体测算标准,家庭月收入应大于月还款额的2倍,但减去月还款后必须满足家庭正常生活开支(通常为1000元);而如果仅申请纯公积金贷款则没有这方面的要求。 七、首付款额度要求 您在申请贷款之前必须已付清总房款的30%或40%。
房产过户的费用有下列几项,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一、政策性收费: 1、契税:普通住宅:均价低于5000元/m2,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高于5000元/m2的,面积超过144m2的,用于其它用途的,评估价*3% 。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规定是卖方交,可是如今很多都是买方啊)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五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五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五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二、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 1、交易中介费:成交价*1% 2、房产权证代办费:看那个中介怎么要吧,一般几百块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 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 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上面的哥们说的对!!去看看吧 我就是在那上找到的解决方法的
建议你过户。因为房产是他父亲的,虽然说明是给你们的,但一旦将来出现纠纷,你的合法权益不容易得到保障。 1、买卖:契税为出售价格的4%(超过144平的),或1.5%(低于144平的),营业税(该房产购房时间至出售时未超过五年)为交易额的5.5%,个人所得税(该房产购房时间至出售时未超过五年)为买卖差价的20%,无法计算当初购买价格的,按现在出售价格的1%交。以上几个是大的费用。还有一些其他的费用如证的工本费等就不太多了。 2、赠与:只需要交纳契税,不需要交个人所税及营业税,但将来你们再转让该房时,就要按房屋的全值交纳个人所得税(但若你们五年后转让且为唯一一套住房则免交个人所得税)。 3、遗产继承:不需要交契税、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但将来的转让风险可能同赠与。 具体的政策各地不尽相同,请咨询当地的财政、地税部门。
你一定要小心了。我告诉你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六大注意事项,你看完了就都明白了 详细资料请看: 这里有详细的内容可以作为解答。 二手房交易十项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你的情况很难办。因为房屋的买卖(过户)只有房主本人才有权利,所以如果本人不同意的话,肯定不能办理。因此你就不要想着费用的问题。现在是应该想想如何解决家庭矛盾,家庭的和谐才是最主要的。因为如果他母亲同意了,那么就没有必要去过户,这样可以省了很多的费用。只需要做财产公证或立遗嘱。这样都方便。如果非要过户,那么费用和买卖差不多。
晕楼上的,人家说明了是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和结婚后房产不一样的。我建议楼主不能只办公证要付款前就把产权登记到自已名下,可以避免相当多以后的麻烦,税费情况我也不太清楚不好意思了
刚开业,没有经营收入,营业税、所得税等为零申报,但要缴纳印花税(记载资金的帐簿和其他帐簿); 未开发期间,如果征用了土地,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开发期间如有预收款,要缴纳营业税、所得税,还要交纳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销售期间要缴纳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当然不行了,这是很危险的事情。而且没有产证,你如何交到银行去抵押啊?没有产证抵押,银行怎么能给你贷款啊。你没有必要冒这个风险。再说你可以找找别的房子。要有产权证的,没有被银行抵押的房子。没有被法院查封的房子。
先搞清你买的房是否免契税,如果是免税的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如果不免还是赶紧补缴了吧。
买方·契税:评估价/申报价×1.5% ·监证费:建筑面积×3元/㎡ ·印花税:申报价×0.05% ·产权证工本费:85元/本 ·产权过户代办手续费:按房款支付类型而定 若以银行贷款方式购房,买方增加以下费用: ·评估费:评估价×0.4% ·保险费:贷款金额×贷款年限×保险利率 ·他项权证费:85元/本 卖方·印花税:申报价×0.05% ·监证费:建筑面积×3元/㎡ ·土地收益金(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解困房):评估价/申报价×1% ·个人所得税(拆迁房、商品房):增值部分(申报价-原值)×20% 拆迁房原值以拆迁协议时间为准;商品房以购房发票时间为准,住满五年免征。 备注 ·土地证过户费用另计。 以上费用是某房产所提供,仅供参考,以当地相关部门实际计算为准。
以房产现在的市场出售价170万为基础,不过为了避税可以适当把成交价做的低点不过要在当地的市场价之上
怎么那么简单 我家买房认购合同一大本 很厚 涉及到的方面很多 连误差率在什么范围都有标注 你还是好好想想吧 不过就算你觉得不合适开发商也不会因为你自己把协议改了吧!
影响是会有的,但也要看你在哪个城市。在大城市影响是短期的、有限的。过去的历史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武汉市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为:(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不包括集体户口),家庭成员之问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二)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即824元/人;(三)无房家庭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即16平方米/人。 有买房租房等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400-606-6969咨询“新浪乐居房产百事通”,一个电话全搞定。
因公积金贷款没有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因此,公积金贷款房将不算“二套房”。 根据现行政策,如果市民在购买第一套房时选择商业贷款,购买第二套房时选择公积金贷款,则首付比例不需提高。 所以你不管买期房还是二手房都没关系。唯一就是你买期房要先询问一下开发商能否做公积金贷款。因为很多开发商都不愿意做。
因公积金贷款没有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因此,公积金贷款房将不算“二套房”。 根据现行政策,如果市民在购买第一套房时选择商业贷款,购买第二套房时选择公积金贷款,则首付比例不需提高。 所以你不管买期房还是二手房都没关系。唯一就是你买期房要先询问一下开发商能否做公积金贷款。因为很多开发商都不愿意做。
本人就读房地产专业,希望为你提供一点帮助。 以下是我整理的比较简易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购房基本流程(包括贷款事项) 一、业务洽谈 顾客有初步购房意向之后需要查验有关证件(经纪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产权证、土地使 用证、新建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等)。 购房过程中还应着重查验房屋产权归属以避免日后因产权不明造成的争端。 购房时还须查验卖方为顾客提交结清相关物业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的证明资料,以避免日后 物业服务出现的责任争执。 二、交易简易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协议 2、卖方收取定金 3、买房付购房全款给经纪机构或指定的监管机构(按揭付款的根据按揭银行的规定执行) 4、产权部门出具税单后,缴纳税款 5、经纪机构或监管机构付购房全款的50%给卖方 6、产权部门办理《房产证》 7、卖方向买房交付《房地产证》 (注:房地产权利转移过程中转让人也应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或者复印件和义务同时转移 ,这就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须同时转移) 三、付款手续 1、定金(签署认购合同后缴纳定金) 2、付款 *一次性付款(买房一次性将金额交到卖方指定账户,房产产权转移登记完成后解冻付款) *按揭付款(买房办理按揭手续,银行将贷款及首款直接汇入卖家账户) *分期付款(买卖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买方分期交款) 四、房地产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1、房地产产权转移登记申请(提交所需文件,即《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产权 证》、身份证、房地产买卖合同等) 2、房地产转移登记税费 *契税(卖方3到5成,其余全由买房支付) *印花税(买卖双方)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卖方) *手续费(买卖双方各一办) *房屋产权登记费(登记人缴纳) *其他费用(中介服务) 五、房地产按揭 1、按揭基本条件 *银行同意给予贷款额度 *购房者有完善的购房手续(个人身份证、个人收入证明、按揭申请书、房地产产权书证明 复印件、《房地产买卖合同》及首期付款收据、抵押承诺书、过户后的房地产证原本、房屋财 产保险单正本、买卖双方在借贷款银行开户的存折账号等) *担保手续 *评估报告(所购住房价格需符合银行的评估价值) 2、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及程序 *办理按揭贷款申请(双方签署《买卖合同》、出示产权公证、交付物业评估报告、各项资 格审查及认证、买卖双方去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申请人出具抵押承诺、申请人于银 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委托扣款协议》、《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卖方按房 产评估值进行全额投保、银行按协议将贷款交付卖方、卖方根据按揭合同还款) *按揭手续费(查册费、按揭手续费、评估费、保险费、交易税费、他项权利证登记费、房 管杂费等) (注:贷款还应重视房屋贬值风险,因此房屋投保对于双方都及其必要) 根据你的要求 *等额本息法 你需要在5年内(即60期)交付1105803.8 元(按当前利率) 利息为105803.8 元 每月平均交付18430.06元 *等额本金法 你需要在5年内(即60期)交付1102429.17 元(按当前利率) 利息为102429.17 元 每月交付 第1个月:20025元 第2个月:19969.03元 第3个月:19913.06元 第4个月:19857.08元 第5个月:19801.11元 第6个月:19745.14元 第7个月:19689.17元 第8个月:19633.19元 第9个月:19577.22元 第10个月:19521.25元 第11个月:19465.28元 第12个月:19409.31元 第13个月:19353.33元 第14个月:19297.36元 第15个月:19241.39元 第16个月:19185.42元 第17个月:19129.44元 第18个月:19073.47元 第19个月:19017.5元 第20个月:18961.53元 第21个月:18905.56元 第22个月:18849.58元 第23个月:18793.61元 第24个月:18737.64元 第25个月:18681.67元 第26个月:18625.69元 第27个月:18569.72元 第28个月:18513.75元 第29个月:18457.78元 第30个月:18401.81元 第31个月:18345.83元 第32个月:18289.86元 第33个月:18233.89元 第34个月:18177.92元 第35个月:18121.94元 第36个月:18065.97元 第37个月:18010元 第38个月:17954.03元 第39个月:17898.06元 第40个月:17842.08元 第41个月:17786.11元 第42个月:17730.14元 第43个月:17674.17元 第44个月:17618.19元 第45个月:17562.22元 第46个月:17506.25元 第47个月:17450.28元 第48个月:17394.31元 第49个月:17338.33元 第50个月:17282.36元 第51个月:17226.39元 第52个月:17170.42元 第53个月:17114.44元 第54个月:17058.47元 第55个月:17002.5元 第56个月:16946.53元 第57个月:16890.56元 第58个月:16834.58元 第59个月:16778.61元 第60个月:16722.64元
可以以一套房的名义买。但是房主只能是你老婆,你不能作为共有人。你老婆需要出具单身承诺,这样购买就是一套房。苏州那边好像建行可以首付20%(首套房)利率最低8.5折吧。你多跑几家银行打听下,各家政策不一样。有的利率低首付高,有的首付低利率高。 你的公积金只能申请20万元的贷款。公积金有两种,一种是期房,开发商与公积金签约的,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如果是可以直接拿到房产证的现房就是直接拿购房合同去办理。 如果你打算长期还款那么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如果能在5年之内归还就选择等额本金。等额本息在前期每月付息多,还本少。
实话实说: 已经用老婆的名字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你们没有离婚,再买一套是不可能的,谁给办谁要犯错误的。建议你不要创大运了。
顶楼的不建议购买,顶楼最多的问题就是漏雨,12层是空气滞留层,粉尘严重
你好,可以实现,你们如果是首次置业可以争取首付2层,即首付6万,准备1万元的杂费。按贷八层,贷20年计算,如果按7折利率计算你的月供是1474.67(元),按基准利率计算月还款额是1711.14(元)。首付6万,你可以分3年还清,你可以考虑看看,谢谢!
你当然有资格买房,只要你有钱在任何一个地方都OK!!首付这个东西我也不是很清楚,,银行贷款也不清楚啊!..不过你自己可以供房!!
B房的房产证是有的吗!如果有的话可以将A房卖掉,并且将A房的贷款转到买者手里,然后你再进行B房贷款! 如果需要贷款,推荐易贷中国顾问式贷款服务——你只要在线提交申请,易贷中国易贷中国会以最快的速度为你审核,为你解决资金短缺的难题——您只需填写自己的贷款需求和您的资料(无需填写个人身份信息等隐私),易贷中国的理财师会对您的贷款需求和资料进行分析,然后在您的驻地就进选择适合您的银行和与您取得联系,在这个过程中您有权利选择任何一家银行,直到您满意为止。 易贷中国贷款防骗谨记:其实骗子的招数很简单,简单归纳下来有几点: (1)贷款要求的条件特别低,不需抵押也没什么其他要求。可以说只要你想贷就可以给你。 (2)不敢公开自己公司名字,不能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或者公司没有投资经营范围,不能提供正规的合同文本和发票,甚至连固定电话也不给你,你知道的只是对方一个手机,连对方的面都见不到。 (3)贷款到你帐上之前,要收你所谓的路费、利息、手续费、律师费等等,反正就是要钱,骗到手后就不会再理你了。 查看贷款骗术,举报贷款骗子,更多内容请关注易贷中国骗子曝光台! 易贷中国是一个在线申请贷款的网络平台,与全国各地120多家银行/小额信贷公司合作,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渣打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发银行等等,接受来自全国各地的贷款在线申请。易贷中国贷款申请流程:在线申请——易贷中国融资顾问联系申请者并核实——提交申请给银行/小额信贷公司——银行/小额信贷公司联系申请者——签订贷款合同。一笔申请业务,多家资金机构响应!一般个人贷款申请时间是1到2周,企业贷款是2周到1个月内!为贷款者节省跑各大银行的时间,降低贷款以外成本!易贷中国易贷中国贷款类型很多,其中个人信用贷款与住房贷款,全国办理免收服务费,而其他类型的贷款则会收取2%-3%的服务费。这是同行中最低的服务费用,为贷款者节省贷款以外的开支,并且郑重承诺:在没拿到贷款前绝不收取任务费用! 以上资料来源于易贷中国官方网站
你好,建议先到当地房产保障局或房产局咨询当地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的申请条件与申请方式,再根据自身条件进行申请,谢谢
您好! 1、像这种情况建议最好不购买。 2、因为该房产的权属还是有问题的。 如还有疑问可再与我联系。
当然买,如果你想在公司干下去!不住固定资产投资也行啊!5年后不喜欢转手卖掉至少5000一平没问题!卖了再买套喜欢的!
这得看你与开发商签定的购房合同关于此条的具体规定。 北京市仁和律师事务所霍春霞律师67674792
不需要交契税 做一个公证放弃该房屋所有产权 在交0.005%的印花税就可以了 别的不需要了 目前政策是这样
对方的房子是没有土地证的,买的时候一定要对方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拿到土地证后再给钱. 唯一的问题是:老头妻子如去世那房子的四分之一是他儿子的(孙子没有继承权)四分之三是老头的.老头死后几全是儿子的和孙子无关 所以这样的房子买起来要注意很多,小心点. "子女两人(包括孙子)"得出一个儿子一个孙子
第一:这样的房子买卖不受法律保护 第二:房子的买卖政彻变化较快,等你能拿房产政时是什么样的政彻,还真不敢说 第三:因对方没有房产证,卖给你后要等许多长时间他才能拿到房产证?又要等多少年才能过房给你? 第四:到时候这个房子里任何一个人不同意,你都只能拿回自己已付的房款然后走人。
答:我不知道你在哪个城市,在我这个城市里合同更名区别于房产证过户,房产证过户必须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及中介费用,但是合同更名过户如果开发商和所属房产管理部门同意,是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的,中介公司所说的5-6个点不属于国家规定收费,应该是公司行为,个人认为中介之所以要求5-6个点,也许是用来疏通关系的并加上自己的利润,合同更名分两种情况,一、合同未经相关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只需开发商同意便可更名,二、如果已经登记备案,难么就要开发商和房产部门同时同意。我想你应该能理解我的意思,祝你好运!
担心有可能,但这种模式是现在商铺销售惯用的反租形式,使为了促进商铺销售的手法 没有必要过分担心,只是你的回报低了点,我以前做得最低8%,而且你这种合同会公正,那你就要交20%的个人所得,算下来净拿4.8%。
解读新版购房合同 购房人当细填补充协议 -------------------------------------------------------------------------------- 2004年08月03日 11:28 刘宏诚 新版购房合同二十二条规定了“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这里有两层含意,第一层含意,由于国家有合同示范文本,北京又将此范本铅印并编号,如果当事人认为所签合同需补充的内容较多,在合同范本上改来改去太乱,不如写一个清楚的补充协议;第二层含意,合同签订后不等于不能再修改,如果当事人双方意见能达成一致,在合同执行完之前任何时间还可签订补充协议。不过在这里要注意的是,由于合同签订后购房人要先付款,有钱攥在房地产商手里,购房人要求将合同改得对自己更有利,通常很难办到。 另外,购房人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人对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有时会有不同的解释。一种解释是:补充协议仅仅是对主合同的一种补充,如果补充协议与主合同表达的意思不一致,应以主合同所表达的含意为准;另一种解释则认为: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内容的修正,如果补充协议与主合同表达的意思不一致,应以补充协议所表达的含意为准。合同第二十三条说明了“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笔者建议购房人为避免不必要的争执,最好在补充协议上说明补充协议和合同的关系,即解释不一致的地方以哪一个为准。 来源:北京日报 目前,大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最好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较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有利于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但切不可认为采用《示范文本》就万事大吉,即使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时也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认购书问题。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4月28日公布,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法院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即和下面要讨论的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的性质相同。 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些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如何?《最高法院解释》并未作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不能从《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的规定,反推出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就必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补充协议问题。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最好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3、售楼广告问题。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作出不少许诺。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书,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字、图片材料,主要是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优势,远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此类广告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根据《广告法》第37、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举报,申请予以查处,或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 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商品房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对房地产广告所应遵循的原则、事项以及禁止出现的内容作了规定,购房人也可根据该暂行规定检查销售广告问题。 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最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广告名不副实时告开发商违约。 4、样板房问题。目前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都要设置样板房或样板间。购房人入住后,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差距,当购房人要求退房时,开发商却认为样板房不是“样本房”或“样品房”,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房。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致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因此购房人无权要求退房。事实并不如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明确规定,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开发商未作说明,致使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法》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购房合同(变更还是撤销购房合同由购房人进行选择)。 5、质量问题。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同时向购房人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是购房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最高法院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总之,你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着急,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谨慎把 好运!!!
1、留存关于当时房价中含车库的任何证据。 2、高知中介你将到房产局举报他违规销售欺瞒消费者。停他执照。 3、看你是按揭的话通知银行停止放款,,并发一封书面函给银行和中介,他们拿不到钱当然不会和你搞了 。
交楼时间没相关规定,开发商按预计竣工时间预定交付日期。 一般认为交付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已经为房屋提供了保安,保洁,维修养护小区共用设备设施等服务,应该支付相应费用,但是没用相关的强制性规定,可以和物管进行协商。
一般来讲,你说的这种情况是不可以随意加名字的.因为加进你的名字实际上意味着你父亲将夫妻共有的房产的一部分赠与你或是卖给你. 正规的作法是你父母与开发商协商,从房产管理部门撤回备案的合同,重新签订. 最好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毕竟各地的管理方式不完全相同.
你好! 一、如果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在房管局备案,那么一定要等房产证办妥才可以转买,而且需交契税、维修基金。 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还未送至房管局备案,只需私下找开发商变更房屋的购买人即可。那么契税、维修基金由买主承担。
现房也要有交房时间啊,你什么合同啊?从没见过.那你就拖着吧,反正物业都说了你还不信,难道叫他写下来啊,呵呵
我不建议你这样做.首先如果说你是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可以直接过户,因为国家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未能住满五年,确需出售的,可以按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给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例如他当时购买时是花了二十万.他现在要卖三十万.剩余的十万可以写一个补充协议,把这十万做为装修款折给他.如果说你们就是办个公证的话.一般公证有效期也就是一年.一年后业主找不到了,或者说业主涨价了,都会是问题的.
乡里想强行手回怎么办? 乡里不可以收回有合同的 国家想收回怎么办?以后要是拆迁,补偿上面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国家收回你就没有拆迁方面的土地补偿 如果要买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注意温乡里有没有可能国家出让土地。
我购买了个房号/怎么签合同呢/ 现在开发商都比较牛,给你什么合同就签什么合同。而且太过分他也要每次解释,基本和市面上其他开发商的差不多 5年不好过户 5年内交易付5.5%的营业税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