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相关法律约束他们。 2。业主不能齐心。
到房产交易中心阿,带房产证、土地证,买卖夫妻双方到场签字,房龄未超过五年要交5.5%的营业税和契税(普通住宅144平房米以下的交2%,普通住宅144平房米以上和非普通住宅交4%).
确实可以!!(一)办理的程序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贷款申请→房地产评估→贷款审批→签订贷款合同(主合同)和房地产抵押合同(副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放贷 (二)步骤 1、申请人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并向中介机构提出二手房代办申请; 2、申请人到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所要购买的二手房的评估; 3、申请人领取、填写申请表; 4、银行收件、审批; 5、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担保合同; 6、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发放贷款; 8、申请人按期归还贷款; 9、清户。 (三)提供的资料 身份证,产权证、收入证明等,
没到五年的房子国家都会认定卖方不是以居住为目的而是以营业为目的所以要收营业税,并对其高出部分收入视为意外财产所得故征收个人所得税.无论你的房子多新或多旧只要购房没超过五年都一样征收. 目前北京是:营业税:5.5% 个税:(成交价-原购房值-装修-契税...)*20%(当然这些都须提供原房主名的发票作为凭证) 如无法确定原购房值一些区县(如朝阳)是按成交价的1%征收个税 契税:成交价1.5%(买卖双方各交)(普通住宅140平米以下的交1.5%,普通住宅140平米以上和非普通住宅交3%) 印花税:成交价0.05%(买卖双方各交) 工本费:5元 如果你卖房后一年内又购置新房(前提是你名下只有一套房产)就可以凭原卖房时所交契税抵减第二套房需交契税. 过户:到房产交易中心,带房产证,买卖双方到场签字(提供资料:买卖双方夫妻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房改房须提供原始购房合同)以上验原件交复印件.
各类税收共有8种.据介绍,根据最新的税收征管政策,个人销售房屋应缴纳的税收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附加税、契税。 其中,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合计税率为5.55%;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15‰;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2%,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 营业税的缴纳主要分以下两种情况:(1)对于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取得的售房收入金额征收营业税。(2)对于个人购买住房超过2年转手交易的,如是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如非普通住房,销售时按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两种情况可免征个税国家税务总局日前透露,对个人自用房交易给予税收优惠。即对个人二手住房交易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一些优惠规定:一、对个人出售住房以后,在一年内换购住房的,合乎规定的可以免个人所得税;同时,对于个人转让自用满5年、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但是,二手房交易中有以下三种情况不享受上述减免税优惠:一、房屋的买卖人发生了变化。比如父亲卖的房,又用儿子的名义买房,户主变了;二、不按市场价重新购房。比如原住房卖了以后,卖房人没买商品房,而是买了未按市场化操作的公有房;三、有两套以上住房。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居民,在换购住房时,只有一套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转让其余的住房时仍需缴20%的个税。 选购二手房五大注意事项, 越来越多的购房人认识到了二手房物美价廉、无期房风险等优势。于是,买一套二手房已经成为许多购房者的愿望。但是,由于二手房自身的特点和与一手房不同的交易方式,有许多购买时应该考虑的因素往往被购买人忽视了。二手房专家提醒广大购房人,选二手房要注意以下五个方面:一不要只看总价还要看单价 按照二手房交易的惯例,卖房标价往往标的是房屋的总价,而不像一手房销售,总是标明房屋的单价。因此,某些二手房乍一看上去,许多购房人觉得总价很低,很便宜,但如果二手房建设年代久,居室面积小,那么算下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并不低。所以,购房人在购买二手房时,算算单价,再拿这个单价和周边的一手房做做比较,心里就有底了。二不要只看房龄还要看质量 有些购房人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往往对于房屋的房龄和建成年代比较关心,而对于房屋的具体质量则关注不够。在有些购房者看来,越新的房子就一定越好,越老的房子就越差。其实不然。每一套房子由于建筑材料、施工工艺、施工质量不同,质量千差万别。房屋房龄越短未必质量就越好。相反,某些房子虽然年头不长,但由于种种原因,质量差强人意;有些房子虽然建设较早,但却历久弥坚。所以,购房者在选择二手房的时候,要仔细考察房屋的质量,从外立面到楼道,从墙体、地面到门窗、管道,每个细节都要认真观察。三不要只看房子还要看物管 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普通人来说,常常把关注的焦点放在了房子本身上,却忽视了物业管理、费用以及入住后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环节。要想在购房后的居住中获得满意的生活品质,良好的物业管理是必不可少的。某些二手商品房社区的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重重,纠纷时常发生。这都会对购房人入住后的生活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在购买二手房时,还要切实考虑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做到“既买得起,又住得起”。四不要只看社区还要看周边 许多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往往比较在意本社区的绿化、保安、清洁、生活配套等细节,但对社区周边的环境则不太重视。其实,某些二手房,由于社区规模不大,生活、商业配套就不够齐备,绿地面积也有限;但是周边的街区公园面积可能很大,还有许多生活、商业配套设施是和周围的住宅小区共享,这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本小区的不足,这样的二手房还是值得购买。有些二手房所处的小区各方面条件都不错,但周围在进行大规模的拆迁改造,建设新的房地产项目,施工带来的干扰和不便要持续一两年时间。购买这样的二手房,就要有心理准备。五不要只看眼前还要看将来 广大购买二手房的消费者在购房时通常都会将眼前的各种问题考虑得很周全,但对今后的许多事情就考虑得不是很全面了。某些小区目前的交通出行条件不理想,但也许一两年后轨道交通设施就会修通;面对这样的二手房,如果价格合理,短期内的不便又能承受,不妨就购买下来。再比如,某个购买二手房的家庭目前老人身体健康,但随着岁月的推移,几年后,看病取药会成为家常便饭,这样的家庭在购买二手房时,就要对周边的医疗条件和医院的设置进行周密的考虑。此外,有些购房者购买二手房是为了阶段性居住,将来还要出售或出租,这就需要对所购二手房未来出售或出租的市场行情有预先的判断,眼光要放长远一些才行。
办证过户时,买方需提交以下资料: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购房人非本市户口的,需提交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卖方需提交以下资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二手房交易评估报告,卖方及共有人(配偶)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复印件。 费用是: 契 税:成交价乘1.5%(非普通住宅是3%); 印花税:成交价乘0.1%; 营业税:满5年的不用交,不满5年的成交价乘5.5%,如果满5年的但是房子是非普通住宅的是(用成交价钱减去原购买价)乘5.5%; 个 税:成交价乘1%; 土地增值税:成交价乘1%
找到合适的房产之后: 提供个人的收入证明(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婚姻状况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有些银行还需要提供资产证明、学历证明等。 银行会指定律师与贷款申请人谈话,核实资料真伪、陈述权利义务;还会指定评估师对房产进行评估,最后银行根据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以及评估师的《评估报告》来综合审查是否提供贷款以及贷款数额等。 最后银行会发放《贷款承诺书》,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最迟再过户当天,买方将首付款交付卖方,剩余的款项会再过户后由银行在承诺期限内发放给原业主,同时房产证下发之后办理抵押登记。
按照常理来看不同的评估目的,针对不同的要求.二手房转让需要交纳契税,所以需要评估确定价格.贷款评估是为了确定贷款金额.所以两者应该分开评估.但是现在的评估公司针对一宗房地产来说,在很短的时间内进行价格评估价格不会相差很大,所以可以要求评估机构分成两个报告出具.个人住宅的纳税有些地方是不需要评估的 ,可到当地的房产,土地主管部门去核实.
你好! 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双方要签订交易合同,持合同到房产部门登记,中间要有房产的评估等手续,从登记到过完户大约三周的时间(15个工作日),最后到房产大厦交费用,拿新房产证。
二手房的商业贷款与房产的实际成交价格、建造年代以及个人收入状况有关。 一般是可以贷款评估价格的70%,如果房子建造年代不是很久的话,一般可以贷款实际成交价格的60%左右,假如成交价格是50万元的话,可以贷款30万元左右(不含附加的税费)。 同时贷款的额度也要受到贷款年限和个人收入的制约。 银行要求贷款的月还款不得超过收入的50%,也就是说,如果你开具的收入证明证明你的月收入为3500元,那么月还款就需要控制在1750元/月以内。并根据这个标准确定你的贷款年限以及贷款额度。 如果你的年龄不是很大,收入稳定的话,按照你所说的条件应该是可以正常贷款的。50万元的房产如果贷款25万元贷款20年的话,月还款大概就在1750元/月左右
爱问阿龟:你好! (一)办理的程序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贷款申请→房地产评估→贷款审批→签订贷款合同(主合同)和房地产抵押合同(副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放贷 (二)步骤 1、申请人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并向中介机构提出二手房代办申请; 2、申请人到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所要购买的二手房的评估; 3、申请人领取、填写申请表; 4、银行收件、审批; 5、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担保合同; 6、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发放贷款; 8、申请人按期归还贷款; 9、清户。 (三)提供的资料 身份证,产权证、收入证明等,
小静:你好! 卖二手房所需支付的费用 未满五年: 营业税:成交价*5.5%(卖方缴纳) 印花税:当年购入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交易费:成交价*0.5%(买卖双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注明:普通商品房120平米(地方政府可以上浮20%,得到144平方米)
二手房交易后能落户,能用公积贷款。 一、卖方看房。 选购二手房要考虑那些要素: 向房地产相关部门咨询,及时了解手续、费用、程序上的变化等最新的信息。 确定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还是向他人筹借,或者向银行申请贷款。 价格和面积。根据自己的资金,决定可能购买何种区位、多大面积的住房。 交通状况。选择一处好的住所,等于节省了日后在交通方面的时间和金钱的支出。 房屋价值。通过反复比较判断房屋的价值;委托信得过的中介公司或者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银行提供按揭时会进行评估。 确认房屋面积。包括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最保险的办法是测验量一下房屋内从墙角到墙角的面积。 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爆裂或者脱皮等明显的问题。 了解装修的状况。原房屋是否已装修,装修水平和程度如何;了解住宅的内部结构图,包括管线的走向、承重墙的位置等,以便重新装修。 旧房的历史。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是否欠物业公司的费用以及水、电、煤费用。 物业管理。水、电、煤费用如何收取;电梯的品牌、速度及管理方式;小区保安水平怎样;绿化工作如何;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哪些服务。 产权。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是同一人,到房地资源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确认产权的完整性,有没有抵押、共有人等。 选择中介。可靠中介应该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执业和经纪人姓名、证号和照片,明确经纪组织的经营范围。 购买二手房 看房、选房的“十看十不看” 如何挑选一套适合自己的好房子,是广大购房者普遍关心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在确定购房前,大家都会实地勘查一番,以免因为买下有缺陷的住房而遗憾。 不看白天看晚上 入夜后看房,能考察小区物业管理是否安全、有无定时巡逻、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周全、有无摊贩等产生的噪音干扰等。这些情况在白天是无法看到的,只有在晚上才能得到最确切的信息。 不看晴天看雨天 下过雨后,无论业主先前对房屋进行过怎样的装饰,都逃不过雨水的“侵袭”,这时房屋墙壁、墙角、天花板是否有裂痕,是否漏水、渗水,就能一览无余。尤其要格外留意阳台、卫生间附近的地板,看看是否有潮湿发霉的现象。 不看建材看格局 购买二手房时最好是看空房子,因为空房子没有家具、家电等物遮挡,可以清晰地看到整个房子的格局。比较理想的格局是,打开大门先进入客厅,然后是餐厅、厨房,卫生间,再到卧室。如果客厅的门直接面对卧室,则私密性较差。各种功能区最好能有效区分开来,如宴客功能、休息功能等。 不看墙面看墙角 查看墙面是否平坦,是否潮湿、龟裂,可以帮助了解是否有渗水的情况。而墙角相对于墙面来说更为重要,墙角是承接上下左右结构力量的,如发生地震,墙角的承重力是关键,如墙角出现严重裂缝时,漏水的问题也会随时出现。 不看装潢看做工 好的装潢都会让人眼前一亮,有时高明的装潢可以把龟裂的墙角,发霉、漏水等毛病一一遮掩。因此,必须要注意做工问题,尤其是墙角、窗沿、天花板的收边工序是否细致,这些地方往往容易被忽视。如果发生问题,对这些细小处进行修缮是很麻烦的,挑出这些小毛病,可以增加和业主讨价还价的筹码。 不看窗帘看窗外 要注意房子的通风状况是否良好,房屋是否有潮湿、霉味,采光是否良好。检查一下房屋的窗户有无对着别家的排气孔。 不看冷水看热水 如果想要知道水管是否漏过水,可以看水管周围有没有水垢。检验浴缸时,要先打开水龙头,看流水是否通畅,等到蓄满水后再放水,看排水系统是否正常。如果房子没有热水供应,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已经很久没人住了,二是可能卖了很久都没卖出去。 不看电梯看楼梯 市区内许多二手次新房大都是电梯房,电梯的功能固然重要,但楼梯也不容忽视。看一下是否有住家的堆积物、消防通路是否通畅,这对日常生活也很重要。 不看地上看天上 除了看客厅的地板、浴厕的瓷砖、厨房外,还要看看灯饰的路线,看一下天花板是否有水渍,或是漆色不均匀等现象。如果有,表示有可能漏水。可能的话,不妨带上螺丝刀,卸下灯具,打上手电筒,看一下吊顶四角是否有油漆脱落、漏水等现象。 不看屋主看警卫 可以和小区管理员或警卫聊聊天,因为他们是最了解该小区基本状况的人,有时甚至比业主更能客观、准确地告知买家房屋的相关情况,从他们口中获得所需要的信息,有时还能成为买房与否的决定性因素。 二、买方进行产权调查。 二手房产权确定方式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产权不清导致的纠纷,那么如何了解产权的状况呢?购房人只有通过房管部门和对出售人身份的了解,才有可能获得真实的信息。下面就将调查“二手房”产权状况的方式及程序作一些介绍。 要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购房人第一步要做的是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它证件。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是指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例如:商品房出售要查验出售方房屋开发经营资格证书;代理人要查验代理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等。其它证件是指:出租房产,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共有房产,要查验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的协议或证明;中奖房产,要查验中奖通知单和相应的证明等。 第二步是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查验的具体方式是:查验产权记录。包括:1、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2、档案文号,即该宗交易的文件编号,假如查询者希望获得整份文件,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取阅该份文件副本;3、登记日期,此日期为该项交易的签订日期;4、成交价格,即该项交易的成交价,查询者应注意如果成交价是注明“部分成交价”,则代表该成交价不单只包括该房屋,并且包括其它房地产成品;5、其它内容,如房屋平面图等。 第三步是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事实。至于该房屋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和责任,则必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抵押贷款的合同、租约等,还要详细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金额,从而对该房产有更深的了解。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的内容有: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 最后,应提醒购房人注意的是,购买二手楼房,尤其要搞清楚所购房源是否属于房改出售的房屋。因为按照房改的有关规定,城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在购房后5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之后,如果出售房屋,原产权单位也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购买的是这样的房屋,就有可能出现问题。 总之,要了解房屋产权的真实情况,购房者除了要向卖房方索要一切产权文件,仔细阅读外,还要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有关房产的产权记录,两者对照,才能清楚地知道该房的一切产权细节,不至于有所遗漏。 如何看房产证 学会看房产证是二手房交易一门必修课。 房地产权证最常见的是偏黄色和绿色版本。随着售后公房与商品房的并轨上市交易,这两种版本的产证效力已经相同。 《上海市房地产权》第一页系扉页;第二页由以下内容组成,(1)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中英文文字,(2)房地产权证编号,该编号一般由“沪房地(所属行政区简称)字(年份)第 }号”的内容组成,反映房屋的所在地和发证时间,(3)验证条形码,(4)登记日,一般为核准办理该产证的时间,在该页中还应贴有契税完税贴花和权证印花税贴花,证明权利人已经缴纳国家相关税费;第三页系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对该份房产证的说明,证明其为国家所有土地上的房地产权利凭证,并加盖市局公章。第四、第五页系最重要的权利记载页,记载了权利人、房屋坐落、土地状况和房屋状况四项内容。其中重要的有:权利人,即房屋所有人,在较早的绿色产证中,一般只有一个房地产权利人,其他权利人大多列在共有人一项中,新版本的房地产权证则将全体房屋所有人都记载在权利人一项中;房屋坐落一般记载房屋所在地的路名、弄号和栋(幢)号;土地状况记载了房屋所占使用权土地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土地使用来源、用途(住宅、非住宅和综合)和使用期限;房屋状况记载了房屋的室号、部位,建筑面积、类型、用途,结构、竣工日期等基本情况,在该页中由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房屋类型中单体独立别墅的交易税费和上非住宅基本相同,3%契税和5%综合税或相应增值税。认定是单体独立别墅一般须将房屋类型和第六页的地籍图结合起来辨别。房屋类型虽然注明是花园住宅或别墅等的,但是在地籍图中该房屋并非单体独立,四面临空,则不被认定为单体独立别墅,交易时应按照普通住宅纳税。 第七、第八页是房屋的地籍(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该两页须注意是否有当地房地产登记机构的骑缝章。 三种颜色四种类型 不同颜色产权证的含义 根据199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房地产登记条例》,上海市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对房地产权利人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分三种颜色,四种类型。 房产证有绿证、红证、黄证之分,是房地产主管部门对不同房地产权益实行分类发放和管理的需要,绿、红、黄三证的房地产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的房地产权利。 绿色权利:颁发给拥有土地使用权已出让、转让地块上房地产的权利人,该证所记载的房地产可直接进入房地产市场。 以下情况填写绿证: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2:外销商品房: 3:己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花园住宅; 4:己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侨汇商品房。 以下情况应填写绿证,并注记“限内销房”: 1:已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内资六类用地; 2:己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内资联建、参建商品房屋; 3:外资内销房; 4:1994年4月30日前立项并取得商品居计划,1994年12月31日前领取土地使用证的内销商品房。 红证所记载的房地产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以下情况填与红证: 1:申请集体所有的非农用地登记的; 2:申请坐落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房屋登记的。 黄色权证:颁发给除上述用地情况外的拥有其他地块上房地产的权利人,该证所记载的房地产按规定办理补地价等有关手续后,可进入房地产市场。以下情况填写黄证: 1:以征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2:坐落在征用划拨土地上的单位和个人的房屋; 3:公有住宅出售后的房屋; 4:职工购买的平价房、优惠价房等; 5:补偿所得的房屋。 另外,现在市场上还有一种咖啡色房地产权证,是绿证,黄证、红证颁发前使用的一种房产证,是当年在房、地分离时由当时的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此证自1996中3月1日起已停止发放。 最新法规规定:所有黄证将转变为绿证。 使用权房屋将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三、买卖双方商谈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买方交付定金。 购买二手房议价巧作准备 首先,确定自己所能承受的最高房价。上家在挂牌售房时,也会有一个心理价位。因此,挂牌价往往高于上家的心理价。如果下家在看房过程中,不经意地通过语言、表情等流露出对此物业有极大兴趣,上家往往会抓住这点乘胜追击,咬住价格不放松。 其次,摸清上家的底细和心态。了解上家出售房屋所得款项拟作何用途。如果上家急于出售换取现金,或者,上家必须在几天之内卖房,愈接近上家的卖房期限,上家就越急于出售。在此时议价,将对下家杀价非常有利。否则,价格很难谈拢。 最后,注意多收集所要谈判的物业的相关资料。下家在谈判前可以先做实地考察,详细了解物业的建筑和装修质量、小区的交通、物业管理、配套设施是否齐全,房屋在设计或规划中是否存在不足和缺陷等问题。等到正式与上家谈价格时,下家可以把所了解的该物业的这些不足之处,不失时机地亮给上家。此举让上家明白,你已经为此做了最充足的准备,只有他让出多少个“点”,才有把你留住的可能。 二手房买卖下定金四步骤 确保定金合同有效成立 一、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上家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内容。 二、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的处理方法等约定,并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三、与中介公司签好中介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购房者还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上家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 四、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该收据仅有中介公司经办人员的签字不行,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遵循上述四个步骤付定金,下家与上家之间的定金合同便能确保有效成立,一旦上家不同意出售房屋,下家便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四、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七个必须 1.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意。 2.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目前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第2款项中的违约责任。 4.必须注明费用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交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5.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通过经纪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2004年比2003年该数量翻了一倍还多。因此,经纪公司的代理费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关注。但是,目前市场上存在经纪公司代理费收取不明确的问题,在合同中只写其占总房款的比例,而并没有明细单,这中间就会存在信息的不对等,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6.买方必须见房主 现在有些经纪公司有“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暌桓隹突Ф?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一个客户毁约。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订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为此提醒消费者,如果此时您能够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 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写明,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如何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在二手房交易中,许多购房者往往只考虑房产价值的高低,而忽略了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对于如何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所知更少。事实上,二手房买卖合同在签订前和签订时更需要特别注意。 签订前 购房者一定要对售房者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1、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 2、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如果是几位共有,则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 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 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进行必要的了解。 1、售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 2、房产面积多大? 3、该房产用途是什么?是办公还是居住,或是其他? 4、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 5、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这里,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 6、该房产是否已设定租赁?如果该房产已经出租,则需要售房者提供该房产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同时购房者还要查询售房者与该房产的承租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登记备案?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规定: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已经依法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该租赁合同由房地产受让人继续履行。这个规定的意思是售房者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地产,因该房产而签订的租赁合同是登记备案的,则租赁合同由购房者继续履行。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者购买该房产是为了投资,这种带租约的房产是比较适合的;如果购房者购买该房产是为了自己居住,这种带有已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的房产会对购房者造成较大影响的。 签订时 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购置房地产,购房者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数人。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购房者准备好如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2、未成年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3、有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购房者如是境外人士,所提供的公证材料是外文的需到上外翻译公司翻译。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托书、同意书等必须经下列境内外机构公证、认证后方为有效: 1)香港地区:经国家司法部授权的香港律师公证;2)澳门地区: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3)台湾地区:经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后由海基会将副本寄送上海市公证员协会,当事人凭正本前往上海市公证员协会核对盖章;4)外国: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看清楚合同中的约定内容。 尽管二手房交易当中使用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是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与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规范文书,但其中也有很多地方需要填写,所以要仔细些,尤其注意以下几点的填写(如果正文写得不够全面,可在补充条款中加以说明): 1、房款的金额是否写清楚? 2、付款方式该如何?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几次?每次付款是什么时间?这与购房者自己的资金流转是否有冲突?避免向售房者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购房者如需按揭贷款,在合同中是否已经注明?(这里需要提醒购房者,要先了解贷款银行的操作程序及规定,一定不要使自己的贷款额度超过贷款银行的规定额度,造成贷款审核不能通过,目前上海大多数银行可以贷款七成); 4、何时交房?交房时还有哪些物品(家具、电器等设备随房产一并转交购房者,也需要在合同的附件中列出明细清单); 5、交房前与交房后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等费用由谁来承担?一般是交房前由售房者承担,交房后由购房者承担; 6、房地产的风险责任何时转移给购房者? 《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规定是:房地产的风险责任,自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由转让人转移给受让人(即购房者);但转让当事人约定自房地产转移占有之日(交房之日)起转移风险责任的,从其约定。大多数的购房者会选择使用在房地产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风险责任; 7、违约责任是否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是否约定清楚? 8、房地产买卖合同何时生效?(这对购房者是否能够很好地履行合同是至关重要的) 1)如果交易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则交易双方签字后合同即为生效。 2)交易双方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加条件,附加条件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3)交易双方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加期限,附加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到时生效。 4)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或双方是境外人士,交易双方在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经过公证,此时合同方才生效。 五、买方交付首期房款或定金。 标准按揭服务流程 第一步 贷款方案咨询 第二步 抵押物评估 第三步 预审贷款资料通过签署贷款合同(下家) 第四步 贷款资料进银行,银行审核通过 第五步 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抵押过户(上/下家) 第六步 领取新产证、他项权利抵押证明 第七步 银行发放贷款 第八步 结案 二手房按揭贷款知识汇总 评估个人购房能力的七大步骤 第一步:看现金等价物 此概念源自会计学,即评估你的现金,不应该看你的银行存款,还应看变现能力比较的各类股票、债券等。 现金等价物=银行存款+国库券+债券+股票+基金 第二步:算资金周转 还款是持续比较长的时间,所以一定看自己的资金周转 资金周转留存=平均月开支×3~5 第三步:计算筹款能力 筹款能力=现金等价物-资金周转留存+其他突进的筹款(如典当、亲友资助) 第四步:计算月收入 月收入=工资收入+其他收益(如股票、债券等已经准备卖出筹资金,则此收益不能计算入内) 第五步:每月合理还款能力 合理还款能力=月收入×40%~50% 第六步:估算银行可借款额 根据自己的每月合理还款能力和可以贷款年限和自己希望贷款年限的平衡,计算可得 第七步:估算最大房款 最大房款=筹款能力(首付款)+银行可借款额+公积金可贷金额 其中筹款能力 / 最大房款 >20%~30% 20%为购新房,30%为二手房 申请购房组合贷款应注意以下几点 1:所购住房应该符合申请银行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购房贷款范围; 2:在具备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的同时,还应具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条件; 3: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为30万元。 4: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部分,按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计算。 二手房贷款所需资料 1: 申请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并随带身份证复印件)每人各1份。 2: 申请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户口薄(并随带户口薄复印件)各1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是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说明
二手房屋买卖交易税费明细 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一) 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 1、 契税:房款的1.5% 2、 土地出让金:按成本价的1%×建筑面积 3、 印花税:房款的0.05% 4、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二) 商品房 1、 契税:房款的1.5% 2、 印花税:房款的0.05% 3、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一) 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 印花税:房款的0.05% (二) 商品房 印花税:房款的0.05% 标准价公房(优惠价)土地出让金:按成本价的7%×建筑面积 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按房款的3%收取 房屋产权过户提交材料 一、 卖方提供: (一) 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 1、 房屋所有权证 2、 原始购房合同 3、 产权人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人名章 4、 配偶意见、书面证明、签字盖章(按手印) 5、 结婚证明、配偶身份证明 (二) 商品房 1、 房屋所有权证 2、 原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地产卖契 3、 国有土地使用证(市局) 4、 产权人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人名章 5、 配偶意见、书面证明、签字盖章(按手印) 6、 结婚证明、配偶身份证明 二、 买方提供: 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户口本)人名章
买方未按约定时间付首付款属违约在先,卖方可据此提出解除合同,根据定金罚则,卖方可以不返还已收的定金。由于买卖合同已经解除,中介应将房产证归还产权人,卖方补办新证是不得已而为之,也是示意中介拿着不还也是白拿。 如果有别人想购买那要看产权人的意愿。没有产权人的签字同意产权归属转移不了。
银行资金监管的业务还是比较可信的 如果你签约的是家正规的经纪公司 同时在签约的时候需要把你们谈好的这样一个流程写入合同里.通过经纪公司签约通常在双方买卖合同之外另有份居间服务合同,那么在这个合同里把以上所说的流程清晰的阐述出来就可以了 你需要注意的就是时效的问题 在一天的时间里能否办理完毕上述手续,这个最好让经纪公司给你一份计划. 其他的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甲98年卖了一套自己的城市拆迁安置房给乙,乙和甲签了卖房合同,款已付清。当时没有房产证,所以没有过户。乙于当日伪造甲的签名(我并不知情)又加价把该房卖给了我,签了卖房合同,钱款付清。我进行了装修并出租。一直没有过户,03年该房房产证下来后,户名是甲。我要过户时发现甲本人不是和我发生交易的那个人。现在甲已经把该房卖给了丙, 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在丙要起诉我,我坚决不搬出。我该怎么办呀..........?法院会怎么判? 一、甲在没有取得房地产证书的情况下,将一套自己的城市拆迁安置房给乙,乙和甲签了卖房合同,款已付清。当时没有房产证,所以没有过户。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变动以房地产登记为准,因为甲与乙之间没有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事实上甲与乙之间也办理不了)因此,在甲与乙之间,仅仅是一种债权法律关系,而不是物权法律关系。只有在甲将不动产证书变更登记到乙的名下,乙才取得了该不动产的所有权,即物权。 二、乙于当日伪造甲的签名(我并不知情)又加价把该房卖给了我,签了卖房合同,钱款付清。我进行了装修并出租。 尽管乙于当日伪造甲的签名,但在法律上并不能改乙对该不动产是一种无权处分的行为。所以,你与乙之间买卖关系是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现在甲不认可你的合同效力,那么,你只能向乙主张你的债权权利。 三、现在甲已经把该房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在丙要起诉我,我坚决不搬出。我该怎么办呀..........?法院会怎么判? 甲已经把该房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丙才是真正的善意第三人,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丙支付了合同的对价,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丙取得了该不动产的所有权。现在丙要起诉你,我你坚决不搬出。那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因为丙是物权所有人,从而享有物权,物权最根本的效力就是具有对世的效力,除所有人外,其他任何人都有不作为的义务,事实上丙现在是在排除妨碍,故法院会判决你搬出去以排除你对物权所有人的妨碍。届时法院判决书生效后,你不搬出去,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你搬出。 四、你应当自知道甲将该房卖给丙之日起,立即寻找乙向其主张解除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并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主张可得利益损失。 尽管我对你的情况很同情,也很理解你的心情,更吐弃乙的不道德行为,但法律毕竟是法律,所以,建议你抓紧时间找乙主张权利.否则,你的利益损失将很难追回。
你卖房时,以你的房屋产权证为产权凭证,产权人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 A房东与你的户口应该是有两个户口本。
有合同直接拿合同去办就好,这些你不用管,直接找中介,别忘了,中介也拿了5000块大元的,合同没有执行,中介也有责任,那合同去咨询律师,即可。
两种说法都是对的,这要看你觉得怎么划算就怎样交。 20%是指你(现在房产证上的登记价-原房产证登记价)X20%,不过这里面的差额可以用贷款利息,装修费,佣金,营业税等费用来冲抵; 1%是指现在房产证上的登记价X1%。
1、契税发票:此票一式好几联,不知你是不是全掉了?你可以上交契税的地方,查询,交请复印一份,加盖契税所的章,或让契税所出具已交的证明;2、购房合同:找开发商联系,协助你,去房地产登记部门 核实,登报声明作废,开发商补发;3、这样凭以上两件再带上购房发票、维修基金发票及身份证件即可申领房产证啦。
20%是双方自愿约定的,比例法律没有相关限定,但如果认为该比例计算出的违约金过分高,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视造成的损失)。 定金有不超合同标的的20%,但你说的是约定违约金。
这样应属卖方违约,中介有责任和义务去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要求退回定金并无需付任何费用给中介方。原因是:房东在没有女儿的委托授权下本身无权代签合同,也就是这份合同无效。中介是违规的,这一情况中介应该是知情的,但没有履行告知买方会产生的后果。正规的中介应查验卖方的房产证、身份证是否属房主本人,如不是应持有公证过的委托书。这是中介的责任,否则中介的佣金付那么多不是...... 希望帮到你!
既然房东给你说了,就不属于私自卖房 房东有房子的买卖权力,房子租给了你签了合同,你就有使用权 你就有权力允许或禁止任何人进入(包括房东在内,虽然房子是他的,但房子已经租给了你,只要在租约内你就有对房屋的使用权。)
买房人的权利:有权要求房屋按时交付,并依规定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当买房人违反对房屋权利或质量瑕疵的担保义务时有权要求卖房人赔偿损失。 买房人有以下义务: (一)支付房屋价款的义务—这是买房人最主要的义务。房屋价款的支付时间,应依合同规定,一般情况,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与价金的交付应同时履行。采取分期付款形式时,买房人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将每期应支付价款及时支付,不得拖延。 (二)接受房屋的义务——买房人有义务接受卖房人依合同交付的房屋,并和卖房人一起到房管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如果卖房人交付的房屋有权利问题或质量瑕疵,买房人可以拒绝接受,但要为此负举证责任,并要在法律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向卖房人提出异议。(
您父母还在么? 在的话直接他们就行了``不在的话那确实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但房产证上必定是一个人的名字```不知您父母有没有把他过户到你们谁的名下?`如果没有那得先找个律师``搞定遗产分配的事```那个确实得3方都签字```你们得自己协商``先别提卖房的事```你您可以出2/3的钱 分给您的姐姐哥哥```把房子过到您名下``然后就随便您怎么卖了````有人买的话就收钱然后到建委过户就行了 不过这样比较不保险``最好找个中介 签个合同``您卖房不用给中介 服务费的
⒈由于你之前认购的属于经济适用房先转为商品房,在我们这(福建泉州)需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所以开发商找你收取是合理的。 ⒉你签完合同转卖,就得交税,而且没产权的买卖对买方来说比较有风险,所以你如果要卖,趁还能更名卖掉,这样的话,对买方比较有保障。 ⒊认购协议上是可以让你退房,但是没说你可以把你的名额转给别人,你去年买的,现在退房的话,去年到现在房价的差额部分你将损失掉。开发商把你的房子以现在的市场行情卖,更好卖,人家都巴不得你退房呢。 ⒋这类房产是比较麻烦,具体他们是怎么操作,我不敢妄下定论,不过正规的开发商没必要骗业主。建议你还是配合点好。
我不知道你是哪里的房子,但在上海这样的操作是不被允许的,其实之前是有这样的操作手法的,大多都是我们说的炒楼花的性质,但是这样的话就不可能办理按揭贷款,既然按揭了就说明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已经办理了登记备案的手续了,那他说的你可以跟开发商直接签合同的根本就是不成立,不可能的!所以建议你走二手房的交易流程,这样你既可以办理按揭贷款又保证了你的交易安全了!
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四个法律要件: 1、买房人主体资格合法 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卖房人的主体资格合格 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如果取得房屋的人支付了合理的对价,那么买卖是成立的,其它共有人可以向卖房人主张权利,但不得以未取得其同意而主张合同无效。 3、买房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 从物权角度看,只有村民委员会才有资格代表所有人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参考资料:baidu
您好,不知道被法院判决无效的理由是什么。实际上办理权属证书是房地产所有权变更的履行行为,与合同的效力是无关的。如果被判定为合同无效,极有可能的原因是转让方在转让之时自己也没有取得产权证。所以才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
只要不过户就永远不是你的。建议你们签一个借款协议,做份公证,一旦卖方违约,至少你可以把钱拿回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相关条款 二、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按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只要你的45万不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就没问题! 如果明显低于,将按照国土房管局相关部门评估的价格与50万的差价的20%或者评估价的1%收税! 退税?你退得是什么税?买房的时候你缴纳个税了吗? 退税是这么回事: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上述优惠政策,确保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是北京的,那么可以联系我,我帮你,我是中介,我告诉你具体流程,并不是所有的房子都能入独家代理的,如果没有入独家代理的是多家都可以卖的。而且现在北京市场业主出售房屋是不出任何费用的。
签订老合同以后可以不压房产证!你们3方鉴定老合同后如果是马上交易直接到房管所办过副手续就是老!至于中介的费用是买方和中介的事!不管卖芳的事
一首先需到你原来的按揭银行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行就比较方便,否则就有点麻烦. 如能转按你只需要到房屋中介机构去发布一个售房信息(免费),中介机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卖房,谈好买家后双方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行了,或者买家愿意一次购买,经过公证处公证一下,让他帮你把未还的款归还银行,取出产权证变更成买家的名字就完了,但注意收完款. 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手续,你就必须把以前你未还完的按揭款全部归还完后,取出产权证方可卖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