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住哪嘛 要是在上海北京这些大城市还是不要的好<br/>在2级城市的话 又有长住的想法 那还是不错的<br/>不过 选择这种方式就等于把自己绑在上面了 对以后的选择都会有些影响
照你说的谁还能住过去?只要不是一整几十万十几万的就OK了。
呵呵 建议你上网或者通过别的渠道看一下有关西安市廉租房的政策,你的条件的确不合适,呵呵,好好上班 找到一份工作,自立自强,实业救国。
但住房基金是个人私有财产,这比钱只能用在买房时才能提取 我也像我的单位申请过怎样把住房基金取出来 给我的说法就是 要不现在买房 要不你现在辞职 别的方式是拿不到钱的 如果没有退休想要用这比钱的话只能是买房时才能提取的,如果不买房等退休后就能拿到这些钱了 这点您大可放心,单位是无权扣押您父亲的钱,最好的办法就是等您的父亲退休后就可以把这笔钱取出来了 放心吧 您看出来没有那都一样为难人 祝您和您的父亲一切顺利
你好,从法律的角度讲,你是可以在房产证上写女儿的名字的,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要涉及到贷款按揭等问题,至于银行方面是否同意还有待确定。
政策是对社会公布的,你有没有购房资格自己应该清楚,商家也应当尽到注意义务。所以你没有通过审查,并不完全是销售方的责任/<br/>定金是可以协商退还的/
一般讲的五证一书 看是预售还是销售了<br/>土地使用证 用地规划证 工程规划证 施工许可证 和盖房子的老板他的资质证书<br/>预售的话 还要预售许可证…… 有这些你就可以买了 别听售楼的忽悠 找个熟这方面的朋友 什么公摊啦 交钥匙啦 竣工……等……好麻烦滴……
天河很大啊 看在哪里了 中信也是天河,只能租一般的房子,棠下、东圃也是天河,但是就能租稍好的小区了。<br/>想买房的话,月薪1W5还要省吃俭用好几年能供个小小的郊区两居室。<br/>不买房生活压力不算大。
按揭20年和按揭10年在利率上一样,按揭20年由于还款额小自由度大,故建议20年。另如果你的收入满足要求可以考虑5年,5年基准利率6.4%,5年以上6.55%,有0.15%的差额。
在唐山买房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现在唐山开发的楼盘很多,市里的房子均价保守在6000左右,郊区的房子还便宜些,西外环这边新开发的鼎旺国际社区,左岸花园,逸景新城等均价在3700左右吧
放弃吧,首付都要借,压力太大!况且房价不是最高位也是次低位,经受不起房价大跌的压力~
住房价格连年上涨,可以说是政府的不作为,也可以说是政府的假作为,当然,更可以说这就是政府的作为。开发商成了冤大头,任志强们替这个国家建了这么多的房子却挨了这么多骂,千古奇冤!
拿不回来;了 ```而且银行会留下你的不良还款记录,以后再贷款很麻烦了 建议你如果遇到什么事影响还贷,可以考虑把房子卖掉,赚个差价也比被银行强行收回强``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给付对方违约金,则对方不能要求你支付违约金,但因你与他人已经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合法有效,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对方有权要求你继续履行合同,你要终止或解除合同只有与对方达成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新的协议
不是 <br/>只是只能代50%的款 首付不少于50% <br/>卖掉后再买如果有正常证明 就可以算一次房贷 只看你心不心痛 <br/>肯定有房贷资格
你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有购房合同,并且在银行按揭。 所以没买房子是取不出来的。 但如果你已经购买了按揭房产,钱取出来后并不一定要还贷款,可以自己随意使用。
只要不潦草到大多数人不认识的地步那么就是有效的,这种借口还是第一次听到。合同是否违反规定规定要看具体条款。
给你变更有手续吗?所有操作的手续一定要有,这样就没问题了。
完全可以。 民法规定权利的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你们只要在合同有两个人的签字,然后按房产登记部门的要求填写一份共有权的持证协议:约定谁拿所有权证,谁拿共有权证,共有类型是什么就行了。
各个地方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规定不同。 一般来说,您先生可以申请公积金,但是只能对其所占的那1%进行公积金贷款。 还有的地方明确规定不可以办理。 不过家庭购买住房那么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买了房之后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出来。
向阳律师回复:合同的签订是建立在双方的合意基础上的,建设部提供的合同也只是推荐范本,当事人双方可以对此修改、协商,对此达不成协议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返还定金,不适用定金罚则。
对于婚前支付首付款以个人名义购买,婚后共同按揭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划分产权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实际操作中产权的归属一般以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人为准,没有产权证书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约人为准,房产的首付款及结婚前所偿还银行部分的按揭款应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后共同支付的部分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另一方应予以补偿,不过补偿时涉及到婚姻存续期间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处理的问题。尚未还清的按揭贷款,由产权人负担。 不过你可以在产权证办下来之前,共同到房产部门对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姓名进行变更,也就是说可以添上一个人,这样产权上就会写上你们两个的名字。
向阳律师答: 最好不要买。没有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是不符合销售条件的。
你有了,房产证后你那房子就是你的了,但房产证要是你的。有房产证就不用什么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书了。如果是做房子那就要了。
一般签了合同缴纳定金之后,定金就不能再索回了。除非有卖方违约或隐瞒重大事实、欺诈等情况发生。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即使买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司法权大于行政权,可以依据合同要求法院重新确认。
公摊面积到底怎么算? 网易广东房产 查看广东房产部落 2004-11-12 10:53:46 来源: 楼市情报 不良信息举报 查看评论 发表评论 -------------------------------------------------------------------------------- 当购房逐渐成为大部分人的人生必经之事后,购房者对房地产市场上的种种行为的不满和投诉也是越来越多。购房者之所以意见特别大的原因之一就是在买房过程中,有许多事情是他们弄不清楚,把握不了的。 房屋的公摊面积就是其中最不透明的一项,很多购房者根本搞不清什么是公摊面积?哪些面积要公摊?为什么要有公摊面积?按照许多人的看法是,公摊面积不是自己户内的面积,却要自己付钱,而且长年累月地多交管理费,更令购房者觉得"冤"的是交了钱也弄不清楚哪些公共设施是业主的,哪些公建是开发商的?这些问题无法清楚界定,纠纷也因此产生。 公摊面积多大为宜? 相信所有购房者都明白,公用建筑面积是不可缺少的,其中花园、走道、大堂等是最常见的公用面积。公摊面积是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和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所以公摊面积是不可少的。在一个楼盘中,公摊面积过大,势必降低房屋的性价比;过小,则影响居住的舒适度。那么,公摊面积应该占多大比例呢? 据专业人士介绍,高层楼房的分摊面积要大于多层的分摊面积。一般来说,高层的分摊系数在0.18~0.26之间,多层的分摊系数在0.11~0.16之间。这位专业人士也强调,每个楼盘,要根据房屋的使用功能和相关配套情况来定,没有限定的范围,因此房屋的公摊面积要以实地测量为准。 公摊面积怎么摊? 上文提到的"分摊系数"是决定分摊面积大小的一个标准,那么什么是"分摊系数"?它和公摊面积有什么关系? 先来看看公共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是怎么算出来的: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整栋建筑物各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什么是"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在一个小区里,哪些属于公共建筑面积,这些面积哪些可以用于公摊,哪些不用摊? 根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规定,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也不可用于分摊的有: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那么,每户要怎么分摊公用建筑面积呢?每户分摊的公用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每户套内建筑面积。 黄小姐和林小姐买了同一个小区的两套单位,黄小姐选择的是A栋一套89平方米的3房单位,林小姐买的是C栋92平方米的3房单位。待到装修好后,同事们来参观,都说黄小姐的房子要比林小姐的大。林小姐怎么想也想不明白。后来,黄小姐和林小姐把购房合同拿来一看,原来黄小姐所买单位的分摊面积是16平方米,林小姐却分摊了20平方米。同一小区,为什么分摊面积会不同? 其实,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栋为单位。也就是说,本栋楼房的住户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单栋楼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栋楼房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分摊。假如有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则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因此,同一小区内的各栋单位的分摊面积是不同的。 公摊面积,购房者心中永远的痛 公摊面积的计算看起来十分简单,但实际上,购房者在购买的过程中,对于计算公摊面积所涉及的数据:如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整栋建筑物各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是不得而知的,因而公共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也没办法算出。对于这么专业的术语可能连售楼人员也不能做答,就算得知也检验不了它的真实性。所以自己购买的单位到底要公摊多少都是以发展商说了算。在这样一种购房者和发展商信息获得不对等的情况下,购房者的知情权根本得不到体现,因此关于公摊面积的纠纷不断。 还有一个问题是,公摊面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到底属于谁?应该说,公摊面积既然公摊到每个业主身上了,所有权当然属于所有业主。然而,问题远没有那么简单。由于发展商总不愿明明白白地公示哪些公有面积已经用于公摊,购房者就无从知道哪些公用面积是属于业主所有,哪些是发展商的,就更无从讲到所有权和使用权了。正因为这样,发展商钻空子的机会也多了。前段时间,成都的某发展商就因为把已经公摊给业主的车库面积,又拿去销售,而被业主告上了法庭,由于发展商拿不出证明车库的建设成本未纳入商品房的成本的证据,结果当然是业主获胜。在广州某些小区,盈利性质的广告牌赫然竖立在小区花园中……从这些事多少可以看出,在发展商眼里,购房者的权益到底有多大分量? 可惜的是,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公摊面积的少之又少。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怎么才能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呢? 教你几招避免风险 新启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附件标明了"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但只列明了应分摊的部位及其构成,具体数据仍不确定,所以仍然存在着开发商让业主多摊的可能性。这里我们总结了几招,提供给购房者参考。 第一招:索取公摊数据;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让发展商出示有关计算公摊面积的数据,包括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等基本数据,也可以要求发展商列明公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具体项目以及各项目的面积,这样业主可以通过数据求出公摊面积,以明确自身的权益。 第二招:查阅有关资料; 业主们有权自查或者聘请律师向设计单位、规划单位、测绘部门等机构查阅所购房产的相关文件,比如最终设计图纸或者最终设计方案、最终面积测量报告、各种数据的计算方式及其文件等等。 第三招: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公摊面积。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和附录二中有关公共部位和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条款,购房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公摊面积的数字,并在附件二"有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公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中,详细约定公摊的具体部位、面积大小。特别是有关共有建筑分摊部位变更的情况,约定得越详细,对购房者就越有利。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就可以以合同约定来保障自己得利益。 万一真的发生了纠纷,唯一的选择就是诉之法律,避免浪费不必要的人力和精力。当然,我们期望的是,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政府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强,发展商诚信意识的不断增强,普通购房者的权益能得到更好的保障。(文/陈佳)
申请条件: 1、开发商已办理初始登记。 2、开发商没有做在建工程抵押或抵押已注销。 3、房产没有被设定行政或司法限制。 提供的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办理备案登记)。 2、买受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面积测绘成果、申请书、不动产发票。 收费标准: 以普通住宅为例: 契税:房屋价值的1.5% 手续费:每平方米3元 登记费:80元每套 测绘费:0.8元每平方米 申报资料和收费标准全国各地的规定不同,请咨询所在地的权属登记部门。 没有登记的权利,不能与已登记的权利相对抗。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2004修订)【2004-07-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04-28】
去房屋交易中心,那里有卖,而且还有地方咨询。还有要提醒你,买卖双方自己交易,一定要注意手续完备,而且合同签得约详细越好,至于钱、房过户的时间及方式一定要约定好,以免后患。
只要还没有做登记,期房的转让没有法律禁止性规定,和出卖方协商解决即可。 您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不具备,请参照-民法-监护。
看看银行的计算器就明白了,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较优惠,大约1周~一个月就可以下来。不过业主通常希望晚一点下来,因为一旦下来就要计息还钱了。
原则上不可以,但可以用曲线办法,例如你有亲戚买房,你可以先用你的名义买下,然后用公积金供楼,供够楼后再过户给你的亲戚,买楼后你亲戚可以买房先给你就行了,这就等于提早将公积金提出来了。不过此方法你会损失一些房屋过户费,而且你一定要和你的亲戚签好合约,以免以后有争议!
税是无得退的了,如果你的情况是银行评估你的二手房房价比你购买价低,而令到的无法全额购买此房,你可以继续申请二手房贷款,不足部份可以追加装修贷款补足。如果银行不批准你二手房贷款,你可以申请消费性贷款,不过最长为五年,而且利息较高。再不行,你可以转换另一家银行贷款。如果是你个人信用问题或个人资料不符合贷款条件就无办法了!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公积金管委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公积金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时间确实和地区有关系,政策不太一样,但是有一点肯定就是提取的前提必须是第一,住房消费。第二,装修。第三,退休离职等。什么时间可以提取最好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询问
反对。公积金的政策地区差异性很大,据我在北京的了解,公积金的提取和地区没有关系,他只要满足提取条件:第一,发生住房消费。第二装修等。第三。退休离职等就可以提取,所以在外地也可用公积金。 公积金的缴存可以由你所在单位开证明办理,也可自己缴纳。
简单的说,公积金是强制性的政策,而住房补贴不是,是根据单位的性质和效益由自己决定,报国家相关部门审核后发放的。大部分二者都按公积金帐户管理。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在原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应转入新调入单位的公积金账户,同时原单位名下的公积金账户随之取消。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帐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帐的帐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帐户帐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第一,可以提取,你所在单位应该为你代办相关手续 第二。不能在异地提取。因为一个人的公积金帐户是唯一的。除非进行公积金帐户的转移(工作调动、移居等情况下办理)到异地之后,才能在异地办理。
收费 1、契税:总房款×1.5%(144m2以上含144 m2、单价5680元/ m2以上含5680元按4%计算) (交财政局) 2、维修基金:面积×2300×2.5%(2300元以上按2300元计算) 总房款×2.5%(2300元以下) (交房产局) 4、担保费(10年以上0.9‰,10年以下0.8‰) 5、房证及抵押480元
按你现在的月还计算到07年1月就可以,不过你要提前还的话要在12月申请银行批准你才可以提前还要不你到1月还是不能还呀
我觉得不应该呀,不论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贷款后自己手里肯定有一份合同,不是正本就是副本,要不然怎么叫合同呢?如果没有,可以到银行去复印。反正我经办的公积金贷款都是要给客户一本的。而如果是公积金一手房贷款,那可能涉及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了,你应该有副本或正本,如果没有,完全可以去复印
我们这里也是一样,7月份调整是以上一年底的工资台帐(税前)为基数,然后按公司内部的缴纳比例(8%-10)为个人缴纳,所以,象你说的情况应该没有什么问题。明年的就是06年底的时候工资台帐计算
你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就不能提取公积金了,这个政策不知道是否全国统一呀,我知道的是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大概是以下三种:第一发生住房消费,第二装修,第三退休离职、移居等。所以你公积金贷款后完全可以拿着相关材料提取公积金。同时你的第二个问题就回答了,既然已经发生了住房消费,那么还清后依然可以提取呀。 你应该核实你的第一个问题,我认为应该能做公积金贷款
首先要和房屋的开发商咨询,看看他们的项目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以及是否与代办公司,据我所知,一般开发商都和这些公司及律师有合作。 程序一般都是固定规定的,现给你参考要准备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 2婚姻证明 3首付款发票 4房屋买卖合同 5学历证明 6职称证明 7借款申请表(到公积金管理部领取|) 8个人信用评估报告(管理部领取) 9抵押物评估报告 10售房人银行开户情况 11单位售房实施方案及售房请示 14当地房改办的批复 15收入证明。以上肯定不足,且各地要求不一。仅供参考
1、省级以下都是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垂直管理的; 2、中央级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但日常工作是由建设部代管的,公积金政策是由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制订的。同时这几个部门还组成了公积金管理联席会议来解决重大问题。
等额本金的话就是银行所谓的递减的还款方式,每期偿还的金额不一样,要自己留心存多少钱进去,总利息支出较少。这种还款方式开始的时候偿还的金额较大,以后慢慢渐少。 等额本息就好理解啦,每期偿还的本金跟利息已经按贷款年限平均算好,每个月扣款前往银行账户里存固定数额的钱就好啦。每个月都还一样多,直到结清。
房地产泡沫之争,如今已成为中国众多媒体热烈讨论的一个话题。随着房价的持续劲升,不少人开始抱怨自己买不起房子了,这足以说明目前房价上涨的水平已明显超出了一般城镇居民的平均购买力,房地产泡沫在中国已见雏形。而日益增长的投机性需求和银行系统对房地产业融资的急剧膨胀,则不仅支撑着这一泡沫,而且还有将这泡沫越吹越大的趋势。 利率与房地产泡沫 当土地价格上升、房地产投资大幅增长和房价持续飙升时,越来越多的人会买不起房子。此时,政府一般会出手干预这一市场,通常采取的是提高利率的调控方式。上世纪90年代日本土地价格和房地产价格持续上升,日本的很多地方大量投资房地产。为此,日本央行曾四次提高贴现率,以遏制对房地产的过度投资。此外,日本政府还推行了土地税的改革。这些紧缩性的财政和货币政策措施,导致了日本包括房地产泡沫在内的"经济泡沫"很快破灭,由此将日本经济拖入了长达10多年的衰退之中。这说明,房地产泡沫破裂对经济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当然,目前中国房地产泡沫还没有日本那么明显和严重,但日本的经历可以给中国提供一个很好的借鉴。一旦房地产泡沫破灭,经济将要付出的代价是很沉重的。那么,目前中国遏制房地产过度繁荣是否能采取类似的加息调控方式呢?从理论上讲,完全是可以的,并且是相当有效的。去年央行微幅调升了人民币利率,但效果并不十分明显,原因在于目前房地产价格飙升所带来的巨额资本利得已远远超过了利率调整的幅度,除非央行调整利率的幅度更大一些。 但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一般来说,采用利率手段来抑制房地产泡沫宜早不宜迟,要在房产泡沫产生之初就积极地采取升息手段,这里有个时机的问题。而现在我们已经错过了这个时机。如果在2003年央行出台121 号文件的时候,我们就果断地辅以升息手段,以提高社会的融资成本,就可以比较温和地将房地产泡沫控制住。而到现在这个时候,如果央行调升利率幅度过大或过快,就可能会直接捅破房地产泡沫。随着房地产价格的缩水,银行系统可能会出现大量的资本坏账,这对于目前处于银行业改革关键时期的中国来说是难以承受的。另外,利率调整还涉及到人民币汇率稳定的问题。而且,考虑到地方政府在做大房地产市场方面的作用与影响,利率调整是否能对地方政府的非市场化行为产生实际影响也是不那么确定的。 因此,本来运用利率调整的市场化手段就可以抑制住房地产泡沫,而现在却变得非常复杂了。况且,目前央行调整利率盯住的目标主要是一般物价水平,而不是单一的房地产价格。当市场预期央行并不可能将名义利率调整到一定高度时,即利率调整的预期变得更具确定性时,利率调整的滞后,在客观上刺激了中国房地产业的过度繁荣。 汇率与房地产调整 除了利率,汇率问题也已成为刺激中国房地产泡沫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中国采取人民币盯住美元的汇率机制,前几年美国的低利率政策实际上对中国的货币政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导致货币供给大幅增加,不仅刺激了国内一般价格水平的上涨,而且中国的低利率政策也产生了负利率现象,刺激了房地产业的过度繁荣。 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美国采取弱势美元的政策,试图通过美元大幅贬值来弥补其财政赤字和贸易赤字,因而要求中国停止人民币盯住美元的汇率政策,并要求中国扩大人民币汇率的浮动区间或人民币汇率显著升值。来自外界对人民币升值的压力日益显著。尽管中国政府承诺,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将来会趋于更加灵活。但是,当人们意识到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将来可能不再那么确定时,势必会引起对人民币的重新估值,增强国内外市场对人民币升值的预期。这一影响也传递到了中国房地产市场中。例如,境外人士已成为上海高档住房的主要买家,不仅可以分享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带来的好处,而且还可以分享未来人民币汇率升值的投资收益。尤其是后者,成为推动上海高档住房价格上涨的重要原因之一。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通过汇率调整来抑制房地产泡沫呢?我们不妨还是以日本为例,1985年至1995年,日元不断升值,加大了日本自1987年到1990年的房地产泡沫,并成为刺破日本房地产泡沫的主要因素之一。因为国际热钱大量流入日本,导致日元升值并继而陷入通缩境地,加剧了日本房地产价格的缩水。因而,货币升值对房地产市场会产生巨大的冲击与影响。日本的经验启示我们,目前稳定人民币汇率可能是更好的选择。 基于银行业改革、贸易和经济增长等因素考虑,目前中国还不会考虑调整人民币汇率水平,但会逐步朝着更灵活的汇率机制这个方向走。这无形之中又留给市场一个暗示,既然存在着人民币汇率升值的压力,因而投资中国房地产即人民币资产是有利可图的。从这个角度分析,人民币汇率升值压力也成为堆积中国房地产业泡沫的一大因素。 我们不能因为无法通过利率和汇率的调控方式来抑制房地产泡沫,就放任中国房地产泡沫的持续膨胀,这是相当危险的。因为一旦房地产泡沫不断吹大,将不可避免地会破灭,而破灭将会给未来中国经济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所以,在房地产泡沫进一步膨胀之前就进行可预见性的调整是非常必要的。我们认为,首先,在利率调整无法及时到位的前提下,应加强对与房地产交易相关的银行贷款管理,并采取强制性手段来遏制房地产投资过快增长的势头;其次,实施土地税改革,对土地财产和土地交易的资本收益要课以重税,并引入对土地交易价格的直接控制。事实上,目前中国已开始对土地交易价格进行控制,类似新的物业税也处于考虑之中;再次,政府应大力发展低端住房市场,满足大多数居民的住房需求,并以此遏制房地产泡沫的进一步膨胀。 尽管我们一再失去了调控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良机,但我们还是可以利用目前正在实行的固定汇率机制和资本管制的有利条件,通过经济、法律和行政等调控手段对房地产泡沫进行可预见性的内部调整,从而有效避免房地产泡沫膨胀和破裂对经济将造成的巨大负面影响
一般来说,肇庆的房价比珠三角的其他城市的要低,看你买什么的类型啦.如果是两房一厅的话,5--7万即可拥有,更多的可能要10万.说到别墅还有花园,还有现在正在建设中的东区那边的房价应该就比较贵了,首先是它的地价比西区的贵,因为它靠近广州,然后那边的房屋全部是新的,又靠近七星岩风景区.如果又兴趣的话不妨来考察一下
肯定不是真的,不到1000的房子已经不知道远到哪去了,大部分在郊县,比如鹿泉什么的,现在二环边上房子差不多在2000-3000元啊,当然东二环边上的就更贵了
根据设计的情况,建筑的成本差别很大,比如小高层一般1800~2400元/平方米,高层一般含设备的要在3000~5000元,一般多层毛坯房在600~1000元/平方米,还要看有没有采暖以及环境投资。400元大约仅仅是土建,不包括设备,而且是砖混结构。
得房率低是指公摊面积较大,实用面积较小 这样用你的实用面积与其他项目对比一下.
你想买房的话不能等,先买个小户型的过度一下。在大涨的时候你在等下跌是不现实的。
你可以购买,象北京的大部分房子都是只有开发商有土地证,到了业主手里只有产权证,所以这个你还是不要担心,只要开发商的五证齐全了,就没有问题了.
验房师不可能靠培训班学成,至少应该具备结构、建筑、水电、法律方面比较精通的知识,具备工程师以上的职称,否则讲不出道理,开发商会耻笑。
房子不是黄金,即使黄金也要跌价,香港,日本经济泡沫房产暴跌一半,人家是真正市场化,中国房价一跌立刻有人跳出来叫喊,为什么,因为触及到某些人的利益,任志强语出惊人房地产就该暴利,尽管百姓叫苦不迭,然而有些人的话一句顶一万句,房价高低不由百姓来定,所谓上涨按市场规律,下跌有政策保护!中国特色市场经济!!!房产上涨背后是土地上涨,有力拉动GDP,有利于形象工程,有力提高政绩,焉能不涨!当初股市60倍市梦率,闽东电力更报出80倍的天价,泡沫明显,某些人却瞪着眼说很正常,结果如何,房产上涨背后是土地上涨,有力拉动GDP,有利于形象工程,有力提高政绩,焉能不涨!然而房价有其自身的规律不是那个人所能掌控的,围湖造田终将受到大自然的惩罚,水皮先生说好;该跌的,早晚要跌,股市如此,房市也如此
要看是哪里的房子,现在的北京房价处于一个居高不下的状态,有可能就会维持在这个水平,
这个问题一直是老百姓极为关注的问题 房价将会在短期内稳中有升 主要原因: 一方面国家的宏观调控,推动城市建设的发展; 另一方面土地的不可再生属性,拉动房地产价格上涨.
对于房价,美国和欧洲的房价是香港的明天,香港的房价是上海的明天,上海的房价是北京的明天,北京的房价是中国其他城市的明天。如果期望北京上海经济不断发展,追上香港,追上纽约,那你说房价会怎么样。 作为政府,他施政的目标就是让北京和上海成为像香港、纽约、巴黎、伦敦一样的国际大都市,机场、道路、主题公园、绿化建设一切都和那些国际大都市看齐,基于这种情况下,政府调控房价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可想而知。 好好去体味GE的口号吧。
房价跌的话最大的受害者么就是银行!银行是国家的,所以最大的受害者么就是国家.连税收都少了!
国家能够采取的政策很多,比如提高利率,提高城市土地使用费,提高房价等抑制房地产的不稳定和不 协调发展.但是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我国分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主要充当了管家婆的角色,虽然中央有明确的指示,但是地方政府又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句话把中央的政策加以修改采用. 房地产收益的分配者主要是国家,城市政府和房开商.只要现在有政府参与的经济活动就没法按照市场规律运行.所以要抑制房价增加房开商透明度就必须把房地产业真正纳入市场经济经济运行!
下跌?现在武汉的房价都不停的在涨,就算不涨也差不多和以前持平,不可能有下跌的时候了,除非买经济适用房,房价就会比一般的商品房便宜.但那又特别麻烦,就算申请了资格也还有抽签.中的机会不大.我本来就准备买经济适用房的,但最后还是放弃了,选择了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