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流?有源螅本┤艘郧安辉觞N買房子,可是開發商看到人口這麼多,北京人不買??型馐∈械娜速I房子想長住北京,所以房介?高!
假日风情在离莘庄地铁站20分钟的畹町路上,平均在8000-9000元左右,小区的各种设施很完备.老娘舅里的佳佳就住在里面.
加拿大籍的国际注册商业房地产投资师菲尔先生,他认为,从国际经验来看,房地产价格涨落主要由市场的供给和需求来决定,与汇率之间没有太多的联系。而中国人民大学的房地产专家郑华副教授则认为,人民币升值的预期会吸引国际投资商投资国内房地产,可能会引起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但从长远来看,人民币升值对房地产业的影响不会是明显利好。因此,人们应以理智的心态面对这一问题。 人民币升值对于经济的作用是负面的,会减弱经济增长的势头,道理很简单,人民币升值,购买力增加,会引起人民币外流,人民币外流的途径可以是通过外国产品进口的增加,也可以是国人外出旅游、留学,特别是我国加入了WTO,明年对进口汽车的关税大幅下调,购买汽车也是老百姓很可能的一种选择。此外,进口建材、设备也会冲击国内相关市场。 从较长远的眼光看,对房地产业的影响不会有明显的利好。当然,消费热点多元化的分流,及进口设备建材的增加,对于房地产业的影响也不会有明显不利,因为我国居民对于住宅的消费的一大偏爱,还会保持一段时间,而且相对于制造业、零售消费品来说,房地产业是一个受进口影响较少的产业。加上国家土地政策正在日渐严格,供过于求的情况可能性不会很大。 郑华副教授分析认为,从较近期的角度分析,如果人民币升值成为多数人的预期,而且人们认为人民币升值的空间较大,持续的时间较长的话,会引起投机行为的加入,比如国外的资金流入,吸纳人民币,加快人民币升值的速度。这样在短期内可能会引发有人预期的那样,国外游资流入国内房地产业。在这种情况下,对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是有利的,但风险也很大,当国外游资完成了投机的目的,即把人民币炒作升值到一个更高的价位时,就有可能抽走资金,这时的房地产市场的冬天就来到了。
直接去问这样写的地产好了,这是不规范的写法。只有他们自己明白的。
呵呵,这个朋友,你可以看看 秦皇岛信息港里面的房产介绍,目前个人合租1间房子是200RMB/月,其他的全年也就是5000左右,具体的要求你可以看那个网址那个是秦皇岛地区的网站!
一、2005年及奥运前后的价格走势 本人在2002年初就曾经在各种房地产类沙龙和论坛预测,天津市城区商品房价格将在2001年均价2500元/平方米左右的情况下快速上升,并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2004年前后突破4000元/平方米均价。这个预测曾经一度被认为是天方夜谈,因而所写的文章和发表的言论媒体没有进行报道,但是事实证明了这个看法是准确的。现在,我就未来几年的走势进行一个预测,并静待时间验证,也请各位看官给予指点批评: 1、2005年上半年由于政府推出的廉租房和安居房上市,将拉低总体均价,导致均价上涨势头短期内受到影响,均价调整不可避免,但是调整的幅度并不会太大。 2、2005年下半年开始,以北部中心区为主的海河沿线各项目陆续推向市场、以及包括梅江在内的其它区域新项目不断推出,这部分物业大多售价较高,因而将快速拉动均价;而地产商的价格跟随战略和消费者投资信心的进一步加强将加剧这个态势,天津市房价可能面临第三次快速上涨(第一轮快速上涨是2003年9月——2004年3月,第二次快速上涨是2004年8月——12月)。 3、由于奥运会,政府可能宣布自2007开始到2008年年奥运会结束时停止审批新的开工项目,同时要求在建项目必须在2007年之前完工(包括烂尾楼),这势必导致供给量急剧减少,2007——2008年商品房价格上升成为必然。 4、由于奥运后新的项目一时无法上市销售,预计由于奥运会导致的供需失衡现象将进一步延伸到2009年上半年,价格将继续走高,这也将是本世纪初房地产行业的第一个高点。至此,房地产业走完第一轮“赶超”亚洲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国家和地区平均价格的行情,我们不妨将这轮自2003年——2009年上半年的行情称为“赶超行情”。 二、热点区域 2002年初,笔者曾经预测过天津市商品房的热点区域将以一河(海河沿线)、两带(地铁轻轨沿线和东南半环沿线)、六点(华苑扫尾工程、太阳城为中心的丽苑小区、奥林匹克花园为中心的瑞景小区、梅江、小海地区域、奥运板块)为主要热点,博得业内人士的普遍认同。许多媒体都加以报道,很大地鼓舞了我。时至今日,我谨对天津市未来3年左右的热点区域进行预测,请各位读者给予批评指正: 1、以北部中心区为首的海河沿线,以文化产业为主的商铺将成为第一个热点。 包括古文化街、小文化城、古玩城等项目的二手房价格将在短期内有较大的涨幅,尤其是沈阳道古玩市场势必要拆迁改造,因此该区域商铺前景更为看好。 从成本角度看,目前土地价格急剧上升,有的地块成交价格已经上升到数百万元/亩,甚至有的地块每亩地价已经超过千万,土地稀缺性将进一步体现。在这种背景下,市中心低容积率并带有城市特色、同时政府必将进一步保护发展的文化性商铺升值更是必然。——古文化街一带恰恰是其核心和最主要的受益者。我个人认为,2005年底,这一带一层商铺的销售价格(包括二手房交易价格)将从目前16000——17000元/平方米迅速上升到23000——25000元/平方米一带,并有望在奥运会前上升到40000元/平方米。 2、郊区和郊县低价项目的机遇 由于土地招拍挂政策和建安成本上升等因素不仅仅只针对天津市中心城区,也同样对郊区和郊县项目产生巨大的作用,因此,单从成本拉动看来,郊区和郊县的商品房成交价格也将面临一个补涨过程。 以杨柳青锦绣花园为例,作为一个规划完善、小区环境优美、建筑配置水准相对较高的现房项目,目前2400元/平方米上下的成交均价明显偏低。我个人认为这个项目的销售价格(或二手房成交价)将在2年内(2006年上半年前)达到或者超过3000元/平方米,甚至达到3500元/平方米以上。 3、奥运板块、梅江、太阳城等区域建设将进一步呈现红火态势,但是在2007年之前这些区域将面临无新地可开发的局面。 三、热点产品 2002年,笔者曾经预测过天津市商品房的热点产品将从当时大行其道并且几乎是一统住宅江山的砖混6层住宅转变为9——12层框架板式小高层,并对当时业内人士指出的天津市消费者难以接受带电梯的高层和小高层住宅的保守论点进行了辩驳。如今,板式小高层无疑已经成为住宅市场的主流模式,我的观点又一次得到了事实的验证。现在我再次以请教和学习的态度对天津市未来3年左右的热点产品进行预测,请各位读者给予批评: 1、产权式酒店将成热点 自2005年开始,由于土地价格上升导致开发商不得不充分挖掘土地价值、也由于天津市高档酒店业目前出租率明显超过国际平均水平和国内平均水平、更由于产权式酒店产品目前在天津市还是一个市场空白,因此,2005年开始(可能从下半年开始),天津市将出现产权式酒店产品,根据本人了解的不完整的信息,自2005年下半年开始,天津市区将出现最少5个,可能高达10——15个产权式酒店项目。而由于目前房地产投资产品少,产权式酒店将以其巨大的升值空间和稳定的高额回报吸引众多投资者参与投资。随着金融和准金融机构的参与和这些项目产权的证券化,产权式酒店将在商品房销售和二手房转让方面实现便利的投资出口,这也将进一步提升产权式酒店的投资魅力。 2、写字楼市场将异军突起 自2003年下半年至今,天津市商品房价格快速上升,但是写字楼市场却并没有出现大的涨幅,其原因一是因为天津市商务活动没有北京、上海等城市发达;二是因为作为中小型商务企业大多选择企业运营成本较低的中抵挡写字楼或者住宅楼办公等众多原因(这里不一一细说)导致的。但是,随着天津市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和城市建筑巨变带来的拉动作用,天津市商贸商务市场将出现繁荣局面。另一方面,由于土地成本和其它开发成本的快速上升,写字楼面临价格补涨,我个人感觉自2005年下半年开始,写字楼将出现与住宅行情基本一样的快速补涨过程,而且这种态势将进一步延伸到奥运会之后。
中国的整体房价是不会下跌的,别发梦了,真正有能力买房的人在中国的人口比率上只是冰山一角,但这些人在资产拥有比率上却据了大多数《这种叫有钱人》,他们会不会让自己利用传销体系建立起来王国走下坡路呢?只要还有人帮他们去传销就不会有什么合理的房价出现。
只有天知道.房子对穷人来说,永远心中的痛.怎么办,我看你去买彩,中个500万,就没压力了.
明年可能还要上涨,但涨幅不会很大。原因不一,如土地使用限制,建筑原材料价格上涨,城市化进程加速,居民需求上升,银行加息,人为炒房促使价格抬升,等等。如果现在你急需买房,经济上又有能力,现在行动也不为过。以我个人的想法,还是再观望观望,毕竟是大投资,谨慎点好。
该项目位于钱塘江南岸,与杭州第二中学隔路相对,与六和塔隔江相望,距钱塘江约500米,总占地面积约150亩,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是一个由高层精装修公寓、服务式公寓、写字楼三种物业类型构成的功能复合型现代社区。该楼盘是南都房产集多年高层公寓和精装修公寓开发经验所打造的,邀请世界著名的王董国际有限公司进行建筑设计,泛亚易道负责景观设计,广州集美组担纲室内装修设计。该楼盘精装修公寓总数近800套,其中一期销售大约400套,开盘每平方米均价在8000元左右。 开盘日期:2004-10-25 竣工日期:2007-05-01 (大概)
商品房与一般住房的价钱比例是大不相同的,再加上地域的因素与所居住的地理位置的不同都是导致价格的因素。 就如:我家住于吉林省梅河口市,一般住房在1500--2000以上/m2。 商品房一般在:3500元以上/m2或者更高。小型别墅在50万以上。(分地段)
房价不能降,更不能降到崩盘!要不银行业、保险业受很大冲击。还有会影响钢铁、水泥、玻璃、涂料、装修业的发展。 要想房价降是不现实的。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
您好,您可以自己去办理房产证。办理地点应该是在当地房管所。您不仅需要有正式的房产发票,而且还要有带上购房合同、房产商的准售证、房屋的验收合格证、好像还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自己的身份证。为保险起见,反正所有与购房有关的资料文件您都最好带上,以防资料缺失而不能及时办理。或者您在办理前去相关部门具体询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产证应该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去办。正式房产发票和契税票不能去办理的,办理房产证应该还要有::①土地证;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③施工许可证;④工程质量合格证明;⑤测绘成果报告。转移登记应具备的条件有:①原产权人房屋所有权证;②个人身份证或法人及其它组织的有关证书(复印件);③买卖、赠与、交换、拆迁安置及房改房屋,须提交房地产买卖、赠与、交换合同或协议书及有关手续。千万别忘了带足人民币哦。你需要交的费用有:登记费,交易手续费,契税。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你最长应在房屋竣工后5个月拿到房产证。
对经济适用房及其公积金的管理各地不仅相同,因此对冲抵个儿收入所得的做法也不仅相同.武汉没有这样做,表明武汉可以多收一块.那么,在相同价格购房的情况下,武汉购房就要贵一些.
这要看现阶段,该房产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原因.如: 1、开发商尚未取得大产权,房屋所有权还不能转移。 2、开发商的房产所有权有瑕疵,短时间内办不了房产证。 3、申请了购房贷款因为缺少开发商的配合没法房产证。等等 除了以上比较合理的原因外,在一切正常的情形下办产权证需要1年的时间太长了。 在房产证申请手续已经递交到房产交易大厅的情形下,可以签订一份附时间/条件的产权过户合同,约定:在多长时间内必须将房产证办理完毕,在过户条件成就的情况下(即取得房产证)的情形下,几日内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未在约定期限或条件成就的情况下,未履行过户义务,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后果,你们协商吧
类似情况,最好到中介公司去办理。其间有贷款公司作为担保。向银行申请批贷,贷款批下来,才能到国土局去办理过户。卖方的剩余房款将由贷款公司发放 到中介公司咨询可以得到很肯定的答案
一般来说契税是在办理房产证时交纳,开发商此举是因为有些人到办证时迟迟不交纳影响了办证时间所以提前收取,多数情况下开发商不会以此要挟,只要到时及时交纳即可。 公共维修基金是在开发商交付房屋时交纳的
中介公司要收1.5%契税,1%土地出让金是必须要交的,而且是上交给税务局的,只要你付了钱,他们帮你代交后,交付与你等值的发票就可以了!这个是不能多收的,我想中介公司也不会冒着国家的名义来收你这个钱,再说这个钱都是要收的!至于2.5的佣金,则是完全属于中介公司的服务费了!这个钱也是好商量的,一些小中介还可以还还价,一些正规一些中介就不行了!你可以试着和他们交涉一下,看看这个佣金还降下来一点,实在不肯也没办法了!委托中介是肯定要交佣金的,多少差不多也就那个数了!
协议应该有效,如果你要终止合同,你是属于违约. 但看情况你的房子是应该可以出售的,只是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因是集资房一般土地都是单位的土地,是以前国家划拨给单位的,你要出售房屋所以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方可买房
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 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10月1日起施行 --------------------------------------------------------------------------------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以下简称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工作,适应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及中央在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首次进入市场出售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已购公房,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办法,下同)购买的原产权属于中央在京单位的公有住房。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也视为已购公房。 第三条 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遵循统一市场、定点代理、方便职工、系统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直管理局)是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成立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以下简称交易办公室),负责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提供住房档案等信息服务和政策咨询,监管交易活动,收集、记录交易结果并向原产权单位及职工所在单位反馈。 第五条 交易办公室选择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的定点交易代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定点交易机构),承担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的代理服务工作。 第六条 出售人应填写《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交易办公室根据职工住房档案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出售人可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也可委托定点交易机构代为办理房屋买卖以及交易过户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三)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四)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 (五)与买受人签订的已购公房买卖合同; (六)物业费、供暖费清结证明。 出售人没有建立住房档案的,应当补建住房档案。出售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将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 第七条 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后,定点交易机构应将交易情况及时反馈交易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凡属超标而未经处理的住房,须经原产权单位按规定超标处理后方可上市出售;按房改政策规定属不可售住房但已向职工出售的,不得上市出售。 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特殊部门的住房,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等单位在机关办公、教学、科研区内的住房,原产权单位认为不宜公开上市出售的,应报交易办公室备案,并在职工住房档案中注记。该类住房可按规定向原产权单位腾退,也可在原产权单位职工范围内进行交易。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房或与原产权单位有特殊约定的已购公房(规定住满五年内容的除外),应按法律、法规规定或与原产权单位的约定执行。 第九条 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房,由买受人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时按当年房改成本价的1%补交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 第十条 已购公房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出让金划转北京市财政。 已购公房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按已购公房原产权单位的财务隶属关系和财政体制,分别划转中央财政或者返还原产权单位,专项用于住房补贴。其中,已购公房原产权属于中央行政机关的,全额划转中央财政;属于中央事业单位的,50%划转中央财政,50%返还原产权单位;属于中央企业单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全额返还原产权单位。 第十一条 凡以房改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上市出售的,在按规定缴纳税费后,收入全部归产权人个人所有,不再与原产权单位进行收益分成。 凡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出售人可按购房当年房改成本价向原产权单位补交房价款,取得全部产权后上市出售;也可在交易过程中按购房当年房改成本价的6%计算应扣除的价款,划转到原产权单位售房款专户,在按规定缴纳税费后,收入全部归产权人个人所有。远郊区县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后,买受人应与该房屋的供暖、物业部门签订新的协议,新发生的供暖、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原产权单位及出售人所在单位不再承担该房屋的上述费用。房屋的公共维修基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出售人提供的各项材料应真实、准确,出售人提供虚假信息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房改纪律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交易办公室定期公布定点交易机构名单。 定点交易机构应依据本办法及相关规定,按照提高效率、方便交易的原则,为出售人代理交易并办理相关手续。定点交易机构应按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合理收费。 定点交易机构违反本办法及相关规定,不能向交易人提供有效服务的,将取消其定点交易资格。 第十五条 本办法不含部级干部住房上市出售。 第十六条 凡涉及交易过户、权属登记以及税费缴纳等事宜,按《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3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指“中央在京单位”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 住房制度改革归口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管理的中央在京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按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一个大的策划,涉及到税务\财务等各方面的安排.如果要获得更准确的判断,还应当提供更多的信息. 从投资方式来讲,采用不同的投资方式,就会节省大量的资金.同时通过一些法律设计,还可以减轻责任. 投资目的非常重要. 商业中心的运营方式方式也非常重要. 希望能够提供更多的信息.
出让就是你直接从国家手里买,现在的政策是只交出让金就全解决了; 土地转让就是别人已经从国家手里买到地了,你又从这个人手里买这块地,除了地价款外还得交3%的契税
有后患,可能价格要便宜,但一定要在合同中签定相关内容,考虑仔细,我一朋友就是这样土地证到现在还无法过户.
给你出个主意:如果按你所说,银行按揭手续还未办理下来,你就去找银行办事人员,告诉他,先不要放款,你的房子准备转让。放心,和银行的办事员搞好关系,然后问他这些手续应该怎么办理。他帮你指点过后,就去抓紧时间办理,不行的话再去问问售楼小姐。两方你都和人家好好说说,不会没问题的。 放款后,如果你想还款,他们会和奖金挂钩的。售楼小姐也不想丢失你这个客户啊,我以前是做售楼的,所以知道一点…希望会给你带来帮助
我同意这个仁兄的意见,另外补充一下,要找个专业律师给你出个法律上行的通,又能解气的法子才行~~~~~~~! 我本人认为你应该联合其他购房户一起找律师告开发商的不法行经,让其赔偿你们的损失才是啊~!
不用作公正,直接去各个区部门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交易过户,缴纳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商品房可以不用缴纳)、测绘费(每个区不一样,可以不缴纳),其他步骤等交易中心交待了
你现在的房子是不是属于合同房,合同房的定义就是在购房时同开发商签定了合同但还没办证的房子,如果是的话要看是你所在的开发商有没有到房产部门将合同备案,如果是备案了你就没戏了,当然如果你能走后门的话,不过这走后门往往比正常的手续还要贵的而且还有人情债。如果没备案只要到开发商那里交点钱改合同就行了,不过有时也得找点熟人的,这部分费用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