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一般二手房买卖的网签合同和实际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不一致的,主要是为了贷款和少缴税收之类,一般不会给卖方造成风险的,即使有风险也是双方共存的,不过在过户前一般此类合同是不会给上下家拿走的,所以你的担心通常是多余的。如果在上海那就必须一致了,当然也有人钻空子,另一部分价格用装修补偿款的协议方式来避税了。从理论上来讲网签合同应该是和大合同一致的,但既然一直存在着,那就有它存在的道理。当然如果你坚持网签的合同和大合同一致,那下家也没办法。不过如果政策规定上家应该支付的税费如果没有在合同里有明确的约定,下家不给你缴纳你也没有办法的。
张某把房屋租赁给王某十年一次性付清,在王某租赁二年时,张某把房屋卖给刘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而刘某不在租赁,那王某的租赁合同还生效吗、如果张某把剩余八年租赁费退还可以吗
在合同法中,有买卖不打破租赁关系的约定,也就是说,你的买卖行为是不能影响你原先的租赁关系的。你只有两个方法:一是给你的租户违约金,商量让他搬出去;二是你正常买卖给你的下家,让他继续收租金直到租赁合同到期。
这官司显然是要赢的,对方要耍赖也是不怕的,先向法院申请保全,冻结房产就OK了~<br/>不过就具体程序而言,繁琐的要搞死人的~
确定下否5年出售每拆迁小区都有5年限制出售若出售没有房产证之前签署缔约式定金协议定金设定20%等产证出来过户若5年限制出售建议要购买方面政策多变容易造成违约二方面公证处做方面公证(风险太大)
(分手之前甲与乙约定房子归乙) 这个是纸上协议吗/?还是口头承诺,有无公证。和有力证据?这个很重要.<br/>还有就是房产证上面所登记的姓名.所登记名字是:甲 那么乙方必须出示相关凭证 证明当时在购房时出资.并协议房产的分配权与乙有关.<br/>还有就是如果证据显示房屋所有权 归 甲 乙双方共有. 甲方就不得在未告知乙方的情况下出售该房产. 如有此上行为.乙方可对甲方发起民事诉讼.并要求赔偿.<br/>但若乙方没有有效证据证明房产和乙方有关.房产应归甲方所有.并以上诉讼不成立.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是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作出的明确规定,届时只需要缴纳土地使用费后可以继续使用,具体标准没有明文规定。<br/>请参考《物权法》 <br/><br/>49年以后一定可以买卖,但是试想想,如果不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又有谁会愿意买一个只能用一年的房子呢?<br/>所以要想卖就需先办理土地续签手续,看能续多久,才能评估它的价值,才会知道有没有人买,这样表达,能明白嘛?
转租风险很大,一般如果是二房东租房,就既有可能扯皮,最好是在房东同意,和房东签订合同
要经弟弟同意,哥哥的行为不得损失有继承权的弟弟。父亲思维不清,兄弟作为父亲的监护人,也不得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
再次出售不会受影响,能受影响的就是你契税缴税的面积如果与产证面积不同,需要你提供上次购房的合同,如果缴税面积与房产证面积相同,就不需要做公证了,其他的手续并不会用到购房合同
通常房屋买卖,装修部分是随着房屋一并出售给买方的,除非双方有其他的约定。而且乙方拆除房屋装修不是法定的解除合同的理由,除非双方在合同中就此项情形下解约有约定。
买卖合同在签署后就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在正式过户前,你确实不愿意出售房屋的,可以终止买卖程序、保留对房屋的所有权。通常情况下,没有法定理由、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如果对方有严重违约行为在先,你可以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和律师详细商议后再做下一步的决定,尽量减少损失的发生。供你参考。
二个问题,一是开发商对于已经确定卖给你的房子,又卖给了别人,这是典型的一房二卖。如果你手头证据充分的,可以追究开发商的民事欺诈行为,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双倍的房款。二是如果属于规划设计变更的,开发商应当征得购房人同意,否则,购房人有权退房。<br/>开发商利用改变房号的办法,属于掩耳盗铃,只要通过证据揭穿开发商的把戏,就可以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目前改为2年了~房屋满2年可减免营业税~是否唯一住房?是否首次购房?根据前面所问、评估价、面积等情况,买卖双方各自缴纳如下:<br/>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br/>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br/>3、契税评估额初次1%,非首次3%,买方缴纳;<br/>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唯一住房减免; <br/>5、交易费6/平方,双方; <br/>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要看你房子的产权 过没过五年 过五年和没过 差个营业税 也是最高的税 正常 过户时 契税1%个税1%营业税5.6% 交易费6乘以建筑面子 工本费80 就这些钱 但是 没有营业税的话 就少很多 大概 一万多 如果有的话 三万多
你只有向法院起诉对方和中介,要么继续履行合同,要么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和中介赔偿房价差价损失。
先协商解决,协商过程中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证明房主在交易当时知道并认可其儿子代理收取首付款,如最终不能协商处理,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构成违约,按照你们合同上约定的数额承担违约金,既然违约那么要求肯定不合理,可以起诉对方继续履行过户责任以及承担违约金
那你得先举证对方没按照要求支付房款,对方违约<br/>没写日期也可以,因为你们订立合同是需要执行的,你都等了4个月了,执行款还没到,没有一个合同是无限制的让你等下去的
没有房产证和产权的住房,是不允许私自买卖的,双方权益都不能得到保障。公证处也不会受理你们就此房产的买卖的任何公证!你说的这种房产,一般单位属于福利性质,论资排辈或是根据工种年限是否双职工或是职称岗位来分配住房,真的想卖掉,也是卖回给单位房管部门。有单位再分配给申请住房的员工。我所在单位就是这样的。
你好,由于共有人是未成年人,我国法律规定必须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才可以处分房子,其他情况下父母均无法出售该房子。未成年人的利益,一般指未成年人升学、出国留学、遭受重大疾病需要医疗费等情况。
没有房本不得交易,这是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里规定的,没有房本的房屋属于不能上市交易的房屋。
那笔动迁款是爷爷的钱,爷爷去世,按照继承法,享有继承的是你爷爷的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你爸爸把房子卖掉一半,没有经过其他几位继承人的同意,应该是无效的协议。可能,你们要适当地给买房人一点补贴。调解达成最好。<br/>不会,因为你爸爸处置房子其他几个继承人没有签字,协议无效。其实,买房子的人也要承担一些责任,他本知道房子无法过户。<br/>所以,我说从人情上给予对方一些补偿嘛。双方都有责任。调解最好。和和气气。
你这种房子法律上规定是不可以买卖的,只能赠送的形式转让,你们可以私下定一份协议,协商此房的具体细节,然后去公证处公证就可以了。
您好,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为你办理过户手续。按你说的情况,会得到法院支持。<br/> 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请评价或采纳。 [