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象我们国家法律不保护买卖按揭房的。他要违约你是没办法的。 但是你可以得到赔偿。根据合同法他要承担违约责任。你举示因为买该房所用的费用和与他因为购买该房屋而引起的实际损失。你完全可以保障到现在房屋的价格的赔偿。对于该房屋你得到的可能性很小。但是赔偿是少不了的
您要求赔偿的要求是合理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六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同一旦签订生效,当事人则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你好! 可以!无论哪家银行办理的按揭,都可以实现转按揭。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由银行提供一笔赎楼贷款,以便买楼人买断并终止原银行按揭;二是银行给买楼人提供二手楼按揭。
般如果房主的资料没有上交到国土局的话,跟开发商联系就可以了。但是现在在北京改底单已经很困难了,所以你必须要房主本人和开发商确认好,如果有产权证的话直接按照买卖关系来走就可以了,但是你还要缴纳契税印花税。
他卖他的房,他有权处分自己的房子所有权,你租你的房,买卖不破租赁,房子卖给他人后,你原来的租房合同继续有效,让买主确认一下签个字。带客人看房的事,与人方便与已方便,你说是吧!
楼上的回答不错,这样的房子你还是别买了,问题太多,又没房本,什么过户贷款就更别提了。如果你想买顺义的房子可以找我:
新政策的界定时间是从2008年12月1日算起的,如果你出售或购买的是满两年9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可以免交5.55%的营业税。 营业税及附加的税率,购房日期按两种情况处理: 一、在开发商处购新房的按预售合同上的购房日期来计算; 二、购二手房的按房产证上登记日期为准。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 屋 座 落 幢号 室号 套(间)数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方) 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给你推荐个网站宜房网( )这里有关房产更多信息
【分析】:目前,在二手房市场,为躲避营业税、个税、减少交易成本,不少人往往采取“先租后买”或先付一部分房款等方式,待5年过后免交营业税、个税时,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种方式存在很大风险。其一,房屋是一宗贵重的特殊商品,实行的是登记备案制度,即房屋归属的唯一凭证是登记备案后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和登记簿,在未办理登记备案产权证前,房屋的任何交易都是不合法的。即使“先租后买”或付了款,房屋的产权仍然属于卖房;其二,在房屋租赁的几年内,不仅国家随时都有可能出台一些房屋交易和税收政策,而且几年时间房价也有可能出现一些变化,这对买方来说,有着一定的风险;其三,由于房屋产权未办理过户,在几年时间内,卖房为自身利益,极有可能诸如类似的“再行出售”或抵押该房等。 【提醒】:“先租后买”方式躲避有关税费,有悖于有关规定,存在着极大风险,购房者不要“因小失大”,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没有看到合同的原件 可能有这几个问题: 1.你买的房子是单位集资或者是还建房之类的,你的两证一直办不下来不是那个领导没有签字的原因,而是关键的土地出让环节有问题,这个是单位集资或还建房都存在的问题,两证办理的时间肯定无法确定,因为涉及到土地性质的问题。第一个建议:你就不用指望两证能有多长时间才能办下来,这是一个无法确定的因素。 2.现在的问题是,那个公司没有付清全款是合理的,因为他们没有得到完全的合理产权。 3.你所说的损失和对方是对等的(我仅仅是从法律上来说)从个人角度来考虑,你是承担了很大的损失。 4.唯一解决的方法就是走司法途径,不要怕麻烦,你怕麻烦以后会更麻烦,除非情况立马好转,两证马上可以办理了,这种情况也不是不存在,但是主要的问题是有不确定因素,就要看你怎么想了,确定打官司就马上行动,不要后悔,也不要怕麻烦,愿意等那就只能等你的两证下来。 5.个人认为走法律途径是最好的,你把他们公司付给你的钱退还给他们,他们把相关手续和房屋使用权退还给你。如果双方有追究损失上的要求,再提请诉讼。如果仅仅是从合同法上来说,损失方是那个公司,你说的个人隐形损失合同法是不支持的,不过合同约定的付款事宜你可以追求那个公司的违约责任。 因为没有看待合同,只能从你的表述中大致判断,仅仅代表个人观点。祝愿你的事情能圆满解决
一般情况下是谁吃了订金谁付中介.你这情况比较特殊,合同写的非常不正确.不管是你不卖,还是客人不要,都要你出中介费,对你非常不公正.再说你订金才10000,中介费要8500.你看着合适的给点中介.
产权人是甲,卖房人是乙.他们之间买卖事实成立,但产权转移手续未办理,乙就没有所有权,不能处置该房产,若处置该房产也必须甲出具委托并经公证处公证后,乙和你之间的买卖行为才有效.也就是说,乙根本没权利将该房出售给你,合同上签字的甲和乙名字是否由本人亲自书写的,若有甲的亲自签名,你的麻烦还少一点,可以协商解决,否则,你只好通过法律追究乙的责任的.
1、2006年买的期房,定于2007年10月交房,由于房地产商的原因,2009年4月正式交房,期间的补偿金抵掉各种开户费还打了1万元的白条,至今未给;房产证尚未办理; 2、当时买房时从银行待了5万元贷款,10年还清,现在已还近3年; 3、现在准备卖出,我想这样办理,是否正确:(1)还清银行贷款;(2)到房地产商修改合同;(3)修改完合同后由买方最后办理房产证,我和房管局不打交道。 请各位专家给与明确指示,谢谢!如有述说不清楚的,将及时补充。 应当说你的想法恐怕不成行。提前还清银行贷款只要银行同意提前还贷倒是没有什么问题。问题在到房地产公司修改合同,修改合同。因为你在贷款时用的是该购房抵押贷款的,你的房产证已经在银行那里,只不是在没还清贷款前,银行不给贷款人而已。
您好!我是天津的律师,您的问题作如下回答: 您与中介及买方签署的合同依法有效,您完全可以依据合同行使您的如下权利: 1.要求中介不起房款余额 2.要求中介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3.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办理相应的手续。 4.如果合同未约定您可以终止或中止合同,目前您恐怕不能拒绝办理。但您可以行使催告权,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给您办理或支付余款,则您可以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行驶合同的解除权。 如有问题,可以进一步咨询。 天津顺法法律服务网
二手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办理的程序是: 1、 购房者(借款人)到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贷款委托手续,并交纳代理手续费. 2、 提交客户申请资料; 3、 到指定房地产评估所对房屋进行评估; 4、 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 5、 银行对手续进行初审; 6、 签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7、 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8、 在贷款行存入首期购房款; 9、 过理房屋过户手续; 10、 办理抵押登记; 11、 银行审批后放款。
(1)如果可以办理产权证了,你可以先按公证的内容将房产登记在自己一个人名下;<br/>(2)在你获得房屋产权证后,你有权自己处理(这是猜测的,因为你和继父协商办理赠予公证时,你私下是付了钱买下的,那我猜,你和继父间的赠予是无条件的,就是应该也没有限制你对赠予物的处置权利)<br/>(3)如果你的继父不幸去世,需要看时间,如果是在产权证书已登记在你一个人名下,根本不用考虑继父的子女等怎样,与他们毫无关系的。如果是房产证还没办理完成,你继父的子女如果以此为理由争夺房产,你有公证书,房产也是你的,也是不用担心的,就是花点时间的问题。
房本上是谁的名字啊,不用的,他是第一顺序继承,其次建议尽快,国五条 已经在广东开始了
这个属于福利房,产权下来后是不可以马上交易的,你考虑清楚的,三五年过后可不可以交易没有明确的说法,如果你确实要买这个房子,可以把过户的条件约定好。
这笔钱从法律上来说现在就应该由你交,<br/> <br/>你可以向上一个卖家追偿的。<br/>现在不是人家要起诉你,都过户完毕了,你的1.5万还在中介手里,人家为什么要起诉你啊?<br/>起诉你能要回那1.5万,但是你也必须把欠费还清,你总不能让现在的买家找你上一个卖家要钱吧?这也不符合常理啊,更不符合法理。
可以传真一个有你妈妈亲自签名的房屋买卖委托书给你,去公证处做个委托公证,你就有权全权处理了
过户的当天就应该让他把钱准备好,之前的合同签定条款里面多应该注明.其实这都是取决于双方的信任的程度,要是他之前把钱给你了,你不过户给他怎么办,或则说你过户了,他不给你钱怎么办,要不就则中 或则找一个中介机构 这样对您是有一个**的保障
如果原房主一套房子的拍卖价格可以还清银行贷款的话,具体拍卖哪一套由原房主决定,如果一套房子不足以还清银行贷款,两套一起拍卖。
不就是小产权嘛~~目前小产权房子没有房产证的。当然没有过户不过户一说。成员互相买卖可以自己立合同,找集体管事的做三方担保证明。然后交易~<br/>有房产证就跟普通的商品房产交易一样了,你可以打本地 房地产权登记中心 查询下房产权动态,然后询问下他们买卖问题。
可以 不到场,你儿子在国外,可以让你儿子到所在国家的 中国领事馆办理手续(公证)书,然后在到房产大厅办理过户等相关的手续就可以了!
这种的细节问题太多了,建议你直接联系律师!一般来说没满18岁,未成年人,我们这边是房产证不能过户在未成年人名下的。 联系律师了解咨询!房子如果是合法卖掉了,肯定是拿不回来。只能分卖房子的钱吧。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又规定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所以,已经过户的房子是不能撤消的,也就是说不能收回.<br/>除非,发生了合同法规定的以下情形: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br/>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br/>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br/>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想撤销赠与行为的原因是这三种情况,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也同样可以有权撤销。不过要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过了时效就丧失撤销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