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做???
本人目前看中一套二手房,由于这套房还在银行按歇的,所以我还没见到那房产证,但我有和业主去到银行确认过,他的房产证确是还压在建行,现在的问题是,那套房还有两万元没供完,业主要求我方给两万元把证拿出来过户(这两万元也算不了订金),但我担心是:我还没见过那证,不能确定他的证是否会因为当时银行查不清楚而导致双重抵压?(请问会不会存在这种问题???),另一担心是,会不会我给了两万元帮他付清贷款,到时业主又会出尔反尔不卖给我(我也考虑过到公证处做公证,但哪怕到时真的因为某种原因导致购房不成功,产出纠纷就很麻烦了. 请问各位,像我这种情况的,我应该用两万元帮业主把证赎出来吗??? 谢谢!!!
这种交易方式对这种还在贷款期间进行转让的房屋比较正常,在买卖合同中注明这2万元属于房屋定金,你可以陪同房东到银行还贷,并在合同中约定期限进行产权变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过户就追究对方责任,双倍偿还定金。没有“双重抵押”这一说法,要注意的就是房东“一房两卖”,所以最好全程陪同。
这种交易方式对这种还在贷款期间进行转让的房屋比较正常,在买卖合同中注明这2万元属于房屋定金,你可以陪同房东到银行还贷,并在合同中约定期限进行产权变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过户就追究对方责任,双倍偿还定金。没有“双重抵押”这一说法,要注意的就是房东“一房两卖”,所以最好全程陪同。收起
先签合同吧 在合同中把你所担心的事都详细的应对清楚 包括这两万元 (咱的钱也是自己辛苦来的呢)应该做为定金 否则对你方太不公平 你说是吧 记得一定要拟一份很详细的合同 因为你们没有通过公司交易 如果以后出现什么纠纷 没有中间方 麻烦就多了 一定要慎重啊 买房是大事
先签合同吧 在合同中把你所担心的事都详细的应对清楚 包括这两万元 (咱的钱也是自己辛苦来的呢)应该做为定金 否则对你方太不公平 你说是吧 记得一定要拟一份很详细的合同 因为你们没有通过公司交易 如果以后出现什么纠纷 没有中间方 麻烦就多了 一定要慎重啊 买房是大事收起
在交订金时你们要写一个说明,就是保证该房产权明盺,没有产权纠纷,交多少订金没关系,如果他把产房贷还上后不卖你房子了,你可以在你交订金时注明一条,若毁约,毁约方将加倍返还你的订金。一定要把你年想到的风险写进去,堵住漏洞,如果什么都怕的话就什么也做不成了。祝你好运!
在交订金时你们要写一个说明,就是保证该房产权明盺,没有产权纠纷,交多少订金没关系,如果他把产房贷还上后不卖你房子了,你可以在你交订金时注明一条,若毁约,毁约方将加倍返还你的订金。一定要把你年想到的风险写进去,堵住漏洞,如果什么都怕的话就什么也做不成了。祝你好运!收起
首先双重抵押的可能是没有的。只要到房产局查只能是抵押到一个权益人。 其次把两万作为定金而不是订金要好得多,不能反悔,而且到时不交易他要赔双倍。 最好是找个信用好的中介。
首先双重抵押的可能是没有的。只要到房产局查只能是抵押到一个权益人。 其次把两万作为定金而不是订金要好得多,不能反悔,而且到时不交易他要赔双倍。 最好是找个信用好的中介。收起
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本就应该建立在登记人完整拥有土地使用权基础上,房屋所有权证的登记成立意味该房屋手续上完全齐备,就算没立刻办理出土地证,也只是手续上的先后问题,不应有什么“没有使用证申请手续,违法占地”等。 建议你应该把问题咨询当地律师,他们能帮你调查当地政府环境,作出正确的形势判断。
不需要中介就可以自己直接办理。买卖双方持身份证和买卖合同三份(建委备档一份外,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到房屋的所在区的建委,办理过户就可以了,除了契税以外还有其他的税费需要交纳。注:在过户前查看以下卖方是否已经把物业和供暖、有限电视、上网的费用已经结清,省着到过户完又出现新的问题!
我们这里: 营业税:成交价*5.5% 交易契税:房地产评估价*4% 印花税:二手房成交价*0.05% 交易费:房地产评估价*0.5%(住宅是6元/平方米) 证件工本费:80元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如果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还要80元 除了印花税和工本费外一般都应该卖方交,但是事实上都是买方交,卖方只要到交易中心签个字,拿了钱,其他就是买方的事了。
女方是否可以在没有男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 不可以。 房产局是否会给于办理?不会,房屋买卖需要当事人亲自过场,不能亲自到场,需请他人代办的,需要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你的房子是公共财产不能过户到你名下,因为是集体产权。
房屋漏水属小修,应包含在物业费里.维修基金属大修,极不容易申请. 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按规定,业主个人不可申请使用。只有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取得业主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有的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门或机构)办理维修基金支用审核手续。审核手续办结后,凭审核手续到指定银行支取维修基金。 2005年北京只批了一起,是一个老社区更换电梯.2006年也只批了不到十起,好像都是换电梯. 如果物业不给你修,你有权向物业申请不缴物业费中包含的小修费,然后自己出钱找人修.
我下一步应该怎么办才能将我的房子更名到我的名下。 办法太多了:找担保公司把钱还了,然后钱对方出.再搞他没有履行合同,合同无效.找黑社会. 2、如果要垫付贷款6万法律承认对方要还我这6万吗?要怎么作呢? 给了你什么都没有了. 想你这么重要的事你在这问是不是太儿戏了,你雇个律师吧,大约涉案金额的5%.说一两句能搞定律师活着干什么啊.
该懂些什么知识? 交易流程,法律法规政策,交易税费,按揭担保,谈判技巧,房地产专业知识,建筑基础知识 怎么卖?我要赚差价吗? 最好不要赚,不鼓励 办理房产过户麻不麻烦? 不麻烦,但不会的觉得麻烦 如果卖者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最好不要交易,要不会给买房人和公司带来麻烦 认识评估公司的人评估费会少些吗? 会 得到房源方法如下: 上当地的房地产网,浏览房源.一旦有人要房源你可以自己到网上相应的搜索, 报纸查找. 等待上门卖家
上一位说的很多了,当是新政契税可是按普通房2%缴的,高档房是按4%缴的,虽然说是按售价为计税依据,当是价格如和当地房价有差异时,会按评估价来做为计税依据的,目的是防止有人把实际房价和报税房价恶意分成两个价来逃税。至于要注意什么吗,个人认为,1:采光2:邻居的素质3:周边环境及生活的配套4:合同中的税额分担5:确定原房主房产证是否真实(可到房产部门查到)6:有无纠纷7:交易付款前要确定房内所有原房主的户口必须迁出7:有无物业欠费,如有一定要让他先结清8:查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结清情况。做到这几点就可以放心了。至于上一位说的1。5%契税新现在根本不存在,那是前几年国家为鼓励消费做的贴税行为,早已废止。
1、如果是尚未和开发商签订合同,可以和开发商协商更名,不收费;2、如果签订了合同尚未登记备案,只要和开发商协商更改合同,一般不收费,如果已经登记备案就如同交易;3、如果已经拿到产权证就如同交易;4、交易就如同买卖双方一样收费,就是5年内需要缴纳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5年以上缴纳印花税、契税。
你的这房子买得只能叫"不贵"但不叫"划算".买房首先看房龄你这是98年房接近十年那时常青那边几乎不叫市区了建房条件可想不能有什么优势,房质量也不会投入过高!其二谈地段虽说常青目前规化不错但是它始终距市中心坐公交大于半小时(以武广江汉路为中心),至于轻轨的建好后会很方便的这个事那也不是一时可解决的!但是按目前房价来说武汉三个镇哪怕是人相对少的汉阳,它的中心区房价都攀高过四千了.3000这个单价还算行
如果真的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话,那么肯定是不能交易了.按规定,这样的话中介费一定要退还,因为中介公司没有完成自己的职责,没能安全过户,促成交易,但在正规的公司里面购买二手房,都会叫卖方夫妻写一份同住人同意出售证明,这样就不会发生类似的事情了!!!!! 真的是一分钱一分货,正规的公司的虽然费用高,但是效率高,而且安全性有保证!!!
需要缴纳:1、营业税5%+城建教育附加;2、契税,就是土地的契税;3、企业所得税33%;4、印花税,万分之5;5、土地增值税20%~60%;
关键是你手里有没有付款的证明?能不能证明你出钱的部分,否则就处于不利的地位。
不用过户,除非你要分财产。 分财产的话应该把死亡证明,带上所有兄弟姐妹和在世的老人,但你哥不去也公证不了。 一家人好好商量,不要因为房子把事搞大给外人看笑话。
不需要一定要过户到某个人名下,但必须办理该房子继承公正,可以按法定继承分配房屋产权,每个成员都享有自由处分自己继承所得财产的权利。
首先要知道经济适用房是对无房且生活困难户及低收入户住房保证的一种政府贴资建设的住房,有些人拿到房后转手拿其中的差价,说明他更本不是无房户,要不然怎么会把自己的住房卖掉呢,还有的人卖了房后又找政府要房,反反复复。所以规定5年内不准转让,如转让,一经发现,将按原价收回此房,目的就是让真正有困难的人享受这项优惠政策。就算是卖给符合购此房的人,这个人符合又不能由你来定,你卖给他的目的还是为了搞点差价,你决不会原价卖给他吧,那样不就有违国家出台经济房的初衷吗。以前的规定是自住满五年后可以上市,当后来发现这个五年很难介定,是从土地所有权证算还是从征地时算,也可能从交房时算,没有一个准确的定性,所以就来了个以办现房产证之日起算起,同时这项政策也适用商品房交易,五年内上市要交营业税和个税,目的是防止人为抄房,控制房价。当实际有无效果就很难说了。总之房价还是在涨涨涨涨涨********
要看开发商是什么问题违约,是延期交房、质量问题、面积误差等具体原因,所赔偿的金额也不一样。而且延期交房开发商肯定会找种种原因,你未必能享受到赔偿。
在办理过户手续前,银行汇发放一个《贷款承诺书》,在办理过户手续后,银行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钱打到业主开设的账户上。 主要是看银行的贷款承诺书,所有的二手房贷款都是这么办理的,而且这笔钱是由银行直接支付。
应该使用格式合同,然后签署补充合同,将其特别的问题进行约定。
中介不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将房子买出吗?期限一到房主有权自己解决.中介售房离期限越近,他的房价就越接近房主的房价.如果中介觉得这个房子有利润可赚,有时他也可到期限把房子自己买下再买.如果你非常想要这房子,就和中介杀价.不过在杀价之前,你要了解你是否还有对手,当地的房产过户的手续费是多少,房主的价与中介的价差价是多少,当然了中介也要适当的赚点,只要不过份你可考虑.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祝你好运.
办理房产的共有就需要缴纳税费,倒不如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这样又省钱又省事
如果中介不让你见到业主最后过不了户那么不仅仅是退还定金,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是一家正规操作的中介,那么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应该让你见到房产证以及业主本人,如果对方不提供或者签订合同的时候不让你见业主,很可能中间有差价。
你在订合同时,开发商给你看小区总平面图了吗? 如果总图上有公路,那只能怨你自己当时没有注意了. 反之,那你就有理了,可理直气壮地要求退房.既然在图上没有,现在建公路又未征得我同意,退房是有理的. 如果你当时未看总图,甚至根本没有总图(这种可能性极小),这事就很难说了.
如果正式合同已经签定,那么能不能转让就要看购房合同是不是已经在当地房地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经备案那么这套房产在房产证下发之前就没法更名了,没法更名恐怕很难转让了,因为大多数人不敢购买没有办法更名过户的房产。
应该可以。房屋的升值部分不应该因为合同的无效而全部归开发商,否则开发商的行为就是一种恶意融资。开发商在早期通过签定合同获得了开发资金,然后在房屋升值后主张合同无效,就仅仅返还购房款和少数的利息,这样一来,开发商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不承担任何的风险,而全部的利益都归于它。房屋贬值的时候,继续履行合同,因为只要在诉讼开始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可以使合同有效;而在房屋升值的时候就主张合同无效,这种做法违背了诚信原则,也造成社会交易的不稳定。故,为了打击现在房产交易的不诚信现象,应该惩罚性的要开发商赔偿。不过法院是否支持这一看法就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了。呵呵:)
首先,已您的这种情况是办理不了公积金贷款的。因为您至少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六个月后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楼上说了,公积金中心的系统里是有记录的。 其次,如果您交给开发商的一万元在合同里写的是“定”金,并且是您单方违约(就是办理不下来贷款或别的您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您是没有权利要求开发商返还您的“定”金的。相反的,如果开发商单方违约,您是可以要求他双倍返还“定”金的。但如果您合同里约定的是“订”金,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不管是您违约还是开发商违约,都只能是协商解决你们之间的问题。我想这对您来说是不利于您的。 最后,我想您的单位是不会为您给开发商开什么担保的,单位又怎么能保证您一定会还钱呢!还有,我想开发商是不会等到您明年能办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再给您房子的,毕竟有很多开发商由于公积金贷款审核繁琐所以不喜欢让购房人用公积金贷款,更别说您还要他等到明年了。
先签合同后缴费(首付)。拿合同及收入证明可办理公积金。 这些东东一问售楼小姐就明白。
需要有审核表,以次证明是否具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
方产证不能不办,否则在法律上说,这房就不属于你的. 不办房产证,后患无穷.钱万不能贪图在这上面省钱.
肯定会影响了,带上你的有效证件和房屋产权证到当初为你办理售房手续的机构要求查找存底,给予补办呗。可能你还要交补办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