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你说的谁还能住过去?只要不是一整几十万十几万的就OK了。
呵呵 建议你上网或者通过别的渠道看一下有关西安市廉租房的政策,你的条件的确不合适,呵呵,好好上班 找到一份工作,自立自强,实业救国。
但住房基金是个人私有财产,这比钱只能用在买房时才能提取 我也像我的单位申请过怎样把住房基金取出来 给我的说法就是 要不现在买房 要不你现在辞职 别的方式是拿不到钱的 如果没有退休想要用这比钱的话只能是买房时才能提取的,如果不买房等退休后就能拿到这些钱了 这点您大可放心,单位是无权扣押您父亲的钱,最好的办法就是等您的父亲退休后就可以把这笔钱取出来了 放心吧 您看出来没有那都一样为难人 祝您和您的父亲一切顺利
你好,从法律的角度讲,你是可以在房产证上写女儿的名字的,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要涉及到贷款按揭等问题,至于银行方面是否同意还有待确定。
政策是对社会公布的,你有没有购房资格自己应该清楚,商家也应当尽到注意义务。所以你没有通过审查,并不完全是销售方的责任/<br/>定金是可以协商退还的/
一般讲的五证一书 看是预售还是销售了<br/>土地使用证 用地规划证 工程规划证 施工许可证 和盖房子的老板他的资质证书<br/>预售的话 还要预售许可证…… 有这些你就可以买了 别听售楼的忽悠 找个熟这方面的朋友 什么公摊啦 交钥匙啦 竣工……等……好麻烦滴……
天河很大啊 看在哪里了 中信也是天河,只能租一般的房子,棠下、东圃也是天河,但是就能租稍好的小区了。<br/>想买房的话,月薪1W5还要省吃俭用好几年能供个小小的郊区两居室。<br/>不买房生活压力不算大。
按揭20年和按揭10年在利率上一样,按揭20年由于还款额小自由度大,故建议20年。另如果你的收入满足要求可以考虑5年,5年基准利率6.4%,5年以上6.55%,有0.15%的差额。
在唐山买房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现在唐山开发的楼盘很多,市里的房子均价保守在6000左右,郊区的房子还便宜些,西外环这边新开发的鼎旺国际社区,左岸花园,逸景新城等均价在3700左右吧
放弃吧,首付都要借,压力太大!况且房价不是最高位也是次低位,经受不起房价大跌的压力~
住房价格连年上涨,可以说是政府的不作为,也可以说是政府的假作为,当然,更可以说这就是政府的作为。开发商成了冤大头,任志强们替这个国家建了这么多的房子却挨了这么多骂,千古奇冤!
拿不回来;了 ```而且银行会留下你的不良还款记录,以后再贷款很麻烦了 建议你如果遇到什么事影响还贷,可以考虑把房子卖掉,赚个差价也比被银行强行收回强``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给付对方违约金,则对方不能要求你支付违约金,但因你与他人已经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合法有效,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对方有权要求你继续履行合同,你要终止或解除合同只有与对方达成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新的协议
不是 <br/>只是只能代50%的款 首付不少于50% <br/>卖掉后再买如果有正常证明 就可以算一次房贷 只看你心不心痛 <br/>肯定有房贷资格
你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有购房合同,并且在银行按揭。 所以没买房子是取不出来的。 但如果你已经购买了按揭房产,钱取出来后并不一定要还贷款,可以自己随意使用。
这不是大问题。多付自付款,按揭少点,对开发商没什么不良影响,修不修改合同都无所谓。只要办理按揭时你的追加首付到账即可。该条款是按照你当前只付25万首付来制定的也没错,到时你加了自付款26万,自然贷款就少了26万,你不构成违约,放心吧。
肯定不能,只能过了户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才能用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只要房产证姓名与公积金缴纳人的姓名一致即可,如果房产证是你爱人的名,她可以携带其本人购房契税发票、房屋买卖合同和房产证原件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应提取手续即可。
找到你原工作单位负责劳资的部门。虽然过了几年,但人事档案应该还在(因为你没有正式办理调职手续),就算是当初的办事人员不在了,也还是能找出留存的材料。他们同住房公积金缴纳中心都是有联系的。一个人只能有一个公积金帐号,现在的单位要接收你原来的单位才能给你转出。你要持现在单位的介绍信去原单位办转移手续。祝你成功!存折有没有无所谓,只要你续交后,每年公积金中心会给你寄对帐单,等你买房或装修支取时,再补办个存折就OK了。
如果房子降价了,开发商是不会给你退差价的,因为你们的合同已经签完了,贷款也贷下来了。但是你的贷款利息是可以享受下调后的利息的,但是每年只调一次,也就是你已经交了的和11月、12月还是按照你贷款时候的利息,等明年1月1日就可以自动调节到国家最新的利率了。
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拒绝旅行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并且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所以你放心好了,他们不可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叫你叔叔好好的和他们协商,适当的,如果不行,到法院要求强制性履行合同。
不给你购房合同,你就投诉。如果买房放弃购买资格的话,就应当还给你相关证件,借款合同只是一个你再银行借款证据,没什么……
政府部门设立住房补贴是按进入单位时间来算的,比如说,我是98年进入单位的,00年批下了住房补贴金,是作为给单位员工买房所用的补助,只界定于参加单位“分房”(行政单位都是这么说的)发放,专款专用,这笔钱按理说是不应该给你的,因为房子是你姐姐的,你是从她手中买的房,没有变更产权人前,她是法律认定的合法产权人,至于那笔钱只不过是她作为一名政府工作人员的补贴,是不纳入你从她手中购房的这个范围的。
根据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由此,1.6万元可按定金罚则来处理,即给付方违约的对方可不予返还,接受方不履约的双倍返还对方。另1.4万元可视为部分首付款应予返还。
那条款只是延期付款的解决办法,而非是解除合同的办法。按照你交的预付款,可以视同为定金(只要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对方完全有权利全部扣除。所以你想退还那3万元,比较困难。现在房价那么萧条,开发商很难退回你的钱。打官司也没有用,教你比较有效的处理办法。 第一:通过找熟人,最少是与开发商有利益关系的人出面,比如银行的、质量监督局的、房产交易中心的、国土资源局等等,要他们出面,请开发商负责人吃饭,因为你那3万元,对你来说,是大数,对开发商来说,是小数,他们不会放在眼里,有关他们利益的人出面,他们会权衡的,不会因为这一点小钱,而破坏与他们的关系的。前提是,必须要有能够请的动开发商负责人吃饭的人出面。 第二:如果实在是找不到上边所说的人的话,连拐弯也请不到人的话,你可以看看,开发商合同里面,有没有重大误解的。比如你拿到他们宣传彩页,看看里面的宣传,是否有夸大或者诱导性的,然后抓住这一点,和他们交涉,不过成功率比较低,但是比你直接以没有钱购买的说服力强一点,最后的话,损失要小很多。 第三:如果这也行不通,那你只好在网上出卖指标了,看看有人是否愿意买你的指标,便宜点卖,权衡损失。
买受人并不算违约,因为房子要封顶了才能放贷的,房子没封顶那是施工单位跟开发商之间的问题,与你买受人无关.开发商没权算你们违约
首先应该名确一点,你的贷款和返祖完全是两回事。也就是说你的贷款是你和银行的合同,而返租是你和开发商的合同,至于返租款是否归还贷款是你和开发商之间的事情,和银行没有关系。所以你的关键所在是你的借款合同中是否存在开发商的反租问题(应该没有)。因此贷款不还的话,银行肯定是起诉你和担保人(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的情况下开发商承担担保) 如果不还贷款,你要面对两个损失 第一,罚息复利。这个很明确的。、 第二,信用记录将受到严重的损失。这个损失是无法弥补的,即使开发商承担责任替你还了款,但信用记录他是挽回不了的
合同上没有你的名字,在银行办理按揭合同上有你的名字没有呢?如果没有提供结婚证,银行是不可能在按揭合同上签你的名字,这样的话你怎么证明你是共同还款人呢?现在有新的规定,合同是是谁的名字,包括离婚后这都是合同上的那个人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了。
卖方: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 买方: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 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 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 区______ 路(街)______ 号,为______ 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 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 。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 拾___ 万___ 仟___ 佰元整(含附属设施 费用); 2、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 方负担。第三条 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 ___ 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址(工作单位): 住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口说无凭哟!为保险起见,建议先与卖方约定买房意愿,带正式证件办下来再进行交易手续的办理为好!
首先要看你的首付是否准时缴纳,这个很关键,影响到开发商单方面解除订房合同的法则。其次合同上面没有注明定金是不可以退的,开发商不允许强收定金不退,所以你可以把钱拿回来。总之在这个合同上开来,你可以把所有的钱都要回来,以为你没有签约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