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你的情况比较雷同。 在离开原工作单位前,可以补交。 离开单位后不能补交了。 保险虽然不是连续的,但可以累加。 影响不大。
购房合同一式四份为两套(两个正本两个副本),一般开发商会留一套(其中正本应该是你的),房地局一份正本,银行一份副本。在贷款期间会保留在他那用于后期办产权证,产权下来以产权为凭证合同自动失效。贷款没还清前产权抵押在贷款银行,留在手里有的是复印件有的是原件上加盖‘此房在抵押中’的章。贷款还清后再去银行解押。
首先需要弄明白,你是打算再用该房产抵押贷款还是打算另行申请贷款再买一套房子? 如果是打算用该房产抵押贷款那么是不大可能了,现在各银行已经不允许给已经设有抵押权的房产发放贷款了;已经有抵押(公积金贷款抵押)不能再抵押 如果是打算用贷款按揭方式再买一套房子,那么只是贷款利率高于第一次贷款的利率。
你决定分期付可以的,不是属于违约且无权收回定金(2万元),只是一次性付款所享受的价格优惠要取消
什么也不用做 找下一套合适的房,再去贷公积金
未婚证明没有什么固定的样本,但是办理假证的办法不可取:银行对于这些证件的可靠性都要进行审核的,如果一旦查出你有伪造的情况(尽管你确实是未婚)那么你就别指望银行会给你发放贷款了。如果你所在城市的银行已经联网,那么别的银行恐怕也不会受理,而且你伪造的不是证明文件而是公章。 一般婚姻状况证明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很方便就可以开,大概就是“兹证明XXX同志(身份证号XXX)婚姻状况为XXX,特此证明。”
买房可以去公积金,与是否按揭无关。如果条件允许,何必支付利息。如果你能保证投资收益大于利息支出,可以按揭
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人事局去办理,具体到人事局就知道了。
现在很多银行都不再受理民宅抵押贷款业务了。 况且这样更不划算: 首先是抵押贷款的利息要比住房贷款利息高出不少; 其次是抵押贷款的还款周期更短,提前还款也比较麻烦。 再者抵押贷款的手续费用也不少。 另外,你如果已经和开发商签订一次性付款购房的合同的话如果想在变更为贷款可能还会被追索违约金
不可以,除非该房产房产证上最终是你女朋友的名字。
原单位应该把您的公积金补齐到您的买断日,您找原单位去说,如果不给补您可以去告单位。我觉得您应该把原单位给补的那些全部都取出来,那个卡让发卡处收回。现在您在新的单位从新领取新的公积金卡,住房公积金不好续,不象养老保险。您可以去办理住房公积金处去问一问,祝您好运!
中介肯定不可能给你这样的承诺。 如果你的公积金是“国管中心”的公积金帐户,3个月之内也未必能办完,最长的有半年才办完的,虽然现在提速了但是相对于商业贷款还是要慢不少,而且公积金快慢的决定权在于你自己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并不是中介可以决定的。 如果你的公积金属于“市管中心”的相对还可以快一些,大约在一个月到一个半月左右。 中介在这方面没有拖沓的必要(当然也要看是哪家中介了,有些中介可不敢保证),而且公积金贷款只要符合条件并且将所需资料递交之后一般来说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告诉你大概多长时间可以办理完毕。
对你好就不算嫁错呀,有些人嫁给有钱人家过得不一定比你幸福
我们结婚八年了 一直和公婆住一起 矛盾也有过 但是好处也挺多的
买了二手房,可以买些比较便宜的84消毒液就很好的,在加点水,可以全面的进行消毒,开窗通风,这样就能起到消毒的作用,还不贵,
我在县里租房子,跟公婆一起住,因为公婆在城里工作,但是我真的在县里住够了,还不如在农村老家,老家空气新鲜,看那都是绿油油的一遍,心情自然就好了
家里的钱全给你,东西全归你,债务孩子全归他,在确保不吃亏的情况下可以考虑
不能教育孩子,结了婚就不要公婆,分开住要看条件
亲可以出来租房子住呀,住一起是很别扭的,生活习惯都不一样,我曾经也体验过,现在我们因为老公上班离家远,我们出来租房子住的,虽然要花房租,但很开心。但亲最好考虑孩子大一点出来,自己带孩子没经验,老人家多少知道多一些
单住挺好的,我现在也是在外上班,过年都不回去了。合不来。。。
现在孩子小,干嘛不一起住啊,自己带多累啊。要我说,这几年还一起住,等孩子大点,你们也存够钱了,就搬出去
我觉得他们这样想得也是挺好的,倒不是要公婆给大儿子盖房子,以后我跟老公没准在外面买房子。也可能一直往上盖,我心心念念就是想自己的家好看点而已
房子他们自己想办法,钱你别犯傻给了不然以后是真的麽有保障了
夫妻一方卖房,第三方善意取得,另一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吗本案是一起由妻子携假丈夫卖房而引发的纠纷。一般认为,夫妻家事代 理根据其法律性质不同,可分为日常家事代理和非日常家事代理。本案中, 乙所进行的登记卖房、接待丙看房、以甲的名义签订合同等一些列出卖房屋 行为看,在未取得甲授权的情况下,乙擅自以共有人名义处分不动产,其行 为已经超出日常家事代理的范围,为无权代理。乙的无权代理行为构成表见 代理。从丙的行为看,丙主观上是善意的;另一方面,甲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 因此,乙构成表见代理,甲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卖房为由对抗丙的交房 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 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 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 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 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 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 方式作出。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本案的要点是,甲的赠与房产行为是否能够撤销。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 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 误解的;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本案甲主张被告欺诈,但因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因此法院不予 采信。因甲乙是夫妻关系,诉争房屋虽是以甲名义婚前购买,但有部分银行按 揭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的,因此诉争房屋变更登记为甲乙各占50%份 额的结果,并不显失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 定撤销权两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基于自 己的意思表示而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是这种任意撤销权是相对的,不是绝 对的。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有以下限制条件: (1) 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行使,即标的物交付或登记之前行使。 如标的物已交付或登记,则不得撤销;如标的物部分交付或登记的,则已交付 或登记部分不得撤销; (2) 须是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才可撤销,已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 撤销; (3) 须是不为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的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为社会公益、 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根据(1)的规定,本案中甲在办理了产权登记后,是不能够行使任意撤 销权的。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基于法律规定的事由,撤销赠与合同 的权利。只要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事由,不论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是何种性 质,也不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赠与人均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 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1)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 (2)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本案中甲请求撤销赠与合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法定 撤销权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五十九条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 更或者撤销: (一)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 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
乙认为甲低价转让房屋对其债权造成了损害,于是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甲 将涉案房屋出售给丙的行为。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在尚未偿还乙债务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房屋转让给 丙,涉案房屋在甲转让时的评估价为50万元,该价格应视为交易时交易地的 市场交易价。而甲将涉案房屋出售给丙的交易价格为25万元,只有市场交易 价的50%,应属明显不合理的低价。甲在明知对乙的债务尚未清偿的情况下, 仍将其名下的房屋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丙,该行为导致乙的债权无法实现, 对债权人乙造成损害。丙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受让讼争房屋,对乙的债权造成 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判决撤销甲将涉案房屋转让给 丙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 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 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 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 行为。”债务人转让财产的行为如果是有偿行为,且是以相当的对价转让的,债务 人的积极财产将不因转让行为而减少。在此情况下,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诈害 行为,即并未损及债权人的债权,无撤销权适用的余地。但如果债务人是以明 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其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因转让财产与其对价明显不 具有相当性,导致债务人积极财产明显减少,陷于无资力即支付不能,且对该 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及其导致支付不能的事实债务人及受益人在主观上均认知, 该转让行为就构成诈害行为,债权人可得行使撤销权。如何理解“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的 解释,“债务人逾期未偿还债务,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 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本案中,涉案 房屋在甲转让时的评估价为50万元,该价格应视为交易时交易地的市场交易 价。而甲将涉案房屋出售给丙的交易价格为25万元,只有市场交易价的 50%,应属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 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 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 由债务人负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 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 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 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 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 请,参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撤销。
回迁房要建好好几年才会有房产证的,我家的房子是回迁的,都住了两年了也没房产证,就是商品房也是建好交房才会有房产证的
你好! 如果合同已经备案,在为交付取得房产证之前不能办理!交付后办理也很麻烦! 一般要还清贷款或者转按揭。这30%还要按二手房赠与或者买卖,到交易所办理。要交营业税、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交易手续费、登记费、工本费等,至少是转让房屋价值的12%。
开发商要退只能是退房款,贷款肯定是没办法,已经还了的贷款更没办法拿回来,损失肯定是有的,我个人建议是你这套房别退,因为现在各个地方的房价都在涨,与其退了还不如等产权证下来后再卖,这样的话你不会有损失,应该还能有盈利。
当然不能,签和合同也没有用,有很多单位房子是规定三年内不能更名的.
你好! 一起到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起签订了买卖申请表,交易所审查受理了就可以付。
合同是要到当地房产管理局备案的.只有备案的合同和房产才有保障. 另外备案后合同最后页加盖了房产管理局备案章.而后售楼中心会将备案后的合同给您一份. 如果只是为了生气没有必要退房. 如果实在要退房的话您是要交违约金的.至于多少就看你们在合同中的约定了.一般不会太少.建议如果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子有问题或者开发商不正规,还是不要生这样的气.买房是件高兴的事儿. 如果感觉不踏实可以到当地房产管理局(也就是购房合同备案的地方)咨询一下,此开发商是否正规划开发,合同是否已备案. 如果合同尚未备案,并已超出了90天(自购房之日起后推90天).你是可以告开发商的.因为国家有规定.商品房出售后必须在90天内将购房合同送至当地房产管理局进行备案. 最好.还是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因为买房是件大事.对于个人有利的事就别太在意一些小事儿. 祝你一切顺利.
你好! 1、同意自考有路的意见:不用加,因为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有,你老公的财产有一半就是你的.这是你的法定权利. 2、如果你确实要加,可以办理共有权证,共有权证和房产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几十元变更登记费和10元左右的工本费!
你好! 严格说,根据我国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是不得转让的。房屋所有权证未办,不可能完成转让。 但是,就合法取得的房产权益以及即将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的处分进行约定,并约定按国家规定在房屋所有权证办下来后进行过户登记,这样的合同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签合同付定金,合同可以公证。
必须签订定金协议,一切以定金协议为准,但请注意定金和订金不同,定金一般是不可返还的。 关于定金,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若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首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另外,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情况说的不大具体。你可以查询一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你是不是就见过链家还有我爱我家这两个“正规”的中介公司?真是见识短啊!!!
你好!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车库没有产权证! 1、层高没有达到2.2米以上; 2、层高虽然达到2.2米以上,但是没有经过规划批准,或者虽然经过批准,但是批准的高度是2.2米以下。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一般包括以下几项, 1、物业管理人员安规定提取的工资、福利、保险等。 2、管理区域内公共设务设备谢谢责任保险。 3、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 4、保洁费用 5、绿化养护费用。 6、电梯维修、保养费用。 7、消防设备施维修、养护费用。 8、小修费。 30元垃圾清运费用是代收的。 大致就这几项。 你也可以去查一下《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
经济适用房一般是限条件申请的,只要达到条件都可申请,不在二级市场进行流通。 你遇到的,我估计是开发商与政府联建楼房,部分用于做经济适用房,部分属普通商品房,中介与开发商达成协议,另多收“所谓的买号费”。价格合理也可以买,但要查看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检查五证,了解房屋是否办理了初始登记(可直接去当地房管局问),买卖合同约定清晰,办证.交付违约条款多做留意~~
正常手续下是不存在这笔费用的,属于乱收费性质.可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物价局)投诉 房贷出现违约是以房产为抵押的,不存在说按揭保证金的问题.
现房销售是看现售证,该证没有时间限制,房屋竣工验收后才可办理,一直有效,凭证购房。
这属于小产权房,和商品房本不是一回事.. 房地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否则承购人所应享有的购房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合同上写的赔款是按已付款的万分之二按日赔款 从5月16日开始到贷款办下来时每天陪28元,之后到交房时每天陪64元.
合同条款中有你须办理按揭购房的字样吗? 合同条款中有售方必须保证你按揭购房字样吗? 如有售方应退款,反则可不退. 最好问房管局或律师事务所
过户费没有,交纳相关税费就可以了,契税3%印花税0.1%如房本或契税票时间不够两年,需交纳5.5%的营业税,如够两年需交差额的5.5%。
需要继承人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产权证书等到房地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程序要比普通过户复杂,主要是继承公证部分。 需要除了继承人以外的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与公证员谈话,放弃继承权。
6.12% 外来户口买房也是这个利率 不过可以做假的 那要看你的关系 重庆市户口买第一套房利率是百分之五点八几 具体不记得了 但是据说今年要全部调整到6.12% 谁知道真啊假的 反正我上个月买房是按6.12% 谁叫我不是重庆户口呢
需要到房地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过户时候需要交纳房产评估价值(或房地局指导价格)1.5%的契税(非普通住宅为3%),0.1%的印花税
1、没有办理土地证书的原因?如果是无法办理的话将会制约将来的过户。 2、不办理过户的话,国家是不认可你对该房产的所有权的,原业主依旧可以将该房产办理抵押等等。
按照法律程序,应该公证一下,这样安全稳妥一点。公证是不需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的,公证的费用大概是250元。什么情况作公证,那当然是你无法确定房屋的产权人是卖房人还是你自己时。最好进行一下法律咨询,同时建议你最好做一下公证,保险!那几个钱对一个房子来说也不算啥了。 “已核销”是土地证上应该有的,字面意思是指已经经过核对能够使用的意思。也就是说,房产证经过核实,持证人为合法拥有房屋者。
.那就马上与对方继承人联系办理产权过户.对方继承人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手续之后才能与你过户,手续上会麻烦许多
.到房地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需要交纳评估价格(或者房地局指导价)的1.5%的契税(非普通住宅为3%),0.1%的印花税
有些公司和个人在这样做,确实有一定风险,如果您想做也可以,就是做全权委托公证,您把房款给他,他把关于此房所有相关票据及房本证件原件全部交给您,但委托书中一定写明相关委托事项及时间等.还有就是将来产权要过户到您名下,受托人需是别人不能是您自己.
建议与卖家一同找物业盖章确认,总归是法律外的保障,然后再付款。
看具体情况。 很多城市是不发放土地证的,例如北京(北京只有市房地局直接管辖的房产发放土地证)。如果属于这种情况是可以过户的,如果当地发放土地证但是因为开发商的问题没有办理下来,那么是不可以过户的。 详细的需要咨询房产所在地的房地局
以房产证的填发时间或者契税税票的开具时间为起算日
最重要的是去找人,如果不走运拆迁时还找不到人,那就拿齐他家跟你签的大堆东西起诉到法院,谎称对方拒绝合做,并且拿房款后潜水,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到时不管怎样,反正可以拿法院文件就可以跟拆迁的磨牙了.
天津二手房过户税费标准 ①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买卖房价总额的2‰交纳。 ②转让手续费:住房按每平方米6元交纳,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非住房转让手续费,按每平方米18元交纳,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③契税: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售价在5000元/M2(含本数)以下自用普通住宅(不含别墅),于1999年8月1日后签定合同的,按成交价格的1.5%缴纳契税;市内六区范围内,个人购买售价在3000元/M2(含本数)以下自用普通住宅,于2002年10月1日后签定合同的,按成交价格的1%实际缴纳契税。 ④印花税:存量房按合同记载金额的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⑤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天津二手房过户税费标准 ①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买卖房价总额的2‰交纳。 ②转让手续费:住房按每平方米6元交纳,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非住房转让手续费,按每平方米18元交纳,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③契税: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售价在5000元/M2(含本数)以下自用普通住宅(不含别墅),于1999年8月1日后签定合同的,按成交价格的1.5%缴纳契税;市内六区范围内,个人购买售价在3000元/M2(含本数)以下自用普通住宅,于2002年10月1日后签定合同的,按成交价格的1%实际缴纳契税。 ④印花税:存量房按合同记载金额的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⑤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麻烦大了,当时签合同没有? 房子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对方的配偶应该也到场签合同,没有的话,合同效力待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契税法,商品房的契税是5%, 但是根据各个城市自行来定 我再北京买的房子契税的比例是%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