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明显的“笔误”。 有错误,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可以要求对方修改合同,如果大家都同意,就没有任何异议了。 万一出现问题,用法律手段解决,法院也会支持你的。 即便不修改合同,按部就班执行合同了,也没问题。
如在协议中明确注明订金作为违约金,订金不可退。 但是,如果采用“权利不对等”的格式条款即过分追究买房者的违约责任,回避自己所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即使“订金”约定为违约金,卖家要求赔偿也得不到法律支持。
集体土地禁止买卖,看看土地使用证就知道,国有土地性质,才可以转让以及办理过户手续。
看看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性质,才可以转让以及办理过户手续。
应该都是这样吧.等你的房贷款还清以后,银行的那份就还给你了.我买房也是这样子的.
办离婚要两个当事人去办的。是你老公和房产公司的问题。房产证上要有两个人的名字,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都必须有两个人的名字,购房合同在先,你想一下当时你有没有在购房合同上签名,再看一下你老公拿回来的购房合同,就知道什么回事啦。如果当时你在购房合同上签名了而现在拿回来的合同却没有你的签名,那就是他们重新做了合同。购房发票是房产公司给客户办房产证的时候开的,一般都是依据购房合同的名字开的。还有一张办房产证要填的表格,里面要注明共有人是按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的,没有你的名字当然是填你老公的名字100%。这个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只有你老公的名字,你老公随时把房卖了你都不知道。
怕有意外的话可以先做公证,一旦公证了就有法律效力~或许先可以在中介公司签一份预订房买卖合同~
房管所肯定有底子的,可以去补办 发票也一样,开具方也有记账联,可以证明你交过钱的。
首先还款,后过户。如果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没有办理公证,现在办理没有用。
通过房产中介公司找房产证做贷款担保,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就是允许,当然不违法,更不会影响公务员的身份。 中介费多少物价部门规定了收费标准,你可以要求中介部门提供,他有义务,否则你有权拒付。当然市场行为可以协商。 贷款担保费因为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物价标准,协商是原则,达成协议即可。 能不能把做住房公积金贷款房产证抵押的房产证替换成我的房产证? 抵押合同是附合同,是借款合同的担保。你可以向银行提出要求,银行与你重新签订抵押合同,然后到房产部门做变更登记,至于银行是不是同意,你要咨询具体的银行,不是法律规定的问题。 你这种担保不是黑市担保、黑社会担保。而且黑市担保是什么意思,显然不是法律问题。法律没有这种术语。 公证是对合同效力进行确认,可以通过审查避免因为违法而导致的问题。故公证更好,但确认不违法的情况下,公证就没有意义了。注意些什么问题? 你只要把上面内容读清楚,就明白了。
我觉得这个是忽悠人的 五年后房产商在哪都不知道 另外 是不是商品房、有无抵押 直接去房产局查查就知道了
找个房产中介,这样的交易交给专业的人士处理,卖房不收费的。不用怕。和住的房产一样卖。
在贷款买房方面,你和开发商的利益是一致的,目前由于银行贷款额度紧张,主动权在银行。争取和开发商好好协商吧。
银行贷款的话 要中介协同本人去的啊,要盖私章的,买房子要贷款给资料只是去做一下贷款评估罢了!
合同上面写了不能转租,而且如果我不要他可以直接再次租出去,那有这样的合同,我还能转租吗?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
可以出两个名字的房本,在行业里叫共有权人。在办理房产本之前也可以到响应的机构去划分各自占有的房屋比例。之后如果你想把她的名字去掉也可以好象不用在另外交纳费用。(这是在办理共有权的前提下)报户口如果你是本地人就不用在房产本上去体现也可以。
二手房交易需要缴纳的税费 二手房交易的税费共计3.8%。其中: 1、买卖双方交易鉴证手续费1.5%(买方为1%、卖方为0.5%) 2、买卖双方房屋登记费0.8%(双方各付0.4%) 3、买方契税1.5%。 4、如果土地通过划拨取得的,卖方需缴纳土地出让金1%。 房改购房再上市的税费共计3.5%,其中: 1、买卖双方交易手续费0.5%(双方各付0.25%) 2、买方登记费0.5%、买方契税1.5%、卖方土地出让金1%。 另:如果你买的房子是未超二年的房子,卖方还要交营业税5.5%, 20%的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不是新的税种,早就有,就是一直没有开征,今后也是对于非普通住宅才征收,一般的房子大部分都是属于普通住宅,因此不用缴纳。 北京市地税局已经在报纸上面说明,普通住宅不必缴纳,可以下载土地增值税的条例自己阅读一下。
首先,你要确定房子的产权性质,是商品房还是房改房。还要确定房本的名字。 如果是商品房比较简单,只要房本上的产权人拿身份证和房本和你去房管局过户就好了。 如果是房改房会比较麻烦。要产权人夫妻双方拿着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房管局配合你过户。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过世都必须作继承公证,继承人是健在一方会比较容易。 如果是房改房过户手续比较麻烦你可以到房管局大厅咨询。
他项权是我国特有的概念,它是指在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所有权基础上创设的针对他人不动产物权的权利,如租赁使用权、典权、地役权、抵押权等。他项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而是在土地使用权基础上设立的。因为,我国实行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权效一致原则,任何一项不动产他项权的设立都与土地使用权相联系:单纯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抵押是土地使用权基础上设定的他项权;对房屋的租赁、抵押也导致土地使用权的租赁和抵押。因此,土地使用权设立或取得登记不属于他项权登记,他项权登记仅指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土地权利设立的登记。在实务操作中,一般在房屋所有权底簿中,有一项称为他项权利,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所有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 摘自中国私法网
北京是有市局的房子,办产权的顺序是和你说的一样.
个人的见解:在过户前的,这一段时间你就先以租赁的形式来居住。房屋又居住了还把自己的风险降低到最小,不过你还是要与房主签订合同的。产权本没有办理下来的,公证处是不给做任何的有效的公证。就是你们签订象你所说的这种合同他们也是不做的。所以,你就要考虑你们签什么样的合同了。
动迁办理产权人,是根据动迁协议上填的是谁的名字,如果你们动迁协议上写的是你公公的名字,那么产证上就不能做其他人的名字,如果要做你老公的 名字上去,就得要求动迁组更改动迁协议上得名字 办理产证时要交得税是这样计算得:首先看动迁协议上对你原来老房子得评估价,有老房子得评估价和现在分到房子得总价之间得差,如果老房子的评估价大于新房子的价,那么你们就不用交契税了,如果是小于的话,你们差价部分交15%。除此之外还要交产证成本费,印花税,交易费,这些费用是不多的。
从政策上来讲是不可以的,但是从实际操作来说是可行的,如果房本时间未满5年,过户后产权性质还是属于经济适用房,如果是5年后过户则产权性质可变为商品房,但也可以继续变成经济适用房(主要区别是缴纳的税费不同).
未满5年 1.营业税 2.契税 3.印花税 4.个税 5.土地增殖税(非普通住宅,即大于140平米的商品房) 这些税可和买家商量,现在市场上大多数都是买家付的,但也有卖家付的
营业税:5.5% 房产证未满两年的需要交,面积在140以上房产证超过两年,交纳超出部分的营业税 契税:140平以下交1.5% 140平以上3% 印花税:0.1% 中介公司的代理费:2.5% 如果是贷款还要叫律师费 评估费,过户费,这些费用是根据各个公司的收费都是不相同的
在交订金时你们要写一个说明,就是保证该房产权明盺,没有产权纠纷,交多少订金没关系,如果他把产房贷还上后不卖你房子了,你可以在你交订金时注明一条,若毁约,毁约方将加倍返还你的订金。一定要把你年想到的风险写进去,堵住漏洞,如果什么都怕的话就什么也做不成了。祝你好运!
据猜测,可能是故意把成交价写低,以减少税负.所以房产证上的登记价也低.
是属于婚前财产,当今后权属发生争议时,以合同登记备案的时间为准,就是说,只要在你们领取结婚证之前购买的房产都属于婚前财产。现在更名需要交纳费用,先到开发商处咨询,问是否可以增加产权共有人,如不能,则等到产权证办理之后再更名,需要交纳1.5%的更名费用。
是的虚高。 前三天我看了一套私人房子,价格还合理,准备买。给老板说回家商量一下再来。 今天我打电话问她,叫她把我上次那套留到,我星期天来付订金。她骗我说这几天看房的人很多,那套有人订了,看其他几套吧,还说那套人家比我多拿20元/平方。 于是我不相信,换了一人用另个电话打去,她说还有,没人订,但价钱比我那天谈的价多了80元/套 黑呀! 我放弃,不谈了,她又叫我过去说,电话上说不清楚。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天真认为 房子是用来住的?在今天地球的某个地 方成了用来拉动GDP的工具!!!!!大大增加税收的工具,为提升GDP 做出突出贡献,房产成为拉动地球某个地方经济第一生产力的工具!! 大搞住房超前的工具,大幅提升城市形象招商引资的政绩的工具, 我只想说再多的发明一旦失去国人住的功用, 一切功用都等于零!!!!!!!!
这种情况开发商是不会给你办理退房的。而且你已经&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你是不能单方面违约的,除非你愿意承担高额的违约金。 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交房时一并交纳的,在办理房产证时开发商要交到房管部门,不然是不可能拿到房产证的。你已经交了就不可能再退还给你了。 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建议你可以寻找一个买家买你的期房,最好是有间接关系可以信任的买主,然后你再找开发商商议帮你撤销备案办理更名手续,这就看你的攻关能力了,不是开发商必须办理的业务。 如果不行的话就只能&买主签订一份协议,先支付你部分房款,该房屋产权协商转移给买主,你先利用该房款还贷,等房产证办理下来后再办理过户手续。但对于买家来说要承担5.5%的营业税了。此方案操作难度较大! 希望你能解决这个问题~~
你说的一中对面是在市中心吧,不贵的,我们这在胶区的房还有4000多呢
呼和浩特的房价上涨是由于以往的房价太低需求集中释放的原因造成的,呼和浩特的平均房价在前年,属于同等城市中最低的水平,但是在去年和前年年底大批量土地进入市场导致需求集中释放,所以在短时间内抬高了房地产价格
谁说是这样的?如果没有收楼之前就发现房子有问题,等到收楼的时候看都不看问题搞好了没有就收楼,你肯吗?
如果你是公产或企业产 你可以打电话到房管站就会有人来给你修 如果是私产那你就只能铺油毡了 我也自能想到这么多了
注意:此处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采取任何行动的依据。如果您需要专业的律师服务和咨询意见,请按照本站所提供的信息另行咨询。你可以通过网站 提供的律师联系信息进行进一步咨询,或者email至 zhw7@ 诉讼费的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 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 离婚案件 每件10元至50元 财产总额超过10000元的部分收1%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案件 每件50元至100元 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其他非财产案件 每件10元至50元 劳动争议案件 每件30元至100元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每件500元至1000元 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破产案件 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 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治安行政案件 每件5元至30元 专利行政案件 每件50元至400元 其他行政案件 每件30元至100元 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收费(按争议标的计算) 1000元以下 50元 1000-50000元 标的×4%+10元 50000-100000元 标的×3%+510元 100000-200000元 标的×2%+1510元 200000-500000元 标的×1.5%+2510元 500000-1000000元 标的×1%+5010元 1000000元以上 标的×0.5%+10010元
重要的是你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已经登记备案,如果已经办理就生效了,合同上面有关于产权证办理的时限。不过一般即使开发商满足了办理产权证的条件,手续齐全,有的地方也需要1~2年才能够拿到产权证,当然要督促开发商及时报送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否则可以到消协投诉。
参加单位集资建房后,原来个人的福利房单位按原价收回,符合不符合国家的房改政策? 在这个问题中存在一个问题,原来个人的福利房有个人房产证吗? 不是地产证,如果有则不可按照原价收回,还有如果原来个人的福利房单位有文件或者你有证明的话则也不可以以原价收回,必须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收回! 因为,合同已经成立,也就是原来个人的福利房的购房合同成立,房子已经属于你个人所有。 另外新建的房子还该不该套用97年的房改政策,如科级享受90平方米,处级享受120平方米.超出的部分再按2.5的房价加收购房款? 综上,房子99的概率不可以按照原价收回! 如科级享受90平方米,处级享受120平方米.超出的部分再按2.5的房价加收购房款? 这是单位的政策,完全可以! 手续办好,要有证据啊,就是证明材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