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查一下是主管道漏水还是你水表内管道漏水.如果是前者,应由开发商处理.如果是后者则比较麻烦,首先你在收房时已经进行了试水,其次你进行了装修,不能证明你没有改动过管道.只有拆卸其管道,查找其真正的原因才能定论.有关费用问题应等查出真正的原因后,属于谁的责任有谁承担.
你看一下你们城市物价部门的文件<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网上可以查到. 我是南京,请参考<南京市住宅物业收费办法>
不买。 这种操作方式风险很大: 向你说明可能的几种风险由你自行斟酌: 1、房产证下发之后业主将该房产抵押,怎么办? 2、如果业主一房多卖怎么办? 3、“参加集资建房选到住房者,从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计,五年内不具有转让和交易资格。”在这一条的基础上此次转让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合同是不成立的;如果几年后产权证下发并且可以过户的时候,房价上涨了很多,那么业主就可以凭借这一条款主张合同无效,对方只需要赔偿你一部分的装修补偿和银行利息就可以撤销该合同! 买是不买,请自行谨慎斟酌
如果你在你签定的买卖合同中没有有在抵押一向标时当时该房屋已经抵押,那么开发商该是欺诈,如果在合同中明示,那也应该约定时间解除该抵押,只有解了压的房子才能到房管局登记,办理产权。我个人认为开发商应该负主要责认,你是按揭买的房,你能从银行带到款说明银行(还是同一银行)已经和开发商有协议在此房屋抵押后可以再销售。开发商这就是欺诈,合同法上应该有此类的条款。
能退。说明开发商刻意隐瞒严重影响居住的事实,又屡修不好。可协商退房,如果不行,可上告,要求撤消合同,返还购房款。
你好,你的问题,我来回答。 首先,这种情况经常出现。首先你要确定买方,并与买方达成购房协议,接着你只需要找到一个房产担保(信托)公司,出约1%左右的担保费,由他替你完成赎楼工作,在银行的资金监管下,顺利完成房产转让,直到产权证转交买方完成交易。 如果你嫌麻烦,建议你找一个置业中介公司代你完成相关手续工作,但费用稍高。 希望能够帮到你!
1、如果开发商说产权证已经办下来,那么现在他所说的登记就是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的办理周期并不长,应该很快就能办理下来。否则就是开发商在瞎说。 2、公证并没有什么很强的制约力,很多人并不认可。但是买家同意当然可以了。 3、车位一般来说,到物业办理更名就可以了。
如果能够找到付全款的人,你可以按照转按揭的方式办理。 即你与买主一起到房产交易所去,把你的所有权转移给买主,买主同时付给你全款(但在全款中扣除尚未付的按揭贷款部分)。这时,所有的手续就转移给新的主人了。 这个手续较复杂,你可以委托给二手房中介机构去做。 如果不能找到付全款的人,这中间的手续包括一些不确定因素,一般难以成交,详细情况也可咨询二手房中介机构。
只要有购房合同和发票,没有房产证也可以转让。 如果你的房子还没办理房产证的话,那么现在转让会涉及到营业税(5.5%),另外还会有个人所得税、契税什么的。 办理流程大致如下: 1、和购房者签订购房协议(建议请一家律师事务所办理)。 2、到银行办理按揭还款。 3、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同时结清所有房款。 办理手续请到你所在区的房管部门办理就可以了。现在各区的政策还有所不同,建议你先跟房管部门电话联系咨询。
他有没有商品房合同,可不可以改,如果可以改合同,那你们一起去把买卖合同变更成你的名下,购房发票等全部更名,这样就不会有什么风险了。
首先是契税、印花税。 契税按照成交价格的1.5%缴纳,如果是非普通住宅则契税为3%; 印花税是买卖双方各缴纳成交价的0.05%; 房产证下发之后过户时还需要交纳成交价5.5%的营业税; 房屋交付之时还有2%的公共维修基金。 严格来说,二手期房是禁止转让的,国家不保护期房交易行为。 而且购买二手期房的风险比较大,主要原因是无法过户,而且你购买之后如果国家在增加新的税种时,该笔税费由谁负担也是问题;如果再过户前卖方反悔怎么解决? 最好不买,如果一定要买最好找一个专业人员把合同签订的严谨一些
你得去开发商那或土地局问他们有什麽要求。应该可以改,但你必须把你这三年的物业费交清。
合同更名就是所谓的“改底单”,如果是2003年就已经入住的,那么宪梓阿合同应该早已经办理备案手续,不大可能改底单了。 如果现在你办理房产证出售,那么摆在面前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你需要交纳公共维修基金以及契税,第二个问题就是:你需要交纳成交价的5.5%的营业税。
毛坯房能有什么风险?如果精装修而且配齐家具家电的话还会有财产丢失的风险。 毛坯房出租最担心的就是对方装修破坏结构,不过这一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进行约定。 毛坯房出租的难度比较大,认可的人比较少
永州乱搞的,没把老百姓放心上的,收钱是主要目的,房地产局也一样的,收了钱就不管了.
你这个问题是典型的房屋面积差异问题。<br/><br/>房屋面积误差比例=(实测量建筑面积-合同建筑面积)/合同建筑面积<br/><br/>按照计算公示,你的房屋面积误差比例为-4.76%<br/><br/>按照国家要求,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开发商退还合同房款,超过-3%的,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款。 <br/><br/>你的房子3%的面积误差应在2.65平方米以内,现在差了4.22平方米,明显超标了。
市住建委,请作为。达不到交房标准的坚决不能通过验收,如强行通过,非要媒体曝光或上访才行吗?
房屋的质量或安全可以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可以考虑是重建呢还是维修呢,这就是赔偿的费用的标准。<br/>然后协商赔偿或者请律师打官司。
不合理!看看你跟物业签订的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明确约定日期的话按照拿钥匙办理收房手续后的时间纳物业费1
是否能够退房,要由法律来说话。你目前唯一而且最简洁的方法是赶紧到法院起诉开发商,按合同办事。<br/>朋友,您的心情大家都能够理解,如果不通过法律解决,您认为还有别的渠道吗?你与开发商签的合同是干什么用的呢?实话跟您说,类似像你这样的官司有很多,都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如果开发商和您讲究仁义道德,天地良心,他就不会坑你了,害你了。所以,为了公平公正,购房时才需要签订合同,签合同的目的,就是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侵犯,你明白吗?如果你和开发商说,或者心平气和,好言好语地说要退房,开发商可能给你退房吗?如果给你退了,那么你这房子他又能卖给谁呢?现实就是这样,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在利益面前,人的道德,品质,良心,你说还存在吗?好了,就和你说这些了,至于怎么解决,你再听听其他网友怎么说吧。祝您早日解决房子的问题。再见!
索赔不成 <br/> <br/>就告他们吧 实在不行 找那个防地产的公司 <br/> <br/>你家漏水的话 别人家也肯定漏 一起找他们去 <br/> <br/> 让房地产商 给你换一套 或者 退还你的房代金额与房代利息 <br/> <br/> 现在的房子有很多都有质量问题 房地产商已经犯了 欺诈 和 质量问题的罪了 告他 绝对有理由
不好意思能不能问问你土地整理的内业资料怎么做啊?我头一次接土地整理的内业、不懂、能不能把你做的给我发过来一份啊、让我参考参考!我的邮箱nana2012@126.com
据了解,楼主爆料的情况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有关问题的通知》,因富临东方广场项目施工图审查备案的时间为2011年12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采用新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如果该项目的施工图备案时间在在2012年12月31日之后完成,则必须按新版《住宅设计规范》执行(即:楼主反映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2003版的确有楼主反映的内容,但不是强制性要求。附件: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实施《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有关问题的通知》:1、2012年8月1日之后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工程项目,按新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执行; 2、2012年8月1日之前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且在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的工程项目,鼓励按新版《住宅设计规范》执行。在2012年12月31日之后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的工程项目,必须按新版《住宅设计规范》执行。
房子验收注意已下几点:<br/>1、房屋的结构尺寸是否满足要求。特别是净空。<br/>2、房子的外窗检查,也是重点,看看是否有漏雨的地方。<br/>3、地面的施工质量。<br/>4、门安装的质量。<br/>5、电路管线是否畅通无阻。<br/>6、水管是否通,并且是否漏水。
等着吧,也许是真的没有进行消防验收,不过有一种可能:开发商和物业之间还有资金问题没有解决清楚,物业借此推脱,就是不给钥匙。
对方严重违约,可先协商处理,不成,可起诉要求按违约相关条款来处理,你的请求会得到支持的。特别提示:QQ:52689433法律不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更具有程序性,也需要实务经验的。当遇到具体法律事务时,尽量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为宜,可保留本律师联系方式,期待与您有更进一步的联系。
房子那么贵,你们还喜欢在那里买。。有那钱还不如去六安买,六安有的地方比霍邱还便宜。。。。物业什么的比霍邱好多了。。。都不知道现在有的人怎么想的。。。搞的霍邱房价现在那么贵。。。。唉。。。 <br/> <br/> <br/> <br/> 查看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