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一定风险的,因为产权证没出证之前产权仍然归原业主所有,建议你与业主签订一份合同,不是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因为在抵押状态中的房产是不可以买卖的,你要签订的是权益转让合同,意思是说原业主将他对这套房的所有权益转移给你,而这样的行为是法律允许的。 有点儿拗口,建议你找一下律师吧,让他帮你拟定一份合同并且列明详细的过户时间,收楼交款细则,违约责任并进行公证。
改变付款方式需要改变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如果合同已经备案的话,需要到相关部门注销原合同,买卖双方重新签定合同,并重新办理备案手续,程序上比较麻烦,您需要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取得其配合。具体时间上,要看房管部门审批的时间而定,建议就此事进展情况咨询开发商方面,这是我在西安房地产信息网了解到的,你可以去那里了解下
在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不论双方是签订《认购协议》,也不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具体的你要跟开发商对接协商。详细情况你可以到800家(西安房地产信息网)的购房指南中去了解一下啦年!
证件不全的话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你可以去聊宅网,法律网问问相关的专家,希望能帮到你。
像这样的住房一般都是私人开发,无正规的房产证明,是不可以贷款的,后期产生法律纠纷也是很麻烦的.最好是买正规的商品房
合同有效。但是,如果涂改的房价应该多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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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找物业 物业找开发商 你不直接找开发商,如你能直接找也行。但是退房时不可能按现在的价格的。想要赔偿你就的刷泼妇,文明的你是无论如何要不来钱的,折腾才是硬道理,都吃软怕硬,不论开发商是谁,都怕闹事的,先投诉到12315 不行再投诉到质检 总之就是折腾他。
说真的,我真没有看懂你说明的问题,总的来说你就是想取这一万回来,对不对。 首先,中介公司没有完成你所有交易的过程,中介公司存在失误,你们之间所有的都只是口头上协议,但是你要把你所付的首付款证据准备好,然后拿到法院起诉。中介费你肯定是少不了,也就是说你打赢了只能拿二千块回家。中介公司发律师函没有关系,你直接应诉。 因为中介公司的职责是完完整整完成你们所有交易过程,所以你不必怕。
你可以到银行或找正规的贷款机构办理转按揭贷款。 住房转按揭贷款的业务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建议楼主可以去易贷中国尝试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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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房子,看房产证和身份证,两者要相符,且是卖房者本人.谨防租户冒充房主骗卖房屋,因此要与卖房人一起到其身份证所在地派出所核实身份.委托他人卖房的更要注意一定要与真房主见面并到其当地派出所核实身份. 2.到房管理部门、物业或居员会核实该房屋是否在抵押或出租等情况. 3.原房是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则要看房主与其单位签定的购房协议中是否有单位优先购买的条款.注意:与原单位的购房协议一定要看,因为不可能没有协议. 4.核实该房产是否为共有,如果是共有,一定要其共有人出具书面同意卖房的协议.特别是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原房产证一般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其实为夫妻共有. 5.注意采集卖房人及交易过程的影像资料(照片或录像),以防如果被骗能向警方或法庭提供线索和证据. 6.如果核实没问题就可签合同进行买卖过户了. 搜房问答为您解答
二手房交易十项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搜房问答为您解答
简单明了的说 看产权证上的名字是谁就是谁的 无论现在产权本本在谁手上都不能改变他的权属 除非过户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
最好不要低评,对于你将来再次出售此房你会想国家上缴更多的税费的,
如果已经通过中介看了这套房子然后再跳过中介那这种做法很可能招致官司。 合同不必公证,但是条款最好找专业人士撰写,因为不清楚具体情况所以对于详细条款不好瞎说。 对于延后付款可以将实际情况照实表述,而且付尾款的时候办理过户手续
使用权不能过户,只能更名。这要看使用权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否同意更名,如不同意,则只能办理公证。如果能更名,因地区不一样,费用也有同,但一般更名费在1000-3000元。 因使用权存在风险,银行是不会贷款的。
1、可以办理过户,但是过户申报价格需要是原购买价格; 2、契税(3%),印花税(0.1%),购买方还需要补交20平米综合地价款
既然另外两姐妹已经签字放弃,此套房屋可以买卖。可直接凭继承公证书和继承人另外两姐妹的放弃签字办理过户手续(办给买家)
办理产权过户的话,就是按照产权证的内容来办理,五间的话就应该办理五间的房产手续。办理过户手续你可以拿着买卖合同,产权证,双方的身份证到地税局办理售房发票,然后拿着发票到国土局办理过户事宜。
个人现在不能办理贷款手续了,必须要通过担保机构,我建议你还是通过中介来做,你比较省心,其实你要是找到房主的话在去找中介的话,费用会比较少。如果你实在不想出钱的话,自己也可以办理,最好是在你贷款手续批贷下来以后再去办理过户事宜,可以请贷款担保公司给与担保,和房主签订买卖合同,没有必要做公证了,不然公证还要花钱呢。
如果没有产权证是不能够过户的。而且想办理过户必须先将剩余贷款全部偿还
如果当地已经执行个人所得税强制征收政策,那么就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因为起算日期以房产证填发时间为准
是在北京吗,你如果是贷款的话,这些都需要,如果不需要贷款,只需要房产证和身份证,你可以让业主扫描一下发过来,那样你不就放心了吗.
兄弟之间办理过户和其他人没有分别,首先签订买卖合同到地税局开售房发票,拿着发票到国土局办理过户手续,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没有其他的手续了。贷款的话还有贷款手续。
我建议买B.理由如下; 1.房子的面积差2平方米,几乎一样,价格虽然多了3万元,但是考虑到装修和家具电气,事实上并不比A贵. 2.说到装修,只要合适就可,为什么一定要自己新装修?什么风格,那是花血汗钱买阔气,千万不要办那蠢事.特别要指出,花里胡梢决不是美观,要坚决摒弃宾馆式装修. 3.过户的问题,是个大问题.不过户,产劝在法律上就不属于你.5年以后再过户,谁知道会发生什么情况?再说,为什么要等五年才能过户,这很不正常!其中又何隐情? 我说的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现在是土地证和产权证合二为一,就只有一张房产证。
房价很难很难平稳,房地产市场就是在房价的不断波动中发展的。 现在不通过中介自己购买二手房是非常困难的,尤其复杂的过户程序就让人发怵。如果想办理贷款那就肯定得找中介(或担保公司)了。事实上专业从事买卖业务的中介骗人得还是少,反倒是个人私下交易被假房主诈骗的以及过户之后买方拖延交纳房款的事情时有发生。 找中介重在选择中介,一家放心的品牌中介还是有保障的。
因为宏观调控以及货币金融政策措施得力,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城市几乎没有泡沫。 房地产的泡沫是因为房地产投资过热引起的,在我国,政府在经济领域的调控工具和手段比较多,泡沫出现的几率不是很大,只要政府利用调控机制得当,那么泡沫破裂的机会很小
景气度从高点下行 中国房产悄然步入调整期 网易房产 查看北京房产部落 2004-12-18 14:48:18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 不良信息举报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中新社北京电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如果说2004年中国房地产市场表现出来的态势是谨慎乐观、有惊无险的话,那么专家对该行业在2005年的评价是十分谨慎的,2006年则是不乐观的。专家们认为,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景气度已经开始离开本轮周期高点,正在步入周期的调整阶段。 土地政策不会有根本性调整 虽然土地拍卖政策在2004年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政府在2005年对土地政策依然不会有根本性的调整。因为土地作为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已经表现为刚性特征。 拍卖土地价格的居高不下,以及房地产开发商无法轻松地将土地上升的成本传导到产品中去,将是2005年的市场特征之一。政府在土地政策的不让步、消费者趋于理性的消费,使得房地产开发商不得不让利销售。我们预计2005年土地拍卖市场可能呈现出的情况是:前热后冷的局面。 资产证券化是房地产信贷热点 2005年房地产信贷的亮点将在银行房地产信贷资产证券化方面。由此可能带来房地产基金开放试点,从而与以上政策形成良好的资金对接。由于房地产基金投资组合的要求,也使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得到部分关照,但是其中更多地表现为个案。 政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贷政策将更加向大型企业倾斜。目前全国范围内能够得到银行大额授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到20家,能够得到银行信贷顺利支持的在200家左右。由于受到消费周期和利率周期双重影响,预计2005年个人房贷市场增长率将继续下降。 香港房地产基金市场可能在2005年有实质性的发展。随着香港证券交易所对房地产基金投资地区和对象的放松,内地部分房地产项目将首先受益,并且内地物业资产打包在香港发行基金的可能性也在上升。 专家预计国内高档楼盘在2005年海外推销将是一个必然选择。海外华人将是一个重要消费群体。而2004年底到2005年第一季度是一个较佳的促销时间段。 涨幅较大城市难以持续上涨 由于2003年6月以来,政府土地政策和消费信贷政策收紧,使得中国房地产市场投资与消费景气度开始逐步降温。而2004年中国房地产市场表现,实际上是在延续着2000年以来房地产投资与消费热潮的惯性。可以从近年房地产企业广告投放量变化中得到佐证。2004年房地产价格继续攀升不过是通货膨胀加剧、人民币升值预期、以及土地供给减少、新楼上市量下降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反应。但是到2005年,由于在利率上升和消费周期行将结束很可能将改变价格上升趋势。很难想象,由政府提供可能已经被实际情况较大地低估的这些房地产价格涨幅较大的城市,在2005年还有继续旺盛的上涨势头。 在提倡科学发展观的今天,类似前些年由于城市大规模开发与拆迁促发的房地产繁荣已经不复存在。房地产井喷式需求将转化为常量需求。预计2005年房地产投资将比2004年有所下降,增长率为15%~18%之间。 银行对个人房地产信贷支持也将离开快速发展阶段进入一个稳定增长时期。银行个人信用体系建立也将推向前台。由于可能存在的加息周期,个人房地产信贷的提前还贷和个人房地产信贷的还贷风险周期也将随之来临。 房地产企业将进入质量和品牌成长时期。根据北京和上海商品房成交结构和分布分析,商品房全部适销阶段已经成为过去,而品牌产品和品牌开发商已经开始闪现,中国房地产产品和品牌也将呈现集中化的倾向。预计2005年有20%开发商的产品依然是非常畅销,他们的产品价格依然会有上涨空间;而另外30%开发商的产品销售则是一般;还有50%开发商的产品有滞销的可能。 在即将来到的房地产调整期中,房地产行业自律、消费者形象再造将凸显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它是房地产行业是否能够继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也是房地产企业是否能够在竞争中生存的决定因素。 (张寅)
你可以到所在地的城市网站查询,象 输入物业公司资质再查物业公司名称就可以了!
对于这个问题你可以不用担心,因为目前国家对建筑工程的管理非常严格的! 开发商同样也考虑工程的成本,一般不再分包出去,这样会加大房地产平方造价!但不考虑人为因素,实际现实中存在好多你说的问题! 为何通行无阻,主要是建筑法规定,当工程的规模和结构复杂的情况下实行总承包,他可以将总承包的目一部分或几部分,再发包给其他的承包单位,与其签定总承包合同项下的分包合同。 而分包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这是硬性规定的!另外象工程的重要部分一样有规定的,象大型工程的结构主体部分、特殊部分等不准分包! 按照正常的推理房屋能有质量保证的!当然他有不健康的一面,象不正常操作、利用关系挂靠、暗箱操作等办法承揽工程所出现的问题最多!另外我经常遇到很多大型单位揽到工程无人干,这就是皮包公司!你想工程的质量肯定打折扣的! 总之这样的事情好多我只能简单的说一些,具体的你应多看看建筑法的相关内容就明白了!也希望我说的你能受到启发。谢谢你的信任!
您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是怎么约定的? 请参考:《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五章交付
每个城市的房价都会有自己的特点。 例如上海,因为政府土地政策调控不力导致房价大幅度上涨,现在已经到了涨无可涨的境地。 但是上海的高房价也给其他大中城市的相关部门敲响警钟。未来若干年内,像北京等城市,如果不想重蹈上海的覆辙,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推动房价小幅度上涨。所谓的房地产泡沫论和地产崩溃论现在还是不存在的。高房价以及快速上涨的房价是由于我国经济增幅较快引起的。 对于政府部门和经济学者来说,更不愿意看到的是房价的暴跌,房价暴跌引起的连锁反应对国民经济的将会是一个十分沉重甚至引发经济倒退的影响。所以,政府将会利用经济杠杆引导房价平稳的小幅度的上涨,并且力争将这个幅度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房价的上涨最终是由市场决定的,经济适用房等等政策就是为了照顾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的。银行利率的调整也是为了给房地产投资降温。 不过,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人人买的起房”终究不是很现实。
上海的房价近一年里看来是不会跌的,因为上海的房价都快被炒家给炒疯了.就目前看来政府也没有想出一个好办法来控制它.至于以后的话,就要看国际、国内的经济形势了,如果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形势走好的话,一般来说是不会走跌的;而如果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不好的话,看来房价是会大跌的。
深圳的房价排在全国前三高,金地集团和万科集团的房地产不错,它们所在的位置都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